万劫来朝 乖乖在家待着,驴肉火烧没想想中的那么可怕
作者:翠筱寒玉的小说      更新:2018-06-20

  第三十一章、乖乖在家待着,驴肉火烧没想想中的那么可怕

  原本,一场众人关注的蝙蝠大战毛驴的好戏,却突然起了波澜。离开牢笼的毛驴,就跟疯了似的,突然转头冲向人群中。

  所有人都吓坏了,纷纷往周围散开。但此时到处是人,慌乱,只会出现踩踏现象。

  林凡也拉着孙翠微跟林世美两人,往后退。

  慌乱中,林凡看不到脚下,一个没留神,踩在一块橘子皮上滑倒了。就在孙翠微要拉他起来的时候,驴子已来到近前,双蹄按住他的双肩,恶狠狠的说道:“小子,公主在哪?快说。”

  众人就是一愣,接着便有人大喊道:“驴子成精啦。”之后便是更大的混乱。

  一看是个妖精,林世美一下子有了底气:“呔,那妖孽,快快放了吾孙,不然山人可就要打得你灰飞烟灭了。”

  “老头,这是我跟他的事,你别插手。而且我是Volantis星的先锋军,才不会是你们地球上那种低等生物。”

  外星人!这是林凡的第一个反应。

  就在此时,那只蝙蝠也过来凑热闹,飞到毛驴的背上,开口便问道:“Whatareyoudoing?”

  崩坏的世界,这是林凡此时内心的写照。一只蝙蝠会说话,对他来说,已经不算稀奇的,但能说出那么标准的英语,这让曾经埋头苦念的人生,失去了全部的意义啊!!!!

  更没想到的是,毛驴头也不回的说道:“Iamo****sion.”

  蝙蝠:“Allright,yougoon.”

  接着,毛驴又继续审问林凡道:“你再不说,可就别怪我不客气了,我已经很久没有开荤了,今天就那你做人肉火烧……”

  话刚说完,毛驴就感到腹部吃痛,接着便天旋地转,整个身子飞了出去。

  一瞬间,所有人的眼光全都集中到出手之人的身上,孙翠微展现了她的实力,一身莫可匹敌的气势,环绕在她四周。

  “Thisisthelegendarytoughwoman!”蝙蝠不禁叹道:“Ihavetodosomething.Whatever,justretreatatfirst.”

  说完,蝙蝠就展开双持,向天空飞去。

  孙翠微此刻正满脸怒火的盯着驴子,根本不关心蝙蝠要去哪。

  但就在此时,两点红光从人群中射出,直接命中蝙蝠双翅的根部。那蝙蝠惨叫一声,便跌落在地。

  在看那头驴子,刚站起来,还没来得及反击,就被瞬间冲上来的孙翠微一个扫堂腿,直接给踢倒在地。那骨折的清脆声,听得连林凡都心疼。

  见蝙蝠被打倒,驴子被制服,众人这时才稳定下来,有胆大力壮的,也上前帮忙,将驴子跟蝙蝠都绑起来。

  林凡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土,走到驴子面前,在它屁股上踢了两脚,说道:“你倒是再狠啊,什么握兰星球……”

  “是Volantis星。”驴子大声抗议道。

  “管你什么星球,给我老实待着,不然晚上我就把你做成驴肉火烧。”

  说着他也不管驴子如何反抗挣扎,便走到蝙蝠身边,蹲下来问道:“你跟它是一伙的?”

  这时,蝙蝠才用很不标准的普通话,说道:“不是,不是,我是地球原著居民。”

  “那你就是一只蝙蝠妖了?”

  “怎么可能?”蝙蝠忽然语气高傲的说道:“我可是一只吸血鬼。”

  还没等蝙蝠说完,林凡就一脚踩上去了:“一只小小的外国蝙蝠,竟然敢到天¥朝来叫嚣。”

  “快把脚拿开,不然我要告你虐待动物。”

  孙翠微在一旁道:“吸血鬼可不算动物。”

  “你们不能这样对我,我有一半是真正的蝙蝠血统,我妈是一只天¥朝的纯正蝙蝠妖。”

  原来这只蝙蝠,是一个混血儿,不管在西方,还是在东方,这种血统不纯正的家伙,谁都看不起它,所以才被派来天¥朝执行最低下的任务。

  可倒霉的是,他们一行人浩浩荡荡的来到天¥朝,什么事也没做,莫名其妙的就全军覆没了。

  它还以为是天¥朝某组织的高人出手,吓得连夜逃跑,结果一个没留神,便掉到窨井里去了。那时它已经好几天没吸血了,只能躲在下水道,靠老鼠为生。

  而它的悲哀,正源于这里。

  除了纯真的吸血鬼,其他吸血鬼能量不足的时候,他们会恢复人类形态。而蝙蝠妖则相反,会以蝙蝠形态来减少能量的消耗。而这个悲剧,就在两种状态下不断的变化。

  不过还好,它吸食了一些老鼠的血液,让他可以比较稳定的保持一个形态,不然早就被当成怪物给打死了。

  “吸血鬼与妖怪的混血,有点意思,待会儿抽一脸盆的血回去研究研究。”

  “呦,是你啊。”听到说话声,林凡便转身向来人问候。

  只见钟茗胭双手背后,慢步向这边走来。

  听林凡这样说,他身边的孙翠微有点吃醋了,重重的捏着林凡的肩膀,问道:“你交友挺广啊,是不是只要是女的,大的小的你全认识。”

  “你误会了,我以前经历的事情中,曾得到过她的帮助。”说到这,林凡连忙岔开话题道:“你一个人来的吗?”

  钟茗胭说:“对啊。我本来跟陈涛一起爬山来着,他说想追求我,我就跟他说,他要是不用法术能追到我,我就答应。”

  “结果呢?”孙翠微对这倒是挺八卦的。

  “我施展轻功刚翻过了几座山,又越过了几条河。”(顾问:有没有遇到魑魅魍魉……)

  “靠,哪有女孩子这样耍男生的,不用法术,他一辈子也追不到你。你是让他追你,还是要他西天取经啊!!!”一旁,满头黑线的林凡,在心中狂吐槽。

  “妹妹好想法啊,我怎么就没想到这方法。”

  林凡当心的事终于要发生了,不过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救星林世美开口了:“孙子,你说要不要给特科打个电话啊,他们不是一直想从你身上搞到外星人的线索吗?”

  对呀!这么重要的事,他竟然没想到。

  林凡连忙拿出手机,走到一旁,给科研部的部长打电话。

  等结束完通话,林凡发现,孙翠微跟钟茗胭两人,就如亲姐妹似的,根本就不管他。

  无奈,他只能招呼众人帮忙,将驴子跟蝙蝠先关到柴房去,等市里的科学家们来处理。

  当知道林凡身份后,村长更加热情了,把他迎到自己家,更是亲自端茶倒水。

  到了黄昏十分,就见一辆辆小型货车驶入村子,数名全身连体服,戴口罩的研究人员由向导带着,走入柴房。

  过了一会儿,就见这些人将两个笼子装上货车。从一辆轿车上走下来一个中年妇女,抱着一个文件夹走到林凡面前,跟他我了握手,说道:“你好,我是科研部生物组的组长,很感谢你给我们的消息。如果有空,希望你能来我组,告诉我们一些你所知道的情报。”

  待所有人都走后,林凡才长出一口气:“这年过的。”

  “是啊,一点兴趣也没了。”一旁的孙翠微接口道:“我要回去了。”

  “这都晚上了,你现在回去?”

  孙翠微:“是啊,突然就想回家了。”

  林凡:“那咱们一起吧。”

  “你?”

  林凡:“是啊,你一个姑娘,我不放心。”

  “放心,放一百二十四个心。”

  林凡:“让我放心,难道你不是姑娘……啊!!!”

  话还没说完,林凡的眼睛已经肿了。

  看到他们这样,钟茗胭突然拿出手机,拨通了号码:“喂,你在哪?我在……你赶快来吧,可以使用法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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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孙翠微送到家,林凡回来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

  此时的他,已经累得实在不想动了,趴在床上便睡着了。

  刚迷糊没一会儿,就听到一阵鞭炮声。林凡这才想起来,现在是正月十五。

  虽然元宵节一般都是晚上举行,但也总有些人喜欢热闹,大半夜就开始鞭炮放个不停。

  虽然鞭炮声扰人心烦,但也是快乐的传递。

  可一个城市,不可能只有快乐、光明、幸福,它总有一些贫苦、肮脏、破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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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北,是离原市中心较远的住宅区,后来政府规划,要把市中心搬到这里,于是这些旧的住宅纷纷开始拆毁。

  可还没拆完,新一届的政府上来了,他们改变了原来的计划,把市中心迁移到城东。于是乎,这里的工程便无限期延迟。

  现如今,这里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与野猫、野狗的家园。

  今晚虽然是元宵节,但却没有人有这份闲心,因为他们要解决温饱问题。

  有些人选择出去碰运气,而有些人,则打起了野猫、野狗的主意。

  不知道野猫算不算野味,但只要能填饱肚子,谁在乎这些。

  这只猫在众多野猫中算是骨瘦如柴了,行动也不便,所以才被人抓住,或许它也到了年纪。

  虽然没有什么调料,只是一过清水煮的,肉又老又硬,但对于多日没有吃过肉的流浪汉来说,这算是一顿美味了。最后,每人盛了以小碗汤,这才满意的回到自己的地盘。

  其中一人,端着汤来到自己的家,其实就是一间拆了一半的房子,这才把碗里的残留一饮而尽。

  忽然,他发现嘴里有什么硬物,将他的呀杠了一下。他连忙将硬物吐了出来,是一枚圆形的戒指,上面还镶有一颗绿宝石,借住月光,泛出淡淡的光晕。

  流浪汉一看,心中大喜,没想到一锅野猫,竟然能吃出一枚戒指,真是老天爷送给他的过节礼物。

  第二天,那流浪汉便怀揣戒指,来到市区。

  由于他身着破烂,一般的大商场不让他进,他只得找了一家比较大型的珠宝专卖店。

  此时店内没什么生意,见一个穿着邋遢,全身异味的流浪汉走进来,店员们纷纷捂住鼻子,推到一边。

  其中还有一个算客气的,开口道:“不好意思,我们这还没开张,没零钱。”

  那流浪汉一听,心中就有气。我都没说,你们就认为我是来要饭的。

  只见他挺胸来到柜台前,将口袋里的戒指放在柜台上,说道:“麻烦看一下,这个值多少钱。”

  众人都是一愣,刚才那个说话的店员便拿起戒指,仔细的检验了一番。接着便问道:“请问,这是你的吗?”

  “怎么看不起人啊,老子穿的差,不代表身上没宝贝。把你们领导叫出来,我要向他们投诉。”

  “好的,您稍等,我这就给您叫去。”说着,那人就拿起戒指向店后面走去。

  那流浪汉一想:不对啊,我只随便一说,他就真的去找领导,难道他看出了什么?

  可此时戒指已经被对方给拿走了,想放弃掉,他又不甘心。

  没一会儿,就见那名店员领着一个中年男子走了出来。

  只见那男子走到流浪汉面前,笑呵呵的说道:“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我是这的老板。”

  “我那戒指,能卖吗?”此时,流浪汉说话已经有点虚了。

  老板道:“当然能,只不过这枚戒指的价值比较高,我需要去后面好好的估算一下价格,所以想请你陪我去后面签个合同,表明您是自愿买给我的。”

  流浪汉也没多想,有钱人就是矫情,卖个东西也要签字。但不管怎么样,只要能拿到钱就可以了。

  就这样,流浪汉被老板领到一件暗房的门前,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已经被对方一把推了进去。

  只听咚的一声,身后的门被关上,接着是上锁的声音。

  完了,看来他是进了黑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