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代留过学 第四百三十九章 决战(1)
作者:要离刺荆轲的小说      更新:2024-06-19

  广源城,夕阳如血。城头上的战斗,已经结束。数百具尸体,横七竖八的倒在城头上,大多数人的尸体,是残破的,他们是被投石机投掷的石子所砸到的倒霉蛋。杨氏的残破旗帜,被人一把拽下,丢下城头。城下的兵马,顿时欢呼起来。望楼上的士卒,尖叫着踩上梯子,爬了过去。广源城,大势已去!守城的士卒,四散而逃。“败了!败了!”他们尖叫着,连滚带爬的逃下城头。更多的人,跪地请降。侬克详挥舞着长刀,看着那些跪在他面前的杨家士卒。他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父亲,儿子回来了!”他在心中低声说着。作为侬智高唯一存活的儿子。侬克详无时无刻,不想回到广源。现在他终于杀回来了。用着自己的刀子,杀回来了!城外,侬智会、侬盛德看着城头上的抵抗,渐渐消散,他们也都对视一眼,眼眶发红。回来了!他们终于回来了!现在,是复仇时间!要将杨家赶尽杀绝!当然,在那之前,还有一个事情要做——马上派人将这个喜讯,告知在北件的章经略。……今夜,夜色深沉,月色黯淡,只有星光洒在大地,一切都是朦朦胧胧。在天亮之前,交趾大营内,开始出现了喧哗声。然后,一个又一个篝火堆被点燃。一口口铁锅,一个个陶罐都被架到了火上。白天宰杀的牛、驴、骡等牲畜的肉,被丢到锅中。士兵们狼吞虎咽,大快朵颐。就连青壮民夫们,也能分到一碗热腾腾的肉汤。比较健壮的,更能吃到一根骨头或者一些下水。所有人都忙着吃喝。李常杰睁着满是血丝的双眼,站在山上,看向夜色中的远方,那些宋军的营垒。他知道的,自己这边一动。宋军那边必然知晓。但是,宋军从发现到知晓,是需要时间的。然后,命令下达到各营,还是需要时间。他和他的兵马,被宋军挤压在方圆六七里的狭小之地。宋军为了围困他,采用了四面合围,控制关隘的办法。所以,宋军统帅的命令,要在急切之间,传到四面营地。即使快马传递,也需要半个时辰,甚至更多。。宋军在急切间,组织部队,穿戴甲胄,列好阵型,还是需要时间。这些时间,就是他的机会。而现在,又是天亮之前,人最困顿,也最疲惫、乏力的时候。以有备打无备。再怎么样,也可以打宋军一个措手不及。“阿弟,等到老夫率军突围,与北军鏖战之时,汝当抓住机会,立刻向南!”李常杰最后一次叮嘱着李常宪。李常宪流着眼泪,说道:“诺!末将谨遵太尉将令!”他很清楚,此生恐怕无法再见到自己的兄长了。“回到升龙府,告诉天子,守住富良江,北军自退!”李常杰沉声道。“恩!”“去吧!”李常杰抚摸着他手中拿着的长剑。这柄剑,追随了他三十余年。他曾持着此剑,在战场上俘虏过占城王。也曾带着它,杀入占城王都。更曾拿着它,攻入北朝的邕州。数十百万人,曾在他和他手的剑面前瑟瑟发抖。而现在,他将拿着此剑,走上最后一战的战场。马革裹尸!这是武臣的荣耀!……章惇今夜一直没睡。他隐隐约约,总觉得今夜肯定会发生什么事情?所以,他一宿都在中军帅帐之中,看着陛辞时,官家赐给他的册子。看着册子上,战后的善后条例。这些条例总结起来就是:宰割江北,笔画江山,互相制衡,大小相制!典型,却又不太一样的赵官家思维。似乎,吕嘉问也有着使命。一种经济上的使命。好像还和高遵惠有关。“甘蔗吗?”章惇想着。他还没见过甘蔗呢!但他知道,在东南的常州、明州、苏州等地,人们会种植甘蔗,然后用甘蔗制作成红糖。红糖运到汴京,成为了汴京夏日各种饮子以及冬日各色点心的必需品。此外,还有人用糖为调味,烧肉、炖肉。苏子瞻就是用糖烧东坡肉,如今,这一道菜已经天下知名,甚至多次出现在《汴京新报》的报道中。章惇记得去年十二月,汴京新报还专门刊载过东坡肉、红烧肉等多种猪肉烹调方法。他南下后,还在恩相王安石那里吃过王安石亲手做的登州鱼烧肉。那一道菜,就是苏轼的最新发明。因此,苏子瞻在士林之中名声,渐渐的向着一个厨子靠拢。本来,这应该是恶名。天下士大夫,会避之唯恐不及。就像旧年,曾有御史提议,在宫中用罗江犬来守夜,然后就被人称作‘狗御史’,从此名声大坏!但偏偏,宫中有传说,官家在听说了此事后,据说非常开心,与左右言:朕闻赵韩王曾曰:治大国如烹小鲜!今苏轼以道入厨,假以时日,必为名臣!官家都出来背书了。谁还敢在这个事情上挑刺?至于什么君子远庖厨这样的士人禁忌,很快就在舆论上,被人洗白了。而且是汴京新报和汴京义报一起出手洗白的。汴京义报帮苏轼好理解。毕竟,张方平和苏轼兄弟的关系,天下皆知。那汴京新报也出手,就实在是耐人寻味了。特别是汴京新报上的解释——知登州苏公好厨,人以为君子远庖厨,孟子之教!苏公或有失士人之风也。然,孟子所以远庖厨,乃‘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生不忍食其肉’。苏公可曾杀鱼?苏公可曾宰猪?既不曾宰杀,自然不违圣人之教。这篇报道,章惇是记得很清楚的。所以,当时他还注意了一下苏轼在登州的所作所为。于是,知晓了苏轼烧肉、煮鱼都爱放糖的细节。如今,想着蔗糖,他就难免想起了这些往事。同时自然想起了,汴京城中渐渐风行的各种烧肉方法。糖和海鱼干以及各种烧肉仿佛,正在快速成为汴京城各色酒楼、吃食店里的新宠。一切都被他串联在一起。“官家打算将来在交趾主种甘蔗吗?”他想着。交趾之地,炎热多山。偏又降雨频繁,暴雨常有。所以产出少,素来被视为不毛之地。不止是交趾,其实广南东路、广南西路在内的整个岭南地区,自古都不怎么受重视。广南东路,也就最近二三十年,才因为广州市舶司开港以及韶州岑水场的缘故,慢慢被重视起来。但也就仅此而已了。章惇正看着册子,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帐外传来了脚步声。“经略相公!”是狄咏的声音:“交贼营中有异动,贼人可能要突围了!”章惇回过神来,立刻起身,走出帐外。此事,整个军帐中的宋军,都已经起身。章惇看到,在御龙直的营帐中,一个个陶罐都已经被人搬出来,放到了板车上。御龙直招募的土人侗丁,则在忙着给这些魁梧的巨人,穿戴甲胄。鲜艳的凤翅盔,戴到头上,盔顶的凤翅哪怕在黑暗中也格外显眼。而被朱漆涂满了每一片甲片的山文甲,更是仿佛夜明珠一样。当这些御龙直穿戴整齐,他们的魁梧高大的身材,加上那为特制的华丽战甲。在战场上,仅仅是出现,就足以让所有敌人都知道——这里有大鱼,像他们冲准没错!历史上,敢这样在阵前炫耀自己,而无惧被敌人围攻的军队,有且只有一支——大唐天策上将李世民所统帅的玄甲军!章惇看着这些御龙直,在燕援的率领下,列队整齐,整戈待发。然后他就看向其他地方。此时此刻,整个宋军营垒,人声鼎沸。御龙第一将的诸指挥们,都已经整队完毕。在更远方,延绵的营垒,也变得火光耀天。黑暗中,似乎有着无数骑兵,在来回穿梭,传递着信息和情报。而在宋军营垒的对面,即使相隔至少十余里。交趾人营中的火光,也已经肉眼可见。显然,他们确实要准备突围了。“经略相公!”狄咏在章惇身旁,等了许久,没有等到指令,忍不住请示:“请相公下将令!”章惇看向狄咏,沉声道:“本官文臣也,统兵作战,乃总管之责!”“本官不会干涉总管一切指挥!”他抬起头,望向交趾人的营垒:“本官只要贼首李常杰!”“无论生死!”李常杰,是他此番南下的最大目标。无论是斩杀,还是俘虏。都要得到他!用他的首级,祭奠苏缄以及当年死在交趾人屠刀下的钦州、廉州、邕州军民。也用他的首级,震慑四方。更用的首级,筑成他章子厚宰相之路的台阶。狄咏诧异的看向章惇。大宋文武,彼此都有着深厚的刻板印象。文臣总认为武臣,都是厮杀汉,粗鄙不堪,是屠夫、刽子手。必须得用士大夫驾驭,才能让他们不至于为祸天下。而在武臣眼中,文官士大夫,差不多就是眼高手低,怯懦无能,自以为是的丑角。这些人除了坏事外,一无是处!最麻烦的是:地位越高,这些人的脾气就越大!像章惇这样,从来不插手指挥,哪怕到了现在这样的关口,也公开表示将指挥权全权授予一个武臣的文臣。狄咏从军二三十年,还是第一次碰到。这就是狄咏不懂章惇了,也没有去仔细打听过这位执政过去的故事。章惇开南江,开梅山。从来都是很善于团结人的,也很善于给人分润功劳。像是开南江,时任知益阳兼南江安抚使张颉猛烈弹劾他杀戮过多。章惇回头给朝廷上书,大大称赞张颉的功劳,还把首倡拓土的功劳安给了张颉:颉昔令益阳,首建梅山之议,今日成功,权舆于颉!于是,张颉因此三级跳,一跃成为江淮制置发运副使。张颉大喜,从此对章惇的工作无比配合。为章惇开拓梅山,当起了后勤大总管。在开梅山的过程中,章惇也一直是放权下面的人的。对章惇来说,他想的很清楚。功劳是拿不完的。所以,没必要和下面的人抢攻。重点是赢!只要赢了,那么就算他什么事情也不干,依旧可以平步青云。甚至还可以学谢玄,在得到胜利的消息后,轻轻一笑:小儿辈破贼矣!“去吧!”章惇摆手,对狄咏道:“吾在此,为总管温酒,以待凯旋!”狄咏深深一拜:“末将谨遵经略相公将令!”便带着他的亲兵,转身向前走去。燕辰率领的御龙直们,紧紧跟在他身后。一百多名平均身高六尺一寸,穿着朱漆山文甲,戴着凤翅盔的御龙直,就像一堵坚实的墙壁,左右扈从举着的火把,照亮着前路。此时,晨曦从天边出现,但整个世界依旧一片漆黑。只能听到马嘶声,脚步声,人声。章惇感受着这一切,他扭头对跟在他身边的随从吩咐:“且与吾在此,等候王师破贼!”说着,他就让搬来一条椅子,自己坐在帐外,看着营垒之外。……晚春的交趾,五更左右,天色就已经渐明了。当晨曦的曙光,落在旷野上时,交趾兵马,已经集体出了营垒。数万人,列阵向前。拿着木杆、竹枪的青壮们瑟瑟发抖的走在最前面。他们身后,是拿着刀剑,驱赶着他们的交趾官兵。这些青壮是炮灰,也是消耗宋军第一波弓矢的盾牌。而在阵中,二十头披挂着皮甲的战象,在象兵们的驾驭下,踏着步子,以不可阻挡之势,阔步向前。二十头战象,就像二十座小山。它们庞大的身形,每前进一步,都会让地面发出微微的战颤。李常杰骑在一匹宝贵的战马上,穿着一件铁甲,跟在战象们的后面。在他身后,是他精挑细选出来的一千死士。这些人将在战象之后,冲入已经被踏碎的宋军阵列。而在他对面,宋军也已经完成了列阵。无数旌旗飘舞着,骑着马的信使,穿梭在阵列之中,不断传递着命令。李常杰很轻易的就能看到,在战象们直面的宋军阵列中。有着一群格外高大、魁梧的宋军士兵。他们太好辨认,也太显眼了。鲜艳的凤翅盔上的长翅,随风而动,朱红色的鲜艳宝甲,更是在阳光下,烨烨生辉。那根本不是一支军队!哪里有军队,会将自己打扮的如此鲜艳,如此显目?这不是摆明了告诉对手——打我、射我,将你们的一切火力都投向我吗?李常杰见着,顿时信心大增。“天助我也!”他兴奋的勒紧缰绳。宋军犯了大错!他的经验告诉他,宋军之中的那一支军队,肯定护卫着一位大人物。只要冲过去,擒杀那位大人物。就必定重挫宋军。就像是百年前的澶州城下,北兵和辽人对垒。靠着八牛弩,成功射杀辽人元帅。于是,李常杰当即对左右道:“传我将令:全军冲击北兵中央,擒杀北兵统帅者,老夫必表天子,封万户侯,赏黄金一千两!”左右闻言,纷纷前去传令。他们骑着马,甚至是徒步奔跑着,将李常杰的将令传下去。此时李常杰的军阵,分作了左右两军和中军三大坨。左右两翼是青壮民夫和督战的两三千士卒。在中军是李常杰的主力,以大约一万五千人左右的士兵,簇拥着二十头战象,滚滚而前。两翼不需要去传令。他们就是吸引注意力和浪费宋军箭矢的炮灰。中军才是真正作战的主力。所以,这些传令兵,只花了差不多一刻钟,就将李常杰的命令传了下去。于是,交趾中军的士气,被提振了起来。很多士卒眼中都出现了光彩。万户侯?黄金千两?是可以赌一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