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混娱乐那个圈 第三十章 歌(第三更求收藏)
作者:摇摇-欲坠的小说      更新:2024-06-16

  酒宴持续到快九点结束,四瓶酒被喝光,但是除了孙姓老贼脸发红,其他人都没有喝多。

  大部分人都走了,只留下了田导和雷朋,师姐三个人。

  他注意到大白似乎想要跟他打招呼,但是看到师姐不敢过来,灰溜溜地走了。

  师姐挽住了他的手臂,把手揣进他的兜里。“走,我们去下一场,就在不远。迪哥,你不要开车,走过去几分钟。”

  田导笑道:“我也回来几年了,自然知道地方。”

  感受着师姐伸进衣兜的手,他突然想起了赵雷的那首歌,就唱了起来。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今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你攥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是挣扎的自由……

  她像个小女孩一样靠了上来,惊喜问道:“这是什么歌?”

  “有感而发,还没有名字。”

  她啊了一声,瞪着雷朋。“你刚写的?”

  田迪笑道:“小雷是才子啊,写的好,唱的更好听,嗓子是老天爷恩赐的。”

  师姐抱紧了雷朋的手臂,威胁说道:“你快想好,我要听,我要听你唱给我听。”

  “行,我要赶快找纸笔记下来,别一会儿灵感没了。”

  她一听就急了,松开了雷朋,拉着他的手就跑。“迪哥,快点跟上来。”

  来到一家英式酒吧,一进门,她就在吧台叫道:“快拿纸和笔,有用,”

  服务员显然认识她,立即递过来了圆珠笔和便签纸。

  她想了想问道:“有A4纸吗?”

  旁边一个姑娘问:“信纸可以吗?”

  雷朋点了点头。“信纸更好。”

  拿到纸笔,可是听到酒吧里的音乐,他就忍不住分辨起了播放音乐的音阶,曲调。

  他拿着纸笔说道:“我去外面写,外面冷,你到里面等我。”

  “不,我要跟你一起。”

  雷朋知道她公主病,也不再劝她,跟着一起还更香。

  趴在一辆车的车顶,他开始扒谱,写歌词。

  至于歌词,里面有些地方当然需要调整一下

  第一段歌词写好,第二段的一开始,就需要调整。

  分别总是在腊月(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

  寒冬深夜的街头(深秋嫩绿的垂柳),你亲吻我额头。

  在这座冰冷的城市里,我从未忘记你。

  BJ,带不走的只有你。

  和我在BJ的街头走一走,喔……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三里屯的街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

  等雷朋写完歌词,根据曲调写上简谱,回头一看,师姐竟然已经泪光盈盈。

  她像个小女孩一样拉着雷朋的衣袖。“我想伱在唱一遍给我听,唱完整的。”

  “我进去找把吉他,唱给你听。”

  “不要。”她又撒娇,“第一遍我想你唱给我一个人听。”

  酒吧门口还有人,雷朋觉得有些丢人,却又享受她的撒娇。

  “那我们一起走走,来,把手揣进我的衣兜。”

  她开心地笑了起来,右手挽住了他的左臂,把手伸进衣兜,左手拿着写好的词曲。

  雷朋把手揣进裤兜,开始边走边唱。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今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

  ……

  一首歌完整地唱完,她哭的泣不成声了。

  “你知道吗?我失恋了。他离开了京城,回魔都了。”

  “这首歌是你写的,可是我觉得写的是我和他。”

  “王老师吗?”

  她擦着眼泪点了点头。“我们在一起其实很好的,就是给不了彼此想要的。我知道我们都没有错,可我还是伤心……”

  “我也是魔都的,你不担心会再伤心一次吗?”

  “最少现在,你给我带来了快乐。”

  “我会带给你更多快乐……”

  她笑着擦眼泪,问:“你没有纸巾吗?人家眼泪都擦不完了。”

  还真没有……下车时候忘记了,这就尴尬了。

  雷朋拉开了羽绒服,扯开了羊毛衫,露出里面的保暖内衣。“随便擦。”

  她扑哧一笑,也不嫌弃,把脑袋钻进他怀里,擦干净了泪水。

  “还有腹肌呢!”

  “腹肌算什么,你往下摸摸看。”

  她真的把冰凉的手伸了进去,然后摸到了火热的金箍棒。

  她惊讶地瞪大了眼,手一下子抽了出来,转身就跑。

  雷朋傻眼了,这是玩的哪一套啊?

  回到酒吧,看到田导跟几個人已经在喝酒,看他回来都挤眉弄眼。

  没有看到师姐,雷朋走了过去,在一个空位上坐下。

  一问,都是影视圈的,其中一个还是某大佬。

  看形象有些普通,但是名气大的惊人。

  他今年刚好四十岁,身边的女孩年纪可能只有他的一半。

  田导身边也多了一个小美女,有些面熟,但是想不起来是谁。

  另外两个是幕后,身边的美女却也不差。

  雷朋挨个敬酒,从大佬开始。

  他笑着说道:“晴子是我妹妹,在一起玩就开心玩,但是不要伤害她。”

  虽然有点说教,但是态度和蔼,不让人反感。雷朋点头笑道:“不会,我保证。”

  小美女给他们的酒杯倒满,他端起杯回敬了一杯问:“你刚才给她写了一首歌?”

  “兴之所以,贻笑大方。”

  大佬笑了笑。“她就喜欢才子,只要相貌差不离,越有才华,她会迷恋越深。”

  这倒是真的,她后来找的那个大师的弟子,其貌不扬,但从小就是神童,最后还靠才华骗了几十亿(笑哭)。

  可能从那件事以后,她才对男人完全失望吧……

  现在她还没有遇到那个才子,就出现了自己这个才子。

  很快,她从卫生间那边出来,还补了妆,又变成了小公举。

  她深深看了雷朋一眼,走向了吧台那边,很快,她拿着话筒发声。

  “今晚,我很开心,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给我写歌,而且还是一手很好听的歌,现在,有请雷朋。小朋,今天先给我弹奏演唱,过完年,我要你把这首歌录出来,我要让全世界的人都听到这首歌。”

  雷朋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也没有犹豫,就走向了酒吧的小舞台。

  许青递过来了一把电吉他,已经插上了音响。

  一个服务员搬过来一张高脚圆凳,圆凳还能转。

  雷朋坐在圆凳上,稳定了一下身子,才试了一下音。

  吉他不错,音色很正,他回忆了一下旋律,低头弹奏了起来。

  台下原本还有些杂音,现在也都安静了。

  而雷朋一开口,全场哗然。这是神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