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第137章
作者:浮云素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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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盗章24时替换陆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发出一声脆响,陆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陆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陆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陆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陆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陆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陆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陆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剑客应该是骄傲的,当他握住手中的剑时,便将自己全身心都寄托在了手上的剑中,人剑合一,龌龊的思想,短暂的退却,耽于世俗名利的丑恶,抱着种种心思握剑,这对凶器是一种侮辱。

  人可以不诚,但当他握紧手中剑时,心却得澄澈透亮如明镜。

  江如画的心不静,他有邪念,邪念将剑锃亮的刃都已染黑。

  他不配用剑。

  叶孤城道:“我原可以饶了他,但他既然还以剑客身份自居,就少不得以死谢罪。”他的话很残酷,很冷,但却自有一股坚持。

  陆凤长舒一口气,已不用他多什么。

  陆凤道:“什么时候比剑。”

  叶孤城道:“三日后。”

  陆凤道:“三日后?”

  叶孤城道:“不错。”

  陆凤道:“九月十五?”

  叶孤城道:“九月十五,短松冈。”

  短松冈,向西三里就是高高矮矮的坟堆,他会记得帮江如画准备一口棺材。

  他杀的人,自然负责收敛。

  陆凤举杯,将其中的白水一饮而尽,白云城主的宅邸,你只能找到白水。茶,酒,什么都没有。

  举杯吟道:

  九月十五月当头

  月当头兮血可流

  悔不尽的英雄恨

  刺不尽的血线喉

  江如画将自己关在房间里。

  院子里很温暖,阳光很明媚,但他却冷得打颤。

  没有什么比死亡的威胁,更加冰冷,更加让人恐惧。

  他在努力想别的,比如这些年的躲藏,投身南王府的忍辱负重,曾经的风光岁月,以及他的成名剑技。

  但最后,却无可抑制地想到了叶孤城,以及他冰冷的目光。

  “你不配用剑!”

  这五个字,敲击在他的心上。

  他猛地拔出腰间的剑,疯狂地挥舞,那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

  一人高的花瓶瞬间被分割成几百上千块碎片,有大有,有细有密,但都没有超过指甲盖大。

  他的剑技突破了,在死亡的逼迫下。

  “咚咚,咚咚。”

  江如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是那么的有力,那么的年轻,是了,他是剑豪,曾经江湖上无能能敌的剑豪,他不应该恐惧,也不应该害怕,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强大,非常有能力的剑客。

  门被推开,有人进来了,那人先看见了拔剑的江如画,以及地上的花瓶碎片,不由分开始鼓掌。

  南王道:“好一个潇潇细雨萧萧情,好一个剑豪。”他满意极了,也自信极了,南王道,“你定然不会输给叶孤城。”

  他的眼中饱含骄傲与期待,因为他从未见过江湖上有谁的剑招比江如画使得更加精妙,更加快,要不然,他也不会提拔一个剑客,让他作为护卫跟随自己左右。

  江如画的面容红润,一开始的苍白早已不见踪影,他非常自信,因为剑技的突破,奇妙的情感充斥内心,将恐惧一扫而空。

  现在的他绝对不会再害怕叶孤城。

  不仅不怕,还有杀掉他的信心与勇气。

  明月夜,短松冈。

  月不明,人却亮。

  短松冈阴森而昏暗,树林里簌簌地像,是风,还是枉死的冤魂。

  胆大的人也不敢在这里呆太久,因为地太暗,夜太亮,但今日,林子竟然被一个接着一个的大红灯笼照亮。

  今晚很热闹,也很有人气,武林中知名的人竟已大半到了这里,木道人,霍休,严人英,老实和尚……

  能叫得上名的,不能叫得上名的,竟然已经将树林挤得满满当当。

  以剑豪重出江湖的名气,本不能吸引这么多的人,但谁叫叶孤城那日在德阳楼的排场很大,大到连西门吹雪都无法相提并论。

  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白云城主是人中的贵族,剑中的仙人。

  他已到这里,白衣整洁,头发束在玉冠中,一丝不苟,手上的剑散发着冷光。

  毫无破绽的人!毫无破绽的剑!

  木道人对身旁的陆凤道:“他是你朋友。”

  他知道,陆凤是一个非常喜欢交朋友,而且对朋友非常好的人,他对叶孤城的上心程度早就超过了对陌生人的上心程度,此刻看与剑合二为一的男人,陆凤灵动的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陆凤朗声道:“是!”

  声音中饱含真挚的情感,是友情!

  木道人道:“虽然江如画还未到,但我已经知道这场对战的结果。”

  陆凤笑了,没有话,因为他也知道结果。

  果然,木道人道:“像白云城主这样的剑客,是不可能输的。”所以,输的只会是江如画。

  陆凤道:“是这样没错。”

  忽然,场上的气氛一变,所有人都知道,今晚的另一位主角,江如画到了。

  他看上去竟然与几年前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还更好,前些日子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浮躁竟全部被收敛于体内,腰间别剑,器宇轩昂,很有一番豪迈气象。

  短短几日,他竟然已经突破了。

  死亡的压力是如此巨大,十年,他的瓶颈从未松动,但现在竟然突破了。

  群众又一片哗然,他们原来已经认定叶孤城赢了,但看见江如画时又少不得称赞一句宝刀未老,心中的平隐隐倾斜,又有人觉得江如画未必会输。

  江如画嘴角带着自信的笑容,仿佛已将叶孤城的性命收入囊中。

  陆凤又回头看叶孤城,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像皑皑的雪山,高不可攀,眉目中混杂这一种神圣的庄严,凝视对手的目光很专注,但眼神中却带有不可动摇的一往无前。

  当触及叶孤城视线的时候便知道,他没有动摇,更不会输。

  江如画道:“几日之前,你一定不会想到我现在会这样。”他很得意,也很骄傲,因为对顶尖剑客来,突破可遇不可求。

  叶孤城没有话。

  江如画又道:“我曾经动摇过,但现在我的眼睛只能看见一个未来。”他的笑容越发得意,“那就是胜利的未来。”

  叶孤城沉声道:“拔剑吧。”

  拔剑吧!

  南王或许心胸不够宽广,脾气不够和善,但智商却不见得有多低,想象力更是大到没有边际。

  南王道:“死人也是会话的。”

  江如画道:“是这样没错。”

  自从夺命镖死后,他无论去哪里都会把江如画带上,南王是个很惜命的人,只有活着,才能完成他谋划了大半辈子的伟业,所以,他不能死亡。

  普通的护卫尚且不足以对付叶孤城,他虽然没有见过叶孤城的剑,却听他的剑术十分之了得,又加上看见了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门外汉也能看出这剑招相当高明。

  已经将罪魁祸首定论为白云城主,夺命镖的死,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轻功也很好,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发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发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不仅不能,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发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他只能道:“据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色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死亡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毛骨悚然。

  夜已深,静悄悄。

  大船停靠在岸边,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响。

  守夜人坐在港口边上,有一阵没一阵地打瞌睡,本来,晚上是不允许有船行驶的,但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上下都被打点好,只等晚上迎接贵客,一切都在暗中进行,除了港口的负责人,没人清楚。

  他忽然听见动静,支起眼皮便看见富丽堂皇的大船停在眼前。

  声音实在是太轻了,这船,就好像不是靠水流前行,而是在空中飘着,猛然降临在他的面前。

  只能听见海浪拍岸的水声。

  守夜人一惊,什么睡意都飞走了,他睁大眼睛,心中却不由瘆得慌。

  “咕咚——”口水的吞咽声,他快要被贵客吓死了。

  “嘎吱——”

  船的门,被打开了。

  守夜人先看见了一只纤细无比的手,那手很白,很柔嫩,莹白的皮肤在夜空中,好像闪着光。

  这是一双属于绝世美人的手,他虽然没有见多太多的美人,却可以断定,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比这更美更柔的手。

  他视线游移,一路向上,比手更白的,是女人的衣服,但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白,看不见尘埃与黑暗。

  柔软的胸脯被衣服包裹,再向上,则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看见那张脸的瞬间,守夜人就像被从上到下浇了一桶凉水,什么邪思淫念都化为乌有,因为那张脸太美,而且是庄严宝相的美。

  仙人身边的捧剑仙子,怕就是这样,美若冰霜,又凌厉得过分,稍微靠近一点,都好像会被她身上的寒气冻成冰棍。

  美则美矣,却不可亵玩。

  女人并没有与他交流的**,只是用莹白的手指夹住玉牌,向守夜人手中一扔,没让他手忙脚乱地接住,落点刚刚好。

  一看那块玉牌,守夜人更加肃然起敬。

  正面刻东南西北四条龙王,反面则是密密麻麻的铭文,南方十四条漕运线,还有少得不能再少的海运港口,有这块牌子,怕是龙王海下的宫殿都是去的得的。

  守夜人用手帕将玉牌擦干净,毕恭毕敬地递过去,他眼睛只敢盯着地面看,万万不敢抬头多看仙子一眼,上的明月看着柔和,近了也会刺瞎人的双眼,他只怕仙子嫌被他碰过的玉牌太脏,不肯接过去。

  手上沉甸甸的重量忽然一轻,玉牌已被岚风收了回去。

  没人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功夫,守夜人迷迷糊糊想到这大抵是仙家手段,他听书人道有内力深厚的大侠可隔空取物,人尚且能够做到,上的仙子又有什么不能。

  岚风将玉牌用丝帕包住,她当然是嫌弃守夜人的,谁知道他的手帕擦过些什么,或许会经过城主手中的什物,怎么着也得清理赶紧才成。

  她道:“可以进城了,城主。”

  叶孤城微微颔首,不出声。

  守夜人虽然生得丑陋,却耳聪目明,仙子的话虽听不清楚,却也捕捉到了城主二字。

  脑中不禁浮现云阶月地,瑶草琪花,想来界竟也有城池?那是怎样遍布仙山楼阁神霄绛阙。

  守夜人又是一阵心神摇曳,最最让他在意的,是仙子口中的“城主”。

  岚风的形象太过于冷清,像上的明月,山林中的风,是由冰雪堆成的人物,这样的女子,没有男人会想她与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仿佛想象,就是一种侮辱。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居于一室,在守夜人龌龊的思想中,那是必定要发生点什么的。

  所以,他自然而然为“城主”套上了身份,那定然是一位比岚风还要美丽百倍的神仙妃子。

  他脑筋转得很快,联想岚风身上的衣袍,不难看出那是婢女的装束,就算布匹是上的锦缎编制而成,也是绝对比不上他的主人的。

  光是一个身旁的婢女便能美丽至此,“城主”要是怎样的冰清玉洁国色香。

  冰清玉洁国色香的叶孤城从岚风手中接过玉牌,随意放在身旁的矮桌上,巴掌大的牌子被岚风擦得纤尘不染,上好的白玉通透可人,握在手中便能感到阵阵寒意。

  船还要向内陆驶,只不过从海运改成了漕运,在明日第一缕熹微出现之前,他能到达落脚的宅邸。

  不是什么客栈,是白云城置办的院落。

  人间的仙,总是不能与不入流的人相为伍的。

  他还不知道自己在守夜人心中被脑补成神仙妃子,就算是知道,也不一定会有所表示。

  他站得太高,也太寒冷,地上的人,很少能入叶孤城的眼。

  叶孤城沉声道:“那件事查得怎么样了?”

  那件事?是什么事?

  岚风却立即反应过来道:“还不知。”

  叶孤城道:“不知?”他的手指顿在剑柄上,动都不动。

  指甲短且圆润,骨节修长。

  这是剑客的手。

  剑客的手,向来是很稳的,哪怕停留在刃边缘,也不会抖一下。

  岚风道:“那座岛没有名字,没有船只,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

  南海不止一座飞仙岛,这里有上百座岛屿,有的很,到无法住人,有的很大,大到能建立一座城。

  有一座岛,很奇怪,船只行驶无法到达,只有顺着海潮随意漂泊,才能看到它的踪影,南海有船家有幸到过,那里是人间的堂,也是人间的地狱。

  叶孤城一直对南海的无名岛屿很在意,只要是读过陆凤传奇的人,就没法对宫九不在意,因为他实在是一个很可怕的敌人。

  就算是剑仙,也要心应对。

  叶孤城道:“再查。”

  船内,灯光已渐渐微弱,灯油似已将枯。

  叶孤城又道:“你不配用剑。”

  白云城主,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即使江如画他杀了夺命镖,他也不屑于辩解,因为这一切都不值得他注意,但来自外界的污蔑,却是他不能忍受的,就好像污水沾染他洁白的衣角,必须要将肮脏的布料割去,才能接着穿衣。

  谣言,对他来就是这样一块肮脏的布。

  江如画睚眦欲裂,怒气充斥胸膛,又顺经络一路向上,将他的理智燃烧殆尽。

  他不配用剑?叶孤城怎么敢!

  卑劣的剑客也无法承受这样的侮辱,就好像在男人面前奸、污他的女人,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除非他不是个男人。

  江如画再低劣,再贪生怕死,他也是个剑客,剑客可以允许自己的名声受损,却不能忍受自己的剑道受损。

  他冷冷道:“我怎么不配用剑。”

  叶孤城不话,静静地看着他,那眼神高高在上,他所看的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地里的一只爬虫,在泥土里钻研的一条蚯蚓。

  江如画身边有杀气萦绕,他周围的狐朋狗友都变了脸色。

  屋外,阳光灿烂。

  屋内,却忽然充满了一种不出的肃杀之意。

  陆凤刚进入德阳楼,就被肃杀之气震撼了。

  这是怎样的杀气!

  他的大红披风很温暖,阳光也很温暖,可是他却感觉有百般寒意,也不知从哪里钻出来,钻入了他的衣领,也钻入了他的心。

  这是叶孤城的杀气,不是江如画的。

  他听见叶孤城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的额头上隐隐有汗珠浮现。

  叶孤城又道:“拔出你的剑!”

  江如画张了张嘴,却没有出声,像是一条脱水的鱼。

  他身边的狐朋狗友顶着压力道:“且慢。”

  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狐朋狗友身上。

  那人心中忽然产生后悔之情,特别是当叶孤城灿若寒星的双眸也锁定在他身上,这一瞬间的压力无与伦比,仿佛置身鹅毛大雪纷飞的冬日。

  他心道,既然都出声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初入江湖的毛头子压一头,便硬着头皮道:“我曾听闻,高手对战前虚斋戒三日,沐浴焚香,你既要与剑豪江大侠对战,不斋戒,起码也要递上拜帖,好好挑选一个日子。”

  他的是西门吹雪,杀人,对他来,是很神圣的一件事。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江如画如梦初醒,身体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他慌忙不跌地点头:“是极是极。”

  叶孤城看他,半响不话,气氛又忽然凝固起来。

  过了一会儿,他道:“对我来,杀人,并不是一件神圣的事。”

  他的话让在场人心中一咯噔,因为他们已听出,叶孤城并不是西门吹雪。

  哪怕是顶尖高手之间也有如堑一般的区别,西门吹雪是西门吹雪,而叶孤城是叶孤城。

  他道:“我杀人,不为证道,因为道自在我心中。”

  江如画咽了口唾沫,他几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死期。

  但叶孤城忽然话锋一转,又道:“但我同意。”他道,“人在死之前,总是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是怎么死的,如果连这机会都没有,未免可惜。”

  他道可惜,却不是可怜,因为江如画在他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叶孤城走了,只留下一句话,他道:“帖子会在今夜递送府上。”

  江如画长舒一口气,腿隐隐有些发软,他并不担心其他人发现自己的异状,因为在场的所有人在叶孤城走后没有不松一口气的。

  当白云城主还在这儿时,他们甚至没有大声呼吸的勇气。

  顶着压力出声的狐朋狗友已经成为了英雄,在场所有人中的英雄,因为他是除了江如画之外唯一同白云城主话的人,这起码证明他勇气不凡。

  而剑豪,则成为布景板,因为所有人都看出来,他的气势比白云城主矮了不止一头,怕是连四个头五个头都是有的,整个人已经矮到了尘埃里。

  连气势都矮了,剑招上怎么胜出?见到人,便能见到剑。

  他已是个必死的人。

  江如画能感觉到,黏着在他身上的视线都是怜悯的,其中混杂着一两股不屑,他如同被痛打的落水狗一般抬不起头,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剑客面前。

  脸,已苍白如纸。

  冷香院。

  不冷,无香,人踪杳。

  院子很大,却很冷清,名中带香字却见不得各式花草,只有奇山异石以及高大的松柏。

  最适合剑客的是梅花,但有了万梅山庄在前,谁都不愿意弄了“千梅山庄”“百梅山庄”,都是高手,谁都不愿意屈居人下。

  陆凤站在院门外,门紧闭,墙不高,但上朋友家怎么着都不能爬进去。

  他在门口像个没头苍蝇在门口带出乱转,思忖着用两条腿走进去的办法,却看门蓦地被推开,十二三岁的姑娘站在门口。

  陆凤一见那姑娘便笑道:“你们白云城的人,都喜欢冷着一张脸?”

  她其实是个古灵精快的姑娘,眼睛提溜提溜地转,别提有多灵光,脸颊有一深一浅两个梨涡,但她偏偏要将自己的脸板结成冰块,就仿佛不能冷着脸话,是大的错事。

  姑娘见陆凤,吹胡子瞪眼道:“这世界上的高手合该都是冷着脸的。”

  陆凤有心逗她道:“你年纪这么,难不成也是个高手?”

  姑娘道:“不错,虽离城主大人远矣,但我习剑已有二十七载。”

  陆凤闻言大惊,习剑二十七载?那她岂不是已经有三十多岁了?但看上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岁的娃娃。

  他道:“饭不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你有三十多岁了?”

  姑娘冷笑道:“你不仅脑子不太好使,眼睛也不太好使吗?”语毕,把门一推道,“城主叫你。”随后就哒哒哒跑远了。

  陆凤丈二时尚摸不着头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吃瘪了,他终于可以确定,白云城没有一个人对自己有好脸色。

  除了叶孤城。

  他进院子,偶尔遇见扫地的侍女或者是干活儿的健仆,目光触及,皆是一座座冰雕,陆凤只道他们之间无冤无仇,怎么各个看自己眼神里都像带了刀子。

  连个给他指路的都没有。

  陆凤只能凭着感觉一路向前,恰好叶孤城正在院中,他跪坐在草垫上,身前是一盘棋。

  白云城主,是棋道的高手。

  他回头看陆凤,将他脸上带着肉眼可见的苦意思,便道:“怎么?”

  陆凤坐下来一阵长吁短叹,他道:“你这真是邪乎。”

  叶孤城不语,眼中已有点点笑意。

  他先那号称练剑二十七年的姑娘,又院中人看他眼神都不太对,完后苦着脸对叶孤城道:“你了什么让他们这么不待见我。”

  叶孤城道:“可是奇了,你不受人待见,竟然怪我?”

  陆凤苦哈哈道:“你还是先那女孩儿怎么会练二十七年的剑吧。”陆凤的求知欲很重,听奇怪的事儿总想探知真相。

  叶孤城道:“你可知道她的名字?”

  陆凤道:“自然不知。”

  叶孤城道:“她叫三秋。”

  陆凤恍然:“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三秋?”

  叶孤城眼中笑意愈盛,道:“正是。”

  陆凤笑道:“那她可不是才练了9的剑。”

  叶孤城道:“她本来学的就不是剑,是跟我出来后,才随岚风她们闹着要练剑的。”

  陆凤道:“好,我已知道她练剑的缘由,但你可以,为何白云城的人都不待见我。”

  叶孤城将黑子落在棋盘上,悠然道:“没别的原因,”他顿了一下,道,“也就是他们太喜欢我了一点。”

  陆凤:???

  哈?

  上德阳楼,点了一盘虎皮肉连几碟菜,温一壶热酒,日子别提有多惬意。

  朋友来了,是和他打赌的朋友,他看陆凤,微笑道:“已经解决了?”只要是知道陆凤传奇经历的朋友,都会对他的智力和体力抱有绝对的信心,因为他是陆凤!

  陆凤喝一口酒,把嘴里塞满的肉咽下去道:“还没有。”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他确实有了眉目,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院子,不大,但麻雀虽,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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