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第139章
作者:浮云素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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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盗章24时替换她拒绝透露有关叶孤城的一切行程信息,因为城主没可以告诉陆凤。

  叶孤城没可以,也没有不可以,他或许只是忘了,又或者觉得这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但对朗月来,就成了可以拒绝陆凤的然理由。

  白云城的人看不爽陆凤,却也不能拿他怎么样,只能在自己能力限制范围内给他下绊子。

  陆凤揩揩鼻子,他已经在朗月这踩了不知道多少个钉子,如果再看不出对方不待见自己那就别叫陆凤,改叫陆大笨蛋好了。

  他做这反应,倒是叫司空摘星看了笑话,只要是陆凤的朋友都知道,他是一个非常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寻常男人同他站在一起,女人眼睛便只能看见陆凤。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三道四,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凤你也有今。”

  陆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罗地,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能与白云城主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会认出南王身边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再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中穿过去。

  那是衣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

  江如画道:“伯仲之间。”

  南王道:“哦?”

  江如画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什么剑招能比此人的更细,更准。”

  他的“潇潇细雨萧萧情”是江湖上最细最精准的剑招。

  南王道:“是吗?”

  江如画忽然很紧张,但他不能让南王看出他的紧张,只听南王道:“这剑招,比之西门吹雪如何。”

  他没有和西门吹雪比划过,却看过他用剑,正是因为看过他用剑,才就此隐匿,退出江湖。

  但江如画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剑比西门吹雪的差,所以他道:“伯仲之间。”

  又是伯仲之间,但南王却没有生气,他又问:“那,比之白云城主如何。”

  江如画道:“我虽没有见过白云城主的剑,却听他的能力与西门吹雪不相上下。”

  南王道:“好!”他的眼中燃起熊熊火焰,显然心中已有定论。

  愤怒的火焰,在他的胸膛中燃烧。

  江如画松了一口气,当然,他依旧没有让南王发现。

  他忽然很庆幸,偌大的南王府中,没有比他实力更高明的剑客,也自然看不出,这剑痕,与他“潇潇细雨萧萧情”造成的伤口,一模一样,只不过,那人只出了一剑,就正中要害。

  自己的剑招与自己的剑招,实力之差不就是在伯仲之间吗?

  江如画心道:我一定要找到那个偷学剑法的人!

  他此刻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无论多难的武功,看一遍就能学会。

  南王道:“死人也是会话的。”

  江如画道:“是这样没错。”

  自从夺命镖死后,他无论去哪里都会把江如画带上,南王是个很惜命的人,只有活着,才能完成他谋划了大半辈子的伟业,所以,他不能死亡。

  普通的护卫尚且不足以对付叶孤城,他虽然没有见过叶孤城的剑,却听他的剑术十分之了得,又加上看见了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门外汉也能看出这剑招相当高明。

  已经将罪魁祸首定论为白云城主,夺命镖的死,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轻功也很好,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发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发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不仅不能,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发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他只能道:“据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色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死亡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毛骨悚然。

  夜已深,静悄悄。

  大船停靠在岸边,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响。

  守夜人坐在港口边上,有一阵没一阵地打瞌睡,本来,晚上是不允许有船行驶的,但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上下都被打点好,只等晚上迎接贵客,一切都在暗中进行,除了港口的负责人,没人清楚。

  他忽然听见动静,支起眼皮便看见富丽堂皇的大船停在眼前。

  声音实在是太轻了,这船,就好像不是靠水流前行,而是在空中飘着,猛然降临在他的面前。

  只能听见海浪拍岸的水声。

  守夜人一惊,什么睡意都飞走了,他睁大眼睛,心中却不由瘆得慌。

  “咕咚——”口水的吞咽声,他快要被贵客吓死了。

  “嘎吱——”

  船的门,被打开了。

  守夜人先看见了一只纤细无比的手,那手很白,很柔嫩,莹白的皮肤在夜空中,好像闪着光。

  这是一双属于绝世美人的手,他虽然没有见多太多的美人,却可以断定,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比这更美更柔的手。

  他视线游移,一路向上,比手更白的,是女人的衣服,但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白,看不见尘埃与黑暗。

  柔软的胸脯被衣服包裹,再向上,则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看见那张脸的瞬间,守夜人就像被从上到下浇了一桶凉水,什么邪思淫念都化为乌有,因为那张脸太美,而且是庄严宝相的美。

  仙人身边的捧剑仙子,怕就是这样,美若冰霜,又凌厉得过分,稍微靠近一点,都好像会被她身上的寒气冻成冰棍。

  美则美矣,却不可亵玩。

  女人并没有与他交流的**,只是用莹白的手指夹住玉牌,向守夜人手中一扔,没让他手忙脚乱地接住,落点刚刚好。

  一看那块玉牌,守夜人更加肃然起敬。

  正面刻东南西北四条龙王,反面则是密密麻麻的铭文,南方十四条漕运线,还有少得不能再少的海运港口,有这块牌子,怕是龙王海下的宫殿都是去的得的。

  守夜人用手帕将玉牌擦干净,毕恭毕敬地递过去,他眼睛只敢盯着地面看,万万不敢抬头多看仙子一眼,上的明月看着柔和,近了也会刺瞎人的双眼,他只怕仙子嫌被他碰过的玉牌太脏,不肯接过去。

  手上沉甸甸的重量忽然一轻,玉牌已被岚风收了回去。

  没人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功夫,守夜人迷迷糊糊想到这大抵是仙家手段,他听书人道有内力深厚的大侠可隔空取物,人尚且能够做到,上的仙子又有什么不能。

  岚风将玉牌用丝帕包住,她当然是嫌弃守夜人的,谁知道他的手帕擦过些什么,或许会经过城主手中的什物,怎么着也得清理赶紧才成。

  她道:“可以进城了,城主。”

  叶孤城微微颔首,不出声。

  守夜人虽然生得丑陋,却耳聪目明,仙子的话虽听不清楚,却也捕捉到了城主二字。

  脑中不禁浮现云阶月地,瑶草琪花,想来界竟也有城池?那是怎样遍布仙山楼阁神霄绛阙。

  守夜人又是一阵心神摇曳,最最让他在意的,是仙子口中的“城主”。

  岚风的形象太过于冷清,像上的明月,山林中的风,是由冰雪堆成的人物,这样的女子,没有男人会想她与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仿佛想象,就是一种侮辱。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居于一室,在守夜人龌龊的思想中,那是必定要发生点什么的。

  所以,他自然而然为“城主”套上了身份,那定然是一位比岚风还要美丽百倍的神仙妃子。

  他脑筋转得很快,联想岚风身上的衣袍,不难看出那是婢女的装束,就算布匹是上的锦缎编制而成,也是绝对比不上他的主人的。

  光是一个身旁的婢女便能美丽至此,“城主”要是怎样的冰清玉洁国色香。

  冰清玉洁国色香的叶孤城从岚风手中接过玉牌,随意放在身旁的矮桌上,巴掌大的牌子被岚风擦得纤尘不染,上好的白玉通透可人,握在手中便能感到阵阵寒意。

  船还要向内陆驶,只不过从海运改成了漕运,在明日第一缕熹微出现之前,他能到达落脚的宅邸。

  不是什么客栈,是白云城置办的院落。

  人间的仙,总是不能与不入流的人相为伍的。

  他还不知道自己在守夜人心中被脑补成神仙妃子,就算是知道,也不一定会有所表示。

  他站得太高,也太寒冷,地上的人,很少能入叶孤城的眼。

  叶孤城沉声道:“那件事查得怎么样了?”

  那件事?是什么事?

  岚风却立即反应过来道:“还不知。”

  叶孤城道:“不知?”他的手指顿在剑柄上,动都不动。

  指甲短且圆润,骨节修长。

  这是剑客的手。

  剑客的手,向来是很稳的,哪怕停留在刃边缘,也不会抖一下。

  岚风道:“那座岛没有名字,没有船只,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

  南海不止一座飞仙岛,这里有上百座岛屿,有的很,到无法住人,有的很大,大到能建立一座城。

  有一座岛,很奇怪,船只行驶无法到达,只有顺着海潮随意漂泊,才能看到它的踪影,南海有船家有幸到过,那里是人间的堂,也是人间的地狱。

  叶孤城一直对南海的无名岛屿很在意,只要是读过陆凤传奇的人,就没法对宫九不在意,因为他实在是一个很可怕的敌人。

  就算是剑仙,也要心应对。

  叶孤城道:“再查。”

  船内,灯光已渐渐微弱,灯油似已将枯。

  他只怕客人拿不出酒钱,谁都知道,店主人最讨厌别人赊账,他这里的酒很好,如果想要喝,便要守店主人的规矩,规矩很繁琐,也很古怪,不能大声喧哗,不能损坏店里的陈设,最重要的是,不能赊账。

  如果还不上钱,就要拿脑袋来赔!

  店二不是一个善心人,但他也不是喜欢看死人的人,所以他提醒陆凤道:“我们这里的钱,是要现结的。”

  “丢人现眼的东西!”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发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陆凤都认不出,别是我店里当差的。”

  陆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陆凤都一惊。

  店二道:“我竟不知道,陆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陆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陆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陆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下的陆凤,对他来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陆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陆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发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陆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陆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陆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陆大侠来,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陆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陆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陆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陆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陆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陆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陆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法,可以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他身在南海,却并非与京城相隔绝,世界上有很多方式可以让你得到想要的情报,唯一的问题就是时间不对等。

  在金铭灭的掌柜“活了”的第四,陆凤才知道他又活了。

  死人怎么能复活?眉头皱在一起,他已陷入思考,死人是不可能复活的,如果他活了,就证明掌柜是个活人。

  那么,他是没有死?

  如果这样,陆凤和朋友的打赌就根本不成立,没有死,怎么去查他的死因。

  他没有办法解决疑惑,但在这座城里是有人能够解决他的疑惑的,所以,陆凤决定去找那个人。

  清晨,蒙蒙亮,充满生命力的城市正在慢慢苏醒,早起打鱼的渔船踏上归程,昭示新一的开始。

  白云城主的宅邸已经醒了,宅邸内的所有人都要配合叶孤城的作息,他卯时便已穿戴完毕出门练剑,偌大的宅邸中看不见叶孤城的影子。

  陆凤扑了个空,他有的时候起得很早,有的时候起得很迟,男人都知道,温柔乡是值得人留恋的,只要你想,便能找到一百个晚起的理由。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呆立在房间中,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像一抹幽灵,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陆凤回头,吓了一跳,乍一眼看,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如果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身上的气质,一模一样。

  冰冷的,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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