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你好!
请允许我提前一天这么叫你。
经过了一夜的挣扎,我还是决定在婚礼前,给你写这封信。
明天,我们就成为夫妻了。
不管你愿意不愿意,不管你爱不爱我,明天你的新娘就是我,而且只能是我。
我知道你不爱我,甚至恨我。
但是,那又怎么样,我爱你就行了。
我第一次遇到你,是在我十五岁那一年,那天的情景,可能你早忘了,但是我却记得清清楚楚。
那一天的桃花,开得格外的妖娆,你就倚靠在桃花树下看书,修长的身姿,干净利落的白色衬衫,精美无暇的面容。
皎如玉树,风度翩翩,好像是从电视里走出来的白马王子。
怪那桃花太耀眼,怪你太过于夺目。
那一瞥,我就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你。
我发誓,长大以后一定要嫁给你,如果人挡杀人,佛阻弑佛。
为了你,我拒了那一堆苦苦追求我的男人,同时也挡了一批批想睡~你的女人。
我改掉身上许多毛病,竭尽所能地让自己变成一个完美的女人,千方百计的接近你,可你却没有正眼瞧过我一眼。
你和我的婚姻,正如你所说的,是我用尽手段得来的,你不会爱上我。
但是,没关系,你现在不爱我,那是因为你还不够了解我。
只有结婚了,你才有足够的时间来了解我,爱上我。
最后,祝你早日爱上我。
……
落款:最爱你的妻子林绵眠。
日期:写于结婚前日
“这,这是什么呀!”林绵眠握着信的手一直在抖,眉头紧紧地皱在一起。
这信上的笔迹,是她的,可是她从来没有写过这样的信,也不可能写。
她的新郎是莫家的少爷,莫时宇。
她和莫时宇是邻居,从小就认识,两人青梅竹马,莫时宇打小就喜欢她,爱她,宠她,简直就是捧在手上,怕掉了,含在口里,怕化了。
这样的莫时宇,她何来的用尽手段?
莫时宇早就爱她爱到忘了自己,又何来的没有正眼瞧过她一眼?
她和莫时宇的情比金坚,可是林绵眠的心里却很不安。
甚至感到有些恐惧。
雨伞下的那个男人,虽看不到脸,但一定不是一般的男人。
他到底要干什么?
“姐,你怎么了,脸色那么难看?”返回来的林绵华,看到了脸色有些发白的林绵眠。
“绵华~”林绵眠举着信,要同林绵华说信的事。
但是时间来不及了。
“姐!”林绵华挽起林绵眠的手,“时辰到了,我们要马上出去。”
休息室的刚打开,林父林成已经站在外边等候。
婚礼确实是开始了,林绵眠已经没有时间去想信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