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第一美人 69.(九)三桑
作者:那一顾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我叫季倾伞,是个和亲公主。

  众所周知,我夫君苏以航在晋国诸多王孙子弟中最俊俏最有才最温柔最高尚……的。

  总之,搁在小说里绝对是男主就对了,作为最优秀的男人的妻子——我,是公认最幸福的女人。

  当然,只有我晓得,苏以航他根本就是个伪君子,他还是最无耻、最腹烟、最虚伪的人!

  所以,打一开始,这门婚事我就是拒绝的。

  嫁人途中我跳过婚车;

  洞房花烛夜派过杀手;

  进府了亦翻过墙爬过洞;

  ……

  不过,这次我趁着上元节赏花灯,躲开众人、拿了行囊、骑上良驹赶在巳时前冲出了城门。

  我自由了!

  我是个念旧之人,也是个长情之人。

  临别之际,我坐在高高的马背上,回看了一眼困住我数月的北华城。

  巍峨城池上方悬着一轮月圆,风初起,云遮月色朦胧。

  城门内是条长街,街的上空是铺天盖地红纱栀子灯,下面是密不通风的人流。

  随着城门徐徐闭合,城中繁华喧嚣声,自此切断。

  再见,北华。

  这时,空中响起几声突突,无数朵烟火忽然兜头展开,夜色在那瞬被划破。烟火照亮苍老城池,几乎是举城欢呼。

  当真太平盛世。

  四个月前,苏以航大概就是在这里将我迎入城中,当日亦是这样烟火倾城的场面,迎亲队伍长的没有尽头,百姓夹道欢迎。

  这结局首尾呼应。

  我心里泛起一阵酸楚。

  此时我才意识到,我对苏以航的感情,比想象中要更深一些。

  这说明,我真的是个颜控!

  不过,其实这对我而言不算什么,分手都不是啥事,更何况区区好感,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

  再磨叽下去,迟早露馅,不露馅,也会被两国那帮不安分的人整死。

  想到这里,我握紧了包袱,咬了咬牙,策马扬鞭,“再见了,前任!”

  逃离的路线,我早已计划好了。

  出城后穿过城西的密林,自此地形复杂,便于藏匿。

  此刻风停了,隔着稀疏树叶,月光投进林中,与花灯如昼的北华相比,显得格外幽深诡异。

  府里小丫鬟说,林子的树之所以长得这样好,是因为这其实是个乱葬岗,城中的无用尸体均抛在此处,所以林中还有不少野兽,鲜少有人出没。

  在外人看来,我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小丫头,虽然刁蛮任性了些,但也是胆小的。

  就算夫君发现我逃走,也不会想到我会逃往这里。

  所以这是捷径,亦是险招。

  自踏入林子,马就不自觉的放慢了脚步。而我也吓得汗毛冷竖,仿佛那些月色的光斑像是一只只眼睛,监视我的一举一动。

  远处犹在轰隆的烟花声,让我状着胆子往前进,借着微弱光巡视四周,除了一地枯枝腐叶,并无其它。

  是今夜城里炮竹声驱赶了狼群么?

  我放下警惕,一边往丛林深处,一边环顾四周,一路上,竟是一块白骨也没见到。

  乱葬岗没有白骨,太诡异了。

  难道狼连骨头都吃?

  狗也啃骨头,狼一定也啃……

  不对,我脑子里浮现出看过的电影的画面,狼好像是怕鬼的,莫非,这里阴气太重?

  也不对。

  从小到大,我接受的都是唯物主义观,要相信科学,反对封建迷信,不能因为穿越了,就被古代的思想观念洗脑!

  可是,劳资都站在这里了,特么的,穿越都存在,这个鬼也不一定没有啊!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打了个哆嗦,将马鞭奋力一抽,但没有想到,马发出嘶鸣,勾得一声狼嚎。

  声未断,不知从哪已经蹿出一头,它向我招呼,嗷呜~

  233333,我现在的内心是崩溃的:老天爷,你已经对我这么残忍了,不能更加残忍了啊……

  看到猎物,狼发出兴奋的嚎叫,呼朋引伴。

  一头、两头……一群!

  马的腿已经吓软,走不动了。

  狼群很有默契的齐齐靠近。

  次哦!你们要不要这么伟大?有食物吃独食就好了吖!

  对付狼,我早做过设想,我做了一番心里建设:我有绝招,无所畏惧,但拿出事先准备的包裹,狼群不再躁动。

  我还是浑身抖筛子似的,却发现不是我抖而是马在抖。

  狼群只盯着我的包府,粘稠的口水从獠牙上淌下。

  我抓起一只鸡腿奋力抛出去,人的潜力是靠激发的,那距离比运动员掷铅球的还远。

  肉上的血腥味蔓延开来,狼群岿然不动,仍旧盯着我。

  ……我可能遇到了一群懒狼……

  我抓住一把鸡腿,一边驱着马往后退,一边洒出去。

  狼群跟训练过的咬飞碟的犬似的,跃起,接住,吞下。

  很好!

  马很也不动声继续往后退,我又抓了一把鸡腿扔向另一边,比上回抛得远些。

  狼群果然又追过去,吃的津津有味。

  这些都是特别处理过的肉,狼果然喜欢这味道。

  如是几回。

  我与狼群再次拉出一段距离,估摸着大多数的狼都已经吃了鸡腿,而鸡腿中的药效也快要发作了。

  我不禁得意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我大喜,开溜,就现在!

  马十分机灵,将前蹄抬起,然后奋力奔驰,如风如电的冲出了林子。

  那速度,连高铁都不带这么快的。这是我没有想到的,马出去了,我被甩在地上。

  这时狼群吃完鸡腿,大概精力更加旺盛,慢条斯理的围过来,那眼神比先前还要贪婪和可怕。

  卖药的掌柜说了,这药连大象都能毒死。

  虚假广告害死人啊!

  我赶紧抓住仅剩的几只鸡腿丢过去,它们没有扑向它,而是扑向我。

  我下意识躲开,等我反应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