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线内撞入几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宋雅歌回想昨晚齐诚的描述,手中未吃完的粉丝也顾不上了,放下筷子便道:“走。”
“……”
小跑的过程中,宋雅歌抽空回眸,瞅见顾北琛面无表情,任由自己拉着走,她不由问:“你就不好奇,去哪儿?”
“不好奇。”
早知道这么好拐骗,就当卖猪肉卖了,说不定还能赚一笔。宋雅歌心底腹诽。
走进一个死胡同,而那群人消失匿迹。宋雅歌瞠目咋舌,翻箱倒柜也没能找出。垂头丧气之时,身后传来一阵淫笑声。
“哈哈,还真是美妞和一个混血儿。”
“hi,whatisyourname?”
宋雅歌全身一僵,这别扭的充满乡村气息的英语是怎么回事?齐诚怎么请的人!
回头便见一群大叔级非主流打扮的男人们,瞎亮她的狗眼,恨不得找个地缝钻。打死她也不会承认认识这些人,丢的是她的脸啊。
“你认识?”顾北琛一直观察宋雅歌的神情,这会儿问道。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宋雅歌抬起下颚,以求逼真,目不转睛地凝视顾北琛,摇头摆手,“不认识不认识。”
双重否定不就是肯定吗?顾北琛心底已得出答案。
“怎么就不认识了?哈哈哈。”
“美女来和哥几个乐呵乐呵,不仅认识,还熟了呢。”
几波淫笑击得宋雅歌虎躯一震,辛亏她没蠢到倒转干戈,仔细想想,齐诚表面狗腿不靠谱,实则是个很谨慎的人。怎么会请如此不入流的人。
怪她,打不过顾北琛,就想着请人来。结果人没看清,便轻易被围入死胡同。
被三面高高围墙包围,唯一出路便是不入流人所占区域。宋雅歌聪明地躲在顾北琛身后,“壮士,全靠你了!”
顾北琛狐疑地瞥了眼身后的女人:“真不认识?”
“我会掉身价认识这类人嘛。”她语调够低,就是怕万一顾北琛也落入魔爪,她还可以选择卧薪尝胆,等待适当良机脱逃。
而此时,那帮非主流大叔见俩人不乖乖就从,纷纷掏出武器,蹭亮的刀刃在阳光下灼灼生辉。
顾北琛觉得一个头俩个大,他不是神人。带着宋雅歌,应付这些人顺利脱逃,已经算吃力了,如今每人手握武器,他们不沾点血,不可能离开了。
“壮士怎么办,要不我乖乖从了吧,免些皮肉之苦。”要是小弟们在自己身旁,宋雅歌多少有点底气,人多势众嘛。如今就顾北琛一人,她可不想挨刀子。
“出息。”促狭的蓝眸微眯,鹰隼般扫视过四周,“待会儿紧跟在我身后。”
知道他这么说,是牺牲自我保全她了。宋雅歌心满意足地点头,“好啊!”
宋雅歌三脚猫的功夫,不敢丢人现眼。她也没胆小到闭眼,瞠目眼前大战,紧随顾北琛身后。每当对方攻击她时,他总有办法挡下。
印证了一句话,放身边才是最安全的。
她全程毫发无损,而他却有丝狼狈,手臂见了血不说,鼻血也流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