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那些离婚的人们 谁的罪过
作者:我爱狐狸皮大氅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有一次,事务所来了一个中年男人,看上去心力交瘁。东看西看,领导就让我接待他。

  这个男人就跟我到了会客室,一坐下来。眼泪汪汪,我给了他一盒纸巾。等他擦够了,有递过去一杯茶。

  这个男人在国外做项目监理。常年在国外,十天前他妈跳楼自尽,他急忙回国处理后事,一边说。一边把遗书交给我。

  很简单的两行字。笔迹很深,看得出当时情绪一定很激动——“作舟。妈妈的乖儿子,妈妈不怪你。妈妈是被唐璐这个女人逼死的。”

  “唐璐,就是。我妻子。”男人面部有些扭曲,“我要去告她,我要给我妈妈一个公道!”

  单凭遗书内容。最多是让人联想儿媳孽待老人,作为证据。显然不够。

  “你能说的具体点么?需要证据。你妻子孽待老人。没有尽赡养义务。家庭暴力、语言中伤,疾病不给治疗等等。”

  “这些,都没有!我找不出你要的那种证据,我也知道,我告唐璐需要证据!就是因为,没有那些证据,我才来找你们!”

  没证据找我们有用么?我没说,只是看了看他激动的男人。

  “表面上,唐璐对我妈不错,结婚以来,我们一直生活在一起,我妈,受过打击,不能做家务,情绪上,不允许有波动,也不能接受外来保姆,由于我的工作性质,平时都在国外,这些年,家里主要是我妈妈,唐璐,还有孩子。”

  “唐璐有工作吧?她一直做家务?”

  “有,电信人力资源部经理,因为我妈妈不能接受外人,唐璐做家务,做饭什么的,就因为这些琐事,唐璐感觉精力跟不上,她竞争上人力资源部经理了,家里还有上中学的孩子,她想请保姆,我妈不同意,俩人彼此不舒心,唐璐想让我妈去养老院。”

  “没跟你商量么?”

  “商量过几次,但我妈妈不能去那种地方,我妈妈太敏感,需要家庭温暖,她受过伤害。”

  “是指,你父亲?”

  “是!我上大一之前,家里非常和睦,妈妈像公主一样,后来父亲突然有了别的女人,和妈妈离婚,我们家在上海,我在浙大,离婚后,妈妈内退,就跟着我到了杭州。我发誓,一定不让妈妈再受伤害。”

  “你那为什么选择在国外工作?”

  “说来话长,大一时,我有女友,后来因为妈妈来了,妈妈不喜欢那个女孩,我们分手了。唐璐也是我的大学同学,家在县城,是个大家庭,相处久了,发现她脾气特别好,又在大家庭生长,我想她更适合照顾我妈妈,于是,我们就恋爱了。”

  这样啊?这个男人为了妈妈牺牲过爱情。

  “开始,我妈也不同意唐璐,因为她家在县城,后来,唐璐会做菜烧饭,在同龄女大学生中,比较少见了,于是我妈妈慢慢接受了,我总要找人结婚,照顾妈妈。大学毕业我就去了项目在国外的中资公司,和唐璐很快结婚,我妈就和我们一起生活了。”

  “是你妈就和唐璐一起生活了。”我提醒了他一句。

  “也可以那么说,我太忙,只能多数时间在国外。”

  “其实你可以换个工作啊,便于照顾你妈。”

  “我是毕业分配进入公司的,在公司,一直发展顺利,我妈妈也认为男人事业很关键,我没有去求我的父亲,一直要求自己做到最好,再说,唐璐可以照顾家庭。”

  “你其实一直在牺牲你的妻子。”

  “这不能算牺牲,照顾父母,是子女的义务。”

  “你照顾唐璐的父母了么?”

  “他们不需要我的照顾,唐璐父亲是县委书记。”

  “县委书记?”我愣了一下,县委书记,你妈还嫌人家条件不好!

  “嗯,我们的家庭,不可能接受条件太差的,我父亲,是上市公司董事长。”

  原来如此,他的母亲,曾经是上市公司董事长夫人。

  我基本明白他家情况了,唐璐相当不错了,只是,可能为了事业上最后一搏,无法兼顾娇弱的婆婆,请保姆被否定掉,打算让婆婆去养老院,没协调好,结果婆婆一气之下,选择了自杀。

  无论法律还是道德,这位母亲的死,最应该承担责任的不是唐璐。

  这案子,我没法接手,我想劝这个男人,认真考虑考虑他妻子的付出,遭到了他的坚决排斥,他说既然我不愿意帮忙,他还可以去六和事务所,他不差钱,他只是不理解我们这些年轻人怎么那么私自冷血~~

  自私冷血啊?!

  附一篇:非离不可

  这两货结婚不到一星期,连个新家具都还没捂热,非离不可!

  两货也都不算小了,男的三十六七,女的二十九刚过,经人介绍,很快女的怀孕,大着肚子摆酒,喜庆劲儿还没过,两人非得离婚不可了!

  双方家长都不同意他俩离婚,毕竟肚里的孩子五个月了,俩人不听家长的,由于涉及到比较多的物资分配,女的想要男的那车,俩人只好找律师打官司。

  那车七十多万,婚前男的送给女的,没来得及改名字,在婚礼上,证婚人宣读了这一段儿,为了渲染新郎多爱新娘,男方找到我,想反悔了,不给人家那车。

  我再一打听,女的孩子没去打掉,不过离婚的意志很坚定,要这样,作为男的总得给女的一点儿补偿吧?

  几次接触,我感觉,这男的虽然三十七八了,相当不成熟,两人离婚原因是那女的没事儿总霸着卫生间!

  看不上一个人,啥都能成理由,那女的也不省油,车早就找人开回娘家去了。

  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男的确实可以把车要回来,不过,真这么干,也太那个了~~最后,我劝他还是协议离婚,给了女方十万补偿款,拿回了那车。

  那女的我也接触了,长得挺漂亮,脾气是有的,一开始不愿意退让那个车,我只好跟她往最直白的说,真上法庭,她也拿不到那车。

  最后,那女的拿了十万,后来生没生下孩子,就不知道了。本来她想用孩子逼迫男方家多出钱,但男方认为,我都跟你结婚了,已经够意思了,两人过不下去离婚,另当别论!

  不以爱情为目的的婚姻,还能说啥呢?既然是利益交换,一开始咋就不谈谈好呢?!毕竟是离婚啊,玩儿似的,真不知道怎么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