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刚好时 (257)心软了
作者:狐狸精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见谁啊?”

  我觉得他这个关子卖得很成功,至少我是很好奇的。

  “见我亡妻。”

  陶越这句话说得很平淡。

  我偏过头去看他,外面是雾蒙蒙的一片,陶越就坐在我旁边,眼睛里像藏着万千星辰,浩瀚而深邃,有着一种成熟男人的沧桑和深度。

  可是他又是寂寥的,他的肩上还担负着一个不完整的家庭,还有一个未满三岁的女儿。

  真不明白他的妻子为什么会自杀,丢下这样好的一个男人和这样乖巧的女儿,忍心么?

  其实我很好奇他妻子的死因,但是我也明白,有些人的伤痛就像一个布满炸弹雷区,我一旦涉足,将会引爆那个地区中的所有炸弹。

  还是等下次,让他主动跟我分享这个秘密吧,虽然我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了。

  我和陶越的感情只剩下了三天的期限,我还要在这段时间里好好地弥补他才是。

  他是那么好的男人,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从来没有强迫我做过任何事情,对我的呵护和关心就像对小雪一样,我真的很感激他。

  但感激归感激,我的心里,还是装着唐骏的。

  现在他把所有的事情都跟我说通了,我肯定要重新回到他的身边去才行,毕竟,我是爱他的。

  车子缓缓在路上行驶着,窗户外面黑漆漆的一片,景色很是乏味,我是个嗜睡的人,一到安静的环境中就容易犯困,没一会儿,在车子内悠扬的音乐声中,我就睡了过去。

  正迷糊着,我感觉好像有人把我从车里抱了起来,过了不知道有多久的时间,我被人放在了宽大而舒适的大床上,再次沉沉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我大概是在五点多醒的,醒来之后,外边还是蒙蒙亮的样子,从窗户往下看,小区里的路灯正没精打采地亮着,周围白茫茫的一片,分不清是雾还是雪。

  我伸了个懒腰,心想着陶越和我之间剩余的时间也不多了,这几天就尽自己的力量来为他们留下一段美好的回忆吧。

  穿着拖鞋去了客厅的冰箱里拿东西,找到了鸡蛋面包这些东西,想起之前余嫂都是起来给我们做牛奶燕麦粥,然后煮几个鸡蛋再吃点面包,这就是陶越家的早餐标准配备。

  我也依葫芦画瓢,点开手机食谱找了牛奶燕麦粥的做法,然后在厨房里开始忙活起来。

  还好我这人手脚不笨,做起家务来也是有模有样的,等感觉上来了,我就点开手机音乐,一边听歌,一边给他们**心早餐。

  过了一个多小时,粥熬好了,我拿着勺子尝了一小口,绵软香糯,味道还是可以。

  一想到早上他们所有人都会吃到我做的饭,我就喜不自禁,开始“嘿嘿”傻笑起来。

  “听余嫂说,你在给我和小雪**心早餐?”

  一道温柔而富有磁性的声音从我的背后响起,随即,一双大手就圈住了我的腰。

  我愣了一秒,笑着回答他,“是啊,突然想给你们做顿饭,让你们一个个的都好好看看,我可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小仙女,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花架子。”

  陶越笑着把脸贴到我的耳边,他脸上那股温热的感觉立马就通过皮肤的接触面传了过来。

  我的脸有些微红,毕竟眼前这个男人皮肤也很细腻,因为早上没有刮胡子的原因,鬓角有些许胡茬,有些微的扎人。

  一想到我即将就要离开这里,我心里就很不是滋味,唉,我还不知道该怎么把这句离别的话说出口呢。

  吃早饭的时候除了小雪一直在大呼小叫之外,所有人都很安静地在吃东西,我心里装着心事,陶越也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吃完早饭,陶越看了一眼外边的天色,太阳都出来了,金色的阳光涂抹到雪地上,很漂亮。

  “走吧,还记得我昨天跟你说的话么?”

  陶越穿好了大衣,顺手拿起衣架上的围巾替我围好,又打了一个简单的结,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仿佛他就为了这一刻,已经练了好多年似的。

  车子在市区换换开动,经历了半个多小时的路程,最后来到了郊区的一处墓地。

  这里很安静,高大的梧桐树上的枝丫光秃秃的,唯有几片干枯的树叶吊在树枝上,一副萧条寒冷的景象。

  从车里下来之后,我看到路边有几只小麻雀在觅食,蹦蹦跳跳的,见到人走近就扑棱着翅膀飞走了,站在不远处的墓碑上好奇地望着我们。

  我也是第一次来这里,难免有些紧张,虽然说今天见到的是死人不是活人,但是她毕竟是陶越的前妻,她的死,对我来说是最有吸引力的秘密。

  怀着一种即将揭开迷底的复杂感情,我跟着陶越一起找到了一处墓碑。

  碑上的女孩儿很年轻,看起来也才二十出头的样子,一双大眼睛很是水灵,仿佛会说话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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