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淘宝去古代 73.第一百一十七、八章
作者:穆烟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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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的雪相对北方的雪要少许多,即使是在这个还没有经历温室效应的古代,南方也很少有像这次这么大的雪,甚至似乎有形成雪灾的趋势,好在如今天色见晴,除了像陆父陆母这样运气不好出了意外的情况之外,倒是没有出现太大损伤。

  “乡亲们,雪后如果没有及时扫除,就会形成厚厚冰层,到时候我们再想去镇上、县上就更难了,所以我们今天要倾尽全村之力,把村子里到镇上、县里的道路打通。”村长严肃说道。

  索性村民们也比较配合,毕竟这次扫雪也事关自身,于是纷纷举起手里的扫把表示愿意开始,还有一些性子急的更是直接开了口:“村长,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开始吧。”

  “好好,那大家去吧,注意不要滑了。”村长笑呵呵道。

  小村庄有小村庄的好处,就是所有人都能齐心协力办好某一件事。

  陆斯羽看着村民们的干劲,猛地咳嗽了几声,却没想到被大伯娘和二伯娘注意到了。

  “哎呦,小羽,你身子骨还没好,出来做什么,快回去。”大伯娘贴心地叮嘱。

  “就是就是,你身子骨本来就弱,不久前还大病了一场,就更弱了,哪里能操劳。”二伯娘连声叮嘱。

  陆斯羽笑着摇头:“我没事,这雪一定要扫吗?”

  “那可不是,”二伯娘笑着说道,“你呀,一看就是不干活的,现在这雪你看着软绵绵的,也不滑溜,可你要等这太阳再多晒一会儿,雪就会融化,到时候结成冰,可有的我们好受,我们陆家村还好,距离镇上和县里都近,还能想办法扫出一条路来,可要是其他稍远村子,估计这一个冬天都没办法从村子里出来。”

  听到这话,陆斯羽有些诧异:“这么严重?”

  他在现代也遇到过几次大雪,甚至还有几次都被称为几十年难得一见的大雪,虽然不知道专家眼里的几十年跟他们概念里的是不是一样,但确实出现了比较大的积雪,不过也没有哪一次会这么严重。

  “可不是这么严重,你这孩子天天可见的在家里读书,也不管外面的事,哪里知道生活的艰难呦。”二伯娘毫不客气的说道。

  大伯娘怼了一句:“你少说两句没人把你当哑巴。”

  二伯娘想到陆斯羽家如今的情况,讪讪然闭了嘴:“二伯娘嘴快,小羽你也别生气。”

  陆斯羽摇摇头,肺里还是觉得有些难受,猛地咳嗽了两声:“咳咳……咳咳咳……没事……咳咳……”只说了两句,他就咳了好几次,脸色憋得通红。

  二伯娘就在陆斯羽身旁,连忙拍着他的背,还以为自己戳到了陆斯羽的痛楚,连声道歉:“小羽你别介意,二伯娘真不是故意的。”

  陆斯羽摆摆手,缓过来之后微微一笑:“没事的,二伯娘,只是身体还没好罢了,早点打通去镇上和县里的路,我们也能早些出去,我还想出去找点活,养活弟弟妹妹呢。”

  二伯娘见陆斯羽真没生气,还是憋不住话:“哎呦,可怜见的,要不是三弟和三弟妹走了,你也没必要小小年纪承担起家里的这些事。”

  陆斯羽无奈,虽然这话没什么恶意,但估计也不是人人爱听。

  “二伯娘,你们忙去吧,我自己一个人就好。”

  “那也行,对了,如果你还行,就把屋顶上的雪扫一扫,免得到时候屋顶被压坏了。”二伯娘嘱咐道。

  听到这话,陆斯羽往周围一看,终于想明白了自己从刚才开始觉得不对劲的地方在哪里,原来是除了少数几家之外,其余的屋顶上都已经没有了积雪,想来很多人已经一大早就起来把屋顶上的雪扫了。

  古代农村的房屋建造没有像现代那么严格,屋顶的性能也一般,要真的要积雪堆积,真的有可能会塌陷。

  他点点头:“好的。”

  大伯娘和二伯娘虽然都是女人,可也算是劳动力,所以在叮嘱了陆斯羽之后就拿起扫把跟上了大部队,而到时陆斯羽这个大小伙子,因为惯常身体虚弱,并没有被安排在扫雪的队伍当中。

  这会儿天色已经亮了起来,太阳高高在上,陆斯羽回家的时候,最小的两个孩子正在奔跑追逐,小月月倒是没有跟他们一起,而是一直站在门口,看到陆斯羽回来,立刻笑眯眯看着他。

  陆斯羽微微一笑:“月月,大哥要扫雪,你帮大哥拿一下扫把好吗?”

  “好。”小月月眯着眼微笑,走到一旁拿起扫把。

  陆斯羽则费力搬过了一旁的梯子,搭在屋子旁,梯子是木制的,不像现代的铝合金那么轻盈,估摸着少说也有好几十斤重,特别是左右两根长长的木头重量可不低。

  虽然这个重量就是为了梯子固定的更好,但对于基本不干活的陆斯羽而言,这重量真的不轻。

  把梯子放在屋子旁,他拿着扫把爬了上去,开始用扫把扫雪。

  白色的雪铺在屋顶上,并没有现代的大家想象中那么干净,因为农村里是要做饭的,而烧饭过后会有大量黑灰,这些黑灰通过烟囱来到屋顶,也会落在屋顶上,好在现在积雪还未融化,所以扫起来并不是那么费劲。

  陆斯羽一层层把积雪往下扫,来回好几次,虽然累得要死,但是因为天气实在太冷,身上基本没出什么汗,许久之后才终于把积雪扫干净。

  下了梯子之后,他捏了捏自己的手臂,心想自己在现代的时候练不出肌肉,估计在这里没过几天就会练出一层层肌肉,也不知道该高兴还是不高兴。

  “大哥大哥,我要吃那个。”小云云突然指着屋顶说道。

  “我也要我也要。”小乐乐立即附和,虽然也不知道要的是什么。

  陆斯羽抬头一看,很快就知道小云云说的是什么,赫然就是结在屋檐下的冰凌,因为温度太低,所以这些冰凌一条条垂下来,像是门帘一样,看上去煞是好看。

  陆斯羽以前小时候也吃过这个,其实没什么味道,但对于小孩子而言,这就像是一种特别的零食,这样的零食即使是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陆斯羽都觉得稀奇,更何况是现在的小孩。

  “这个太脏了,走,大哥带你去找干净的。”陆斯羽俯身拉起两个小的的手,又看着陆斯月,“月月你拉着小乐乐的手。”

  “嗯。”陆斯月笑着拉住小乐乐的手。

  这样的冰凌不止出现在屋檐下,还有各种石壁上也有,屋檐下因为会接触烟火,再加上这里的冰凌都是从屋顶上流下来的水结成,所以不是很干净,反而是出现在石壁上的冰凌相对会比较干净。

  陆斯羽带着三个小的,也没有走远,只是来到最近的一座石壁下,从上面掰下来一些冰凌递给三个小的。

  陆斯云接过冰凌就嘎嘣咬了一口,到了嘴里才呼哧呼哧喊:“哇哇哇,好冰啊~~~”

  而陆斯乐却是刚刚拿到手里就把冰凌扔了,然后猛地把小手往身上擦:“冷。”

  陆斯月相对淡定一些,毕竟她年纪稍大,所以对于之前吃过冰凌也有了记忆,只是小心翼翼把冰凌拿在手里,轻轻咬了一口。

  “姐姐,我也要。”陆斯乐扯住陆斯月的衣服,仰着头看她。

  陆斯月直接把手里的冰凌递给他:“呐。”

  “不不不,”陆斯乐连忙摇头,“吃,我要吃,不,不拿。”

  陆斯羽听到小乐乐的话忍不住哈哈大笑:“这小子可真是精明了,知道拿在手里冷,就让你喂他呢。”

  陆斯月歪了歪头:“可是吃着也冷啊。”

  “那你喂他看看,看他什么反应。”陆斯羽指着站在陆斯月身边的小个子。

  陆斯月把手里的冰凌递给小乐乐,刚刚碰到他的嘴,小乐乐就猛地后退几步:“冷。”

  陆斯月也忍不住笑了:“哈哈哈哈哈,乐乐真可爱,还吃不吃啊?”她再次把冰凌递到小乐乐嘴边。

  小乐乐立即摇头,小脸板起,义正言辞道:“不吃。”

  不过这一次陆斯月可不会轻易算了,不止是他,就连自己吃的欢的陆斯云也忍不住逗弄小乐乐,想办法喂他吃。

  陆斯羽笑着看着姐弟三个互动,心里也有一些怅然,不知道他妈怎么样了,虽然天天嚷着不结婚就不见,可真的不见了,应该会伤心吧。

  至于灶头上的锅倒是铁锅,也是特意找铁匠打的,一般人家别的都可以缺,唯独这铁锅不能缺,不然灶头下面的火一烧,估计什么都没了。

  陆斯羽小时候曾经用这种灶头烧过饭,他小时候也是生活在农村的,所以家里也有这种灶头,不过从颜值上来说,他小时候家里的灶头要比现在这个高出不知道多少倍。

  更不用说后来随着他渐渐长大,家里的灶头也做过重新修葺,外面涂的还是水泥和白色的瓷砖,耐脏又好看。

  铁锅虽然明显是清洗过的,但是因为有一段时间没用了,上面结了一层黄橙橙的锈迹,想着原主有好久没有洗澡了,三个孩子估计有几天没有洗澡,所以他索性在里面加了大半锅水。

  “月月,你们好好坐着,锅里在烧水,待会儿先给大家擦个身,大哥去拿一些木板回来。”陆斯羽走到一旁,看着坐在灶头后面烘火的三人,实际上在火源边确实要比被窝里暖和许多。

  这里的被子质量不太好,所以被窝里的暖和最多就是不冻着,但是坐在火源边,却会有一种暖到心底的感觉,身体暖了,心情也会畅快很多。

  陆斯羽虽然没有直接走到火源边,但也能够隐约感受到火的温度。

  陆斯月看着陆斯羽甜甜一笑,然后认真点头:“嗯。”

  陆斯羽往外走去,交叉着双手放在嘴边,使劲哈出一口气,总算是觉得双手暖和了许多,顺着原主的记忆往家里放木板的位置走去。

  这也是农村里的习惯,每年春夏秋之际,就会去山上砍一些树木或是竹子,把树干和竹节劈成一段一段的,然后堆放在屋子旁边,到了冬天没办法出门的时候,就可以直接用这些木材烧火做饭。

  陆家也是如此,虽然陆父是秀才,带仍然保留着这个习惯,再加上其余几个兄弟的帮助,倒也堆了近两米长,近身高的木板,如果只是单纯用于冬天家里烧火做饭,应该是够用的。

  虽然最近都在下雪,但是这些木板上也盖了几层破布,所以其中有一部分木材还是干的,即使略微潮湿,只要稍微用火烘一下就能烧起来。

  陆斯羽从里面抽了大约五六块木板,往回运了一趟,又怕接下来融雪或弄湿这些木板,所以来回运了好几次,才终于将一些木板运到了屋内,就堆放在厨房旁,什么时候需要用了,随时取用就是。

  这么会儿时间,陆斯羽的身体也暖和了起来。

  在运最后一趟木板的时候,陆斯羽突然长叹一口气,要知道他虽然小时候是在农村长大的,但是从小到大从来没有想过回农村生活,毕业后也是一直在外面工作,谁能想到一次意外竟然让他回到了这个落后的时代,不仅落后,摆在他面前的形势还很严峻。

  如果不是家里只有三个弟妹,他一定不愿意这么辛苦,天知道他最大的梦想其实是坐吃等死,哪里是像现在这样。

  眼下还好,这些木板什么的都是早就预留好的,等到了来年,他要是找不到可以用脑力赚钱的工作,恐怕也只能过上山砍柴,下田插秧的生活了。

  他在心里叹着气,该做的工作却一点没有落下,烧水,擦身。

  南方的冬天实在是太冷了,有没有现代的浴霸和热水器,所以只能用最原始方式的烧水洗澡,而洗澡也不能像现代许多小说一样直接拿个浴桶,倒满水洗,要是真这么洗,即使是滚烫的热水放进去,这水最多十分钟就会变得冰冰凉。

  而如果只是用烧饭的锅烧水,这一锅锅水还不知道要烧到什么时候,烧完了也不知道要怎么保持热度,费时间不说,还费木柴,所以这种奢侈的生活也不是这么容易能过的。

  不仅如此,陆斯羽还不能在晚上给三个孩子洗澡,南方的冬天本来就冷,到了晚上就更冷了,真要到晚上洗澡,估计第二天就得重感冒,古代的医疗水平太低又太贵,一个不好,一条小命就丢了。

  为了避免感冒,他只是简单为两个小的擦了擦身,至于陆斯月,因为小孩年纪也有八岁了,所以他并没有搭手,只是嘱咐她注意保暖,就让她自己去擦身了。

  擦完身之后,三人都只是换了里面的衣服,外面的衣服之前是怎么穿的,之后还是怎么穿。

  没办法,天气太冷,家里的厚衣服又不多,三个孩子几乎把最厚实的衣服拿了出来穿在身上,所以自然没有多余的换洗的衣服。

  入乡随俗,陆斯羽在擦完身之后也只是换了里面的衣服,外面还是套上了原来那些衣服,好在贴身的衣服换了,他总算觉得身体好受了很多,精神状态倒是比早上醒来时好了很多很多。

  四个人都擦完身,陆斯羽又把铁锅涮了一遍,总算把铁锅洗干净了。

  他在里面倒了水,然后把清洗好的米放进去,按比例来说,这一锅仍然是粥,不过他的稠度还是要比之前大伯娘家的粥要稠许多。

  大火烧了一会儿,厨房里就飘出了米饭的清香,躲在灶头后面的三个孩子都忍不住一次次吸鼻子、咽口水。

  还是调皮的陆斯云率先开口:“哇,好香啊。”

  陆斯乐紧随其后:“好香~~”

  两人都开口之后,陆斯月终于忍不住出声:“真的好香,大哥,真的好香啊。”

  陆斯羽微笑,为了避免引起三个孩子的怀疑,他今天只是用了从村长家里买来的米煮了粥,味道和香气自然还是原来的那样,不过三个孩子的反应却让他很是温暖。

  “再等等,等煮好了就盛给你们喝,对了,乐乐是不是没有穿鞋子,云云,你去帮弟弟把鞋子拿过来,待会儿让乐乐自己走。”即使乐乐才只有两岁,陆斯羽还是没有打算宠着,不是因为他力气不够,只是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果从小被宠大,长大了也很难撑起一片天。

  “哦。”大概是在后面坐久了,陆斯云跳起来时没有丝毫犹豫,蹬蹬蹬跑去小房间拿回了乐乐的小鞋子,又来到厨房,细心帮小乐乐穿上,穿好后拍了拍他的小腿,“自己走。”

  “哦,”陆斯乐从小凳上走下来,走到灶头旁,仰着头看陆斯羽,“哥哥,乐乐要喝粥。”

  陆斯羽看着那个努力仰着头的小脑袋,不禁失笑:“还没好呢,你先去坐会儿。”

  “哦。”陆斯乐又听话地走了回去,长凳子旁时,认真看着陆斯月,“姐姐,我要坐外面,待会儿第一个……第一个喝粥。”

  “好啊,”陆斯月笑嘻嘻坐进去,留出外面的一小段位置,看着弟弟认认真真坐在外头,她立刻捧住了陆斯乐的小脸,“哎呀,乐乐你好可爱好可爱。”

  陆斯乐鼓着小脸,含糊开口:“呜~~啧啧风开窝(姐姐放开我)~~”

  陆斯月却不放,仍是笑嘻嘻道:“不放,就不放。”

  陆斯乐:“啧啧套眼(姐姐讨厌)~~”

  陆斯云在一旁乐呵呵地看好戏,一边看戏一边吐槽:“哎呀,可怜的乐乐~~”

  陆斯羽听着三姐弟的聊天,也忍不住笑,虽然他来到这里才只有一天时间,但是总归会越来越好,他相信终有一天这个家也会变好。

  粥煮好之后,陆斯羽盖上盖子,把灶头后面的炭火用专门的铁质工具盛到屋子靠外的一个小塘里,这个小塘大约半米见方,下面深陷,挖出了大约是几十厘米的洞,把炭火放进去,正好形成一个火坑,盖上特质的铁网之后,他又把小桌放在上面,然后给每人都盛了一大碗粥,放在小桌之上。

  这样一来,桌子下面有火,桌子也会变得热乎乎的,坐在旁边吃饭也会觉得正好,而且吃完了身体也会觉得更加暖和。

  因为今天已经吃了两顿,所以陆斯羽并没有放太多米,只是比平时要稍微多一些,而这一顿饭,也让几个人吃的浑身暖洋洋。

  吃完了晚餐,陆斯羽拿着几乎舔得干干净净的小碗拿去洗,几乎不用怎么费劲,就洗的很干净了。

  农村的灶头有两个锅,两个锅中间有两个圆形的洞,在这里放上水之后,不管在哪个锅做饭,这中间的水也会被煮沸,他就是用这个水洗的碗,所以倒不觉得冷。

  烧水烧饭后剩下的炭火不多,陆斯羽也没有重新烧过,等到这里的火差不多灭了,才带着三个孩子去睡觉。

  来到古代的第一天晚上,陆斯羽因为病还没消,自己盖了一床被子,三个孩子盖了一床,他又把最大的一床压在并肩而睡的四人身上,总算是大家都暖到了。

  虽说男女七岁不同席,但是如今情况特殊,也只能先将就,等到时候家里环境稍微好一些,再把陆斯月分出去单独一个房间,也是给女孩子的尊重。

  这一晚大家都睡得很安心,到了第二天早上,陆斯羽睁开眼天色还是漆黑一片,又睡了一觉之后竟然看到门缝里透进了阳光,看着那一丝丝光,他不禁微笑,太阳出来了,日子怎么会不好。

  他迟早有一天要想办法把淘宝的东西都拿出来填补家用!

  最初的时候陆斯羽对庄锦寒的印象是一个脾气差的少爷,与看到的儒雅气质截然不同,之后相处,他又觉得这人太过热情,但如今,他又觉得这人真的很博学,基本可以说是通晓古今。

  陆斯羽终究不是专门研究这些的,除了脑子里那些不属于这个时代的知识之外,关于文学历史方面的造诣完全比不过庄锦寒。

  只是聊着聊着,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聊到了数学。

  我国的数学可不是外来的,而是自古就有的,最早的《张丘建算经》中有最小公倍数、等差数列、“百鸡术”;《黄帝九章算经细草》中的“贾宪三角”(二项展开系数表);《数书九章》中有“大衍总数术”(一次同余组解法)与“正负开方术”(高次方程数值解法)等等。

  只是这些数学在某一段时间并不被重视,而且现代的数学教学多以阿拉伯数字为主,这些东西也不被在意。

  古代的学生也不像现代某些人认为只是死读书的人,恰恰相反,古代的学院也是很在意素质教育的,不止文学上要过关,还有骑射、数学、琴棋书画等等,要是不全能个,真不能算牛逼。

  到后面这些理科方便的知识渐渐衰败,也是一大憾事。

  这个时候的朝代是陆斯羽闻所未闻的,也不知道大概对应于他记忆中的哪个朝代,庄锦寒突然聊起了数学,他还有些不太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