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淡江湖之诡手斗灵 第四十四章 白日诡梦
作者:天生红星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说时迟,那时快!

  一条黑影闪电般的向我面门扑了过来。

  条件反射之下,我抬起左手隔挡了一下。

  火辣辣的疼!

  我手背上马上出现了三条触目惊心的抓痕。

  “找死!”少女嘴里怒斥了一声。

  我眼前一花,少女已经站在我的面前。

  而她的手里,则多了一只遍体白色绒毛,三寸来长,嘴尖爪利,眼睛贼圆,凶光外露的小东西。

  望着这个脸如童女,却长着老鼠身子,拖着一条长尾巴的怪物,我首先想到的是,这是一只精怪。

  见我从袋子里掏出了桃木锤,少女马上把两只手背到身后,撅着小嘴,一副气呼呼的模样。

  “不要伤她,我留着玩!”

  我尽量用平和的语气说,这不行,万一她伤害别人怎么办?

  说完,我让她看了看我手背上的伤口,提醒她精怪是有攻击力的,不是可以养的宠物。

  可是一看之下,我自己都愣住了。

  左手背上的伤口。竟然以肉眼可以看到的速度在愈合,只是几十秒的时间,就完好如初。

  嗯?

  再生?

  我居然有了再生的能力!

  我心里那个高兴劲儿,就别提了。

  眼见无法和少女沟通,我只好暂时打消了灭了精怪的想法,开始收拾屋子里的残渣碎片。

  等到收拾完毕,看着天花板上的人形大洞,我突发奇想,便跑到顶楼的天台上,试着蹦了几下。

  郁闷!

  感觉自己还是一如平时,只能跃起不到一米的高度,我顿时有点泄气。

  为什么在床上,我能窜起那么高呢?

  想到一切的异常,是在少女的手,搭上我的手以后发生的,我有点明白了。

  不是自己练成了什么异能,干脆就是人家给咱输入的能量而已。

  她这么大的能量,怎么才能为我所用呢?

  我抓耳饶腮的想啊想啊,直到太阳完全升在天空,还是毫无头绪,最终只能心有不甘地下楼回屋睡觉。

  夜有所思,日有所梦!

  大白天睡觉,我居然也做开了美梦。

  朦朦胧胧中,我身处一处碧波荡漾,青萍满塘的湖畔之中。

  鼻端不时沁入的芬芳,随处可见的莲花朵朵,远处郁郁葱葱的青山,让站立在一叶扁舟上的我,禁不住豪情满怀。

  “天地乾坤,纵横无敌。三才至上,心花怒放。开!”

  我漫不经心地挥动了一下手臂,一串串金色的符文随之飞舞而出,在空中凝聚成一条三爪金龙,嗖地钻入了深水之中。

  “轰!”

  冲天的水柱随之而起,在空中绽放出一朵巨大的青色莲花。

  我腾空而起,足踏莲花,俯视大地,禁不住就是一阵仰天狂笑。

  “哈哈哈!三才神功,我练成了三才神功!哈哈哈!”

  突然间,我脚下的莲花消失,惊慌失措的我,手脚乱蹬,掉入了冰冷的湖水之中······

  我一激灵,醒了。

  等我坐直了身子,却发现自己不但全身水淋淋的,就连大床上都满是水迹。

  什么鬼?

  我赶快抽下床单扔在了地上。

  等我开门走进洗漱间,想檫一下身上的的时候,无意中瞟了一眼洗手池上的大镜子,却被镜中自己的形象惊呆了。

  满脑袋的泡沫?

  这是在梦中去了一趟洗头房吗?

  搞不明白状况的我,只好先檫干净脑袋再说。

  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我揉了揉有点昏昏沉沉的头,努力想打起精神,但是一阵阵倦意,却让我不由自主地闭上了眼睛。

  再次醒来,却是被人摇醒的。

  “师傅!师傅!有电话!”

  睁开眼睛,却见方宁一身红色的运动服,手里拿着我的手机。

  电话是刘俊打来的。

  “老爷子让告诉你一声,他在司徒家!”

  爷爷来了?

  怎么事先没通知我接他老人家呢?

  尽管心里有疑惑,但我还是赶快收拾了一下出了门。

  “自己出去吃饭!我马上就回来。”我扭头对站在客厅里的二人说道。

  等我急匆匆坐车来到芳兰家,一楼大厅里早已坐了四个人。

  “王叔叔,您怎么也来了?”当我看到一个白胖的中年人后,惊喜地喊了一声。

  这个王叔叔,身份可不简单,他是江湖四大门中,“皮门”的传人,最拿手的,就是给人看病。

  “皮门”,就是以制药卖药,替人看病为主业的门派。

  现在街头小广告乱飞的江湖郎中,就是属于这个门派。

  “我听说这里有个典型的案例,便跟你爷爷过来瞧瞧。”王叔叔微微一笑。

  我顿时明白他来的目的,是为了给芳兰看病,便点点头,找地方坐了下来。

  另外一个五十来岁,有点偏瘦的男人,我却不认识。

  不过,听到他和司徒叔叔的对话后,我立马意识到,此人的身份也不一般。

  “解铃还需系铃人!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只有施咒者能解,其他人是毫无办法的。不过,倒是可以从手法是上,判断出施咒者的师传。这样来说,即使解不开,也知道该找谁来解。”

  司徒叔叔微微点点头,似乎很赞同瘦男人的说法。

  在司徒叔叔起身给爷爷他们倒水的时候,我赶忙起身从他手里接过了茶壶。

  “奇了怪了?芳兰家这么大的房子,怎么就看不到一个家政服务的保姆呢?”我心里暗想。

  芳兰回来时,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

  在王叔叔给她搭脉检查的时候,我好奇地问司徒叔叔道:“司徒叔叔,怎么家里不请人帮忙?”

  “不请不忙,越帮越忙!”司徒叔叔淡淡地说道。

  在他的解释下,我这才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以前,芳兰家是有两个保姆和一个花匠的,只是由于芳兰犯病时乱砸东西,需要经常收拾不说,芳兰还不认人,经常对照顾自己的保姆连抓带挠,时不时还咬上几口。

  时间长了,这些保姆便怕了,怕哪天让芳兰给自己毁了容,还找不到地方说理去。

  一个精神病,你能指望自己打赢她伤害你的官司吗?

  失手弄死了你,只怕你也是白死!

  于是,违约不要工钱,人家也要辞工。

  每个月给一万二的高价钱,还是没能留住人!

  一来二去,知道底细的家政服务公司,都不敢给芳兰家介绍保姆过来了。

  “以前有小浩帮忙收拾,我还轻松点,现在······”司徒叔叔的眼神中,不无忧虑。

  一天四百?

  不是我在做梦吧?我吃了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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