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霸道上司 第140章 第140章:成功是靠自己打拼的
作者:小旭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每篇邮件都是如此,学了第二天就可以用,就可以实打实面对面地和老美沟通。我上司很好,最初他鼓励我,说老外不会笑话你英语讲得不好,正如你不会笑话他中文讲得很烂一样。一个月下来,我英语就开始提高了,三个月下来,工作内的事务均可做无障碍沟通了。只要你有信心,掌握方法,勤学苦练,三个月你也能学好英语,因为我后来有将此方法传授给自己的下属以及公司的一些好学者,屡试不爽。解决了语言问题,我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追求专业知识的进步与管理能力的提升上了。在此我想提醒一句后来者,别太纠结于外语的学习上了,语言毕竟只是一个沟通的工具,只要能沟通,合不合语法,又有谁计较,这又不是在学校考试!重要的是你用这种语言要表达什么内容!因为我在后来的实际工作与招聘当中接触到很多人尤其是学习英语专业的年轻人,结果是英语没学会,英语以外一概不会。这在我看来是属于没什么用处的人,除非他能进一步学习,多学习些外语以外的专业知识,否则这种只是会一点点外语的人,是谋不到高薪,谋不到发展的。正是因为我专业知识与管理能力的提升,逐步得到了公司高层的认可,并在进入公司一年后被提升为品质部经理。在这一新的岗位上,有了新的压力,新的视野,从而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而当初做销售时攒下的沟通技巧与对客户需求心态的把握能力让我在工作中受益匪浅。在这家公司工作一年后,我终于还是离开了。我感谢这份工作,这一年,我感谢亦师亦友的同事们上司们,感谢配合我工作的同仁们,感谢我部门的所有成员。走的时候公司开了欢送会,酒后大家不免伤感但依然高兴,为我的成长与更美好的未来。迄今为止我依然与众多的同事所括美国人保持着朋友关系,所谓有言叫“人走茶凉”“人未走,茶先凉”,可在我这,人走后几年,我的茶依然还热腾着,我能不由衷地欣慰?我的离开,是因为我目前的这份工作,这是家做皮具的公司,在经历了层层筛选竞争与口试及面试后,我顺利成为了公司的选择,并被委以亚太区供应商管理经理一职,公司能给我的发展空间是前一家给不了的。除了工资翻两番外,还能提供大量出国学习与商务拜访的机会,重要的是新的工作将带给我无限发展的机会,随着公司的上市与在中国及亚洲的采购拓展,中国公司的成立也是迫在眉睫,善于现代工厂管理的我,也许会在即将成立的中国公司当中寻找到真正的完美的结合。现在的我还只有二十五岁,不敢妄论成功,只是在路上。但我肯定会保留自信的力量,锐意进取,加强学习,不断总结,经常反省,机会只会光顾有准备的头脑,这不光是为工作在积累,也是人生高度的积淀。最后,借此机会,再次感谢班主任,还有我的妻子吴老师,培养了我做人,做事的气质底蕴;也感谢我的所有敌人和朋友们,我自认与“成功”二字的距离尚很遥远,期待后续努力,相信未来会更美好,在此愿与所有兄弟们互励共勉。谢谢!”班主任道:“同学们,心中有梦就要追,莫待错过空悲切。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如果我们能够勇敢地面对命运的挑战,排除万难锲而不舍,便会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听完了后,我除了感悟感慨之外,心里就是在想,妈的老子什么时候也能发财呢?而那时候的老陈则在想,怎么跟这厮合作干点事业?而过后没几天,我们还真就跟杜成胡合作干了事,还是老陈的脑子好使啊。手机响了,我出包厢外接了一个电话,杨魅。她问我在干嘛。我说我在和朋友吃饭。在哪?宏福酒楼。她说道:“怎么那么巧?”我一抬起头,见她坐在走廊尽头的沙发上,右手拿电话,左手对我打招呼。我没挂电话:“是挺巧。”她笑道:“开玩笑的了,我刚才见你上卫生间,于是就给你打了电话。”我挂了电话,走到她面前。她站了起来,对我微笑,白色小西装双目犹似一泓清水,顾盼之际,自有一番清雅高华的气质,冷傲灵动中颇有勾魂摄魄之态,又让人不能不魂牵蒙绕。“好巧啊。”我说。她笑了:“帅哥有空么?陪我喝茶聊聊天。”“好啊。”我们到了大厅喝茶的一个靠窗小桌。“喝什么?”她把餐牌推到我面前。“刚才喝白酒喝多了,有点想吐,再来一瓶白酒吧,把那想吐的感觉压下去。”她一拨动头发,笑了,说:“你真搞笑。”她是那双眼睛能让人深陷其中。“你觉得我长得怎么样?”她突然问。“不错。”“什么叫不错?漂亮还是不漂亮?”“呃。”“说实话。”“还行。”“这是说不好看。”“不,还行,很吸引我了。”“你说话太打击我了。”“不是,我是说,如果你改变一下形象,或许更好一些。”她来了兴致:“额?你觉得我的形象不好?我哪点不好了?”“不是不好,是不够女人味儿。”“我挺女人的啊,从来没人说我不像女人。”“那是他们不敢说。”“那你说,我哪里不像女人了?”“我觉得,女人该多温柔一下。你看你的装扮,虽然漂亮,但都比较咄咄逼人的中性化打扮。”“嗯,这也是为省事,而且职场上,工作上我需要这么穿着,还有呢?”“这不得了?你一天到晚中性打扮,怎么能显出女人味呢?”“你是看衣服还是看人呢?”“你不想想,要不看衣服,分男装女装干吗?”“也是,有道理有道理。”她又显示出闻过即改的优良品质。随后她谈了一些她现在来这里的应酬,要谈的生意,以及她的朋友。我发现,人与人交往时,都喜欢谈及自己的朋友。我是这样,王俊文也是,丽萨也是,杨魅也是。只是丽萨的朋友都是些跟她差不多的人,谁跟谁吵架啊,谁不理谁啊,谁过生日带了男朋友帅不帅啊等等。不认识的人,罗嗦的破事,听得我极其厌烦,经常打断她禁止再讲下去。杨魅也喜欢谈她的朋友,都是些商业领域的大牛小牛,谈怎么在生意场上纵横捭阖,哪笔生意大赚,哪笔赔钱,谁是怎么发家的,谁是怎么败落的。同样是不认识的人,我却听得津津有味,生怕漏掉一个字。这大概就叫趋炎附势吧。我是俗人,想发大财,故免不了俗。不过我真诚地觉得:听穷人讲那些鸡毛蒜皮的屁事对我确实没什么用处。她接了个电话,又开始了破骂,骂完后,她对我说:“我本来很温柔的,但要看对谁,对自己爱的男人,我从来都很温柔。”“哦,呵呵,是吧。”“而且我这样的女人,如果我爱上一个男人,我愿意为他飞蛾扑火。”“嗯,是。”“你觉得我不温柔吗?”“不,我一直都觉得你很不错。”“我不是问你,我对你好不好!”杨魅一摆手,“我是问你,我对你究竟温不温柔?”“呃。温柔。”我心想:真是温柔啊,都赶上逼供了。“今晚还有别的安排吗?”“哦,我和朋友开了车过来,但我和他都喝了酒,估计是不能开回去了,暂且没其他安排了吧。”“现在还早。干脆到我郊外的家看看?”我想了一下,点头同意。去包厢跟他们要说一声,但他们也要撤退了,老陈和阿杜依旧有很多话聊着,阿杜把班主任等人一一送走后,又打电话叫人开车过来,要把我和老陈送回厂区。我说我还有事,他们就先走了。我给杨魅打了电话,杨魅下来了。一小时后,到了郊外的普罗旺斯。“这房子我平时不怎么住,太大,一个人在这里挺瘆人的。”大姐说。之后,她领我楼上楼下参观一遍,问:“觉得怎么样?”“挺好。”我感叹,妈的老子什么时候才能住这样的房子呢。“以后每个周末,要是没事的话就来这里住?我做菜技术很好,你想想我农村出身的,什么家常菜,我全拿手。”“哦,呵呵,是吧。”“说呀,别老打哈哈。来不来?”“啊,好,看时间吧。”沿着人工湖散了会儿步,我一看手机,快十点了。我告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