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声情并茂的朗诵?
大概吧,但反正林默兰对这个是提不起兴趣。
“嗯,很好。陈林同学你读的非常好。同学们呐,这首词是猫总统年轻时候游长沙触景生情,写下的一片雄文——课后,大家要把全文抄写五遍并背诵下来。明天上课的时候,我会点几个人提问。”
啊…………
噩梦。
猫总统是共和国的开国元勋,他是一位非常有才干的领袖。
在他的领导下,共和国摆脱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命运,还在建国后打赢了高丽战争;不仅如此,他也是一位非常擅长治国的总统,在猫总统任内,共和国农业取得了连年丰收,工业成功赶英超美。他自己在结束第一次任期后主动退任归田务农,只因后来治国的总统都太无能,才参加了第二次党内竞选。在他的第二届任期内,猫总统大力发展了共和国的传统文化与新文化,共和国的历法便是在他的这一任期时确定的。
猫总统可谓是天朝亘古以来最伟大的领袖,林默兰崇拜他,但一提到抄写并背诵全文,他就未免有点儿……
“人们都说权力是全天下最可怕的毒药——为了它,古往今来有多少人曾抛妻弃子、杀友害民。但我国的猫总统,却与此前任何一个如他般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人都不同。他从不迷恋权力,也从不眷恋权力。他视钱财、美色如粪土,我们国家的人即便在他死后也怀念他,这不是因为政府公权力的宣传,而是源自于——我们所有人对他的爱!”
语文老师是一位性格古板的,大约五十岁的中年男人。
据说,他踏上教育这道路,便是自上世纪猫总统力排众议,重拾被唾弃、鄙夷多年的古代文化而始的。
有文化的人都喜欢猫总统,他们歌颂猫总统时代的盛世,是因为猫总统是真的从头开始拯救了这个国家——林默兰喜欢读一些闲书。他记得,自己曾在一本专门面向小孩子的儿童读本里,见过有人将猫总统与西方哲人设想中的“哲人王”作对比。那篇文章当时得出的结论是任何一个已知的历史人物都不如猫总统伟大,林默兰对此深表认同:毕竟,一个既懂战争,又懂文化,又能治国,又通晓是非,又绝不迷恋权力的伟人。这样的人,又怎能不引人神往、令人对他的逝世唏嘘不已呢?
啊…………
但这终究还是噩梦。
林默兰喜欢猫总统,也崇拜猫总统。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喜欢抄写并背诵全文!!
抒情的诗?论事的诗?言志的诗?林默兰对这些统统不懂!尽管他有时候也会写几句诗……但是,他写的却基本都是“啊,小慧,你是照耀我的太阳,扑灭我火焰的海水”之类毫无营养,也全无美感的给自己看的情诗。说到底,在这个基本没人写诗,写诗写的也基本都是现代诗的年代,谁还需要继续背诵并抄写全文吗?!这当真是必要的吗?!!
他怀疑这个。
但是,不喜欢是一回事,要不要做却是另一回事。他是个好学生,非常非常认真的好学生。虽然他有很多不喜欢做的事,但是,既然只要照做就能从爸妈那儿榨到零花钱,他又为什么要拒绝做呢?
“咳咳,沁园春·长沙。独立寒秋,湘江北去,橘子……”
眼下还在上课。
虽然还在上课,但林默兰发现,已经有一部分学生开始在笔记本上抄写这篇诗词了。
这样的事,语文老头按说是会管的。但是,他毕竟年纪大了,眼神儿也不怎么好——只要你没被他察觉,便半点儿问题也没有。更何况,今天的课教的还是他最喜欢的猫总统的文章。一遇到喜欢的作者和文章就容易陷入陶醉,这老师就是有这个毛病!这个从初中的时候起,林默兰就知道了!
因而,有念于此,他便暂时不再背课文。而是也悄悄把笔记本挪到面前,小心翼翼地开始抄写……
“默兰。”
“吓啊——!”然而,不知从何处响起的声音,却吓了他一大跳。
他忙用手肘压住本子,并抬起头……
……
没有谁在看他。
临近的同学们正努力抄写着课文,语文老头一个人捏着课本,边走边读边陶醉。林默兰又注意到了小慧——啊,她竟然在上课时低头看向地面……他猜,这个自己最心爱的姑娘,一定是又在读那种男的和男的搞在一起的可怖了。
“默兰。”
声音再度传来。
林默兰眨了眨眼睛,他循着声音传来的角度瞥向窗口。
“默兰。”第三声。
然后,他便发现在这间教室朝向操场的窗户边,一只懒洋洋且晒着太阳的肥猫,正一边用它那无力的小爪子挠窗玻璃、一边贴着窗框低声叫唤:“默兰——”
林默兰的眉毛跳了跳。
这猫是纯黑的,在正在上语文课的教室里,可谓显眼至极。
“默兰~~”它继续挠着窗户,嘎吱嘎吱的轻微响声,即便从林默兰的座位这儿听也听得一清二楚。可不知为何,就坐在这只懒猫旁边的喜欢打篮球、被一部分女生认为他“长得很帅”的周冲却仿佛对这一切不知不觉。
……没人注意这只馋猫。
就好像,在这间教室里能看到它、能听到它的,只有林默兰一个。
“有情况啦。上面发指示说怀疑有外星人混进了人类队伍,图谋…不轨。”
它一边说话,一边摇着尾巴。
“默兰,现在就是你帮我做成这件事的时候。”
“……嘘。”见它一副对这一切都漫不经心的模样,林默兰忙对它做了个“嘘”的手势。
“没看到我在上课吗?”
他低声念叨了一句。
“上课有什么重要的?默兰,这可是关乎人类兴衰的大事。要知道,你们人类无论做什么都摆脱不了历史的掣肘,可我们外星人能。倘若放任它继续在这个城市为非作歹,你们人类的未来、可就有危险啦!”
历史?
人类?
命运?!!
林默兰才不在乎这个!
他只知道,倘若自己现在陪着这破猫从教室离开,便一定会被当成不识趣的人。倘若有人觉得他是个不识趣的人,他们便会自然而然抱成一团,而等大家都抱成一团再过来排挤林默兰——等到那时候,一切可就都晚了!
更何况,倘若他现在和这懒猫跑出去,今后就也会和它出去;而倘若他一直这样做,那他的学业便注定得一落千丈。试想想看,那是何等可怕的事啊!倘若说索里马埃俄比塞亚的灾民因饥馑而死会令他感到悲伤,那么学业一落千丈、父母大加责怪、零花钱就此减少、甚至连小慧也开始不拿他当值得期待的伴侣看这一系列灾难,就会令他悲痛欲绝!!
相比之下,只是牺牲人类的未来便能换回自己如今的得意。这实在是太划算啦!
“默兰。”
“嘘,别吵。”
“默兰……”
“我要认真学习。全人类要灭亡是他们自己的事,我可不想被社会淘汰!”
说到最后,他甚至有点儿激动了。
可是,不知为何,同班同学的大家却还是没察觉到这一人一猫的异常。
“那要是我说,我可以让假人代替你上课呢?”
“这没用!”
“默兰……你是不是忘了,我刚刚才对你说过假人能帮你上课、效果比你自己上课更好的事啦?”
“!”林默兰顿时瞪大了眼睛。
他眼珠转了转。该怎么办?继续上课、不上课、继续上课……
继续上课??
呵,他又不是傻子!
心念及此,他当即垂下头,又向自家黑猫悄悄竖起右手拇指。以示赞同。
“太好了,你终于答应了。”
小短腿这半天一直蹲在窗户外眼巴巴地看着他。
在他终于表示同意时,这猫顿时送了口气:“那,你赶快走出来吧。我紊乱了这一带的时空,其它人类只会以为你一直在这里上课——他们不会察觉到你走掉的。”
话说到这一步,它可总算是安了心:
“喵……对了,在开始工作前。咱们还是、先去找一家麻辣烫店吧?”^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