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兰,你不感到羞愧吗?”
“默兰,你可是一只雄性!”
“作为雄性,保护雌性是天经地义的职责。你难道不知道吗?默兰?”
“默兰,我真是看错你了。”
“喵,默兰你真是个没卵蛋的雄性。”
“默兰你知道吗?我在街上闲逛时,曾见过那些没卵蛋的猫。”
“没卵蛋的猫根本就不是雄猫。”
“它们的主人以爱为名义割掉了他们的卵蛋,没有谁割你的卵蛋,可你的表现却连那些被割了的猫都不如。”
“喵——作为你的宠物,我悲痛欲绝。”
“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主人啊?”
“为什么我的主人竟如此的绝情寡义,卑鄙可耻啊?”
“为什么我的主人有繁殖的能力,但却没有一颗与之相对应的勇敢的心呐?”
这破猫一个劲儿地唠叨。
它反复、重复、翻来覆去的唠叨着这些毫无营养的话语。
如有可能,林默兰真想把它的嘴缝上!
“那女生和我没有任何关系。”到最后,他实在受不了它的唠叨了:“我今天才认识她,可你自己回想一下,就这么一会儿功夫,她究竟讽刺、挖苦了我多少次?你说我弃她而去是没卵蛋,可你说要是我继续留在那儿,那不是犯贱吗?!”
“喵,我看她只是嘴有点儿毒。骨子里还是很善良的……”小短腿继续絮叨着。
“善良?”林默兰一愣。
旋即,他失笑道:“是啊,她很善良。可惜的是,我不像她那么善良——既然如此,我还是和她分开来得更稳妥些。正好也趁这个机会让她明白明白,我林默兰,就算我耳根子软,也不是她这种娘们儿吓得住的!”
一边说着,他一边继续气冲冲地抱猫而去。
可嘴上虽然这么说,心底里,他却已开始对凌彩花的处境产生了担忧之情。
试想想看,假如她只是挨了一顿揍那还好说。可要是那群小流氓看她有点儿姿色,直接就把她拖到什么小巷子里ooxx了呢?尽管这世上再没有比共和国更安全的国家,但那可是小流氓啊!
小流氓是什么东西,林默兰又不是不知道!
在他看来,所谓的流氓就是那种欺压良善、胆小懦弱、仗势欺人、愚蠢至极,且即将被这个世界淘汰的人类渣滓。而凌彩花虽然嘴特别臭,但好歹还算个前途远大的高中生……任由一个前途远大的落在一帮子人类渣滓手中,这无疑是噩梦!林默兰,林默兰可不想…他可不想……
犹豫。
踟躇。
就这么放下凌彩花不管,当真可以吗?
……理应是不行的吧?
且不说就这样放任她不管,很可能会给之后的自己带来很多麻烦,导致诸如上法庭作证、被警察抓紧派出所、遭到父母责骂、零花钱减少等一系列恶果——单说让她因这么点儿小事走上错路,就已足够令林默兰感到良心不安了。可以说,倘若不是小短腿在场,他只怕早就在负气而去的三分钟后便返回现场帮凌彩花挨下这顿揍了。可是……
“喵,默兰你这个懦夫。”
“默兰你根本不配当一只雄性。”
“默兰,我对你的未来感到担忧。”
“你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一个,冷血无情的雄性人类的呢?”
“我还记得曾经的你。那时,你是那样的善良勇敢,直言无畏;和如今的你完全不同——现在的你,不过是一只披着雄性皮囊的渣滓。”
它依旧在唠叨。
倘若说这原本只是个概念问题,那么,现如今,这个问题已经变成了绝不可动摇的原则问题。
林默兰害怕丢脸。
重要的是,倘若他现在回去救凌彩花,他所做的一切就都会被小短腿看作是“呵,这小子果然……”这类理所应当的事。到那时,它仍会觉得林默兰是个无情无义、刻薄寡恩的混蛋……
“……”林默兰不想变成那样。
他不想被自己养的猫当成一个受胁迫行动的傻蛋。
可是……
“喵,我看错你了。”
“默兰,我真是看错你了。”
“喵——我还记得,当初有个希望和我交配的雄性。它曾是那么的勇敢。”
“当然,它后来被阉了。但我想说的不是那个——我要说的是,在我游走于大街小巷,到处叫春、四处勾搭小雄猫的时候,大家都会为了争夺我大打出手。且不说你们人类根本没有这样的光荣传统,你这种人,竟然连唯一靠近过来向你献媚的雌性都抛弃了……默兰,你不是人。”
它继续骂着,林默兰本来只当它在放屁。
可听到最后,他却对小短腿话语中的其中一句产生了疑惑。
“等等,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你不是人。”小短腿赌气的抬头看他。
“不是这个。”林默兰若有所思:“上一句。”
“上一句?嗯……我是说,你连唯一一个向你献媚的雌性,都抛弃掉了。”
“所以说你是怎么得出这种结论的?”林默兰先是诧异,继而感到好笑:“你竟然觉得那是献媚?喂,你有没有搞错……那家伙——那个,女的。她明明是故意跑过来找麻烦的吧?”
“假如不是对你有好感,那她为什么要突然出现在你面前?假如不是对你有好感,那她为什么要一直跟着你?假如不是对你有好感,那她为什么要自告奋勇当你的老师?”小短腿接连反问三次,并最终得出了结论:“我猜,她一定是爱上你了。”
而后,它停顿一下:“要不就是她实在是太想要点数了;我觉得,只有这两种可能。”
“是么……”
闻言,林默兰若有所思。
诚然,他对那种总是找自己麻烦的女孩很没耐心。但倘若对方是喜欢自己的姑娘,那可就是另一种情况了……
他想了想,继而止步。
这个时候,他已经快走到大马路的十字路口了。在靠近右边的那侧,就是他每天上下学都能看到的市中心医院——那里经常会有急救车出没。他所在的城市治安虽好,但有时也还是会出现一些意外情况。比方说,他小的时候,就曾见过有一辆疾驰而过的小轿车将一名正在横穿马路的小学生撞飞。当时,那学生从嘴里一股股往外涌鲜血的场面,直到现在他也记忆犹新……
嘶——!
想到这儿,林默兰蓦地打了个冷颤。
不知为何,他竟突然将那个呕血的学生的脸,与自己刚才一直在看的凌彩花的倨傲面孔结合到了一起。
挨揍,被轮x,受家庭唾弃,堕落,打架吸烟纹身染发,交上坏男友,吸毒,为了给坏男友买毒品而去卖x,从此一生反复重复着同样的内容,连她的孩子也要堕落到社会底层永不翻身,直至她最后因贫病而死……
他又打了个冷颤。
这样的业果,他林默兰可承受不起。且不说,那个凌彩花究竟是不是真的对他有好感——其实说有好感都是骗人的,刚才还想不通,可后来一想起自己曾用小短腿给自己的能力瞄过她,他就什么都明白了……
1.凌彩花不喜欢我。
2.我甚至不是她的朋友。
这两点,是前提。
但这两点前提,却根本得不出他可以抛弃对方的结论。毕竟,就像小短腿说的那样,他是个雄性……啊呸!是个男人!!他是男人,而不是女人;他是男人,而不是别的什么没卵蛋的畜生。既然如此,那一个真正的男人该在这种时候做什么??
渐渐地,
渐渐地,林默兰坚定了意志。
他已经有了决定!
心念及此,林默兰干脆攥起了拳头。三个人,他打不过三个人——但仗着从前有一点儿这方面的经验,他倒不至于在对方动手时叫人家打得毫无反抗之力。现在,林默兰唯一担心的只是他们会动刀……但一般的小流氓,身上应该也不会带刀吧?更何况,哪怕自己真的被人捅了,只要没成重伤、只要没死,就不会变成无路可走的绝路!!
毕竟,“被打进医院——躺在医院做各种检查并不断向施暴者家属要钱——搞得对方家破人亡”这在他们这座城市,已算是相当有名的套路了。上一次林默兰听说过的这么搞的家伙,似乎是个没什么名气的歌厅街大哥的马仔。虽说不知道那桩事现在成什么样了,但总之……
他加快了步子。
快些、
再快些!!
总之——!!!
“啊呀呀呀呀!!!”
他是男人。
虽然抱着一只特别肥的黑色胖猫,但他毕竟是个男人!
既然是男人,想做什么,就不要回头!不能后悔、不能退缩、绝不畏惧!!
……
……
激情。
热血。
犹如翠竹般坚韧的意志。
再然后……
……
他找见了地方。^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