铠甲勇士复活之战 第39章 大结局先导集
作者:慕容昀飞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白羽凤:“昀飞,大期将至,五感渐失。当你失去第一感的时候,也就意味着真正的战斗才刚开始,尽你全力去消灭魂。并找到你的继承人。”

  昀飞:“继承人?我尽力。”

  ——————————————

  昀飞:“林聪,这个召唤器你拿着,既然我可以召唤,你也就可以召唤。”

  林聪:“哥,我不要,我怕我拿了之后就在也见不到你了。”

  昀飞摸了摸林聪的头说:“你终于承认我是你哥了,没事!哥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没事!”

  林聪:“真的吗?”

  昀飞回答到:“哥什么时候骗过你。”

  ——————————————

  林聪:“哥,一定会有办法的。相信我!不要放弃,好吗?”

  昀飞笑着回答:“傻弟弟,哥相信你,一定不会放弃的。”

  林聪:“哥,那你多休息。”

  (镜头转换)

  麟飞哭着大喊:“哥!你在哪?出来呀!为什么躲着我们。”

  天宇急切地问道:“找到昀飞没?”

  天阳回答到:“还没。”

  泷川回答到:“我这也一样。”

  天宇:“昀飞到底会去哪里?”

  ——————————————

  昀飞(电话):“天宇,借你召唤器一用。”

  天宇回答到:“没问题,公园见!”

  (公园)

  天宇:“昀飞,你这几天去哪了?”

  昀飞:“这……我现在还不方便说。”

  天宇:“召唤器我拿来了。”

  说完,把召唤器递给昀飞。

  昀飞:“谢了,天宇。”

  天宇:“没事的。”

  昀飞:“林聪,接着。”

  说完,将召唤器扔给林聪,林聪手持召唤器,做出准备召唤铠甲的姿势。

  林聪:“雷影铠甲,合体。”

  雷影:“哥,准备好了吗?”

  昀飞:“嗯!”

  雷影:“飓风术。”

  “嗖”的一声,两人消失了,而天宇一脸茫然地看着昀飞消失的地方,自言自语:“这是什么情况?”

  ——————————————

  昀飞:“妈,过得还好吗?”

  林母摸了摸昀飞的头:“还好,你了。”

  昀飞:“最近过得还算好吧!”

  林母:“孩子,你后妈对你还好吧!”

  昀飞:“后妈他……三年前出的那场车祸。”

  林母:“哎!可怜的孩子呀!”

  雷影急切的说:“哥,所剩时间不多了。”

  林母疑惑地看着雷影:“昀飞,这个是谁?”

  雷影:“妈,我是林聪呀!”

  林母:“林聪?”

  雷影:“等我回来再跟你解释。”

  昀飞:“妈,我们先走了。”

  林母望了望昀飞,说:“昀飞,有时间来看看妈!”

  昀飞:“会的。”,但昀飞的内心并不是这样想的,而是“妈,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可能以后再也来不了了。”,雷影:“哥,该走了。”昀飞回答到:“走吧!”

  ——————————————

  天宇:“昀飞,告诉我到底怎么回事吧!”

  昀飞回答到:“好吧!但你要答应我千万不能让麟飞知道。”

  天宇看了看昀飞,犹豫了一下,说:“好,我答应你!”

  昀飞接着说:“事情是这样的,当初在诞生地的时候,白羽凤告诉我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大期将至,五感尽失。第三感已经失去了,现在看来……”

  天宇气愤地回答:“昀飞,你瞒我们瞒了这么久。”

  昀飞:“很高兴认识你们,与你们并肩作战,但是……”

  昀飞还没说完就被天宇打断了:“一定会有办法的。”

  ——————————————

  (梦中)

  林聪惊讶地看着昀飞:“哥,你怎么在这?”

  昀飞回答到:“我来这是想让你帮我个忙。”

  林聪问:“什么忙?”

  昀飞看着林聪说:“帮我采一株神芝草。”

  林聪似乎看到了希望:“神芝草,对,昆仑山上的神芝草一定能救你。”

  ——————————————

  林聪笑着说到:“哥,你醒了。”

  昀飞摸了摸林聪的头,亲切地说到:“林聪,这次多亏了你,要是没有你的话,恐怕我……”

  还没等昀飞把话说完,林聪便打断了他说的话:“这也是我应该做的,哥,这个还你。”

  说完,便从口袋中掏出雷光石。昀飞看见林聪拿出雷光石,便说:“这个你自己留着就行,我有圣麒麟铠。”

  林聪惊讶地看着昀飞:“圣麒麟铠?”

  ——————————————

  昀飞:“圣麒麟铠,合体。”林聪:“狮王雷诺,合体。”泷川:“蝎王雷震,合体。”天宇:“豹王雷影,合体。”天阳:“鲨王雷海,合体。”麟飞:“虎王雷火,合体。”信一:“捕王铠甲,合体。”小天:“战神刑天,合体。”霖智:“勇气雷神,合体。”端木燕:“雷霆雅塔莱斯,合体。”马玲玲:“光之卡娜,合体。”雪涵:“极冰之冰霜,合体。”

  魂:“全到齐了,也好,我不用去一个一个找。”

  (本章完)

  还在找”铠甲勇士复活之战”免费小说

  :””,,精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