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所谓“群盗多蚊虻”,“荒冢入锄声”,“髓髅半出地”。“白骨下纵~横”等诗句。也反映了盗墓风习的普遍。
唐代宗时。郭子仪父亲的墓葬被盗掘,有人疑心是鱼朝恩指使。而郭子仪在御前说到此事时,承认自己所统领的军队也多有破坏陵墓的行为。
据史书~记载。自唐末到五代初,关中的唐帝陵墓除唐高宗、武则天合葬乾陵外。被逐一盗掘。无一幸免。
宋元明清时代的冢墓发掘和冢墓破坏事件史不绝书。作为政府行为的掘墓事件,最为典型的是金王朝扶植的伪齐政权在中原地区对两京冢墓的大规模破坏。
刘豫曾经专设主管盗掘陵墓的官员“河南淘沙官”和“汴京淘沙官”。元代蒙古贵族信用的僧侣。有发掘南宋陵墓的行为。明万历年间,宦官陈奉处理民间盗发李林甫妻杨氏墓一案,为“得黄金巨万”的信息所诱使。竟然“悉发境内诸墓”。
武昌市民反对其恶行。曾经掀起激烈的抗议风潮,几乎形成暴动。
盗墓现象的普遍,历代都留下了深刻的历史记忆。于是有“自古及今,未有不死之人。又无不发之墓也”的说法。
对墓主随葬物品的财产追求,是古来最为普遍的盗墓动机。晋人皇甫谧宣传薄葬。有“丰财厚葬以启奸心”之说。
盗墓者对墓葬的无情破坏和对死者的极端伤辱,大体都是出于财宝之“欲”。所谓盗墓“奸心”启于厚葬的说法。虽然颠到了主动与被动的关系,却大略可以说明“自古及今”“无不发之墓”的主要原因。是对“丰财”的欲求。
对随葬品的某些特殊需求,也是我们在分析历代盗墓动机时不能不注意的。宋代有盗墓以取犀带、玉带的史例。
有人因此甚至不惜发掘自己父亲的墓葬。张邦基《墨庄漫录》说。宋徽宗喜好古青铜器,于是地方官纷纷发掘冢墓求其器以献上。
陶弘景墓被盗掘,据说是为了劫取其中的“丹砂异书”。盗墓者分割“僵尸人肉”以为药,以及盗窃枯骨“以之合药饵”,则是盗墓史中的奇闻。通过发掘前人墓葬,取其营造材料以为己用,也是值得重视的历史现象。
在河南南阳的考古发掘资料中,可以看到晋人发掘汉墓,并利用汉画像石作为建墓材料的实例。
江苏徐州还发现晚唐时人利用汉墓墓室重新下葬的情形。这样的现象,在文献资料中也有反映。
发掘政敌及政敌家族的冢墓,在中国古代权力争夺中曾经被作为厌服对方的极端手段。掘墓,又是政治惩罚与政治迫~害的一种形式。发墓,剖棺,鞭尸,同时又都用以发泄政治仇恨。
《左传》中已有掘墓复仇的史例。司马迁记述伍子胥“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的故事,在民间有广泛的影响。清雍正年间兴文字狱,曾经发生吕留良因此被戮尸的著名事件。
盗墓技术的发明和传承,在史籍中有资料反映。而相应的反盗墓技术也逐渐成熟。如以疑冢或虚墓迷惑盗墓者的方式等,以石椁铁壁和储水积沙等强化防护的方式,以及以机弩、伏火、毒烟等杀伤盗墓者的方式等,都各有防盗的效用。
传统礼制对墓葬的保护,表现出中国文化对宗法关系的重视。历代多有严禁盗墓的法律。社会舆论对于盗墓行为也予以严厉谴责。
古来还流行这样的民间传说,盗墓时会遇到崩雷晦雨、狂风大雾、鼓角之声或者神异动物的警示,如果不理会这种警告,常常会遭致严酷的报复。
另一方面,自古以来多有盗墓行为与再生奇迹相联系的传说,甚至正史中也不乏此类记载。
我们还看到,盗墓这种不光彩的行为,有时却可以导致原先皇室贵族专有的宝用之器得以流散民间,使得黯然埋没于尸骨旁的许多绝世珍宝重见天日,放射出古代文明之光。这种盗墓行为于是具有了与原始动机完全无关的工艺史意义和艺术史意义。
古董多来自盗墓所得,而因此所促成的金石研究的进步,有积极的学术文化影响。简牍资料曾经多次充实我们民族文化的宝库,而有时发现途径是由于盗墓活动。例如汲冢遗书的出土,就是中国文化史的幸事。
当然,盗墓者因文化品味的低下、鉴识眼光的鄙劣以及行止习惯之粗暴,往往导致许多有重要价值的文物直接在盗墓现场或转卖途中即被破坏。这种行为对中国古代物质文化遗存的严重损害,无疑是不可宽恕的。
盗墓对考古工作的干扰与破坏,不仅表现在使墓葬中许多在洗劫中残破遗失,还在于无知的盗墓者往往只根据市场价值尺度进行选择,将一些虽然未必为古董商人看重,却具有极重要的科学价值和文化价值的文物归于毁弃。
此外,墓葬对于考古工作的意义,并不仅仅表现为随葬品的数量和质量,墓葬形制、葬式等看来并不直接具有商业价值的遗迹现象,其实都包涵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文化信息,而野蛮的盗掘,往往使这些现象遭到不可挽救的破坏。
盗墓行为对考古工作的严重损害,仍然有明显的表现。一些非常重要的文物因盗掘而出土,其发现地点以及其他有关遗迹现象至今仍不能明朗,其考古学的价值于是无法实现,以至于通过科学考古工作本来可能为认识古代社会历史表现出重要意义的资料不能够发挥作用。这些都是使关心和爱重中国历史文化的人们深为痛心的。
厚葬习俗由来已久,最早可追溯到夏商时期,于秦汉时期达到全盛。
比如汉代制度规定,天子即位一年,就以天下贡赋的三分之一“充山陵”,修建帝王坟墓。即使史称“简约”、在遗诏中明令不许厚葬的汉文帝,其霸陵在晋代被盗时,也“多获珍宝”。
厚葬习俗根源于中国传统的礼治观念,与古人相信灵魂不灭的迷信思想有直接关系。中国古人讲尊君、讲孝道,又很要面子,厚葬就可满足这种种心态。
《吕氏春秋·节丧》记载,当时人们往往用一些能显示身份、地位的专用品及大量的生活资料和珍奇完好之物随葬,其后人也以此为荣。正所谓“欲侈其葬,则心非为乎死者虑也,生者以相矜尚也”。
盗墓活动最为普遍的出发点,是对墓主随葬物品的财产追求。盗墓者一般从三个途径确定墓葬的地点。
一是查看地面的封土形状以判断墓葬的级别年代等粗略信息,据说有古墓的地方由于自然的地质五花土在埋葬过程中遭到破坏,一般庄稼的长势会比周围地区要差一些。
二是从地方文献、民间传说中寻觅古墓的踪迹。
三是比较确实可信的用洛阳铲等工具凿土取样,看是五花土还是生土,古墓在建筑过程中必然会在土层中留下痕迹,填埋的土层与原来的会有比较明显的区别。根据取出的土层中找到的陶片、木片,铜、金等金属碎片,盗墓者不仅可以判断墓葬的确切位置,还可以知道墓葬的规模,棺室的位置,然后将盗洞直接打到墓室中去。
跟北方洛阳、关中等地不同,南方许多地方土薄石多水位高,“洛阳铲”无用武之地,当地盗墓贼“因地制宜”,经过长期不断摸索总结,形成一套觅宝、识宝的方法和技巧。
湖南学者刘鸿伏先生与民间古玩文物贩子打交道多年,借机了解、研究解放前长沙周围地区的盗墓贼的办法和技术,归纳为“望”、“闻”、“问”、“切”四字诀。
“望”是望气看风水。老盗墓贼经验丰富,又多擅长风水之术,故每到一处,必先察看地势,看地面上封土已平毁的古墓坐落何处,只要是真正的风水宝地,一般都是大墓,墓中宝物必多。
以风水术指导地面无标志的墓址的确定,几乎百发百中。据说民国年间长沙一蔡姓盗墓高手极擅风水之术,他若出门选点,从者必云集左右。有一次他到宁乡县走亲戚,行到一风景甚佳处,指着一块水田对同行人说,此田下必有大墓,墓中宝物必可使你我骤富。
同行者均不信,此人于是跟他们打赌:若无古墓,自己输一千美元。反之,墓中出了宝物自己独占七成。众人赌兴大发,遂暗约乡民数十人于夜间发掘,至半夜果然掘出砖室大墓,墓壁彩绘死者生前生活图景,墓内有宝剑、宝鼎、玉璧、漆器、金饼、砚、竹筒等物。
后来他们卖给美国传教士,得大量美元而暴富。
“闻”即嗅气味。有此奇术的盗墓者专练鼻子的嗅觉功能,他在盗掘前,翻开墓表土层,取一撮墓土放在鼻下猛嗅,从泥土气味中辨别墓葬是否被盗过,并根据土色判断时代。
据说功夫最好的可以用鼻子辨出汉代墓土与唐代墓土的微妙气味差别,准确程度令人惊叹。
长沙刚解放时曾枪毙一个老盗墓贼,他将一生所盗文物国宝全部卖给了外国人,此人即是“闻家”,专盗汉唐以前大墓,出土器物只要一闻,便可准确断代。有个盗墓贼拿来几件古旧漆器,说是出自一个王侯墓中。
他倚在烟榻上,边抽鸦片边拿起一件漆器,放到鼻下一嗅,便笑着说:“仁兄,你这漆器是在尿坑里沤泡过的,取出的时间应在七个月左右。”此人大惊失色,连称:“得罪!得罪!”
“问”就是踩点。善于此道者,往往扮成风水先生或相士,游走四方,尤注意风景优美之地和出过将相高官之处。
他们一般能说会道,善于与长者老人交谈讲古。每到一处,均以算命先生或风水先生身份拜访当地老人,从交谈中获取古墓信息与方位。这种人有些本事,口才又好,很容易取得对方信任。一旦探听到古墓确切地点,便立即召集群贼在夜间盗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