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竹马 第一章 回忆
作者:墨玉三岁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我姓安,单名一个可。当年“安可”这个词还没有流行的时候,我可没那么多烦恼。

  虽然,现在也没那么多烦恼。

  安太太给我的解释是,当年给我起名的时候,安先生恰好在喝可乐。于是,“安可”这名字就是这么诞生的。

  我觉得还是蛮好听的。

  我五岁那年,经过安先生和安太太的商量,我们举家南迁,搬来南方一个宜水宜居的小镇。这里民风淳朴,邻家都特别友好。

  为什么这么说呢?

  多亏了安先生和安太太的搬迁,我喜欢上这个小镇。

  那天刚搬进来的时候,大院里的人出来欢迎我们了,虽然我觉得,他们是在看热闹。

  不过没关系,安先生和安太太同他们相处愉快就好了。

  那时候,文书跟在文阿姨身后,怕生的样子。实际上,我早就看到他眼里的那抹狡黠了。别问我怎么知道,你说,都是一类的人,怎么可能不知道。

  文阿姨笑嘻嘻地和安先生握了握手,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然后推着文书到我面前,“小书,你以后要带妹妹玩~”之后就是类似一些妹妹刚来这里,肯定很害怕的话。

  我看着他脏兮兮的小脸,笑了。心想着我要和他好好做朋友。

  结果,他却不让我如愿。

  等安先生和安太太把所有的家当搬进去了,文书还是没有走。哦,我想起来了,文阿姨要回去做饭,叫文书带我熟悉周围的环境。

  在现在看来,就是让一个小孩带另一个小孩玩的意思。

  谁说不是呢!

  我记得我小时候特别调皮,说起来,我还是个全能的孩子呢。

  会爬树,会抓鱼,捣鸟窝,烤番薯……

  简直就是一个,标准的孩子王。

  可是在这个大院,我却不是。

  因为当时的孩子王另有其人,就是文书。

  我记得那天下午,文书带我到大伙面前,介绍说:“她是新来的妹妹,大家要好好照顾一下她。”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觉得他把“好好”这两个字咬得有点重。

  其他的小孩都哄笑了,我从他们眼里读出了“不屑”的意思。

  不屑?这是在嫌弃我年纪小,是个丫头片子?

  我嘟了嘟嘴,实际上内心已经在构造一个场景了,让他们对我俯首称王的场景。

  这群小孩,我目测一下,不超过10个。虽然年纪比我大,却也是瘦瘦小小的样子。不知道打起来怎样。

  说起来我好胜心也强,刚来,却想做“大王”。

  我腹排了很久,面无表情地问出口:“你们这里的老大,是谁?”我扫过所有人,估计他们也没见过这么“不自量力”的小女孩。

  对了,大院里,我还真的是唯一一个女孩子。

  大家听了我这话,笑得更欢了,纷纷指着我旁边的文书,参差不齐的说:“是他。”“小书。”“是文书。”……

  我努努嘴,继续说:“是不是打败他,我就可以做你们老大了?”

  我知道大家都在笑我,的确这里所有人我都能打败,就唯独打不赢文书。

  那天下午,夕阳还没下山,余辉映着大院,两个小孩子扭打成一团。刚开始其他的孩子都是抱着看好戏的心态,还拍手鼓掌来着。后来发现我们太较真,手到处都是抓痕,流血了,这才赶紧叫大人过来。

  自那以后,我和文书的梁子也就结下了。

  之后我也没有挑战其他人,他们也会带我玩。所以刚开始两个月,我和所有人都玩熟了,就除了文书。我讨厌他,因为他是这个大院的孩子王。

  文书,一听到这个名字,眼前就会浮现一个穿着小小的绅士背带裤,白衬衣,一双发亮的小皮鞋,手里捧着书,一副不合群的小男孩形象。

  十岁之后的文书确实长成了这个模样。

  你们绝对没法想象,他十岁之前是怎样的。

  文书大我三岁,所以我们认识的时候,他已经七岁了,上小学二年级了。那时候刚搬过来,安先生和安太太的工作也不稳定,一时间也没注意送我去幼稚园。所以和我一起玩一起疯的大院里的孩子,除了我,其他人都上小学了。

  两个月后,我也终于成为小学一年级的,插班生。

  两个月,足以让我在这个大院混熟了。

  可一被安先生丢到另一个新的环境,我又开始紧张了。

  我开始想,大院的孩子有几个在这个学校的,分别都是几年级,在哪个班来着。我要是去找他们,我要怎么走。

  那时候虽然调皮,可我的路痴属性已经渐渐显露了。

  所以看着安先生离去的背影,我“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我在想,我是不是哭得不够响,不然安先生为什么头也不回地,把我丢了呢。

  而事实上,那哭声绝对够响亮的,因为5分钟之后,文书蹬蹬蹬地从楼上跑下来。

  泪眼模糊之中,我看到文书,他带着红领巾却穿着脏兮兮的灰t恤,那一撇“胡子”也不知道是谁的杰作。

  我并没有破涕而笑,反而哭得更惨了。我看到他向我跑来,抱住我的脑袋,我“呜呜”的声音倒是变小了许多,多亏了他的脏兮兮的t恤。那时候我就想,文书哥哥你真好。

  所以两个月之后,我和文书的梁子顺利消失,我晋升为“文书的小跟班”。

  我一直以为,我可以跟着文书走过小学,升到初中,到了高中谈谈恋爱,然后一起进去心仪的大学。

  那时候年纪太小,做的梦也太美好。现在回想起来,还是那时候好。

  如果还是小时候,我就可以一直做文书的小跟班,无忧无虑,我陪着他,他也陪着我。

  前面说到,十岁之前的文书和我一样,穿着脏兮兮的灰t恤,带着大院的孩子一起玩,是个孩子王。十岁之后,他却长成了和他名字一样斯文,有诗意的样子。

  也就是十岁之后,他离开了大院,离开了我。

  我和他,只相识了三年。

  他离开的时候,准备上小学六年级了。文伯伯的工作调动,加上文阿姨也想让他接受更好的教育,他们最后选择了离开。

  我记得我那时候上小学三年级,开学也准备四年级了。别问我为什么不是读小五,那是因为我小一读了两年!好生气!

  他们搬家的时候,我还跟在车后边跑呢。边哭边跑,现在想想,我都觉得丢脸。

  之后,再见他,已经是我高一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