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幽州之后,杜若等一众常山郡来的骑兵,和赵云一起很幸运的被编入白马义从。
对于其他人,能够加入白马义从本身就是种幸运,跟他们在常山郡的地方武装比起来,白马义从代表这个时代高水平的轻骑兵,是精锐部队。
而对于杜若而言,她倒没有多在乎加入白马义从,她认为的幸运,是从常山郡到幽州,她终于追上了云哥的步伐,又可以仰望云哥的成长。
能够亲眼目睹云哥枪挑麴义,那一刻的兴奋和激动,那种与有荣焉的自豪,也没有枉费她几个月魔鬼式的训练。
赵云是小队长,杜若他们都编在赵云队里。
白马义从的物质条件比常山郡好许多,军营里建筑整整齐齐,八个人一间房,比较接近后世的大学宿舍,行李也明显要好,比较细致,被子比较软和,不要小看这一点点提高,这是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
而且更让杜若高兴的是,自己又和云哥还有大壮一个房间了!
开饭的时候,杜若迎来第二个惊喜——伙食比常山郡好太多了啊!
主食是白面馒头,虽然比杜若在21世纪吃到的粗糙,也比较黑,可是吃起来满口粮食香味,比起小米简直是人间美味啊!
居然还有炖肉,每人一大碗,三四块肉和大半碗白菜,肉香菜甜,配上白面馒头,杜若吃得根本停不下来……
特种兵的待遇真是太棒了有没有?
他们还领到了三套衣服——训练服,战袍,常服。
杜若并没有象其他兄弟迫不及待的就换上新衣,在这方面,她完全没有一个女孩子的自觉性,当然,现在的她,本来也就是个军营里的糙汉子。
她是要欣赏云哥穿上新衣的风采。
果然,云哥穿什么都好看,一套训练服,穿在云哥身上,宽肩细腰,一个完美的倒三角,那绝对是国际顶级男模也不具备的风采啊!
众人都看呆了,而杜若,必须很努力才能控制自己差点哗哗流下的口水,以及总想伸出去摸一把的魔爪……
坐骑也换了,白马义从,当然每人的坐骑都是一匹白马。
杜若一眼就爱上是属于自己这匹白马,高大俊朗,气质出众,她立刻给起了一个名字——白雪。
其实她是想叫白雪公主的,可一来云哥说这是一匹雄马,二来杜若也知道这是封建时代,有些称谓不能随便叫,否则一句无心之言就可能惹来杀身之祸。
白马义从的训练其实并不比云哥给杜若开的小灶更严格,但比较具有系统性,讲究的是一支团队的协同配合,他们是浴血苦战杀出来的经验,有不少在当时相当先进的技巧和理念。
他们努力的要融入新的环境。
但,他们是新来的,又来自一个附属的小郡,要想融入这支先进的骑兵精锐部队,想象都知道有多难。
何况这支精锐部队的直接负责人是公孙永。
就是宴会那个晚上,在后花园里,向花魁媛媛表白被拒的那一位。
那一次,杜若拉着赵云,虽然看了一场好戏,但是,当时也是被人家男主角抓了个正着的……
第一天,公孙永就试图给他们一个下马威。
训练场上,人人白马白衣,十分养眼。
置身于如此众多的兵哥哥(还是特种兵类型!)之中,杜若心花怒放,花痴本性发作,正自偷偷东张西望,肆意在心中评论。
这个太高了,不够协调;那个脸上横肉丛生,可惜了一副宽肩细腰的好身材;呀!这个长得好像棒子啊,不是咱的菜……
突然看见一张冷冷的,写满了不屑的脸。
那就是公孙永。
那样的不屑硬生生把杜若从花痴的境界中拉扯出来,心中警铃大作。
一名瘦削的将领向公孙永道:“队长,兄弟们有一事不明,小小一个常山郡的义从吏兵,何德何能,竟能进入幽州公孙将军的白马义从?”
公孙永道:“这是我叔叔的安排,自有道理,徐成你不必多言!”
那徐成道:“要想进入咱白马义从,总得要露几手,让兄弟们心服口服才是,弟兄们说是不是?”
一众士兵齐声应道:“是!”
整齐的声音回荡于训练场上,杜若感到压力好大,第一反应,看向赵云。赵云十分沉着,依然面带微笑。
公孙永道:“徐成你此言也有几分道理,咱白马义从乃天下第一精锐骑兵,非等闲之辈能够进入。”
目光移向常山郡一众人等,道:“如此,你等可愿展示一下技艺,让兄弟们看看?”
众多目光注视之下,赵云策马出列,道:“常山赵子龙,愿代表常山郡接受队长考验!”
公孙永道:“甚好,谁来对战?”
一名高大魁梧的将领策马而出,道:“队长,我来!”
公孙永道:“这只是切磋,张春雄你记得点到为止。”
张春雄道:“末将省得!”
杜若在一旁,气不打一处来,这白马义从,这公孙永,实在太小瞧人了!
哼,就凭咱云哥枪挑麴义的那一役,就足以扬名天下,也罢,既然你们上赶着献丑,就让咱云哥大显身手,打得你们落花流水!
杜若在这边得意的笑,那边张春雄手持一支戟,跃马场中,好不威风凛凛!
戟这种兵器杜若并不陌生,书本里,游戏里,影视作品里常常出现,不过穿越之后,这还是第一次看见。
不由嘀咕道:“有什么了不起?长这么丑,还学人家吕布用戟!”
那边赵云策马迎战,刚报上名字,张春雄的大戟就劈头盖了下来。
赵云轻轻闪开,抬手举枪,只见到一排枪影晃动,令人眼花缭乱。众人什么都还没有看清,赵云的涯角枪如一条出水的蛟龙(其实,杜若觉得应该是蛇!),准准的刺进了戟的耳朵里,一挑,张春雄的戟便已脱手飞去,哐嘡一声掉在不远处的地上。
话说当时张春雄正自大喜,要知道戟的特点之一就是以画卡住他人武器,一搅,一扯,就将对方的武器夺过来了。
他还没来得及施展这招,对方就主动送上门了,张春雄暗自高兴,真是天助我也,且带我将他□□缴下,也让这小子知道我白马义从的厉害。
谁知,赵云的动作如此之快,力道如此之巧,他的戟飞出去了,而双手还保持着拿戟的姿态,呆如木鸡,完全不敢相信。
训练场上,安静无比。
赵云道:“张兄承让了!”
这才打破了沉寂,一时之间,议论四起,都在提着赵云的名字,和他不可思议的枪法。
张春雄何曾想到自己败得如此迅速?面红耳赤,恨不得有个地洞可以钻下去,灰溜溜下得场去不提。
那公孙永半响说不出话,一名手持□□的老将突然从人群中向前道:“果然身手不凡,待我来讨教讨教!”
公孙永大喜,这位老将是白马义从的枪术教头周长海,一杆枪使得极好,平日也不喜多管闲事,如今他肯出头,自是极好不过!
公孙永连声道:“好好好,有劳周教头!”
老将周长海策马场中。
赵云恭恭敬敬行礼道:“常山赵子龙,请前辈指教!”
周长海打量他一番,道:“老夫一生使枪,近些年一直以教授枪术为业,今日见了你的枪术,却是眼目一新!”
赵云道:“前辈谬赞,子龙还要请前辈指正。”
周长海道:“好说。”
言罢,□□一挑,就刺了过来。
赵云略一侧,手中□□斜斜上挑格挡。
两人动作都奇慢无比,你来我往,一招一式,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完全不像是对战。
不过几招下来,周长海策马退开,道:“你师从童渊?”
赵云立刻拱手道:“正是家师。”
周长海闭目,似是陷入回忆之中,道:“二十年前我和你师父切磋过,七年前我又和你师兄北地枪王张绣交过手,都是使枪的当世高手,你的枪法与他们却不太一样。”
赵云道恭恭敬敬:“是,我师父教授我的是百鸟朝阳枪,大师兄,二师兄也使这套枪术,我自己琢磨了几招新的枪法,自然没有我师父师兄的神妙。”
周长海:叹息道:“后生可畏!”
然后转向公孙永道:“子龙枪法出神入化,老朽自愧弗如,假以时日,必将成为使枪第一人!”
沉默半响之后,全场欢声雷动,其中以杜若的最响亮,最欢快!
公孙永第一次的挑衅,以赵云大获全胜而告终。
赵云以他的枪术征服了对他不服气的白马义从,给常山郡诸人,赢得了尊重和位置。
他们很快投入到白马义从的训练之中,适应了新环境,新生活。
公孙永虽然对他们依然诸多看不惯,但他也是聪明人,知道赵云实力非凡,自家叔叔公孙瓒又对赵云极其看重,自然不会再来明着挑衅,只能背地里时不时的制造一点烦恼,但赵云总能轻易化解。
云哥啊云哥,你怎么就这般完美呢?
那一只时刻跟在云哥身后的胖家伙,只恨没有尾巴,不然一定摇得溜圆,以此来表达自己对云哥无上的崇敬之情……
不久,他们接到了公孙瓒的命令,要出征了,打黄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