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终将消失殆尽的青春 第一章 楔子
作者:冰是坚固的水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那年暑假,正值夏日高峰。

  我决定回母校看看。

  再回到初中时的校园。

  已经有些陌生了。

  路过空荡荡的教室,黑板上书写着干净大方课程表的粉笔字。

  精致的黑板报,显得格外耀眼。

  老式的桌椅通通换成了新的,却仍然被整齐得排放;教室的墙壁又被重新刷过,犹如新建的一样;古老的饮水机已被高科技饮水机所替代,从实质上解决了搬运水的麻烦,毕竟远水解不了近渴。

  教学楼的对过是食堂和卖部。

  食堂倒没什么较大的变化,还是老样子,只是卖部的地理位置发生了迁移,原本在食堂的东南角被搬至了西北方向,与操场相对应。

  卖部的后面是学生的停车场,穿过停车场是一片场地不大的篮球场。

  那原本已经模糊不清的地平线,重新被刷过,回归视线,连带着投篮的柱子也被重新换上了油漆。

  隔着老远也难以掩盖油漆刺鼻的气味。

  篮球场的对面是操场,塑料跑道的气味更重,一看就是刚刷漆不久,那被蹭淡了的白色划线,又被染回原有的颜色,找到了它原本该有的存在感。

  一个人独自绕着操场走了一圈。

  汗流浃背的自己却乐此不疲。

  我似乎想找回曾经的熟悉感和记忆中的他们。

  那是我们奔跑过的操场,一起一起嬉戏打闹的娱乐场所。

  操场的中央是足球场,躺在青绿色的草地上,感受着草地的柔软,想起了和女生们一起看男生踢足球的场景。

  整八卦着谁很帅,谁又和谁在一起了。

  那三年的时光总是那么美好,美好的有些短暂。

  曾经的所有的爱恨情仇也将都一笔勾销,冰释前嫌。

  多年之后再回首,是否有种物是人非的感觉?

  怀恋,无非是想让一切的一切回到原点。

  回到那个最初的我们。

  ……………

  先给以下的主人公做几个简单的人物介绍吧!

  我叫谭颖,是邯城一中12届七年级一班的学生。

  我对星座颇有研究。

  而我也是个比较奇葩的水瓶星座,只有接触过水瓶座的人才知道这是一个非常古灵精怪,异想开,但不失幽默,乐观积极向上,乐于助人的星座。

  以上这几点就是现实版的自己。

  偶尔也很执拗,死板,不懂得变通。

  对于某些事情,太过偏激。

  年少轻狂,比较容易动气。

  徐凯同志,是我爱慕三年的男生。

  要我对他最初的情感,那倒来自于一个奇葩事件。

  这个奇葩事件还是留到后面再吧。

  严俊杰,隔壁二班的帅哥。

  后考入重点高中——立德中学,和徐凯同班,不过这是后话。

  这家伙可是出了名的“花心大萝卜”,只是刚认识他的时候,被他的外貌所迷倒了。

  之后发生了一系列无语搞笑难过辛酸的事情。

  林美娜,我的死党之一,性格有点阴晴不定,有些口是心非。是个渴望得到异性爱恋和呵护的妹纸~

  韩诗琦,我的死党之一,比较容易钻牛角尖,为人“比较刀子嘴豆腐心”,出发点是好的,但有时候话过于直白,有些伤人自尊心。仔细想来那不正是出了自己的缺点吗?孔子有句话不是这样:“忠言逆耳利于行”。自然而然的也就习惯了。

  谭齐鑫,跟我同姓的死党之一,比我将近半岁,讨厌数学和科学,经常上课打盹,学习成绩中游偏下,唯独只有英语勉强处于中等状态。人比较善良老实,没什么心计,也比较热情,是个很容易相处的朋友。

  樊雯静,称得上同学算不了朋友。为人比较阴险,上课老是爱睡觉,多次被英语老师打醒。不太会话,喜欢得罪人。喜欢别人坏话,挑唆别人关系,传言喜欢偷东西,我不太愿意与这种人相处。所谓“人之初,性本善”,我想她的本性应该不坏。

  #‘永v6久免#费!看w+

  杨冬,刚进初中时我第一个喜欢的男生,是我们班的劳动委员。个子高,长得帅,成绩也还不错,言行举止又得体,比较热心上进的阳光大男孩。

  唐伟伟,新生报道的临时同桌,因为班主任的口齿不清,我错听成了团微微,因此闹了很多笑话,后来成为了朋友。喜欢拿着长辈口气教导别人,类似于老干部。初二那年,我,唐伟伟,还有林美娜三人同时喜欢上了隔壁班的那个花心大萝卜。还曾一起相约去送情书。年少的喜欢到底是有多奇葩。

  蔡圆妍,我的情敌,她的爷爷和徐凯的爷爷算是世交,俩人从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徐凯喜欢她也是人之常情,偏偏因为我的嫉妒,我和她的关系一直恶化。渐渐使我非常讨厌她,尽管她成绩很好深得男生和老师们的喜欢又怎样,一副娇柔造作的样子让我恶心。

  陈思危,我的死敌之一,名字出自典故居安思危。善于心计,喜欢挑拨离间。刚上初中时,就被班主任和语文老师看中,担当班长兼并语文课代表。后因成绩的倒退和不良事件,被撤了班长一职,但仍继续任职语文课代表。初二那年军训,矛盾达到顶峰。

  谭林杰,这个跟我同姓的男生,是班里脾气最差,最贱的男生,刚上初中,就跟班里许多男生打架,还到处跟人我坏话,记得初二那年被老班安排和他做同桌,我就知道我离死亡不远了。有次吃了个包子被他打,我一直忍着没哭。直到有因一些琐事,他跟另外一个男生发生争执被打,我在一旁看得特过瘾。

  余悦,我初三时的后桌,喜欢叫我“颖子”。初中三年,关系还算不错,尤其是初三那年,嘻嘻哈哈的聊着校园内的八卦新闻。上课还一起相约看言情。

  朱妹,我的班主任,整拿着那一套“不论男女,一视同仁”的原则,来规矩学生。名字很土,一听名字就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上初中时我有很严重的城乡歧视。)还有那将近半年都不洗头脏得能感觉到驱虫在她额头上飞。衣服俗不可耐,一双蓝色三角皮鞋硬是穿到中考毕业都没舍得扔,还有她那不标准的普通话,话总喜欢翘唇,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有口吃。我很直白的我不喜欢这个班主任,甚至到了讨厌的地步,不止我一个,她教过的五个班亦是如此。不分青红皂白就用粗棍鞭打人。下手可谓心狠手辣。

  王卫华,我的英语老师,隔壁二班的班主任。对学生向来严格,只要英语成绩在及格线上的学生,她就狠狠的抓,不及格的逼着他学,他也不会,还倒不如放手。我从学就养成了不做作业的习惯,喜欢起早狂补作业,每次都来不及补,经常迟到,总是被班主任拖着嗓门着不标准变调的普通话当着全班人的面训话。直到毕业后,我最想感谢的老师,其中之一就是我的英语老师,要是我被她放弃了,我可能就真的完了,尽管我中考失利了,英语考试全班倒数第八,但终究还是及格了。

  玉金兰,我的语文老师,我们班的副班主任,也是懂得欣赏我的老师。善于发觉我的写作才能和细腻的情感思维。算是初中时的启蒙老师,也是我最想感谢的老师之一。

  方月成,我的科学老师,隔壁二班的副班主任,是个矮胖子。每次他晃动着那臃肿的身材,滔滔不绝的讲着有味,殊不知台下睡倒一片。只有几个好学生在那死撑着。大抵是因为他的课有催眠的功效吧。起先,以为我是好学生,多次想我提问,经过后来的考试和作业完成的质量,我渐渐的就这样被无声的忽视,放弃了,我也曾努力过,但是进步的太太。当我开始想努力的时候,却被他的话狠狠伤了自尊心,至此以后成为了我初中讨厌的老师之一。

  毛晓忠,是我的数学老师,也是教室领导,为人比较亲切,平易近人。我被他熟知,是因为开学第一堂数学课,我偷吃了饼干(^o^)。还是很逗比吧!我有什么不会的,都会向他请教,他不会因为学习不好的同学来问问题而推辞,是我最喜欢的教室之一。我喜欢背后叫他“晓忠叔”。

  回忆,是带着伤的历史。

  历史是最真实的写照。

  但我仍然大胆回忆。

  回忆曾经的酸甜苦辣。

  我怕再不回忆,那青春就将消失殆尽。

  我努力跟进回忆的脚步。

  思念也紧随其后。

  …………

  由于XX问题不能显示: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大文学小说网,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