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状元 第二十五章 我叫李泽
作者:月心痕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我叫李爱国,和你们当中的大部分人一样,我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听从党的号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也喝过了三鹿奶、尝过了人造鸭蛋、吃着地沟油顺带滋溜滋溜地吸着大雾霾,但我还是过的活蹦乱跳的,不得不说这是个奇迹。

  我叫李爱国,从字面上分析,我姓李,而且我家隔壁没有姓王的叔叔,所以我爸肯定也姓李;我叫爱国,很明显,这种带着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怀的名字也只有爷爷辈的人们才会取得出这样的名,是的,这是我爷爷取得名字,而且,我还生在一个军人世家。所以我的童年注定是不幸的,因为我从小就被戴上了兵哥哥的标签,我的一言一行都要像个军人一样纪律严明。

  高中一毕业,我就被安排进了中央军校。当兵是辛苦的,当大学生是幸福的,当军校大学生是受虐的,每天只有一丢丢的时间来享受生活,而且还是轮流着的。每当这个时候,我便会溜到网咖去上网。虽说军校里也有网,可是那是军网,不是民网,劳资天天呆军校里还不够嫌烦吗!

  在上网的时候,我喜欢听歌偶尔玩玩英雄联盟什么的,随便打打段位也到了钻石段位了。我还喜欢追星,我最喜欢的明星是胡歌,胡歌那么帅,那么有魅力,咱军校里几乎全是追他的。不过我有一点觉得奇怪的是,我们班里的爷们儿貌似追的全是男星。我也问过那么一两个人为什么不追女明星,他们回的很奇怪,要不说是女明星太娘了要不就是嫌弃那些女明星不够帅气这是什么鬼我事先声明,我李爱国,可是个纯爷们儿,带把的!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我本来在网咖一楼玩得好好的,结果突然有一辆大卡车冲了进来,硬生生的撞到我身上,我当场一命呜呼,就那么稀里糊涂的穿越到了宋朝。

  我来到这的时候还是一年之前,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本是混江龙李俊之子李泽,因在湖中游水之时被蛇咬到,四肢麻痹而淹死,半个小时后才被捞了起来。当梁山所有的人几乎都以为李泽死定了的时候,我占了这具身体,活了过来,令他们大吃一惊。在这个迷信的年代,这样的事可以称作是神迹了,此后梁山的汉子们便把我当宝一样的对待着,见面就喊我一声‘小哥’,再加上此后我表现出来的不俗智慧,他们又称我为‘小智多星’。所以我在这的日子过的是相当舒服。

  除了有一点,就是呆着梁山这疙瘩太无聊了。每天见的的就那么些人,还基本上全是男的,女的也倒是有,还有三个,算不错了吧?然而这几个女的一个比一个凶猛,想想都头疼。所以呢,刚来的这几个月,我要不就是想尽了脑袋怎么让寨里的人答应带我出去溜达,要不就是自己在这山里学骑马打发打发时间。时间那么一晃,马也学的差不多了,周围的县城也都逛过了。

  和中所有的穿越者一样,我来到这个世界也有着自己的金手指,我穿越的时候带着一个死板的王霸系统。顾名思义,就是让我收服各种小弟,走向成为主公的美妙人生之路。然而我一直没鸟它,因为我这身体才多大?**岁而已,浪是会输的,稳住发育才是王道。等我成人之后,再来叱咤风云也不迟。

  所以我就这么在梁山这么悠闲地混着下去,每天跟着吴先生学学琴棋书画,再跟其他好汉们学学刀枪棍箭等武艺,偶尔骑着小红马唱着小曲儿,在我的梁山领地里面溜达溜达。

  我本以为我之后的人生宏图就那么定下来了。先养成个七八年,锻炼锻炼自己,然后接手梁山再借着我这系统顺手解决梁山日后的团灭危机,最后就是在这个世界到处扮猪吃老虎,开始我的牛逼哄哄的主角之路。

  直到今天,我才发现我错的很离谱。这天上午,我又一次带着我的小红马,例行巡山的时候,嘴里刚唱完征服,正准备来一首纤夫的爱的时候,我的身后突然传来了一声少年的大叫声:“嘿!前面的帅哥,停一下!你的钱包掉了!”

  当时我心里就一震:这熟悉的口音,这迷人的腔调帅哥钱包莫非?

  我立即拉住小红马,抓住缰绳,猛地往回转过去,看到了一个我终身难忘的场景:一个头发花白身形健朗的老者,身上背着一位白衣少年,正健步如飞的往这边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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