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个女鬼当老婆 第50章比试
作者:风雪柴门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我们两人开始比试。但是毕竟杨伟是我的老师,我是他的学生,打嘛,是肯定打不过的。

  我们简单的比划了一下,我在他手底下,过了大概10招吧,然后就被他撂倒了。

  不过就是这样,我们也赢得了满堂喝彩,当然,我知道这喝彩声大部分是给杨伟的,而不是给我的。

  这些年苦练散打和拳击,让我的心智开始成熟,身体素质也开始变好,总之,我很感谢杨伟这个老师。

  在魔都,想要混口饭吃,其实也是很辛苦的,我经常看到暴晒在太阳下面的工人,正在努力辛苦的工作,而我,由于有了李青这个朋友,所以工作上一路顺顺当当,说白了,还是有了一技之长,让李青觉得我可能对他未来有所帮助吧,但是总之,李青成了我人生的伯乐,给了我第一份薪水不错的工作,我也得到了不少的金钱。

  当然了,世间人,都在争名逐利,为什么人,其实说白了,也不能怪人民太自私,因为自私为的是谋生啊,谋生,是大多数人一生要面对的事。

  而我,很明显,我为李思盈回魂的事情,改变了我一生的命运。

  经过这一系列的事情,让我变得不再缺钱。

  不缺钱,这是多么难的一件事情,尤其是在魔都。

  而我,却阴差阳错跌跌撞撞的做到了,很简单的做到了。

  可是,我始终记着父亲的教诲,要乐于助人,帮人驱鬼捉妖,不要主动要钱,别人给多少,是多少,哪怕再穷,我也会记得父亲的教诲。

  我一直对这些自私的人民,心怀敬畏,我之前闲暇时候,看过一部外国电视剧,里面讲到某城市的人,过于自私和尖酸刻薄,当然说的是外国了,但是,里面的旁边,却评价道,这自私,其实是一种求生逻辑,他让人更加有生命力,其实,自私,并为自己奋斗,何尝不是推动社会前进的一种动力呢。

  当时,我觉得是歪理,但是后来,我觉得,有一定的道理在。

  社会公德要遵守,但是自私自利的背后,往往是谋生的需要,试想一下,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社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

  我个人认为,那是一个圣人的社会,只有社会上的人都变成圣人,才能达到各尽所能而各取所需的境界,这是多么崇高而理想的境界啊,就和天下大同差不多吧。

  说点别的吧。

  父亲临终前,把那本书的原稿终于交给了我,这在我意料之中,原稿上密密麻麻的,都是杂毛老道的笔迹。

  书籍不是印刷的,而是杂毛老道自己写的,其中,有很多地方还有涂改,显得很是凌乱,然而,正是这本凌乱到至极的笔记本,却改变了我们父子两代的人生,让我们和鬼魂,这个世界上最为神秘的东西,开始打了交道。

  我和父亲,一起驱鬼捉妖无数,然而,我却对鬼魂,依然保持着神秘的敬畏之心,因为,我不知道人死后为什么一定会产生鬼魂,而鬼魂的存在,对于我来说又是一种神秘至极的体验,因为我从来没有变成鬼过。

  这不是废话嘛。

  我还没死,我怎么会变成鬼。

  本来我也认为这是一句废话,直到后来我遇到了一个人,这个人,没死,也可以自由进出阴间和阳间,这才让我知道,这个世界真的是太大了,以至于无奇不有。

  鬼魂究竟是怎么来的,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因为我可以联系到的鬼魂,是有限的,我常说的一句话,是人有三魂七魄,三魂七魄散去,人呢就死去了,但是如果魂魄并未完全散去,换句话说就是人的生命力太强,比如李思盈吧,就会在道术之人手中回魂重生,她可是做过一段时间的女鬼呢。

  经历了这么多,并且救了李思盈的命,但是我也只是按照道术,按照杂毛老道的笔记在行事,所以,就和现在流行的书籍里的一些口诀似得,我只是照着做而已,我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我不知道鬼魂的本质到底是什么。

  说起来,这不是砸自己招牌吗?

  我是无所谓的,因为我的招牌,我并不看的太重要,我不靠这个赚钱,我是个自得其乐的人,我是农村人,我有一颗安贫乐道的心。1000万对我来说,这辈子就够了,太够了。

  所以我往往说的都是大实话,并不在意别人怎么想,也不在意社会上的人会怎么评价我,说我是假的,骗子,都无所谓,我只要问心无愧就好。

  当然,我也有所牵挂,并不是一个无牵无挂的人,这个牵挂,自然就是李思盈了。

  我真的喜欢李思盈,这是一种成熟之后的喜爱,我已经接近30岁了,还没有娶妻,没有结婚,为什么,我不知道,只是我真的很难再爱上别人了。

  只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把这份爱开口说出来,因为李青实在是一个精明至极的商人,他是不会同意我们在一起的。

  而李思盈呢,他对我更多的是感激之情,我对她有救命之恩,她始终都会记得,和杨伟师傅他们一起吃夜宵的时候,李思盈还会开玩笑的叫我恩人呢。

  这说明他根本就没忘记。

  但是在我这边,我不希望他叫我恩人,我希望我也是他所爱的人,但是,一来,我长的实在是路人脸,实在不怎么样,二来,我只是他父亲李青手下的一个普通的员工而已,我叫李青虽然不叫老板,始终叫他李青先生,但是,毕竟我在他手底下工作而已,尽管我不重视这份工作,只是应付了事。

  李青自然也没期望我把工作做的多好,他只是按时给我发工资,然后希望有一天,在对付鬼怪上面,能用得上我的才能,就好比以前我国古代的什么信陵君什么君的,去养一帮子人,这帮子人将来鸡鸣狗盗的能帮上忙而已。

  我年纪大了,这其中的关系我也渐渐明白了。

  我也有过要离开李青的青海实业公司,出去单独创业,做点小生意的想法,哪怕在魔都开个小网吧之类的,也好啊,但是我还是放弃了这种打算,因为李思盈在去年的时候,也到我们部门来实习了。我可以日日夜夜见到李思盈了。

  当然了,这个夜,指的是傍晚一起锻炼身体学习拳击和散打了。

  李思盈虽然身体较弱,但是经过几年的锻炼,成效也非常显著。

  而金小凰,则是每天下班按时来和李思盈一起走,然后一起去到健身房,去锻炼。

  我对于金小凰,更有一份好感和熟悉的感觉,这种好感,不是爱情,只是这个人太活泼了,她作为李思盈的闺蜜,看出来我喜欢李思盈很久了,我觉得李思盈应该也知道,但是我们三人都不点破。这是一种很莫名的关系,我怕我点破后,再也无法天天看到李思盈了,就算是面对面,我还是很想李思盈。

  ……

  也许有人会问,你不点破,是不是害怕失去工作啊,毕竟你这家伙,在李思盈的爸爸李青的公司实习呢,一个月两万块的工资,在魔都可以混的下去,你不就靠李青嘛。

  其实说白了,我也有一定的积蓄了,李青给的加上我之前自己存的,也够我创业用的了,我之所以不肯离开,一方面是因为李思盈,另一方面,是因为李青对我的伯乐之情。

  所以,我是思念加感恩,而不是傍大款。

  这点还是要说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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