纨绔弃少 第266章 公司的名字
作者:紫墨星辰的小说      更新:2019-03-04

  “程总面子,我再给你们一次机会。.”孙行将事先准备合同扔在会议室桌子面。

  “这是我拟一份劳动合同,你们可以传阅一下,想要留下来,明天可以过来找我签合同。”

  会议室里鸦雀无声,众人一时之间都没有反应过来。他们这个新老板脾气实在是太难以琢磨了,刚刚还要把所有人都开除,现在又要和他们签合同,算是冲着程宁面子,这也太话了吧!

  虽然弄不明白孙行在想什么,但大家都知道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毕竟绝大部分人还是愿意留下来,因为他们在这里工作已经习惯了。

  可是,当大家传阅完合同内容以后,绝大数人当场放弃了。

  因为这简直是是一个超级霸王合同!

  首先第一点,这份合同有效期竟然是一百年。

  也是,如果他们签订了这份合同,要为公司效力一百年,等于是要工作到死才行!

  第二点,员工不允许辞职,但公司却有权利在任何情况下开除员工,并且被开除员工终身不得参加任何有关于服装设计活动,不可以从事这方面工作。

  这一点,几乎所有人都觉得不公平,这完全封住了他们跳槽可能,算以后有机遇也去不了。

  第三点,如果员工做出有损公司利益事情,那么要照公司实际损失双倍赔偿,并且要承担因此带来一切连锁反应和后果。

  光是这三点,几乎让大部分员工都打消了签约念头,再加后面还有很类似这样条款,这一纸合同简直都快成卖身契了。

  不过还是有一些人心动了,因为孙行给出福利非常不错。所有员工,任何部门任何职务,合同都有明码标价,特别是设计师费用要高出他们现在很,甚至都快接近一些顶尖服装公司了。

  “完合同如果觉得不满意,现在可以走了,如果觉得有些犹豫,也可以回去慢慢想,材料帝国。合同你们也可以影印一份带回去,总之明天八点,所有人都在这里集合,想留下签合同,不想留下来,明天我会让财务部当场给你们结算工资。现在散会。”孙行大手一挥,根本不给这些人任何话机会,直接离开了会议室。

  “孙行,这份合同会不会要求太高了?”散会后,程宁带着孙行合同回到了办公室,她有些将孙行合同了一遍,这样合同她以前从来都没有见过,真是太过霸道了!

  “程宁,你太妇人之仁了。我们既然要打造新服装品牌,一开始要招聘自然会是核心成员。这些核心成员将来会组成我们重要核心团队,掌握着我们核心理念以及所有设计资料。如果只是用普通合同签约,一但在这之出现了背叛我们人,将大家理念或是设计原稿资料泄漏出去,我们损失将是不可估计!”

  孙行制定出这份合同是经过深思熟虑。作为员工,这些人虽然都非常不合格,但是有一点孙行还是承认,是这些人设计出来服装确实都很专业。而他之所以会拟出这份霸王合同,完全是想培养核心成员,所以,这份合同他最只会留下十份,算明天一份也签不出去,孙行也不会后悔,因为拥有这份合同人将来都会成为服装公司核心成员,予以重任。所以除了要有专业水准外,最重要是对公司有信心。

  “程宁,我觉得孙行很有道理。”邱敏很赞同孙行做法,作为董事领导者,你可以有善心,但绝对不能有妇人之仁。

  “吧,照你这么做。”程宁也知道,孙行这么做是对。“那接下来我们要怎么做?”

  孙行点了点头,道:“新公司已经找到了,等装修完了以后我会带你们过去,至于这里,等新公司开业以后,关掉可以了。我今天来主要是想要跟你们商量一下关于我们新公司名字。”

  邱敏想了想道:“我叫地狱鸟了,这样在名字是针对天堂鸟,到底我们地狱鸟厉害还是他们天堂鸟厉害!”

  程宁无奈了邱敏一眼。“邱姨,我们可是女装品牌,而且以裙子为主,叫地狱难听。”

  邱敏莞尔道:“个玩笑而已,起名这种事情我是最不擅长,所以完全拿不出什么意见来,还是你们两个人决定吧。”

  “孙行,你有什么建议吗?”事实,程宁对起名字这种事情也很不在行。

  孙行见状有些无奈道:“名字我到是准备了两个,不知道你们喜不喜欢,一个叫霓裳,一个叫做幻彩。”

  “霓裳,幻彩。”程宁喃喃自语念了一遍这两个名字,问道:“这两个名字有什么寓意吗?”

  孙行点了点头:“我们所要设计主打服饰是长裙,而这些长裙都原型都是出自那本书,虽然这些裙子都带有一些古韵,但从华夏历史来,从来没有出现在如此漂亮裙子,以我来,这些裙子适合被称为仙裙,而霓裳正有神仙衣服之意。至于幻彩,意如梦幻一般色彩,也符合我们设计理念。”

  “幻彩,霓裳……”程宁思忖片刻道:“我觉得霓裳很不错,至于幻彩到是可以设计成一个系列。”

  孙行点了点头,他也较偏向霓裳这个名字。“那这么决定了,至于公司logo交由你这位首席设计师来搞定了,我会让人尽快办营业执照,接下我们还要找一间合适服装厂,除了书那些长裙以外,公司衣帽间内那些衣服都要量产。”

  “。”程宁也点了点头,设计logo对她来根本不只问题。“工厂话我到是认识几家,如果你下午有时间,我们可以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