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象演义 第56章:姑娘请留步
作者:金不焕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江常胜跌跌撞撞的晃进了一个无人的山洞里,此时此刻的他,像是一只孤独的野兽,带着疲惫虚弱的身心在这里落脚歇息起来。

  江常胜将铩羽从腰后取了出来,紧接着狠狠的扔了出去。

  “你给我滚!”

  铩羽撞碎了石壁,安静的掉落在了地上,江常胜则是抱着脑袋看起来痛苦到了极点,在地上翻滚了起来。

  如果此时此刻江常胜的模样被世人看到,一定会大吃一惊。

  因为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可怕的疯子一般,全身所有青筋暴起,血脉扩张,呈现出一条条清晰的纹络,他的眼睛时而血红,时而清明,时而又一片漆黑,让人望而生畏。

  戾气,杀气,还有那最让人害怕的血煞之气,在他的身体上,时而翻滚着涌现,将他包裹于其中,时而又消逝殆尽。

  这一刻的江常胜,看起来不稳定到了极点,没有人知道他正经历着怎样的痛苦和劫难。

  江常胜只感觉整个人天旋地转,头痛欲裂,自己的眼睛里,不断的浮现出那幅画面:汪洋的血海,无尽的尸首,数不清的骸骨堆积而成的高山。

  江常胜的脑海里,开始不断的重复起那个画面,自己抓住铩羽爬上去,然后和那个男人并肩在一起的模样。

  “以后,你就是第二个我。”

  “去吧,去告诉他们,我回来了,继续实现我未完成的大业!”

  君临天下的黑衣男子,冷酷的声音,一遍又一遍的重复在江常胜的耳边。

  “滚开!”江常胜冲着那个男人一声暴吼。

  那个男人的名字叫做成知威,号:春之大帝。

  江常胜一遍又一遍的将那个黑衣男子从山顶上击落,或是用铩羽插死,或是用脚踢下去,推下去,撞下去,一遍又一遍,重复了无数次。江常胜不停的尝试将那个黑衣男人的身影抹杀掉,但是却徒劳无用,因为那个男人仿佛杀不死一般,杀死一次,复活一次。

  “老子是江常胜!才不是你的化身,更不会成为第二个你!”

  “去死吧!滚!”

  江常胜又是一击,一记迅捷而猛烈的肘击,再次将春之大帝从山巅之上击落下去。

  但是当春之大帝沉入那无穷血海之中,露出了一个满是诡异狠辣的笑容,他的话语仿若贯穿古今的魔音。

  “你怎么能杀我呢?”

  “你是杀不死我的。”

  “你忘了吗?你是抓着我的铩羽才爬上来的,如果没有我,你是活不下去的,你现在早已是这血海之中的一具无名尸体了。”

  江常胜在这一刻瞳孔涣散,满是血色,在经历了一千遍,一万遍这样的画面之后,此刻站在尸山上的他,无人可晓其内心该是怎样一种痛苦和迷茫。

  “嗖。”

  一身黑衣的春之大帝再次站在了江常胜的身边,他的身体仿佛是一道虚影,模糊无比,又好像是真实存在的,触手可及。

  “来吧,拥抱我吧,拥抱光荣的黑暗吧,拥抱我,即是拥抱你自己,你难道不清楚吗?不要再做那些无谓的挣扎了,你难道还不明白,现在的我就是你,你就是我。”

  江常胜的身躯摇摇欲坠,神智早已模糊的他,筋疲力竭地站在山巅之上,不断的开始后退。

  “给我滚,休想让我成为你生命和意志的替代品。”

  “叮!”

  江常胜抓着铩羽就朝面前的男子扔了出去,铩羽穿过了他的身体,落入了血海之中,而在经历了千百遍,上万次轮回之后的江常胜,终于倒在了山巅之上。

  天地变的无比宁静,浩瀚无垠的血海之上,滔天的血浪在翻滚,却什么声音都没有了,无穷无尽的尸首在其中沉浮,只能挣扎,不能呐喊,人头塔模样的高山,没有烽火,没有狼烟,只有鲜血在流淌和四溅。

  魔王般的男子,负手而立,看着倒在地上的江常胜,露出了一个淡淡的笑容,说起话来。

  “真是罕见少有的硬骨头啊,不过即使你是绝代圣体,血脉超凡脱群,意志力更是顽强之极,但想要避开我,击败我,不愿意做我的化身?”

  “很好,那我倒要看看,你能熬到什么时候。”

  江常胜倒在满是尸骨的山巅上,虽然已经陷入了昏迷之中,却依旧吐出几个字来。

  “我不是你,我是我,我不是你…我不会做你…”

  “哈哈哈哈,知道吗,从你抓住铩羽爬上来的那一刻起,此生此世,你就注定要与我纠缠不清。”

  “千万不要松懈哦,不然我可是会一点一点地侵略你的每一寸肌肤,每一块骨头,每一滴鲜血,直到你告诉全世界你的名字:春之大帝。”

  “轰隆。”

  天空中一道惊雷声响起,山洞里的江常胜被惊醒过来。

  只感觉全身大汗淋漓的江常胜,如同惊兔般爬了起来,看着四周漆黑的一片。

  躲在山洞里的江常胜根本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此时头还有点微疼,看向外面,只见天地间已经下起了瓢泼大雨。

  喘着粗气过了许久,才站起身来,开始整理好自己的衣襟,向外面走去。

  “糟了,现在完全不知道外面是什么情况,三三和两两不知所踪,盛世也完全和我没有感应!”

  “我不能再耽搁下去了,一定要快点找到三三两两还有盛世,离开这片是非之地。”

  “眼下局面,好在人们只是知道有人得到了铩羽,但是并没有多少人知道我的模样,仅仅只能靠气机来判断,坏,就坏在这么大的地方,我究竟要去哪里才能够找到三三两两她们。”

  江常胜深呼吸了一口气便离开了山洞,冒着瓢泼的大雨开始行进。

  为了安全和方便起见,江常胜做出了一个许多人意想不到的决定,将包裹里的天火灵芝取了出来,藏在了山洞里的某一处,一个人轻装出发。

  更让无数人都想象不到的是,江常胜在离开时,盯着掉落在地上的铩羽箭,沉思了许久,将铩羽也藏了起来,并没有带在身上。

  是的,江常胜此时的选择是扔下铩羽,孤独前行。

  如果让人们知道江常胜就这样把无数人梦寐以求的东西放弃了,恐怕所有人的表情都会丰富无比。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抵挡得住春之大帝,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忍住诱惑,放下铩羽。

  “轰隆。”

  “哗啦。”

  大雨倾盆而下,江常胜穿梭在雨中。

  不知道行进了多久,江常胜开始看到一个又一个的人们,其中有和自己一样的独行客,也有一起避雨的修炼者们,甚至有着王公子弟,被下人们簇拥着打着雨伞撑出一片天地。

  这一场雨来的很是时候,不仅冲刷掉了江常胜身上的血腥味,并且大多数人看到江常胜,也不会像刘超和郭莉一样在意自己是不是看起来很狼狈匆忙像是个宵小而怀疑自己。因为很多人都被突如其来的大雨淋成了落汤鸡,很是狼狈。

  这场来势汹汹的大雨,终于在半个时辰之后,开始变小了,变为了小雨,打在人身上。

  这样的雨往往是最让人头疼的,没有大雨的畅快,也没有毛毛细雨的滋润,不算大也不算小,给人的感觉是拖泥带水似的不舒服。

  江常胜行走在雨中,四处张望着,像是一个孤独而迷茫的寻路人,如果此时此刻李唐在这里,赵龙凤在这里,当阳城里的无数人在这里,一定不敢相信,这个男人会是他们所认识的那个江常胜,如果让虎国的无数人看到,更是不会把这个男子跟江常胜联系在一起。

  大概在世上所有人的眼睛里,江常胜是一个集世间万千宠爱,富贵与气运于一身的男子,他生为世子,风流倜傥,放荡不羁,纨绔不堪,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败家子,更是举世罕见的废物子弟。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句话如果用在他的身上,都算是抬举,他那放浪形骸,不羁的小半生里,充斥着的,不是风花雪月,便是雪月风花,莺歌燕舞,酒池肉林。

  江常胜在人们的眼里,问一技之长?没有,泡妞耍赖的脸皮倒挺厚。问学识?更没有,目中无人,自傲自大比拼家世啃老本倒是十分在行。问战力?更是笑话,一身软骨贱骨,让人厌恶。

  江常胜怎么可能会出现在春之大帝大帝墓出世的地方?江常胜怎么可能会一幅与他人鏖战之后狼狈疲惫的模样?江常胜怎么可能会担心别人?在乎别人?而且还是两个萍水相逢之人?他难道不是一个自私自利眼里只有自己的王侯世子吗?

  于是乎,淅沥沥的雨中,江常胜和无数人擦肩而过,但是没有一个人认出他的模样与身份来,因为大多数人都是听说,并没有见过;而有过片面之缘甚至是见过多次的,也不会去把自己心里的江常胜和这个男人联系在一起。

  “你好,我想问一下,有没有看到一对姐弟,姐姐十五岁上下,个头不高不矮,六尺左右,模样俏丽,比较稚嫩,扎着一个马尾,弟弟十二岁上下,个子到这里,穿着一身棕色的衣服,她们身边还有一匹白马,八尺之高,很是雄壮。”

  江常胜几乎每走一段路,逢人便会打听起来,又是比划又是询问。

  “没见过没见过。”

  “别来问我,忙着有事呢。”

  “没碰到过。”

  “别烦我,滚!”

  各种各样的回答都有,大多数都是漠不关心的模样,江常胜在找人的过程中,可以说是吃了许多苦头。

  “我见过他们!”

  “真的吗?她们在哪?还请告诉我,他们都是我的好朋友,我很担心他们。”

  “唔,要知道也不是不可以。”

  “你有钱吗?”

  “不好意思,实在囊中羞涩,只有这么几银。”

  “靠,才这么点银子,能买个屁啊!你还不如给我几文钱算了,最起码也得来个一两金吧。”

  在苍天和青天大陆上,不论是哪个国家,甚至是妖族,货币都是通用的,一百文等于一银,一百银等于一金,当前虎国的平均物价水平,大街小巷中的一碗普通馄饨面,是三两银子上下浮动。

  “除了这几两银子,你身上还有没有其他的东西啊。”

  “哦,这里还有两瓶丹药。”

  江常胜翻了翻包裹,包裹是废墟之上,那两个被自己杀死的师兄弟的。

  “咦,好像这两瓶丹药不错,给我吧。”

  面前看起来尖嘴猴腮的男子说道。

  江常胜将东西给他之后,他指了指远处。

  “我刚才过来这边的时候,好像看到你说的姐弟和一匹马了,就在南面十里开外。”

  江常胜道谢之后,连忙火速前往远方。

  但是当江常胜抵达之后,可以说是费劲了力气,把周遭都转遍了,找遍了,问遍了,也没有三三两两等人的影子。

  江常胜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显然是被骗了。

  那个男人,只不过是利用了自己焦急寻人的心态,轻松的敲诈自己一点钱财罢了,这种手法很常见,很多,这种人也很多,以前江常胜是从来都没有遇到过的,只不过没有想到今天自己也会吃这种亏,当下不由得露出了一个苦笑。

  天色早已开始暗淡了下来,雨也渐渐的开始停了,这个夜晚并不像往常那么安静,这片山脉本是穷山恶水,凶兽遍布危机四伏的地带,但是由于前来了太多太多人,所以以往那些危险的毒虫猛兽等等,都消逝了,即使出现,几乎也都是配角的命,死亡的结局。

  江常胜带着一身倦怠,走到一处草地上歇息了起来。

  只见草地之上,有许多停留在这里驻足的人们,大多数都是一些境界颇高的修炼者们,他们将草地上的水滴与湿气除掉,升起篝火,或是临时搭起炉灶等等。有的人就地取材,有的人则是有备而来,一时之间,天地之间多了许多烟火气,还有烧烤的诱人气息,或是食物的美味气息。伴随着的,是人们此起彼伏的高谈阔论,与喋喋不休的争吵。

  江常胜此刻又饿又渴,站在远处看着有说有笑有吃有喝有酒有肉的人们,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江常胜翻了翻自己的包裹,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拿出来跟人们换取食物或是消息了,忍不住眉头微颦。

  江常胜看着那些草地上的人们,心里很清楚:这些人,大多数都是抱团而行的,来到这片山脉里,都是为了各自的利益或是目的,自己一个陌生人,是很难融入进去的。

  江常胜犹豫了起来,要不要去跟这些家伙打打交道,或是寻求一点食物酒水,在许久以前,江常胜是从不会因为吃喝而发愁的人,更不用说会去想方设法寻求食物。

  但是自离开当阳城,天下行走开始,江常胜吃过很多苦头,有过许多借宿,或是讨要食物的时候,大多数时候,接触的都是一些普通的不会怀揣着恶意的人,很少碰到修炼者。

  而此时此刻草地上的这些修炼者们,江常胜宁愿饿死,也不愿意低头去向他们开口寻求食物,并不是因为江常胜死要面子活受罪。而是因为江常胜很清楚,这些人几乎大多数都带着有色眼镜,对他人怀揣着敌意甚至是恶意,并且做事功利心很重,目的性很强。

  草原上的这些人,大多数都心高气傲,对他人付于不屑与嘲笑。自己一个生人如果闯入他们各自的圈子去讨要食物,难免不会碰钉子,万一再碰到认出自己的,传出去,江常胜估计自己的脸都没地方放,最为重要的是,自己的状态极为不稳定,万一血煞之气暴露,后果难以想象。

  此时的常胜,无比怀念起当阳城里的各大饭馆酒楼,更是有些怀念在路上,那些和形形色色的路人们并肩席地而坐,有说有笑有吃有喝吹牛逼的开心日子。

  在江常胜的心里,即使是和名不见经传的市侩小贩在一起吹牛吃喝,也要比在这里,跟那些各怀鬼胎逢人先问家门家世师门的伪君子们在一起称兄道弟,要畅快自然的多。

  一想到这里,江常胜抬了抬头,打算不再停留,而是继续前进,寻找三三和两两。

  全身湿漉漉又脏兮兮的江常胜,穿梭在有声有色的人头之中,看起来格外的疲惫与孤独。

  果不其然,几乎没有人会去关注自己,偶尔有人瞥见自己,投射而出的,大多是嫌弃与鄙夷的神色,充满了不屑一顾,还有许多人在瞥见江常胜时,则像是打了鸡血一样,说话的声音更大了。

  “我那个朋友…”

  “我有个亲戚…”

  “哎呦你们可不知道…”

  他们高谈,他们阔论,他们高歌,他们大笑,在这些光鲜亮丽的人群里,孤独的江常胜,就像是一枚格格不入的难看补丁。

  就像一件好看的衣服上,多了一块有点扎眼的泥巴。

  也有许多的有心人发觉,这个看起来又脏又臭的落魄男子,即使一身疲惫与孤独,但他的眸光始终坚毅,仿佛下一秒,整个人便会充满能量,焕发光彩。

  他明明一个人行走于孤独,却像一支队伍。

  就当江常胜走到一株松树下喘口气的时候,一个声音突然响了起来。

  这是一个如铃般动听的声音,活泼,轻快,悦耳。

  “喂,你看起来好像病了,一幅要随时都可能会倒下的模样。”

  “你在赶路吗?这会儿是在找人还是找东西?”

  江常胜听到这个声音转过头去。

  那是一个集青春靓丽与活泼灵动为一身的女孩,七尺身高,也就是一米七左右,高挑的身形,每一寸肌肤与骨头上都不带一丝多余的赘肉,纤细的胳膊,修长的双腿,整体看起来苗条清瘦,一臂一腿之上,给人满是活力之感,很有力量的样子。

  上半身穿着绿色的无袖绸衫,两条胳膊裸露于外,下半身依旧是青绿色,穿着的是一条剪裁得当的开叉裙,一条美腿被裙子包裹着,一条美腿从大腿处开始暴露在空气之中,这身衣服与造型很好看。

  而她更是有着坚挺的胸脯,犹如芊芊白兔一般,诱人之极。自然青春的瓜子脸上,是带着笑意的粉白唇齿,紧俏的五官看起来满是灵气,一双如同黑珍珠般的眸子焕发着动人的光彩。

  她的脑袋上绑着两个小鞭子,也正是这个双马尾辫子,伴着她的声音模样,让她的青春靓丽,又多出来那抹活泼机灵。

  青衫绿萝,皓皓晚星。

  这八个字,是江常胜的脑袋,下意识为她而想出来的。

  江常胜愣住了,因为这个叫住自己看起来满是机灵的女孩,手里正掂量着一大包干粮,在自己的面前甩上甩下,掂来掂去,开口说起话来。

  “我看你一路走过来,眼睛盯着别人那里动都不动,我猜,你是在找这个吧。”

  “胡说,我可没有一直盯着人家的食物。”

  “我是在赶路找人呢。”

  江常胜一脸囧色,连忙出声回答道。

  女孩哈哈一笑,右手又忽的提出了一小瓶清酒,挺着小腰看着江常胜。

  “那你是一直盯着这个东西吗?找它吗?”

  可爱灵动的脸上,满是止不住调侃与机灵。

  “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

  “我好着呢,身体棒着呢,没有受伤也没有生病,谢谢关心。”

  “我也没有盯着人家的食物和酒水一直看,我是在看人群中有没有我要找的人而已。”

  江常胜一本正经的说了起来,刚说完最后一句话。

  “咕隆…”

  肚子便不争气的吼叫了起来,顿时老脸一红,脸色一囧,连忙咳嗽了起来。

  “哼哼,本姑娘看你病怏怏的,而且又脏又累,又饥又饿,问你是好心好意想帮你一把,送你点吃的喝的,既然你这么死要面子活受罪,那你就继续疲着累着吧,本姑娘还有事,先行一步了。”

  说完这句话,青衫绿萝的她,拎着干粮和清酒,背负在身后一蹦一跳满是活泼之态,就要离开。

  “姑娘请留步!”

  “干嘛?”

  “子曾经曰过:贫者不食嗟来之食,我作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我怎么能不顾尊严直接伸手去接受别人的施舍呢,我应该自食其力,或是公平换置才对。”

  “哦,那你自食其力,公平换置去吧。”

  皓皓晚星的她,应了一声继续向前走去。

  “姑娘还请留步!”

  “又干嘛?”

  “俗话说得好,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我不能因为自己的一点腐儒志气,而误了孝义,要知道,百善孝为先!”

  “我确实有些虚弱,并且又饿又渴,所以,还请姑娘留下吃的和喝的给我一点。”

  “咳咳咳咳。”

  “那个,在下姓常,名为玉,姑娘可叫我常玉,刚才我初见姑娘时,便有种一见如故相逢恨晚的感觉,姑娘一片好心,可谓是侠肝义胆,侠骨柔情,我怎敢懈怠。”

  “唔…”

  “咳咳咳,那个,大恩大德,感激不尽。”

  江常胜一番胡说八道,声音越说越小,整个人越说越没有底气。

  两人对视了起来,一个满是活泼机灵,眼里装着可爱与狡黠。

  一个满是疲惫虚弱,眼里装着感谢与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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