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绝世狂少 第六章 大丰收和写小说
作者:土寺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刘明认赌服输,从身上掏出一块钱给了刘风。不过却有些不爽的嘀咕:“你就是个小变态。”

  刘风接过一块钱,冲刘明挤了挤眉毛,呵呵笑道:“谢谢大哥了。”

  接下来刘风又让刘明教他用汉语拼音认汉字。刘明已经知道自己这个弟弟聪明,也开始用心的教他。不过他只教了没多久,就发现刘风已经懂得用汉语拼音认字的规律了。而且还会举一反三,准确无误的读出来。

  见此,刘明知道刘风已经不用自己教了。在他看来,刘风已经不是聪明这么简单了,而是堪称妖孽了。

  刘风也知道自己表现得有些过了,但他这么做只是不想浪费时间而已。

  他假装跟刘明学认字,就是想给自己找个小小年纪就会读书写作的借口而已。

  要不然别人知道他没学过认字就出口成章还发表小说,那不跟见鬼差不多。要是传出去了,说不定会有什么人来把他抓走去切片研究呢。他上辈子看过的很多重生小说都是这样写的。所以,他不能表现得太过夸张。

  学完认字后,刘风又让刘明教他算数。刘明已经知道刘风的妖孽,所以他没打算慢慢教。

  他教了一遍十位数的加减后,马上就教百位、千位数的加减。见刘风学得毫无压力,便又马上开始教乘法和除法。他只大概教了一下,刘风就表示都懂了,还会举一反三。对此,刘明算是对刘风彻底服了。看着刘风,他有种面对非正常人的感觉。

  刘明感觉自己教无可教了,就让刘风自己看书,不再管他了。他觉得还是不要跟刘风讨论读书的事情为好,免得老被他打击。

  刘风自然也没意见,他看这些小学课本,当是重温一下小学的知识了。

  一下午的时间,刘风就这样在看书中度过去。看天色已经快要天黑了,刘明提议去看一下上午安装的那些吊脚套有没有成果。

  刘风没有意见,马上动身和刘明一起去查看。查看后的结果令他们很开心,竟然抓住了两只山鸡和一只鹧鸪。

  “这可是大丰收啊!”刘明激动得手舞足蹈个不停。他的眼睛已经闪现着一张张钞票了。

  “不用这么激动。这对我们来说只是开始罢了。”刘风显得有些平静,淡淡说道。

  刘明稍微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重重的拍了刘风的肩膀一下,斗志昂扬的说道:“小风,你说得不错!这只是我们的开始。以后我们会抓到十只百只甚至几千只山鸡,到时候我们光卖山鸡就能发大财了。哈哈……”

  刘风翻翻白眼,偏过头不去看刘明那有如范进中举般的精神病状态。有旁人在的话,刘风一定会说我不认识这个人。

  对于今天抓到的两只山鸡和一只鹧鸪,他们还是卖给了昨晚收他们山鸡的那家饭店。那老板这次也给了不错的价钱。还说以后有这些野味尽管送来,有多少要多少。

  刘明听后很高兴,忙说以后会多抓一些山鸡、鹧鸪送来。

  两只山鸡和一只鹧鸪一共卖了四十块钱左右。两人还是对半分,一人得二十。

  想到今晚的收入是昨晚的三倍,刘明乐得都有些找不着北了。

  有了钱自然要花费了。两人都没有省钱,又买了几大袋吃的东西和一大瓶可乐。

  这瓶可乐是准备晚上吃饭的时候喝的。刘明很喜欢喝可乐,可是因为家里穷,一年也喝不了几次。只有过节的时候才能喝上一些。

  现在有钱了,他打算喝个够。刘风小时候也很喜欢喝可乐,只是长大后知道了喝可乐的一些坏处,就很少喝了。

  晚上刘风又在他二伯家吃了晚饭。回到家后,他强化了一次身体,然后又把家里的剩菜剩饭给吃了。

  除此之外,晚上买的零食也吃了一大半。

  他感觉自己有慢慢向饭桶方向发展的趋势。好在改革开放后,家里已经不愁没饭吃了。如果是二十年前的话,刘风一定会被饿死。

  这一晚,他决定开始写一部仙侠小说。他本来想写武侠小说的,但想到武侠小说已经有太多人写了。他要想写出从万千武侠小说中脱颖而出的武侠小说实在是太难了。他自认还没那个功力。

  所以他只能另辟蹊径,写很少人写的仙侠小说。只要能写出新颖的仙侠小说,他相信一定会有很多人喜欢看的。

  那么写什么样的仙侠小说呢?刘风思忖良久,想起上辈子看过的非常出名的仙侠小说----《诛仙》。这部古典仙侠小说被誉为“后金庸武侠圣经”,可见受欢迎程度。

  这部小说他看过多遍,虽然不能把每一句话都记住,但主要情节他是知道的。

  他相信只要自己按照原版本的主要情节来写,加上自己对仙侠小说的一些理解,就一定可以写出和原版本差不多的韵味来。不过他又觉得这样写出来的小说算是抄袭,没什么意思。他想了许久,决定提取《诛仙》和另一部后来非常出名的《凡人修仙传》两部小说成功的精华来创作一部全新的小说。

  书名他还是打算取作《诛仙》,因为他觉得这个名字非常不错。诛仙,为什么要诛仙呢?读者看到这个名字就会有想看下去的兴趣。

  他在脑海中构思了好一会才开始动笔,因为《诛仙》是一部非常经典的小说,他希望自己也能写出这样经典、长久不衰的小说。

  “时间:不明,应该在很早、很早以前。地点:神州浩土。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诌狗!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的……”

  《诛仙》小说前面这段话,刘风还是记得很清楚的。因此,也没有改变,照原版本写了出来。

  这部小说他上辈子虽然看过很多遍,但因为只记住了主要情节,所以写作的时候,他对自己写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词都要斟酌一番,以求不出差错。

  或许因为他太过追求完美,一晚上的时间过去了,他只写了区区不到一千字。如果他一直写得这么慢,那要写完整部小说的话,最起码要三年的时间。

  他也知道自己写作的速度太慢,思索良久之后,决定先加快速度把整部小说写出来,然后再对一些写得不好的地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这样的话,无疑会快很多。

  时光飞逝,转眼间已经一个月过去了。这一个月刘风过得很充实。《诛仙》这部小说也写有几十万字了。能有这样的成绩,和他把一天中大部分的时间都倾注到这部小说是分不开的。

  而他和刘风套山鸡、鹧鸪的事业也发展得还不错。虽然后期收获有所减少,但总的来说,这一个月他们每个人都分了差不多两百块钱。

  这两百块钱对刘明来说已经算是巨款了。所以这个月他和刘风两人都过得很滋润。两人的体重都增加了不少。

  这一天,刘风突然得到通知,他一个月前寄给《故事会》的笑话和短篇故事发表了。稿费也有二百多。

  虽然不是很多,但这笔稿费却是刘风两辈子才收到的第一笔稿费。所以,他还是很激动的。

  他父亲知道这个消息后,感觉有如天方夜谭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