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温柔小师叔 第三十六章 边陲繁城
作者:水痕花信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离开芍药花圃之后,天色已近黄昏,我步出潇湘楼去找顾非白。

  夕阳斜照,静谧的湖水倒映出一道翩若惊鸿婉若游龙的雪白身影,顾非白果然在平月湖练剑。

  冷厉的剑光轻灵如羽、迅猛如电,飘飘兮如流风回雪,渺渺兮如瀚海惊涛。我远远地站在路边,遥望湖畔独自练剑的顾非白。

  白衣如雪,剑光如电。

  他就像一只在雪夜里对影自怜的孤鹤,永远沉浸在一片肃寂的世界,一如他手中的剑,简单而执着。每次看顾非白练剑,我总是能看到一份纯粹的孤独,好似这天地间就只剩下这一人一剑。这份安宁,就是顾非白执着的剑道吗?

  黄昏拉长了影子,渐渐地,太阳终于沉降到山的另一头。

  夜幕降临,虫声蛙声此起彼伏,高高低低,是一曲名为自然的乐章。一弯弦月挂上柳梢,淡淡的月华洒落在清澈的剑锋上,顾非白完成最后一个斜刺动作,收剑回鞘,这才转过身来,远远地望着我。

  我微微一笑,用银扇拍着手向他走去,笑着说道:“我一直很好奇,天下剑法何其玄妙,为何非白兄却只练这入门时最简单的,连招式也算不上的几个动作!”

  顾非白没什么表情,清澈的瞳孔里映照我的模样。他说道:“再高深的剑法不也就这几个动作吗?”

  我怔愣,这个回答真是——绝!

  顾非白见我不言不语,又继续说道:“天下剑法变化多端流派众多,不管是以速度见长的飞云派剑法,还是以力量著称的北派剑法,亦或是以乱字诀为首,擅长迷惑对手的纷花剑,诸多变化,都是这几个简单的动作演变而来。那些所谓的高深莫测的剑法,不过是舍本逐末之人对剑之道扭曲的崇拜!”

  我盯着顾非白愣愣地说不出话来,这还是顾非白第一次说这么长的句子,我险险就要掰着指头要数一数他一共说了多少个字!不过这一番评论有够犀利,我忍不住为他击掌叫好:“剑之道,简之道。非白兄所言甚是。”

  看来我以后也要多多练习刀法的基本功,争取以后行走江湖,与顾非白来个刀剑合并,简单之道二人组,以顾非白的姿色加上我的美貌,定然能够轰动武林,惊艳天下。好像有什么不对?我们不应该是刀剑组合吗,不是选美组合?

  顾非白没在搭话,只是安安静静的看着我,我一时间也没找到更好的话头,与他大眼瞪小眼的对视了好一会儿。

  “呃……你吃饭没?”我突然冒出一句,话一出口我就暗骂自己丢脸,没话找话,顾非白在湖边练了一下午剑,吃空气啊!“嘿嘿……这个……今天天气不错……”

  哗啦啦——哗啦啦——

  先前还是云淡风轻月朗星稀的好天气,说变天就变天,突然就下起淅沥沥的雨来,老天爷是故意与我作对的吧!

  顾非白脱掉最外层的披风挡在我的头顶,声音还是淡淡的:“回去吧!”

  雨说下就下,且一下就是大雨倾盆,我一路狂奔回潇湘楼,短短两里路的距离,却仍是被淋了个透心凉心飞扬。转过头去看顾非白,那家伙就算淋了雨,仍旧一副安然自若的模样,与我的狼狈形成鲜明对比。我暗自感叹,这人与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顾非白抖了抖湿掉的头发和衣裳,径直往自己屋子走去。

  “喂,过会儿一起吃饭!”我朝他的背影叫道,顾非白脚步顿了顿,随即步入屋内,关上了房门。

  你个顾大爷,又不理我——阿嚏!

  我揉了揉鼻子,淋雨的感觉一点也不好,不会又着凉了吧?

  第二天清早,我就收拾好东西,带着紫陌提供的资料,准备前往繁城执行任务。临行前,我又找到顾非白,他正在院子里练剑。以顾非白之聪慧和勤勉,我相信,终有一天他会成为一代宗师。

  “非白兄,我们是朋友吧?”我问道。

  顾非白停下动作,望着我,点了一下头。

  我笑了笑,几日来一直压在心里的困惑随着顾非白的这一个点头而消散。我们是朋友,没有比这五个字来得更重要了,我决定原谅顾非白先前的无视!

  我双手扶着栏杆,歪着头看顾非白练剑,忽然说道:“我好像有些明白你为何无法成为顶尖的杀手了!”

  顾非白剑上动作不停,轻描淡写的说:“我本来就不想成为最顶尖的杀手!”

  我的笑容更灿烂了,我看到顾非白的嘴角也扬起了一个微小的弧度,他笑起来真好看!

  感情是杀手最不需要的东西,顾非白与我同样,我们都无法成为最顶尖的杀手!

  “非白兄,我要离开了,祝我好运吧!”

  “嗯,祝你好运!”

  说完,顾非白一抖剑锋,挽出一朵绚烂的剑花。

  位于边陲之地的繁城,乃是昭国西南经济的咽喉,更是一座军事要塞。繁水南岸,便是黎国之地,南黎蛮族,穷山恶水之地,总能养育出既野蛮又彪悍的种族。昭黎两国对峙百年,繁城若是失守,黎军将顺繁水而下,昭南平原将危如累卵。

  夜幕将至,一匹黑马快如闪电,迅速奔向官道尽头繁华如锦的山中之城。在城门即将落下的前一刻,我终于冲过护城河,撞飞了两名守城官兵之后,进入繁城境地。

  “抱歉抱歉,实在对不住的很,在下赶路赶得及,误伤两位差爷,二位大人不记小人过,就原谅在下这回……”

  我从袖兜里摸出两个金锭,塞进两个鼻青脸肿的官兵手里。看在沉甸甸的金元宝的份上,二人不但不与再计较,反倒称兄道弟说这点小事不要放在心上,嘱咐我骑马要小心,不要误伤老婆婆,这年头老年人伤不起,再多银子也会赔得个倾家荡产,最后甚至还邀请我去他们家吃饭,被我婉言拒绝。

  我在夜幕万千降临之前进入街角最不起眼的一家客栈,要了客栈里最好的房间。

  繁城,我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