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神之无敌天下 第十一章 绮韵遐想
作者:麦迪时刻_华夏天空的小说      更新:2018-12-31

  经过林绮韵老师的谆谆教导,乖学生林子昂是重新学习了一下文字,当然是繁体字了。有时候,林绮韵真想拿藤条出来狠狠的抽他几下,因为他老是错把字少写几画,要不然就是重新造字,而且还振振有词:文字本来就是方便人们简单记录所发生的事情,要那么繁琐干吗?再说,你舍得抽我嘛?嘻嘻......林子昂在林绮韵面前是完全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状态,这让林绮韵也是无可奈何。

  心想:三国演义真是这个连字都不认识几个的小流氓创作的吗?可是,她哪里知道,林子昂心中的小说没有成万,也有上千,像三国演义这样的大作,都看过好几回了,简直就是倒背如流。

  认字的过程虽然痛苦,但也甜蜜的很,能和林绮韵单独在一起这混小子别提有多高兴了。

  而林绮韵又觉得似乎是回到了小的时候,那时候的林子昂就是一天到晚调皮捣蛋,没有一刻是让人省心的,可惟独对她却最为腼腆。一见到她就脸红,而林绮韵那是也只不过是个梳着两个枝桠似得小辫子的丫头,心里也只是对林子昂有着莫名的好感,心里想着长大以后就会天天跟着这混小子在一起了,就像爹爹和娘亲一样作夫妻......

  可是人终究是会变的。林子昂自从十四五岁之后,就跟着街上的那群小混混玩耍,成天的斗鸡走狗,甚至还,还去风月场所寻欢作乐!这让林绮韵伤心了好一阵,自己要嫁的如意郎君竟是个花花太岁,最后实在没钱了,还跑来向自己借钱,说是要去做生意其实还不是接着去胡天胡帝,这又哪能让林绮韵不黯然神伤。

  后来,直到爹爹替自己取消了这桩从小订下的娃娃亲后,她自己也不知是高兴还是伤心。那个一见到自己就会脸红的混小子再也不会回来了,自己对他的记忆也永远只能停留在最美好的童年时代了,林子昂!你为什么变了,为什么......

  直到有一天,福伯向自己来通知这混小子的后事,她吃了一惊,连忙找来最有名的李神医来替他医治,可是终究是回天乏术。这混小子才十八岁啊!不管他以前做过什么的荒唐事为什么要如此惩罚他?林子昂才十八岁,正是青春年少意气风发的大好时光怎么就,怎么就...本来林子昂十八岁,自己十七岁等林子昂弱冠之后就要与这混小子完婚的...

  咦?我为什么要这么想,明明是他负了我,我却还要不知羞耻想着他?这不公平!如果,他不是个花花公子,不是哥个家公子哥儿,那会是怎样呢......

  可是,没有如果,子昂啊!你今生负了我,来世,等来世我也要负你一回,让你明白我的痛苦......

  可是,有一天这混小子竟然奇迹似得好了,天啊!为什么我要这么高兴?这个负心汉还是死了干净!那天夜里自己明明躲在被子里哭,他又活过来了,这个一见到他就会丢魂的混小子又活过来了!

  呜呜...本来我已经决定不再为你伤心流泪的,可是我怎么就会忍不住呢!还答应要帮你,哼!你骗我骗的还不够吗?

  可是,你今天的眼神真的让我好怀念,就感觉回到了我们一起上私塾的日子,你这个流鼻涕的混小子!你连斗大的字都不识一筐,还学人家写什么小说,我帮你?为什么呀!我跟你又没什么关系,你这个臭流氓还敢抱人家,哼!姑且再相信你一回,你要是再敢骗老娘,我就亲自送你去见阎王!

  嘻嘻......还真是的,这混小子自从大病一场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林家的生意也因他变得蒸蒸日上,最重要的是母亲越来越喜欢他了,连那个老古董的爹都被他唬的一愣一愣的...嘻嘻...

  林绮韵啊林绮韵,你怎么就这么花痴呢,世上好男人都死光了吗?这个混小子他有那么好吗......

  林绮韵想起这一切的一切,从小时候到现在长大成人,不禁由喜转怨由怒转悦,脸上是一阵红一阵白,有时还会从嘴角露出一丝微笑,想起上次在三国茶楼外林子昂的一番表白,她竟笑了出声来。

  咦?她再看看林子昂,现在已经是痴痴的、死死地盯住她了,“嘿嘿...绮韵,你刚才的样子真的好好看哦!”林子昂狗熊似得擦了擦嘴上的口水说道。林绮韵见林子昂窥着了她丢人的样子,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突然狠下心来拿起桌边的手指般粗细的藤条,朝林子昂身上打去。

  “哎呦!哎呦!我说你这个老师也太野蛮了吧!”林子昂不敢躲,只能受着林绮韵的毒打。

  “哼!不打不成材!你这个花心的登徒子!还不看鞭!”说罢林绮韵打得更凶了,整个一母夜叉,要把她多年来的怨气一股脑的丢给林子昂。

  “花心?冤枉啊!我哪有!哥还是处男啊!除了你哥连其他女孩子的手都没碰过啊!”林子昂讨饶的说道。不过,林绮韵并没有停手的意思,反而打得更欢了,最后,一直到打没力气了才丢下藤条瘫坐在椅子上。

  “把那个写错的‘马’字重新抄写500遍,哦不是1000遍!”“啊?你,你也忒狠了吧!”好不容易挨过去的林子昂又得罚抄1000遍的‘马’字,不过,这回林绮韵是爽了,还哼着林子昂教她的歌曲回房去了。

  “我跨越过时代,如兽般的姿态,琴声唤起沉睡的血脉......”

  ......

  “打听清楚了吗?那家伙是谁!”王业阴沉的问道。

  “回老爷,他就是林子昂,三国演义的作者(不好意思啊!罗大大啊!),是那个原来的败家子儿。”猥琐管家回答道。

  “哦?不是听说他快死了吗?怎么还活的好好的呢!真是庸医害死人啊!”

  而此时,正在家里研磨药粉的李神医几乎是习惯性的背后一冷,妈呀!最近怎么总是这样啊!该不是鬼上身了吧?

  而差不多学完繁体字的林子昂,也正在写出三国演义的第7、8、9、10四回呢。接下来,林子昂心中的终极偶像赵云,赵子龙终于出场了!啊哈!《三国演义》当中,有俩个人物是按照完人来塑造的。文的就是诸葛亮,武的就是赵云。

  常山赵子龙,是《三国演义》数以百计的人物中,最得人心者之一。有许多人都说,我最喜欢的人就是赵云。确实,赵云武艺超超群,品德高尚,稳重多谋,他是作为儒将的艺术典型和完人来塑造的。赵云被罗贯中写成了一个近乎于完美的人物。自古道“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奇怪的是,历代读者不但接纳了赵云,而且深深地喜爱着这样一个人物。有诗赞曰:

  生在常山出江湖,一出天下皆闻名,

  白袍铁枪白战马,无人能敌无人抵,

  初出身手战群匪,卧牛山上展头角,

  再施身手救公孙,斩击文丑显峥嵘,

  穿山越水新局起,再起英杰新契机,

  追随使君踏铁蹄,三国常胜军赵云,

  七进七出为救主,长板坡前逞英豪,

  截船断江寻阿斗,江东英豪皆震动,

  三国武将第一人,龙越云端谁能阻,

  今日在此显神威,子龙骁勇今朝传,

  三国武将第一人,龙越云端谁能阻,

  今日在此显神威,子龙骁勇今朝传,

  蜀汉武将一身胆,辅佐刘备兴汉室,

  浑身是胆赵子龙,英勇事迹讲不完,

  热血豪迈尽忠义,有节有守有原则,

  好个胆识白袍将,就是任侠新风范,

  三国武将第一人,龙越云端谁能阻,

  今日在此显神威,子龙骁勇今朝传。

  而接下来的凤仪亭也是一场大戏,最后在王允的连环计下,董卓死于吕布之手,王允最后也没能善终,郭李二人大闹长安,马腾也加入了混战的行列,曹操更是凶性大发攻打徐州,从此天下大乱。

  此时,林子昂却已经在想下一个经营项目了,最终目的还是要建立一个完整的以小说为基础的集娱乐、餐饮为一体的的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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