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不多时 十二
作者:菘韭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那晚,看到王子和公主丝毫不掩饰的甜蜜和暧昧,我就知道,过不了多久,他们就能幸福地在一起了。

  他们的幸福,令我羡慕不已。

  按照之前我跟傻白甜的“合作协议”,我帮她赢得校草芳心,她要协助我搞定魏蜀。

  可是魏蜀......他到底在哪?

  自那次在吉他社迎新晚会上,魏蜀向孟甜告白被拒,已经过去了大半个学期。可是,他作为吉他社主力社员,那天之后,竟一直没有再出现在吉他社的其他活动场合。

  据说,他是资深藏漂,从学期初,就组队往西北一带游山玩水去了。

  终于,在圣诞节前夕的一个下午,我从庄莘和马超的闲聊中得知,魏蜀即将回校的消息。

  我这颗期盼已久的少女小心脏,简直乐开了花。

  两天之后,魏蜀果然回来了。

  在吉他社社办,沈宁攸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我,告知这一重大喜讯,并播报现场详细情况。

  据宁宁描述,魏蜀整张脸晒得超级黑,着实像个非洲难民。他一回来就抱着吉他,在吉他社大弹特唱,和众师弟师妹逗趣侃大山,还拉着庄大帅哥和他一起唱陕北大秦腔,差点没把吉他社掀开了锅,庄莘都快被他搞疯了。

  太逗了这个人!

  自从黄荆楚有了罗曼陀,在我身上就发生了一件无比神奇的事:在我体内,也许产生了某种奇妙的抗体,我对男人的口味竟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我不再喜欢黄荆楚那种阳光型的大男孩,而是逐渐转战豪放派猛男,就是那种有点乡土莽夫般野味儿的24k纯汉子,甚至,不排除那种略带点痞气的胡同串子。

  所以,乍见之际,魏蜀那一副颇具豪放派架势的气场,和他那一嗓子土掉渣的告白,让我激动了许久。这等奇葩可谓百年不遇啊,我料定他一定是一个极有趣的人。遂下定决心,一定要和他扯上点关系,最好是能成为他的正牌女友。

  平安夜那天,作为女生代表,我和宁宁、孟甜提着大包小包,去男生宿舍给他们送苹果。

  马超和魏蜀都是计算机系,住在同一栋宿舍楼,而庄莘是传播系,住在另一栋。

  我打发宁宁去庄莘那栋,拉着孟甜去了另一栋,虽然孟甜有些不情愿,但被我生拉硬拽,还是拽到了计算机学院男生宿舍。

  “我不去魏蜀那,我去找马超,魏蜀你去送吧。”孟甜在楼下站住,很认真地对我说。

  我就知道一定是这样!孟甜的表现,竟然和我之前料想得分毫不差。

  上官珏美啊上官珏美,你这聪明才智,上个中文系实在是太屈才了!

  于是,我暗自欢喜,蹦跶蹦跶地跑上了五楼。

  走到魏蜀宿舍门前,不忘拿出手机照了照,还好发型没有乱。然后,我半是激动半是忐忑,上去敲开了门。

  开门的是他一个舍友,他告诉我,魏蜀......他竟然不在?

  我瞬间大失所望,只好问那个开门的男生:“那他人去哪了?”

  “他刚才接了个电话,可能是去马超宿舍了吧。”他说。

  啊?不会吧......

  我想了想,立马三步并两步,外加小跑,一溜烟地赶到了马超宿舍。

  等我到时,就只剩下马超一个人,还有他手里拿的两个苹果。

  “他人呢?”我忙问。

  “你说谁?”马超一愣。

  “魏......那个,我是说孟甜啊!”

  “啊,她和魏蜀刚出去。”

  天呐!怎么可以这样?我暗骂自己,上官珏美啊上官珏美,你真是个大大大大大蠢货!

  于是,我只好默默走下楼,黯然神伤,也忘了跟社长说句“平安夜快乐”。

  等我接到沈宁攸电话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宿舍都快门禁了,那个傻白甜还没回来,我以为她一定是和她家庄大帅哥约会,乐不思蜀忘了时间。那会儿,我刚洗好澡,换好睡衣,准备上床睡觉。

  谁知,沈宁攸那个猪头竟然在电话里大吼大叫地说:“美美你赶快过来,你快过来吧,我在庄莘宿舍,魏蜀把庄莘给打了!你快来啊!”她还带着哭腔。

  什么情况?不是吧?怎么就打起来了呢?

  于是,我连睡衣都没来得及换,一个健步就窜出了宿舍,飞奔下楼,不到半分钟就赶到了传播系男生宿舍楼前。

  我押了一张饭卡给楼管阿姨,说:“我男朋友发高烧了,我去送药!”然后,直奔四楼。

  等我冲上去的时候,庄莘宿舍里已经一片狼藉。

  当时的场面着实险峻,魏蜀和庄莘的脸色都很臭,发型凌乱,衣冠不整,看来刚刚已经怒战了一局,而且像是还没打过瘾,孟甜和宁宁一个人拽着庄莘,一个人拉着魏蜀,俩人怒目而视,正边骂边使劲往一块凑,怎么拉都拉不住,于是,我赶紧上去帮忙。

  “庄莘,你他妈别在那跟我装!你是不是以为我是傻逼,什么都不知道?”魏蜀大骂道。

  “魏蜀我告诉你,我如果骗你一句,我他妈就是你孙子!”庄莘也不示弱。

  “对,自己做的事,还不敢承认,你他妈就是孙子!”

  “魏蜀,你他妈王八蛋!你给我再说一遍!”

  “庄莘,你就是孙子!我亲孙子!”

  庄莘瞬间火冒三丈:“魏蜀,我□□妹!”听魏蜀那么嚣张,庄莘气得脸都快绿了,他一使劲挣脱了沈宁攸,气势汹汹地要朝魏蜀挥拳,见状,我连忙上去猛拉庄莘,帮魏蜀躲过一拳。

  三个女孩拉两个血气方刚的大小伙子,就好比一个老太太拉一头倔死不回头的壮牛,怎么能拉得住呢?眼见情况越来越不妙,我连忙拿出手机,给马超打电话。

  在我打电话的空档,两个人又厮打到了一起。先是,庄莘把魏蜀压到下面,不轻不重地挥了数拳;然后是,魏蜀起来朝庄莘死命挥了两拳,庄莘躲闪不及时,那两拳都打在了脸上,一会儿功夫,两个人就都挂彩了。

  我们三个拼了小命往回拽那两头饿狼,十多分钟,愣是一个也没拽动,只见,庄莘再次被魏蜀压在地上痛打,好一会儿庄莘才从地上翻起来,然后靠着衣柜抹了抹嘴角上的血,不服不忿地骂了一句:“魏蜀,你他妈真是个傻逼!”

  魏蜀一听,刚放下的拳头又一阵痒痒,他上前一步,然后,一个飞脚下去,稳、准、狠地踹到了庄莘右腿膝盖骨上,庄莘“唉!”了一声,直接就跪在了地上。

  就在这时,马超刚好赶到,他推门进来,大吼了一声:“你俩混蛋,都他妈给我住手!”

  瞬间,我们三个女生都松了一口气,心想,“第三次世界大战”终于结束了。

  不过,悲剧的是,他还是来晚了,因为,庄莘的伤势,已经可以直接打120了。

  见庄莘流了那么多血,沈宁攸吓坏了,“哇”的一声就哭了,孟甜也吓哭了,只有我这个没心没肺的,没哭没喊没表情。

  庄莘被推进手术室,大家在手术室门外面心急火燎地等,都悬着半颗心。

  期间,马超狠狠骂了魏蜀一顿,还说得挺严重的,说搞不好这一脚可能让庄莘落下个残废,甚至是瘫痪之类的。这么一说,魏蜀也被骂傻了,耷拉着脑袋一声没敢坑。宁宁和孟甜听这话,哭得都特别惨,就像庄莘中的不是一个飞脚,而是流弹似的,就像天要塌了似的,就像世界末日2012似的......

  不得不说,我那时真的是没心没肺,也没肝,还觉得她们真的太夸张了。试想,如果那天,倒下的不是庄莘,而是魏蜀,如果还是在我和魏蜀有了那一层关系之后,我绝对可以理解她们当时的反应,更可以感同身受。

  “这个平安夜真不太平。”我在心里傻傻地想着。

  万幸,庄莘没有残废,也没瘫痪,只是在半月板上定了两根钢钉,需要卧床个把月。

  伤筋动骨一百天,一时半会儿还出不了院。

  帅哥的命就是比普通人好,好一百倍一千倍!受个伤,每天无数兄弟妹子来探望,十来个人不是送汤,就是送饭,送水果,送温暖,更加幸福的是,还有两个妹子主动请缨,要求陪夜直到出院。

  “谁都别争了!你俩抓阄!一个单号一个双号。”我提议。

  最后,沈宁攸抓到了单号,孟甜双号。

  宁宁说我出的什么馊主意,她一点优势也没占到。

  “非也非也。”

  “一人一天,你说这算什么啊?像翻牌子!”

  “有什么可担心的,你就放心吧!单号你去,就你一个人,可以随便跟你的莘哥哥腻歪;双号孟甜去,加上一个电灯泡,啥事儿也成不了!”我诡笑道。

  为闺蜜两肋插刀,是我上官珏美十八年来唯一不变的人生信条。

  于是,孟甜要去陪夜的消息,我第一时间就透露给了魏蜀。

  “跟我有什么关系?”魏蜀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那你不觉得你应该做点什么?”

  “你到底想说什么?”

  “你不是喜欢孟甜吗?她这样隔三差五地去医院陪夜,你不担心啊?再说,人是你打伤的,于情于理你也应该去慰问慰问啊,对不对?我可是出于好心,善意提醒你。”

  他“哦”了一声,也没再说别的。

  我撺掇魏蜀去看望庄莘,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来是想在孟甜和庄莘之间插一台电灯泡,我琢磨了半天,魏蜀最合适;二来,我是想做一件好事儿,觉得这样可以缓和缓和魏蜀和庄莘两个人的关系。

  说实话,像我这么仗义的侠女,根本就是世间少见!

  我想,庄莘和魏蜀,一对原本感情那么好的铁哥们儿,忽然之间大打出手,一般不是杀父夺妻之仇恨,就肯定是有什么误会,兴许是有奸人作祟、贱人挑唆......也不好说,既然是误会,就一定要尽早解释清楚。那么,解铃还须系铃人。

  当然,我也有我的私心,我把我喜欢的男人推到他喜欢的女生旁边,可不是白白牺牲的,我可没有那么蠢。我只是想让魏蜀看到孟甜对庄莘的关心和紧张,让他知道自己根本没戏,对孟甜彻底死心。

  事后,我问宁宁当晚的经过,她说她也不是很清楚,只是大致跟我说了一些她看到的。

  她说,大概是因为孟甜和庄莘的事,魏蜀有些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