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外人 第一百五十二章
作者:陆月风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那一年,石勇十八,石琳,十六。

  那一天,石勇像往常一样在田地里干完了活准备回家做饭,进屋子的时候,却看到了他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场景。

  那个禽兽,那个生了他,却未尽到一天父亲责任的人,石宝轲,正将自己的妹妹压在了身下,已然,已经完了事。

  石琳的眼神已经涣散,绝望,衣衫不整;而石勇,已经愤怒,绝望。

  “小兔崽子,这么晚才回来,赶紧给老子做饭去。妈的,吕寡妇今天见红,还好你妈留了个女儿。”石宝轲没事人儿地说出了这么一句话,也不知道他是清醒着,还是醉醺醺的。

  石勇在忍耐,将篮筐放到了一边,去淘米。石宝轲自顾自坐到了餐桌旁,倒起了酒,喝了起来。

  “老头子没本事,留不了多少钱给我,都不够我吃个十年的;儿子也没本事啊,还不如养条狗,到了时候宰了还能吃顿狗肉···”石宝轲一边喝着酒,一边说道。

  石勇将米放到了一边,再次拿起了柴刀,缓缓来到了石宝轲的身后。

  “···怎么这么慢,他妈····”

  最后一个字没有说出口,石宝轲的眼睛里已经看到了自己没有了头的身子的样子。血在飙,石勇一刀毙了石宝轲的命。

  那是多少年,多少个日夜挥刀出来的力道。

  石勇一步一步,沉重地走到妹妹石林面前,缓缓蹲下去。

  石勇将自己妹妹抱在怀里,石琳已经没了魂儿地说道:“杀,杀,杀了我吧。杀,杀,杀了我吧,哥。我恨,这个世界。让我死了,魂儿跟风一起走吧!”

  石勇没有看妹妹最后一眼,眼泪也只是默默流出了眼眶。

  沾了血的屠刀,并不会在意再多舔一个人的血。

  那一天,血色夕阳中,有一只乌黑的乌鸦凄厉地叫着飞向了远方。

  我们,终究只是历史长河里最微小的一粒尘埃,对于这样的世界,无能为力。

  ······

  时间:十多年前;

  地点:香港;

  “臭小子,叫老豆!”一个青年男子将一个小孩抱在怀里笑嘻嘻地威胁道。

  “才不要咧,才不要咧!老妈,你来帮我咩!老豆又欺负唔!”怀里的小孩也是笑嘻嘻地冲着厨房里的一个年轻女人喊道。

  “行了,行了,你们两个,赶紧洗手恰饭了。”女人幸福地将饭菜端上来。

  父子两人绕着女人跑到了餐桌旁,一家人其乐融融。

  就在吃着饭的时候,门铃声响了,男人起身,说道:“应该是找我的,我去看下。”

  双层铁门被打开,门口站着一个和男人差不多年纪的男人,这时候,女人的声音从屋子里传来:“健仔!哩老豆谈正事,唔要打搅。王澜,哩仔跑去了(子健!你爸爸谈正事,你不要去打搅他们。王澜,你儿子跑过去了)。”

  “某四一,某四一(没事,没事),是老朋友荣成啊。”叫做“王澜”的男人说道。

  “叔叔好!”王子健跑到王澜腿边,抱着他的腿向曾荣成问好道。

  “哩好噶,健仔。叔这里有零钱,哩去楼下买棒冰吃好咩?”曾荣成笑嘻嘻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50港币拿给了王子健。

  王子健两眼发光,拿了钱向曾荣成道了声谢谢便屁颠颠下楼去买冰棍了。而曾荣成则进屋和王澜谈起了正事。就连王澜的老婆也打了声招呼下楼找王子健去了,她知道,自己的丈夫是要干正事,所以不能在旁边。

  等到王子健的老妈抱着津津有味啃着冰棍的王子健回去的时候,正好曾荣成和王澜谈完了正事下楼。看到这母子两,曾荣成习惯性地对他们笑了笑。

  王澜的脸上已经没有了笑容,王子健将手中另一根没有吃的冰棍递给了老豆。

  “老豆,怎么不开心?恰冰棍(吃冰棍)。”王子健道。

  “哪有不开心?恰冰棍,恰冰棍。”王澜打了鸡血一样接过王子健的冰棍笑着说道。

  也只有王澜的老婆才看得出来,曾荣成一定是和他商量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自己的男人王澜才会这么心事重重。

  半个月后,香港历史上至今没有破案,也被列为香港十大奇案之一的黄金劫案发生了。当时的一群劫匪目标明确、动作迅速地在观塘物华街抢劫了当时价值1000万港元的黄金和现金(注1),匪首戴面具持AK-47枪当街与警察开枪对峙,不过并未发生任何人员伤亡。拿到黄金的第一批匪徒率先开着事先停在了物华街的货车逃逸,殿后的两名匪徒最后劫持一辆警车扬长而去。

  之后,香港派出大量警员对香港境内进行大搜查,并发布悬赏,对凡是提供黄金劫案线索的民众在事后证明确实有用的,给予现金奖励。

  然而那些匪徒像是人间蒸发一般,再也没出现过,黄金也下落不明。就连警队高层都已经准备草草结案的时候,却发生了令整个香港震惊的事件:一名巡警在罗湖(注2)附近目睹了一场火拼凶杀案的经过,一名男子当场开枪射杀了其他五名男子却在准备逃跑的时候被巡警开枪击中腿部,不过因为歹徒开枪还击,巡警并未能够抓到歹徒。

  经过调查取证之后,证实了五具尸体是港内一个黑帮堂口下的几名黑社会成员。经过抽丝剥茧层层递进的排查,最终抓到了个绰号叫做“何老二”的一个人,在不间断的审讯之后,何老二终于承认了自己就是黄金劫案的主谋,对杀害其他五名同伙的事实供认不讳,但是却没有透露任何关于黄金的下落。

  据何老二自己讲,他是属于殿后的人,黄金被那五个人中先走掉的三个人分成三批各自藏在了三个地方,就连何老二自己都不知道藏在了哪里,加上在分赃的时候意见不同意,何老二便开枪射杀了其他五人。

  这件案子草草的了结了,不过黄金却没有找回,因此在民间也逐渐发展出了不少寻宝的组织和个人,他们几乎将整个香港翻了几遍,却也没有人见到过金子的影子。

  有人传言是何老二将黄金私吞运出了香港,运往了深圳,不然他们不会在罗湖附近发生火拼;也有人说是何老二将黄金沉了海,等着所有人都忘了这件事情的时候在偷偷派人下海取出来······

  总之流言从未停息过,甚至黄金传说都快成了香港家庭父母讲给小孩子听得一个传奇故事了。这件事情不仅在香港人尽皆知,甚至传到了亚洲和欧美一些国家,日本著名漫画家尾口荣一郎(尾田荣一郎)甚至以此为背景创作了一部经典漫画:大概讲述的就是侠盗何杰掠夺了zheng府的黄金,将其放进了大海中的某个地方,并称之为“ONEPIE(onepiece)”,虽然zheng府军抓住了何杰,但是何杰却在受审时对着媒体镜头说道:“想要我的宝藏吗?如果想要的话,那就到海上去找吧,我全部都放在那里。”并因此掀起了新世纪的大航海时代。当然,这些说远了。

  实际上呢,何老二并没有被处死,因为证据不足和弹道检测等诸多方面的疑点,加上当时为他辩护的律师是香港最厉害的金牌律师,所以何老二只是坐了十几年牢就被放出来了(金钱买通关系加上监狱内表现良好获得减刑)。

  不过警方对他的秘密监视却从未断过,他们一直在等待着哪天何老二会突然想起来去将藏匿起来的黄金挖出来,到时候就可以真相大白了,这也是为什么陈超会和他打交道的缘故。不过何老二坐牢这些年间,香港发生了太多的事情,等到他出来的时候早已物是人非。所以何老二也只是开了个小qian**,卖卖模型和电狗。

  ······

  “你知道这件事情里,最奇怪的地方是哪里么?”此时,审讯室里讲完故事的王子健问陈超道。

  “说。”陈超吐出一个字道。

  “据我翻看以前的报纸所述,何老二在受审的时候胡言乱语,说巡警开枪射杀了其他人;当时弹道检测专门请了美国的专家来帮忙,不过那专家却说弹道结果和所谓的口供有很大差异;最后一条,就是当时现场的车子都被砸得不像样子,官方说法是匪徒泄愤导致。”

  “这案子都已经这么久远了,如今连案宗以及证据什么的都已经找不全了,你跟我说这个,又和你所说的曾警司指使你去抢劫黄金有什么关系?”陈超问道。

  “因为,故事到这里还没有结束。接下来我要讲的,才是这个故事最精彩的部分,因为其中有一个人,并没有死!他的名字,叫做康达!”王子健嘴角上扬道。

  在审讯室另一半办公室里的曾荣成差点没跌坐在地上,不过他也是老警察了,这点心理素质还是有的,所以尽力克制着心情,好让别人看不出来他心虚。

  十多年前的罗湖附近,何老二、王澜、许康(也就是后来的康达)等一共八个人在一处偏僻的荒地等待着一个人。显然那个要等的人让他们等得有些不耐烦了,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不早点将黄金运出香港,就很难再有机会逃出香港了。本来,富贵险中求,持枪抢劫金店就已经够所有人赏一个花生米(子弹)了,如果真的出不了港,那么这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

  两个稍显年轻的人有些等不及了,在和何老二还有王澜商量了之后便驱车先行离开了等待的地点,他们的车上,装着一部分黄金。当然,你可能会问,这么多黄金放在后备箱不会被开关发现?其实很简单,他们连夜将金块首饰烧融,做成了无数的小零件,装进了改装车子的各个部位上。大块的部分则电镀藏在了汽车底盘、车门夹层等部位。

  这种方式,也同样适用于枪械的携带和走私。

  所以那些车子看上去会比一般的车子开得稳重,车辙印也更深。剩下的一部分黄金和一小部分现金,则分别放在了剩余六个人的车子里。

  而暂时无法带走的大量现金,则按照约定,放在了一个安全的地方。现金所占的地方太大,实在不容易在那敏感时期带出去。而何老二他们要等的那个人,自然就是曾荣成。

  曾荣成当时刚进警队,负责巡逻罗湖附近地区。因为罗湖是深圳往来香港的重要地点,因此这里的排查也异常严格。不过,因为当时实行的警员“单咇制”(单人巡逻),曾荣成倒是有足够的时间在罗湖附近瞎转悠。

  当曾荣成开着警车到达何老二所在的地方的时候,他们本应按照计划在曾荣成的帮助下驱车前往深圳,然后将黄金与钱洗白,到时候纸醉金迷,荣华富贵。

  然而,曾荣成却在知晓了剩余现金的位置之后掏枪射杀了其中五个人。一把警用左轮,6发子弹,剩下最后一发时候却卡壳了,何老二因此捡了一条命,所以趁机逃走了。

  而早已有所准备的曾荣成,则借助工具将那些车子能藏匿东西的地方都掀了个遍,将其中的黄金和现金全都装进了车子里,然后一边开车一边呼叫总台请求支援捉拿匪徒。就在开车的途中,曾荣成特地找了个偏僻的地点将黄金和现金的袋子埋进了树林深处一个只有他自己记得的地方,然后又假装在追击何老二去了。

  在将黄金藏匿之前,何老二车上暗藏的枪支,也被曾荣成找到了,并且他戴着手套又各自对着尸体开了许多枪,造成了是匪徒内部火拼的假象。至于你说何老二的指纹?就算那把枪被何老二擦拭过了,就算曾荣成是戴着手套开的枪,但是后来抓到了何老二是如何审讯的,审讯的时候又发生了什么,有谁知道呢?

  这也是为什么弹道检测会和口供有差异,因为何老二根本没有开过枪,他根本不知道那机枪是如何开的,又朝着谁开了一枪还是两枪。

  而曾荣成因为抓获匪徒有功,因此连升两级,从此走上了人生巅峰。他所藏匿的黄金和现金,也通过赵先生提供的办法洗了白,做进了匿名下的一间银行里。

  王子健他们抢的,就是曾荣成当年杀死他老爹和他老爹那些兄弟们抢来的沾血黄金。

  不过,事实,还远未如此。

  注1:原形参考了92年黄金劫案,但本小说和那抢劫案没半毛钱关系;

  注2:香港通往深圳线路上的一个重要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