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路无侠 第十四章 伤心斧
作者:键盘里的囚徒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百情火灵儿。

  周不争对他了解的并不多,可双方就只见了一次面,就差点要了他的命。

  所以这是周不争最不想见到的人,他现在名字登记在内宗的名册里,火灵儿没有办法杀他。但是让周不争缺胳膊断腿的,却还是能做到的。

  火灵儿今天依旧穿着一身火红色的长裙,她的乌黑的头发梳成一条长长的蝎尾辫子,辫子轻轻垂到她的胸前,上面接着一个红色的花朵,却不知是玫瑰还是罂粟。

  周不争沉默的看着对方一步一步走过来,他不知道该怎么应对,于是拿起一旁的梅花糕吃了起来。

  “周不争……对吧?”

  火灵儿直径走上前,弯着腰看着吃梅花糕的周不争,红裙的领子开口很低,周不争能看到里面的一抹诱人的白嫩。

  周不争却没有一点偷瞄的意思,低头安静的吃着梅花糕,他不愿和这个人多交谈,太危险。

  “怎么还不理人家了……是上次出手太重了么?”

  火灵儿媚笑的看着周不争,伸出手想要摸一下周不争的脸颊,却被周不争躲开了。

  “师姐找我有何事?”

  周不争不再吃梅花糕,也不再坐着,而是站起来淡淡的说道。

  “没事啊,就是几天不见,想念的很。”

  火灵儿也直起身子,轻轻的走上前去,两人挨得很近,周不争能问道她身上的一股清香味道。

  周不争再退一步,施礼。

  “若师姐没有别的事情了,那师弟要先行告退了。”

  火灵儿进一步,周不争都能感觉到对方的呼吸。

  “别走得这么快么,是不是觉得人家没有你的师傅漂亮?”

  周不争沉默,转身收拾起桌子上的书本准备避开。

  “周师弟这样子可让师姐伤心透了呢,本来想和师弟秉烛夜谈的说。看来项师姐的床上功夫的确了得,让师弟中了痴毒啊。”

  周不争本来打算直接不理对方走掉,可听到这话却停住了脚步。

  火灵儿俏生生的站在他身后,就像舞会上的一位清纯而妩媚的女伴。

  “师姐,请你莫辱家师。”

  周不争回头,看着火灵儿,只是他第一次直视对方的双眼。

  火灵儿妩媚的看着对方,她看到周不争的眼睛里的木讷和愤怒,轻轻地笑起来。

  “你再说一遍?”

  “请你莫辱家师。”

  周不争毫不犹豫的开口,眼中的木讷依旧,看不出来他有多么愤怒,但是能感觉到他的决心和坚持。

  火灵儿走上前,她走路的姿势很妩媚,两人重新对视,周不争感觉快能碰到对方的鼻尖。

  “项茹……我想让她去红楼,知道什么是红楼么?那里有美酒佳人,有夜夜莺歌。项师姐若是去了,肯定是头牌。”

  火灵儿轻笑的说道。

  周不争的眼睛一缩,深深的看了火灵儿一眼,这一眼依旧木讷,火灵儿却恍惚如被刀割。

  没有生气,没有激动,没有出手,甚至没有在说话。周不争转身,走的毫不犹豫。

  “我辱了你的师傅,我没准还要杀了她,你有什么办法么?”

  火灵儿轻笑,看着对方的背影。

  周不争不在转身,也不再停留,他夹着四本修体的战斗术法回到书架前,将书一一放好。

  只留下一本,这本周不争本来是最不打算选的。

  《伤心斧》无级别,战斗斧法。修体者可用,修炼极为艰难,术法蕴含九式,动辄伤人伤心,择者慎选。练成,可惊天动地,斧含伤心之力,伤体可防伤心难挡!若想要获取,需签生死契。

  …………………………

  周不争站在金华殿门口,比之刚才表情更为的木讷。昏睡的长老睁开眼,让他签了一份生死契,表明若练这门功法练死了不关宗门事。然后从储物袋里拿出全本递过去,摆摆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现在这年轻人啊……”

  长老微闭着眼,隐隐能看到里面有一抹怀念。这本《伤心斧》前前后后不知道有多少弟子换取了,最后都练成重伤不再修炼。甚至还有几个真的给练死了,这小家伙姓周……上一本拿到的人好像也姓周?

  他年纪太大,已经有些老眼昏花了。于是摇摇头不在想,继续趴头睡了过去。

  周不争将战斗术法放到储物袋里,此时太阳快要落山,整个天空被夕阳印染成了血色。他四周看了看没有火灵儿的身影,选了条比较崎岖难走的小路,防止被火灵儿跟踪。

  一路上倒是太平,不知道这火灵儿到底来是什么意思。周不争想不明白,于是他就不想了。等他翻过一个山头看到洞府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回到洞府,里面暗暗的。周不争点了蜡烛走在大厅里,看着《伤心斧》的封面想着今天的事。

  项茹的作息周不争一直没有搞懂,她通常都是一觉起来就已经中午。然后便出了门,一直到深夜才回来。整天行踪神神秘秘的,不过周不争也适应了,有时候他老认为这个洞府是他的,就他一个人。

  周不争想着今天的功法,想着《伤心斧》和《太极打》,想着火灵儿和项茹,又想到了那个胖胖的师兄李高瘦。

  他吹了蜡烛,回到自己的房间。周不争不愿意想太多,很多事情自己无法理解和判断。于是他在床上盘起腿,开始打坐修炼。

  修体者也要打坐,不过不同于修仙者吸灵气入丹田,而是将灵气直接汇入血肉之中。别看周不争修仙上没有什么天赋,可修体上的天赋可真是不错。

  他能感觉得,身体的力量愈发的强壮。

  可是还不够,他需要更强更强!

  更强更强!

  不知几点睡着的,只知道天还未彻底亮起来。周不争从床上爬起来,活动活动四肢,强健的身体在活动时发出“嘎嘣、嘎嘣”的响声。

  周不争没有去砍树,事实上砍树对于他来说用处并不是很大了。修体者虽然也能打坐,但最快的修炼方式还是打磨肉体,锻炼的同时将灵气吸入血肉中。

  所以很多修体者,都会选择一本战斗术法。不断磨练着战斗术法的同时,也在修炼着功法。

  周不争喝了点粥,又吃了点煮红薯。师傅已经回来了,周不争能听到她偶尔的咂嘴声,这是师傅的习惯,仿佛在做着什么吃好吃的梦。

  他不打算把昨天发生的事情告诉师傅,因为他知道就算自己告诉了师傅也没有什么用处。难道师傅能将她杀死?这次内门大比,师傅没有办法上场,那么自己就必须想办法。

  周不争本来打算稳扎稳打,尽量在大比中不受伤变好。

  现在他想试试,能不能将那个火灵儿,杀死!

  周不争很弱,很木讷,很笨。

  但是他想试试!

  《伤心斧》他有所了解,这门战斗术法若修炼好了,没准能让自己一斧子劈死筑基!

  因为这本斧法不仅伤人,而且伤心。

  阳光正好,没有中午的炎热也没有清晨的清冷,暖洋洋的从门口照了进来。周不争给自己倒了杯茶水,仔细的洗干净双手正襟危坐。看着这本《伤心斧》封面凝视两眼,然后翻开。

  “伤心斧,是吾于心伤体伤魂伤意伤之日所创功法。

  以斧为引,可劈天下所有魔障!

  伤天下所有不伤!

  此斧发虽于吾创,但法成时自称天象,有天雷怒火,欲灭此法。吾为保留此法,化神巨斧,伤了那天!碎了那雷!

  然,朝闻道,夕死已。

  修此法者,三点切记切记!

  一、此法先伤己,后伤人。虽是仙法,亦是体术,需体强!

  二、此法无言无解,有图可仿。感悟出于己身,需悟性!

  三、此法修时苦难,稍有不慎轻则伤体,重则丧命,且痛苦万分,需大毅!

  若自认可修,谨慎习之。莫坠了吾大魔之名,伤心伤心,自行体会。

  苍海之畔,大魔留。”

  周不争看了不由心情澎湃,不知这大魔是何人,竟如此豪言,竟然法成伤天!

  这功法,没准真能让自己突飞猛进!

  必须要修成!

  周不争手指紧握,心中想到。

  随即他继续翻页,后面的确如这本功法的创作者所言,里面有九幅图。皆是一个人持斧,摆出一些极其怪异的姿势。

  图的后面,会有一些后人添加的详解。周不争粗略的将九幅图看了一遍,这本书很薄,里面也没有什么高深的话语。简单易懂,又给人一种大开大合的感觉。

  这一点和太极打正好相反。

  周不争将书放回储物袋,起身翻出那柄已经有些卷刃的斧头出了洞府,准备在外面试试此法。

  《伤心斧》的九幅图,需要一幅一幅修炼,循序渐进。图中的人摆出的姿势很奇怪,也很别扭,他看不懂是什么意思。详解里面也说得极为简单,不过首先他需要找到一处水源。

  以前的那处小溪不行,必须找到很深的湖,最好还有瀑布。

  若是放在外门,这无疑很难。不过叶山上崇山峻岭,瀑布倒不难找。

  周不争将斧子放进储物袋里,他先去了小溪旁,然后顺着溪流寻找起来。

  果其不然,这小溪终年活水,自有水源汇聚之地。周不争一路前行,感觉前方水汽越来越浓,而且能感受到天地灵气一阵絮乱。时不时脚边还会出现一些蚯蚓松土,再走了数十分钟后周不争终于听到一阵轰鸣声。

  “找到了。”

  周不争加快脚步跑了过去,拨开灌丛,视线暮然开朗,他震惊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切。

  此时他郝然站在一处悬崖上,脚边的多了几股溪水流,最终汇聚在一起,化作一条苍白的巨龙咆哮而下,狠狠地扑向悬崖下的巨石上,飞溅的水花连绵不绝。瀑布声盖过了周不争的惊叹,震耳欲聋。

  瀑布的水最终汇聚成一汪蓝色的大湖,湖水清澈湛蓝,两旁百花绽放,有几只水鸭飘在湖上嬉戏。

  很美,很壮观。

  周不争心中轻叹,这幅情景他从未见过。当下便有了玩闹的心,他脱掉了自己的道袍放在储物袋里,浑身**的站在悬崖上朝着那汪清澈的湖水一头扎下!

  “噗通!”

  周不争能感觉冰凉的湖水舒服的打在他的身上,一头扎进湖里他能看到里面游动的小鱼。周不争又到湖边,大口大口的喘着气,然后哈哈大笑起来。

  这辈子没这么畅快了!

  “原来你还挺会笑的啊,周……不……争!!!”

  周不争耳边似乎听到一个咬牙切齿的声音,然后面色一僵心想是不是听错了。

  他朝声源处看去。

  距离他十来米处的湖面上,一条美人鱼,不,看到白色的莲花在水中悄然绽放。

  项茹双臂抱胸,全身不着一丝衣裳。头发湿哒哒的贴在她的胸前,美得不可言喻。

  “师傅?”

  “给我回头!!!!!”

  “是!”

  周不争转过头,脸色惨白,忘记了自己也没有穿衣服。

  不得不说,这就是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