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之有味 第14章 排骨猪蹄黄豆海带
作者:琴叶珊瑚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四爷内心一定是崩溃的,但他却不会表现出来。

  九爷刚才那一嗓子,这帮阿哥爷们基本上没有听不见的,当即就炸开了。老九什么德行,就他那个模样,听见旁人说他一句“漂亮”都是要找人拼命的;今儿这么大喇喇的夸小侄子跟他长得像,别是一门心思想给四贝勒找不自在吧?

  不过这样一来,先前围着小格格的那几位爷们就都转过身来凑到小阿哥这边儿来了。

  众人伸过脑袋一看,哟呵,还真像!

  四爷跟九爷本就是不同母的亲兄弟。九爷生的再俊俏,再像宜妃,他跟他老爹康熙到底是有几分相像的,再加上小阿哥遗传了沅筠那双极其迷人的桃花眼,眼尾还有一颗浅浅的小痣,这种风流的韵味,可不就十成十的像足了九爷嘛。

  众人一想板着脸的四爷有了这么个漂亮儿子,俱忍不住嗤嗤低笑了起来。

  不一会儿,吉时已到,两个穿着大红的收生姥姥从小门里踩着小碎步走出来,引着玉嬷嬷和夕颜给两个小孩儿行洗三礼。

  洗三是相当有讲究的。收生姥姥们把小阿哥小格格一抱,这帮宗室的爷们便依着尊卑长幼挨个儿往铜盆里添上一小勺清水,再放上一些金银财物。来的除了宗室的阿哥爷们,都是些亲戚权贵,这些人多是些不差钱的,添盆的也都是好东西。什么金银锞子、金项圈、白玉的长命锁、小儿带的金手镯子……九爷这种生母得宠的小霸王,直接甩了一打银票,那叫一个爽快。

  收生姥姥嘴巧,站一边儿说着各种吉利话儿。待添盆过后,她拿起棒槌,在盆里搅了起来,嘴里嘟嘟囔囔地念叨着:“一搅两搅连三搅,哥哥领着弟弟跑……”又把孩子从襁褓里光溜溜的剥出来抱在手上,从盆里撩了清水给孩子洗澡,“先洗头,作王侯;后洗腰,一辈倒比一辈高。”

  小阿哥一受凉,立马哇哇嚎哭起来。他妹妹一听也跟着哭了,一时间两个孩子洪亮的哭声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沅筠隔得远远的都听到了两个孩子的哭声。她皱了皱眉,努力的把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到她额娘董鄂氏身上。

  董鄂氏是典型的柔弱女子,她声音娇娇软软的,便是发怒也听不出什么威慑力。许是来之前先生了一顿气,面上有些不自然的潮红:“好孩子,额娘可真真要气死了!你知晓你大嫂干了什么吗?她可真是好样的,额娘不过是想拨两个小丫头去伺候你大哥,她居然给我拒了!反了天了!有这么对待婆母的吗?不孝!”

  沅筠一听就明白她额娘是想在大哥院子里放人,不由得不软不硬的顶了董鄂氏一句:“儿孙自有儿孙福,您也别操心太多,老得快,有那功夫还不如盯好了我阿玛。”

  董鄂氏噎了一下,不情不愿的嘟囔:“别这么说你阿玛……诶,额娘还没看看小阿哥和小格格呢。”

  “估计前院还得好一会儿才结束呢。我听说阿玛前些日子置了外宅?您可长点心吧,阿玛这样不是一回两回了,万一闹开了是要影响仕途的,您和玛嬷别老不当回事儿。”沅筠语重心长地劝道,又似笑非笑的抱怨,“说不得有一天,您闺女我在院子里遇上哪个妹妹,人家还得这么跟我套近乎‘听说侧福晋的阿玛纳了妹妹我的远房外甥女儿,咱们也算是亲戚了呢’。”

  董鄂氏一瞪眼,又在自己闺女淡淡的眼神之下泄了气。祜满身为三品协领,差事办得一向不错,可他唯一一个毛病,就是好色,还特别好色,近些年专门喜欢娇滴滴年纪轻的扬州瘦马。董鄂氏对着小妾可是心狠手辣的,在祜满面前就只会一哭二闹三上吊了。他们夫妻二人这般闹了多年,连作儿女的都懒得再劝。沅筠若不是偶然知道祜满那个外宅有些来头,抖落开怕是有麻烦事,也是懒得说的。

  沅筠到底还是拿董鄂氏当亲妈,话说得不好听,却是实实在在为了爹妈着想的。董鄂氏晓得这一点,便抱怨了一句,依旧好声好气地应了下来。

  洗三礼过后,前院男人们留下喝酒,两个孩子立马被抱回了隐芳院。

  董鄂氏终于如愿以偿地见到了一对外孙。她当姑娘时就娇养,成亲之后自己生的儿女几乎全都是靠乳母和兄姐拉扯大的,她管得倒是少。不过亲外孙亲外孙女董鄂氏也是真心疼爱的,她把金丝的指甲套摘下来收到荷包里,轻轻地摸了摸小格格剥了壳鸡蛋似的的小脸,惊奇道:“可真嫩!”

  沅筠笑笑,自己抱起小阿哥慢慢晃着:“可不是!孩子还小呢,兴哥儿小的时候不也跟块儿嫩豆腐似的?大哥那时候一回家就拿胡茬子去蹭兴哥儿的小脸儿,可把大嫂担心坏了,就怕他没轻没重把孩子的脸蹭破了。”

  “你个小没良心的!”董鄂氏捏了捏她的腮,“额娘不就是随便说两句吗。额娘回去不管他们了行不行!”

  “女儿可没说什么。”沅筠眨眨眼,唤奶娘进来喂孩子。

  董鄂氏瞧着到了午时,前院依旧喧闹的很,闺女正坐着月子不太方便留她用午膳,便带着随从告辞了。

  玉嬷嬷这才吩咐人传膳,自己去厨下亲自端了一个大砂锅回来。

  沅筠定睛一看,乐了。这砂锅里明明就是大乱炖嘛。

  炖的软烂入味的黄豆,酱色外皮的猪蹄,剔去软骨肥肉的猪肋排,隐隐透明的大片海带根……浅色的汤汁微微泛着油光,而另一个较小的砂锅里,盛着五六块半浸在高汤里的大腿骨。

  骨髓!沅筠的眼睛嗖的一下就亮了。

  以前在家里也吃过几次骨髓。朝颜去沅筠的宝贝匣子里找出一个特制的小挖勺小刀子,跪坐在脚踏上专心处理起那几块大骨。

  沅筠看了两眼,便拿起勺子舀了一块小排。大概是已经炖了许久,排骨上的肉还带在骨头上,但若是用竹筷单夹着骨头的一端轻轻一抖,或者咬住肉一扯,肉和骨便会轻轻松松地分离开来。沅筠试探着咬了一下骨头,发现连骨头都炖软了,忙把它吐到一边。

  猪蹄切成了约一寸见方的小块儿,酱色的猪皮饱含着满满的胶原蛋白,仿佛咬下一口就会有浓郁的肉汁随着嫩滑的猪皮迸射出来。因为在砂锅里翻滚了许久,那点肥腻的味道早已经融化在了汤汁里。可谓是肥而不腻,丝滑醇厚。

  海带和黄豆都完全烂乎了,用筷子是挟不起来的。只有用勺子狠狠挖起一勺黄豆,配上糯糯的海带吃进嘴里,才能享受到海陆两种不同的风味糅合在一起。

  那边朝颜差不多全把大骨处理好了。

  剔下瘦肉,用特制的长柄小勺一勺一勺挖出深藏在大骨里的骨髓,将之扣在小碟上,倒一点点酱油。如此简单的做法,便已经可以打败不少的美味。

  对于鸡脑子相当喜爱的沅筠,简直难以抗拒这种相似的味道。

  还以为坐月子一定会淡出鸟来,尝到咸味真是太好了嘤嘤嘤e(┬┬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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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菊院。

  “我的好格格,您可多少吃一些东西吧。”一身□□绿旗装的宫女一手端着一个小碗,一边轻轻推了推自家格格的肩膀。

  李格格面朝里躺在床上,拿帕子遮住了半边脸,不动也不说话。

  “不吃东西身子怎么能扛得住呢?奴婢嘴笨,可也知道,您这回怯了场,可不正是让那位得意了?还有正院,说不得就是特意挑拨着您跟那位斗个两败俱伤,她自己坐收好处呢。”宫女枣儿放柔了声音,“您可长点心吧。最要紧的,还是保重身子啊,莫要做出那等令仇者快,亲者痛的事来。”

  枣儿忍不住无奈的叹了口气,放下碗,拿起床边的纨扇来缓缓地给李格格扇风。主子被禁了足,带累的是他们这些当下人的。瞧瞧,这才几日呢,先前天天送来都用不完的冰,现在不过午时就已经化完了。谁让自己跟了这么个没脑子的主子。

  李格格死尸似的在床上挺了一会儿,只觉得枣儿跟没吃饭似的,一丝风也感觉不到。又闷又热,到底是忍不住了,诈尸一般猛地坐起来怒骂道:“劝啊,怎么不劝了?当我死了不成!刚才不还是一套一套的大道理吗?怎么着,嫌弃主子我不识字,不稀罕说了是不是!?”

  枣儿不敢申辩,马上扑通一声跪在了床边,垂着头沉默不语。

  李格格越发火大,随手拿起碗就使劲儿砸在了枣儿的脸上:“我看你也就是意思意思罢了,指不定在心里怎么骂我呢!想找新主子趁早说,我就发发慈悲让你在人家门外面吠上几声,给我好好地吠,叫好听点儿,看那个杀千刀的狐媚子要不要你这条好狗!你——啊!!”

  一道暗红的血顺着枣儿的侧脸蜿蜒流下,在眼角擦过一道干涸的血痕。李格格哪见过这个,嗷的一声就一头厥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