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灭业天 第16章 风火木
作者:江鸟希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朱判说:“这个风火木吗?是有消息了,只是……这个吗?公子今天天气好好啊!公子,你院子里的柳树长的不错,那么绿。公子,你院子里的花长的不错,那么红。”

  百里轩知道了,朱判是跟自己要赏赐。

  百里轩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缓缓说道:“两坛上好的状元红。”百里轩知道朱判喜欢喝状元红,特别是上好的状元红,但是这东西贵啊!所以百里轩就拿这个奖赏他。

  朱判:“公子啊!你看我给你打听灵心灵芽就用了我不少力气,又用了不少关系我才查到。现在你又问风火木的消息。公子是不是……咳咳……那个……”

  百里轩脸抽了抽,说道:“好,五坛上好的状元红,不能多了。”

  百里轩是真心疼啊!五坛上好的状元红可是一大笔钱。

  朱判说道:“好。只是……”

  “只是什么?”百里轩眉毛一扬。

  “如果我可以把风火木给公子弄来又如何?”朱判笑呵呵说。

  百里轩不信,说道:“朱判,你计划是去偷,还是强抢。”

  朱判只是高深莫测地笑。

  百里轩见他那样子,心中一动。百里轩这家伙如果可弄来也好,那可是风火木啊!现在时非常时候就是朱判知道那家有去偷,也和他去了。

  “朱判你说吧!你要求多少坛?”百里轩说道。

  “十五坛”朱判。

  百里轩直摇头,说:“一个消息十五坛太贵。”

  “公子你弄错了,不是消息是我可以把风火木给公子弄来,放你手上。”

  百里轩心想太便宜了,风火木可是可遇不可求的东西啊!

  百里轩一拍大腿,声音都因为激动变调了,叫道:“好”。

  “等等,公子你要先给我酒。”朱判微笑说。

  百里轩想了想:朱判也跑不了。先给他也没什么。

  百里轩说:“这就叫人出去买。”

  “公子,买回的酒直接放我房间里去。”朱判说。

  “好。”百里轩觉得也没什么,高兴的说道。

  百里轩吩咐旁边的待女带人去办了。

  百里轩与朱判就在院子中喝茶聊天。

  过了好半天,待女回来禀告:“公子,十五坛上好的状元红已经搬进了朱判侍卫长的住处。”

  百里轩说:“朱判你看……”

  朱判马上转身就走,百里轩先是愕然,然后反应过来。

  朱判应该去偷风火木去了,当然不是偷了只是借用一下,等我们的百里轩功成名就之时一定会还的。

  百里轩还没喝几口茶水,朱判又回来了,放下一个锦盒,便连忙说:“公子,我有事就先走了。”

  百里轩见朱判这个反应,又这样快回。是不是朱判拿假贷骗自己。

  百里轩马上打开看,看那光泽,看那形状,嗅那味道,和功法记录的一样,这是真的。

  百里轩就开始好奇朱判怎么弄来的,百里轩大叫:“朱判,这风火木你是从那弄来的?”

  朱判跑得远了,只听见:“从公子自己的小仓库中弄来的。”

  百里轩惊愕当场。

  后来百里轩细问,百里轩才知道:这个风火木是家族在十年前一次拍卖会中以二百五十万金币的天价拍下的,如果家族被灭这些东西就便宜其他人了,这次百里轩出来就也带了不少天材地宝出来。

  百里轩不太清楚,这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

  后来百里轩叫朱判查,朱判发现十年前在拍卖会出现,接着查朱判发现是自己家族拍卖下来。

  朱判便去问老管家,老管家说在少爷的仓库中。结果朱判就想到了骗百里轩的赏赐。

  百里轩好歹也是百里世家的大少爷,所以说出去给朱判也就不好意思拿回来。

  百里轩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百里轩接下来的几天就是开始准备东西起程去血云地,其中最重要的是玉盒,心灵芽不可以放入纳戒之中,要用玉盒装放封存其气息保存其效果。玉盒同样是保存天材地宝的最好容器,有些只能在玉盒中才可以保存其效果。百里轩计划去血云地,血云地中天材地宝很多,百里轩便直接购买了一大堆,反正放纳戒中也没有什么。

  百里轩将小白狐狸雪目放进兽牌中计划一起去血云地,百里轩与小白狐狸雪目从小到大是形影不离。兽牌可以存放玄兽,带着玄兽也十分方便,几乎每个有玄兽的人都会有。

  百里轩准备好之后,来到老管家与他说明自己要去血云地。百里轩本来认为老管家会反对,但是老管家只是说:“少爷也是到了应该出去看看的时间,少爷你去吧!”

  就这样百里轩第二天踏上了去血云地的路途。

  一阵风静静地吹过,挑蕊居住的花粉,犹如窃窃的私语,而山径两边,已慢慢长旺的艾草,随风而弥漫了远行者的每一个空处。

  百里轩先出了川江府,经过一天的路程来到灵松城。百里轩赶了一天的路,十分劳累,一进入灵松城。百里轩就迫不及待找了一家客栈,百里轩就去自己的房间先睡了一觉。

  百里轩是被自己的肚子吵醒的,百里轩伸了个懒腰。百里轩就闻到饭菜的香味。

  百里轩便下了楼在一张桌子旁坐下,叫了一盘糖醋鲤鱼、一盘芹菜牛肉、一盘夫妻肺片和一壶杜康酒。

  百里轩无论是前世今生都是一个有故事与忧愁的男人。正所谓“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百里轩喜欢杜康酒的清冽透明、柔润芳香、醇正甘美、回味悠长。

  百里轩一个人,一杯杜康酒,一丝愁思。百里轩赶了一天的路,身体十分疲惫,一路上又是一个人,心中有一些愁苦。

  百里轩前世一开始自己也是一个人,后来自己有了她,想到她,他便了一叹,为什么离开了我。

  百里轩喝了一口酒,仿佛想要酒来浇灭愁苦一般。

  百里轩吃了半晌饭,突然想到了什么。

  百里轩叫客栈的小二,将一个金币放在桌子,问道:“如果去血云地走那条路比较快,比较安全。”百里轩知道去血云地的路,但是那条路比较快,比较安全就不是十分明白。路程短不一定快,有些路短,但是十分难行,最后反而用时长。

  小二收下了桌子上的金币,十分客气地说:“客官,你去血云地最好走去云城的那条路,到了云城走不了多远就是血云地,去血云地一路上不太平。

  客官你最好是雇佣一些佣兵保护你。

  我看客官也是有本事的人也可以以佣兵的身份参加一些大的商队。

  您和商队一起走这样人数多是最安全的。在西城门就有这样的地方,客官可以看看。”

  百里轩笑了笑,道了声谢,便又结了账,回房了。

  百里轩决定去西城门看看,加入商队赶路,出门在外还是小心点。当然也存了当当看佣兵的意思。

  第二天清晨,街上是静谧的。当第一缕晨光射穿薄雾,街上便迎来了一个温馨的晨。

  清晨,街道是静谧的。当第一缕晨光射穿薄雾,街道便迎来了一个温馨的晨,此时,小街的一切都笼罩在柔和的晨光中,道旁的柳树低垂着头,柔顺的接受着晨光地淋浴。

  清晨的阳光是宁静淡雅的,没有那种喧闹气息,让人感到心平气和、心旷神怡,我就感受到过那种意境。

  一种清新、湿润的东西迎面扑来,令人神清气爽。

  润湿的黑土仿佛还留着玫瑰色的晨曦的余痕,百灵的叫声骤雨似地漫天落下。

  露珠,沿着蒲公英和三叶草的梦境滚落,溅起一片片透明的阳光。在一种金黄般的喧哗声中,孵出一个不再潮湿的黎明。

  太阳刚从苍苍的山巅后面露出来,它那最初几道光芒的温暖跟即将消逝的黑夜的清凉交流在一起,使人感到一种甜美的倦意。

  百里轩施施然来到西城门。百里轩没有马上上前去参加某个商队,而是站在一旁边观察。

  百里轩一眼看去,发现商队和佣兵都不少。在这里有大的商队,小的商队,有个人。他们都在招佣兵。

  佣兵一边也是一样,有大的佣兵团队,小的佣兵团,也有像百里轩一样的。大的佣兵团队大约十几二十人,小的佣兵团大约三两人。也有临时组成队伍,去找商队的。

  在百里轩观察之时一个大汉来到百里轩面前对百里轩说:“小兄弟,找活我们一起吧!”

  百里轩抬眼看去这个大汉,他身穿一件赭色织锦缎夹衫,腰间绑着一把大剑,一头飘逸的头发,有着一双严峻的眸子,身材结实有力,给人一种亲近的感觉。

  “请问兄弟是?不知找我什么事?我们不认识吧!”百里轩没有正在面回答,一个不认识的人来和你搭话不先探探底怎么能行。

  “小兄弟不要误会,我叫李山。我没有什么恶意。

  只是我的朋友因为上次出佣兵任务受伤没有好,只能我一个人出来干。

  你也知道我们这种佣兵干得都在刀尖上的事情,这样临时组个队,战斗时同进退生存可能性要大一些。

  小兄弟看你气息不弱所以想和你临时组个队。”李山说道。

  百里轩想了想只要在路上多注意一下,也没有不可以的。

  百里轩便道:“我是有事去云城,想以佣兵身份进一个大一点的商队,大家一起上路。如果你同意的话我们可以临时组队。”

  “我无所谓,只要有佣兵任务可以干就可以。”李山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