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想中的爱情 第 2 章
作者:漫慢微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屋子裡有蠟燭,點著以後雖然跟電燈泡沒得比,但也總好過沒有了。我一邊仔細擦乾我頭髮一邊觀察四周,以防萬一突然會有怪獸蹦出來。

  雖然這想法很奇怪,但身在陌生的地方總會有許多奇奇怪怪的想法跑出來。等我把頭髮擦幹了,喝好泉水後再去這屋子外面的茅房上廁所,同樣的我又覺得奇怪了,我竟然還會要上廁所之類的?回來後再檢查門窗是否關得嚴嚴實實的,我才用下午煮菜時還有剩的水把手洗乾淨,再把頭髮梳好上床睡覺。

  與其說是床,倒不如說是玉床吧?我雖然對玉的了解並不深,但這床的質感摸起來很像玉,表面也很光滑,所以我也只能這麼猜測了。其實在今天我觀察這間屋子裡有些什麼家居和用品的時候,就已經有注意到這床了,但那時很累,並沒有多加去理會這東西。

  現在躺上來了,意外感到這床並沒有想像中的硬,也沒有什麼尖尖的東西凸起來,躺在上面倒不覺得有什麼不舒服,蠻舒服的,而且這床的顏色竟然有紫色和粉紅色兩個顏色混在一起,顯得很特別。只不過頭那裡我枕著我的包包,若直接枕在上面,恐怕會睡不著。

  我躺在床上,一直凝神仔細聽外面有沒有傳來什麼怪聲,一邊摸玩著我手上在我生日的時候媽媽送給我的水晶手鍊,顏色說來也巧竟然和這床的顏色差不多一樣,也是有粉紅色和紫色兩種顏色,上面還有一排粉紅色的圓圓愛心圖案的吊墜和一個清字的吊墜。摸着摸着,最後到底幾時闔上眼睡著的我也沒印象。

  第二天,我是在一片鳥叫蟲鳴聲和柔和而暖暖的陽光下醒來的。

  身體的感官融合在這種氛圍下,讓我一點都不想爬起來。我就這麼睜著眼睛聽著窗外的鳥兒相互之間嬉戲聲,飛翔聲。聽著聽著,突然覺得這些鳥太可愛了,我實在忍不住不禁笑出聲來。

  我穿著鞋輕輕的靠近門把門推開,撲面而來的是柔柔的風,帶來一陣清新、幽香的花香,還夾雜著淡雅的泥土氣息。我閉著眼睛細細的感受,過會兒我才轉過身去拿洗漱用品去山泉那裡洗澡。

  在我家鄉那裡,永遠只有兩個季節,那就是夏天和雨天。至於在早上洗澡,那是習慣,從小到大我媽媽都一定會要我早上起床後就去洗澡,就算下雨天很冷我媽媽還是要我洗澡,原因是不洗澡很髒。

  中午放學回來也要洗,徬晚也再洗一次,總共三次。一直到出社會工作了,我洗澡次數才變成兩次。

  看着牙膏和牙刷,我突然很慶幸我有飯後刷牙的習慣,要不然我包包裡面也不會隨時放著牙膏牙刷,如若不然的話我現在就會一直煩惱該怎麼清潔我口腔了。但沒幾秒又想起,我昨天睡覺前竟然沒刷牙,好髒。

  同樣的,在脫衣服前我還是仔細觀察四周,確定沒人才脫衣服洗澡。快速洗好穿衣服,就回去了。回到屋裡我拿了個蘋果就又再出門,一邊走一邊欣賞四周,原來這裡不只有桃樹,竟然還有櫻花樹、杜鵑花樹、還有一些叫不出名字來的樹。我找了塊在桃樹下的石頭坐下,就這麼坐在陰涼處望著草原上那些怒放得特別茂盛的花和遠處發呆了。

  幸好這裡的太陽跟我家鄉的太陽並不一樣,不像我家鄉的太陽那麼強烈,這裡的剛剛好,不太亮不太猛烈也不熱,還一直有陣陣風吹來,所以我才能一直呆在這裡,要不然我已經躲進屋子裡不出來了。

  我把手枕在我的手臂上看著這些花發呆,這裡是有四季的吧?不過這裡有桃樹和櫻花樹,說明現在是春天嗎?如果這裡真的有四季那該有多好,因為我長這麼大都還不曾經歷過春天,秋天和冬天。

  正發呆着,突然看到前面遠處有一小團白白的東西一直蠕動着,圓圓胖胖的。我一直盯著這東西看,一開始我還以為是比較胖的白雲,但它的體積很小,而且看仔細些頂端似乎有毛一直隨著風左右搖擺。我看了很久還是看不出是什麼來的,到最後敵不過好奇心,还是小心翼翼的走過去,以免驚嚇到它跑掉。

  等我靠近的時候,它就轉過頭來了,我嚇了一跳,怕它跑了就趕緊邁一大步準備跑過去截在它前頭時,沒想到它只是看了我一眼就轉過頭去躺在草地上翻滾來翻滾去的。我靠近它蹲下去輕輕摸它的頭,看它沒跑開而是用腦袋噌我的手心,我忍不住笑出聲來。

  我把它捧起來,這時才算是看清楚它了。這是隻博美犬吧,但也有人說它也叫狐狸犬,但這時我已經沒辦法去管這些和它究竟是什麼犬類了,我只知道我很喜歡它,我要把它帶回去,我一直笑着看它,它也不怕我似的,乖乖的呆在我手上。

  可是這裡為什麼會有這狗?它的家人呢?還是它有主人的?我四處張望也沒看到有其他影子,我決定呆在原地等上一等,如果它真的是有主人的話,那就把它歸還回去吧,沒有的話那我就要把它帶回去了。

  我不知道我等了多久,也許有兩個小時,也許只有一個小時,既然沒什麼人或妖怪或鬼把它領走,那我把它帶回去也不能說是我偷了吧?雖然這是不問自取,但我也不管了。

  我摸著它頭心想,我終於不是一個人了,有它陪我了。我笑着對它說:“嗨,你好,我是鸞清,我名字叫作柳鸞清,以後我們都在一起吧。”

  我抱著它慢慢走回去,它也不掙扎,一直躺在我懷裡,沒多久它就睡過去了。一直走到屋子那裡,它也還沒醒過來,於是我把它放在床上,而我則躺在旁邊一直看着它,捨不得移開目光。這只狗也是和我一樣死了,然後來到這裡的嗎?

  從小我就很喜歡狗,而且也不怕狗,只除了有些很兇猛而且會亂咬人的狗。但是我爸爸卻不喜歡狗,只要養狗他就會不高興,雖然小時候曾經養過,可爸爸看到會不喜歡所以久而久之我也沒養了。

  不單只是這樣,不知道為什麼每次我家養的小狗都沒辦法養太久,不是不見了就是被車給撞了。被車撞這點我得負很大的責任,我時常都不會拴住我家小狗,因為每次栓沒多久它就會一直吠,一直哀鳴,每次都心軟忍不住把它給放了,想到這些還是會覺得傷心和對不起這些小狗。

  可是現在我可以放心了,這裡都沒車,不會再出這種事了,更何況它也沒辦法再死多一次了,對吧?我一直摸着它背上柔軟的毛,它整個背部的毛都蓬鬆柔軟的。我一直很喜歡這種小型的玩賞犬,身高不高,這只的身长大概只有十五厘米,剛剛抱着它覺得沒超過四公斤。

  它的被毛很漂亮迷人,裡層的被毛很豐富所以撐起了外層毛,脖子周圍的飾毛像鬃一樣,尾巴的被毛也是同樣的豐富,摸起來軟軟滑滑的,所以它才會整個看起來都蓬蓬圓圓的。而且這只狗最讓我心動的原因就是它沒體臭,掉毛少,加上活動空間小,我也就不用擔心它會跑到很遠的地方去。

  隔沒多久,我也跟著睡過去了。

  朦朦朧朧醒過來的時候近距離的跟一雙圓滾滾的黑眼球對上,嚇得我差點尖叫出來。但隨即反應過來這是我剛抓回來的狗,及時抑制住自己沒叫出聲來。我躺著看著它,它也躺著看着我,這麼乖,一點都不怕我。我笑着摸它頭對它說:

  “你要我幫你取什麼名啊?博美?取博美這名嗎?還是不要,不好聽,怪怪的,我再想想。”

  我撐著下巴看著它,“叫你狐狸吧,好嗎?這名字好聽,而且你樣子也有點像狐狸,雖然你的臉是圓滾滾的,就叫你狐狸吧,你同意的話就噌一下我的手心。”

  它竟然就真的噌我的手心。我坐起來的同時也把它抱過來,一直摸它頭背,我最喜歡這樣摸狗,覺得很舒服。

  我把它放下去讓它自己在屋子裡跑,而我則去翻看我包包裡面都有些什麼東西。昨天換下的衣服,多功能工具刀、迷你手電筒、十五厘米長的鏡子、小把雨傘、手錶、手機、小毛巾、手帕、打火機、錢包、護身符、糖果、牙膏牙刷、護膚品、化妝品、旅行清潔用品套裝、裡面有小瓶的洗髮水,沐浴露和護髮素,當時懶惰把其他東西拿出來就這樣整個帶去公司了,最後還有晚宴包,是要留著去吃的時候而放在包包裡等下班換上這晚宴包的。幸好我習慣買大包包,不然都快裝不下了。

  我把手錶拿出來,怕來到這裡後它會罷工,不肯繼續做工了。不過還好,還動着。如果手錶來到這裡會沒影響的話,我想它能用上一年多。

  這手錶在上個星期突然不會動了,拿去手錶店問原來是沒電池了,剛換好電池沒多久而已那這手錶還可以撐很久。至於手機,還能用,倒沒什麼影響,只不過不能上網和信息還有打電話罷了。

  有手錶那就方便多了,可以看幾點。我一看手錶原來現在已經是下午三點十五分,我慢吞吞的去把昨天摘回來放在廚房的菜和水果拿出來洗。還是一樣燙青菜吃,在等水滾的期間還是一樣先吃水果,也順便切一些給狐狸吃,一叫它就馬上飛奔過來。

  我不清楚狗能吃水果嗎,但是在這樣的環境下也沒得嫌棄了,有什麼也只能吃吃什麼。還是和昨天一樣,等水滾了就直接把菜全部丟進去。吃好晚餐後就抱起狐狸走出屋外散散步。其實從我中學開始我的晚餐都是很早就吃的了,很多人都覺得很怪,怎麼我的晚餐那麼早就吃。

  但是以前我的晚餐更早,在下午一點多就吃了。那時候也不知道是不是在發育期間特別容易餓,午飯十一點多吃好,下午一點出一些就餓了,所以一餓就直接喊媽媽,告訴她我肚子餓了要吃飯。可是吃完後一直到睡覺前都不會餓,頂多就泡杯牛奶喝而已。

  一直到十七八歲這樣才變成三點多或四點半這樣才吃晚飯,原因是媽媽說太早煮飯的話等到晚上把菜再弄熱菜就會變得不怎麼好吃了,爸爸會不習慣,要我慢慢養成習慣遲點才吃晚飯。話雖如此,但是我媽媽每次都會在三點左右就開始煮了,所以說要我遲吃,到底還是沒有讓我超過五點才可以吃。而到出社會工作了,我晚餐時間才變成六點,那時只覺得忍得真幸苦。

  走著走著,突然就發起呆來了。

  我有時真的很佩服自己,好像隨時都可以發呆,不管時間地點,要發呆就發呆的。有時上司跟我說話我也可以突然發呆,想想真的會後怕,我到底是哪兒來的膽敢這樣對著我上司發呆。就因為我有這樣的習慣,所以常常會有人說我是天生的天然呆,但是發呆這種事情我也沒辦法控制,就連考試時也可以突然發呆,所以我也就把這習慣放之認之了。

  我又再次站在寬闊的草地上,望著滿山谷各式各樣的花,蝴蝶環繞著花飛舞,小鳥之間相互追逐玩鬧。可怎麼辦,縱然這兒風景優美,但不管風景再怎麼美都好,還是沒辦法阻止我心情又忽然越來越低沉。

  我不知道自己會在這裡呆多久,是不是會就這樣一直呆在這裡了?我倒是很希望隨便來個黑白無常或鬼差或人也好,總之快把我帶走就行了。就算我是真的已經死了,讓我這麼一個孤魂野鬼在外面隨處遊蕩的,未免也太可憐了些。更何況我只是個新手,該怎麼做我都不會啊。

  我覺得我不應該就這樣一直呆在這裡,應該試試看找出路,找看看有沒有市鎮或村莊或城市之類的,或許這裡真的會有這些呢?一直呆在這裡難保可以一直平安無事。但是就算找到市鎮了,難道就可以平安無事了嗎?先不說從這裡去到這些地方要走多久,單就這段路程,難保不會遇到些什麼危險。

  再來就是去到市鎮之後我要住哪裡,可以找什麼工作,還沒找到工作和住的地方連吃都是問題了,畢竟我身上可沒有什麼冥錢之類的。

  雖然呆在山這裡頭不能確保一定很安全,但總好過外面,而且我挺膽小如鼠的,所以難過過後我就決定暫時過著避世絕俗的生活吧,呆在這麼一個仙境般的地方也好,搞不好吸多這裡的靈氣,就可以變成個半仙呢?

  什麼時候才是我的頭七?不是說到頭七了可以回家看看親人的嗎?就算只能看一眼也好,好想知道家人怎麼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