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男票是网红 第二十三章
作者:我心悄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晚上的时候,怕妈妈问起她和凌煜的事,自己不善于编瞎话说出什么破绽,梁晚书早早地就爬上了床。

  九点半上床睡觉,好像是小学时的作息。

  被子是早上刚晒过的,松松软软,有阳光的气息。爸爸在书房喝茶看书,妈妈在客厅看电视剧,她深吸了一口被子的味道,感到安心。

  她躺在床上回想着白天的事,神志刚滑到睡梦的边缘,桂圆打来了电话。

  “喂……”梁晚书迷迷糊糊地接起来。

  “梁小姐。”电话那头的桂圆没正形:“我代表广大网民采访采访你,当网红的感觉怎么样?”

  “啊?”她愣了愣。

  桂圆说:“看来你还不知道呀,你红了!比萧青山还红!解气不?”

  梁晚书一只手撑在床上,一只手握着手机搁在耳边,半坐半卧。停顿了两秒,“蹭”地坐起来,伸手去够放在书桌上的ipad。起来得太急太猛了,太阳穴有些突突的疼。

  她在微博的搜索栏输入自己的名字,刚打了一个“梁”字,“梁晚书萧青山”的词条就自动跳了出来。

  这大概是最后一次,梁晚书看见自己的名字和萧青山的并排写在一起。

  他发了一篇长微博,叙述了整个事件真实的前因后果,随后道歉,解约。

  最后,他@了她,不是msqween官方微博,而是她的名字。

  “对不起”

  ——@梁晚书

  那三个字没有亮起,像是来自某个星球的讯号,在穿过宇宙时被黑洞吸卷,失去了回应。

  那张她在天台上的照片不知被谁发到了微博上,大概是某个msqween的同事。

  背景是斑驳的墙和金灿灿的银杏林,她坐在一张课桌上,静静望着远处,脖子上的丝巾随风扬起,桌堂里用圆珠笔画着一片蓝色的银杏叶。

  那张照片上自己的表情让梁晚书感到陌生,她从不知道自己的侧脸看起来这样平静,平静到近乎冷漠。

  记忆中自己一直是小圆脸,可照片上她的脸看起来瘦削,十分立体。

  梁晚书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有些分不清究竟是网络或记忆哪一个在说谎。

  十点钟,客厅里的电视声准时停了,光也暗了下来。

  屋子里十分安静。

  她心如乱麻地翻看着网页,大学时她做的采访和报告竟都被翻了出来。

  记录流浪猫流浪狗和收容所志愿者生活的报道,对猫狗贩子的追踪,还有她去南宁时对南宁人和当地狗肉节的采访。

  当时她在报道中这样记载着:“……走在屠狗小摊贩并排搭就的街道上,我看着那些被吊挂在绳索上的尸体,它们有的不完整,有的只是单纯地被当作一种招徕、一种装饰品……前面有爱狗人士和摊主发生争执,我站在一旁静静观察着,忽然一桶动物的血水满满地扣在了我的头上……我转过头,看着那个扣我水的小摊贩,是个中年男人,他盯着我,我也盯着他……”

  报道的初衷是反对一些媒体对南宁人妖魔化的夸大其辞,同时祈求南宁人在庆祝自己的传统节日时对狗、对相对人类而言的弱者,心存一份怜悯和肃穆。

  为填饱肚子而食,是天理;为宰杀的乐趣而杀,是不德。

  这篇作业后来拿了a,她知道自己从这篇日志报道中得到了好处。

  而现在,她被泼血污的报道被营销媒体片面地截取出来,她被迫被包装成了一个公益、勇敢的记者形象,更重要的是,这个记者是个年轻女孩、美丽而冷静。

  并没有人在意那篇报道完整的样子,颜值高且有胆识的职业女性一向是媒体讨好受众的一大热点。

  只有她自己清楚,被刻意塑造出来的善比恶更让人不堪重负。

  微博上有关她的话题乱作一团。

  有爱狗人士在微博上呼吁动物保护法的完善,地域黑和支持食用狗肉者的骂战……萧青山和程嘉嘉各自粉丝的反戈或洗白,而凌煜和mq的拥护者纷纷去官博下鼓励安慰她……梁晚书发现那张天台照发出后,自己也有了粉丝。

  无论怎样看,都是一出年度大戏。

  一颗小石子无意间被投入水面,漾起几圈涟漪,然后竟引起巨大波澜。

  萧青山的微博下有无数人怒骂,梁晚书看着被顶到最高的那条评论:

  “渣男,你怎么不去死!”

  她触摸着手机屏幕的手指有些颤抖,翻到那熟悉的三个字,停滞了两秒,然后轻轻按了下去。

  嘟嘟声响了很久,然后接通了。

  “晚书。”

  萧青山的嗓音有些干哑。

  “为什么要这么做?”她问,努力控制着自己的声线。

  “什么?”

  “为什么要发那篇微博。”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

  “我是想成名,可是如果成名的代价是毁灭你,我宁愿毁灭我自己。”

  她握着手机,瞪大眼睛不让眼泪掉下来。电话里传来他的声音,他们曾隔着一个大洋煲电话直到她安稳入眠。

  “嘉嘉年纪小意气用事,受不了打击自己坐火车去了云南。我不能利用了一个女孩的名誉后就撒手不理,我知道那样不负责任的男人是你最看不起的。机票是明早的,我去看看她,确定她没事了我就回来。”

  “晚书,圣诞节要到了,然后是新年。”他说:“我爱你,之前的十四年爱,明年也爱,应该还有后年,大后年……”

  无声地放下手机,金属的外壳冷冷地渗着些凉意。她将放在被子上的ipad丢得远远的,抱着自己的双膝,把脸埋进松软的被子里。

  手机屏幕在黑夜里发出苍白的光亮,她手指伸过去,动了动,不小心拨出去了一个号码。

  她看着那两个字,愣了两秒钟,立刻警醒地坐直,想要把电话挂断,却已经通了。

  “晚晚?”电话里传来凌煜低沉磁性的声音。

  他像她爸爸妈妈唤她那样,叫她的乳名。

  “说话。”凌煜的声音变得有些严肃。

  “如果你要哭,就在我面前哭,我要看见你。”他短促地叹了口气:“半个小时后,我去你家楼下接你,多穿些。”

  她看了看时间,爬起来梳洗、换衣服,然后去厨房找了一个打火机装在口袋里,又装了一小瓶油。

  夜很安静,小区里的年轻人少,此时只有寥寥几扇窗子还亮着灯光。客厅里的钟表发出“嚓嚓”的声音,主卧里传来梁爸的鼾声。

  她穿上鞋子,轻手轻脚地摸黑出门。

  黑暗中,她看见凌煜的车子,他一只手揣着西裤的口袋,倚在车边。

  她走过去。

  他皱眉看着她,黑眸深沉,伸手将她的大衣领子立起来。

  “想去哪?”凌煜绅士地为她打开车门:“去吃点东西?”

  她目光澄净地看着他:“我想做一件特矫情的事。”

  他挑眉,笑了笑。

  他们并肩沿着南大的人工湖散步,零零散散的路灯将光洒在水面上,一把碎星子般。

  凌煜走在前面,背过一只手拉着她,两人偷偷摸摸地从那截狭窄陡峭的楼梯爬上天台,用微弱的手机屏幕的光照明。

  天台上的空气十分清新,有银杏叶和夜晚水雾的味道,她张开手转了两个圈,然后熟门熟路地摸到那张塑料毡子。

  凌煜静静看着那团在毡布下倒腾着的身影,半晌,见她拖出来一张木桌子。

  梁晚书拍拍手上的灰尘,掏出手机照了照。

  “萧青山和梁晚书。2012.8.5”

  青蓝色的字迹深深地刻在桌子的一角,脉络一般。

  将桌子摆在远离“记忆森林”的逆风口,她摸出几张纸巾和打火机,将小瓶子里的油淋在桌面上,一团火焰在掌心中燃起。

  凌煜下意识地走近了几步,火光中她的脸显得越发的白和小。

  梁晚书松开手,那张桌子燃了起来,火势渐渐变大,热浪“呼”地涌过来。

  一只手臂揽住她的腰,将她的身体裹入一个温暖的怀抱中。

  他从背后抱紧她,将下巴搁在她的头顶。

  她若有似无地叹了口气:“我的青春,就这样结束了呢。”

  他吻了吻她的头发:“你最好的时候才刚刚开始。”

  此时此刻,他们不像两个成年人那样一本正经地恋爱,一本正经地吃烛光晚餐,一本正经地碰杯,一本正经地亲吻。

  像是两个顽劣的坏学生,她点火,他就在一旁拍手叫好。

  这样逆时光的恋爱,她从未想象过会在自己二十六岁时发生。

  火光熄灭了,那张桌子焦灼地面目全非。

  她想走过去。

  “别看。”

  凌煜拉住她。

  “看天上。”他从背后抱着她,两只温暖的大手包裹住她的,温热的气息拂在她的侧脸,融融的一团。

  天空中忽然绽放出绚丽的烟火,在湖面上映作繁花,清澈光明。

  他低头,吻了吻她有些冷的小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