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君倾显然不是那种爱废话的人,直接给了男人一脚,把男人踢出了自己的视线,一口饮尽杯中的whisky,然后起身找人。
没错,她的工作就是职业跑腿人,主要活动于夜间,代号叫J。
她还有个同样跑腿的搭档,就是之前提到的吴世勋,代号W,另外李智恩是给他们两接事的人。
她没有父母,孤儿院倒了后就在路上被吴世勋捡了回去,其实说是捡还不如说是她死皮赖脸的跟回去的-_-
之后就跟他一起训练,开始一两年是为组织做事-------小偷。
记不清什么原因,后来跟李智恩他们三个就当起职业跑腿人了。
想着还是七岁的时候遇上吴世勋的,转眼她都21了。
啧,老了啊。
君倾又想了想自己这一次的任务------找人!
鹿晗,男,26岁。
我去!给我个名字性别和年龄我就能找到他了?
我要找到了,我咋不上天呢?
君倾的内心是崩溃的,这么多人,总不能一个个逮着问:你是鹿晗吗?
想想都够了。
正当她想着怎么完成任务时,“碰”的撞到人了-_-
说了声对不起刚打算走就被撞到的人吸引了。
一个长得很漂亮的男孩,注意,男孩!
长得比女生还好看!尤其是那双眼睛,里面好像装了星星,闪闪发亮。长长的睫毛微微垂下。
谁说上帝是公平的!那眼前这个比女生还要漂亮的男生是肿么回事?
君倾看着漂亮的男孩,慈母心大发,揉了揉他的头发。
“小弟弟,酒吧不安全还是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