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着激动的心情,轩辕出发了,离开自己生活了十八年的部落,到外面的广阔天空寻找自己的归宿。
一路上他不紧不慢的赶路,父亲本来给他准备了马匹,但他觉得麻烦,既然是历练,就要身体力行。
徒步虽然速度慢了点,但却可以领略沿途的风光,特别是一些名山大川。
“终于要到大时镇了,翻过这座山就是了吧”望着眼前这座山,轩辕感叹道。
这座山叫做大时山,山上多柞树,叶子是倒卵状,木质坚硬,常用来修建房屋,叶子可以用来养柞蚕。
柞蚕本是山蚕的一种,后来被人发现其吐的丝柔软坚韧,便有人将柞蚕进行养殖吐丝;
不过柞蚕繁殖不易,容易死亡,故而柞蚕丝很珍贵,一般要大户人家和部落的直系子弟才能穿柞蚕丝制作的衣服。
大时山上有一些银矿和白玉,因此才造就了如今繁华的大时镇,大时镇这名也是依据山名得来的。
如今,大时山上早已经没有银矿和白玉可采,倒是最近些年木材生意还算红火。
穿过大时山,便是大时镇了,镇子不算大,只有两三百户人家,镇上的人大部分都是路过此地歇脚的。
站在大时镇外面,他感觉到一段新的征程开始了。
此时,太阳已经快要落山,轩辕进镇找了一家客栈,要了一间普通房间,准备休息。
虽然父亲给了他一些金银,但他不愿浪费,这次出门要花钱的地方还很多,必须要省着点。
这一夜,他睡得很香,似乎梦见了未来那个自己。
第二天一大早,轩辕便退了房来到一座茶楼。
茶楼乃是三教九流、鱼龙混杂之地,这种地方最容易知道一些小道消息,正好以此确定下一站的行程。
看着楼下熙熙攘攘的人流,轩辕心中一阵感叹,部落很少能看到这样的景象,
部落中男子都是训练、狩猎,女子则织布、缝衣,生活气息很浓,不像外界这样商业繁华。
当然,他心里最希望的是能在茶楼中获得一些有用的消息。
“诶,你们听说了吗,最近有人在青要山发现了宝藏”一个尖脸中年男子说道。
“什么宝藏,青要山这山连块玉都不出,能出什么宝藏”另一个刀疤男不屑的说道,
“哈哈,这你就说错了,听说前段时间,有人从那里经过发现有刺眼光芒出现,猜测是有异宝出世”尖脸中年男子接着说道。
“一到晚上便雾霭重重,山中的五彩光芒清晰可见,仿佛天地之间孕育而出,十分诱人”
旁边那刀疤男子听的一愣一愣的,“真有这事,那我们去看看”
“哈哈,那当然,说不准就能大发一笔,今后的日子就舒坦了”。说完,两人付了茶水钱就走出了茶楼,往镇子外赶路。
这一切,当然逃不过轩辕的耳朵,“正好我现在不知道往哪里去,青要山既然有异常,我就去看看”轩辕心里想到。
轩辕叫来小二,付了茶钱,便往外走,茶楼小二正要提醒他两句,回头一看,他已经走出了茶楼。
小二只能摇摇头说道“哎,那两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这少年也是涉世未深,别被骗了啊”说完,又继续擦桌子。
走出门外的轩辕嘴角微微翘起,按了按手中的青铜剑,毫不犹豫的往镇外边走去。
突然,后面传来一阵清脆的声音,“等等,等等我,兄弟”,轩辕回头一看,一个锦衣少年正在向他打招呼。
此人面容姣好,肤白如玉,一双眼睛清澈明亮,不看穿着还以为是个女子,约莫十八九。
“在下正夕,来自方雷氏,兄台是要去青要山吗,可否结伴而行”
“可以啊,走吧”轩辕看他人畜无害的样子,也不像坏人。
“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呢”正夕一本正经的问道,
“轩辕,来自有熊氏”轩辕感觉这正夕有点怪怪的。
“哦,没听过,有熊氏倒是知道”正夕说道。
轩辕笑了笑没有说话,便往前走,
“这小子傻吗,明知道前路危险,还一点都不担心,等会,就让本小姐来个侠女救帅哥,哈哈”正夕心里偷着乐,她本是女子,叫做颜夕,来自方雷氏部落,此次是偷偷跑出来的;为了方便行事,便女扮男装。
她平时爱凑热闹,因此看到轩辕要去青要山,便提议一起走,万一路上遇到什么情况,也好有个照应。
由于青要山离大时镇有三百多里,徒步估计要十几个时辰才能到,为了赶时间,两人在大时镇各自买了一匹马,又买了一些物资和干粮。
骑上马,两人便往青要山方向赶去,一路无话,“这小子真是个呆子,闷头闷脑的”颜夕心想。
午时,天空中的太阳正当空中,照在人身上火辣辣的,让人口干舌燥。
轩辕停下了马,准备歇息之时,突然发现前方的密林中有了异动,他勒了勒马缰,让马安静了下来。
“出来吧,跟了一路了,你们不累,我都累了”轩辕看着前方的密林大声说道。
颜夕则是很疑惑的看了看周围,“哪里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