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化神舟 第二十七章 龙玉的外在【二更求收藏!】
作者:雨落庭间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第二十七龙玉的外在

  浴室中,浓浓的雾气升起,凌霄身体白花花的站立在这里,龙玉,被他放在了本来摆放肥皂的那个盒子中。

  盒子是打开的,此刻,只见如细丝般的雨滴落而下,落在了龙玉上,然后缓缓低下,落到了盒子中。

  时间很快,盒子中便满满是殷红如血的水。

  嗯

  良久之后,凌霄洗完了全身,正准备寻找洗发水之时,一眼便看到了龙玉周围的血水,凌霄一愣,口中轻嗯了一声。

  也没有在寻找洗发水,而是直直的把龙玉拿了出来,上面还是水滴未落,一拿出来,殷红殷红的血水还不断地往下滴落。

  这是怎么回事。

  手指缓缓抚摸着龙玉,此刻的龙玉,隐隐有些冰凉,落在上面的水滴,却是更加鲜红起来,凌霄抚摸着那落在龙玉被染成殷红的水滴,手指间竟然有些灼热之感。

  尽管并不强烈,不过大家都知道,在洗完澡之后皮肤对于温度的把握,是十分敏感的,所以,这,凌霄可以肯定灼热是有的。

  拿起龙玉,放在了自己的嘴脸间。

  凌霄眼中,略微犹豫了一下,然后,只见他用自己的舌头,轻轻舔了一下龙玉。不,更应该说是龙玉上面殷红色的水珠。

  轰

  凌霄身子一震,全身响起卡帕,卡帕的声音,隐隐有些疼痛,但却舒爽异常。背靠在冰凉的墙壁上,凌霄只感觉全身火热热的,身上的伤口,竟然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复合。

  凌霄一愣,瞬间心中大喜,没想到这和他想的,竟然差不多,龙玉里面,不仅拥有惊世秘密,就算是龙玉的外面,同样是不可多得的旷世灵药。

  其实这仔细想想,也就释然。

  龙,在古华夏的传说中,本来就是一种神圣而威严的象征,龙族不仅拥有统驭百族的强大力量,而且他们的每一点血肉,都是人人梦寐以求的质宝。

  无论是小说,还是电视剧,都都是这么写的吗

  古方传说,以龙血龙肉用药,或许才有一丝可能就活此人。

  想要救他,可能只有传说中的龙髓才行了。

  龙的口水,拥有醒神清明,净魂之功效,你若是能给我取些来,我或许能给你配成此药。

  怎么样,怎么样,等等等等传闻,不绝如缕。

  洗完澡,凌霄换上新衣裳,只感觉,浑身一阵神清气爽,体内,拥有无与伦比的活力。此刻的他感觉,自己的一拳,几乎都能打死一头牛,尽管凌霄知道这可能仅仅只是自己的一个错觉。

  穿着拖鞋,进入了屋中,此刻凌诺还在复习着课本,样子非常认真,凌霄只是看了他一眼,转而便进入了自己的屋中。

  打开灯,然后给自己倒了一杯水,用龙玉轻轻的搅和了几下,立马本来白色干净的水变成了殷红之色,好似鲜血,凌霄看的,心里都不由得有些毛毛的。

  好在并没有血腥味,这使得凌霄心里还是好受一些的。

  从众多的书中抽出来一本小说,凌霄默默的看着,偶尔,还喝一口水,好长时间过去,凌霄杯子中的水已经见底了,心中犹豫,是否要再去冲一杯。

  汗。

  他不知道自己的这般享受,会惹得上古之人多少人羡慕嫉妒,他的这种做法,无异于抽骨吸髓,而且抽的,还是一条神龙的。

  就算再上古,神龙也是不多见的。

  后来想想,凌霄总觉得贪多嚼不烂,于是便放弃了这个诱人的想法。龙玉所侵染的水,说实话味道其实还是很不错的,有些甜,可是这丝甜却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一种凌霄也说不说来的感觉。

  那种感觉很是奇妙,就像是一个人,在吸品一般,给人一种十分享受的表情。

  啊

  揉了揉有些疲惫眼睛,凌霄倒在了床上,目视着天花板,不知在想着什么,然后,只见他拿过书包,缓缓的从里面再次拿出来一个小木盒。

  里面的东西依旧在寂静的放在那里,凌霄想了想,此刻他有了更好的东西,这紫金参,基本已经用不到了,要不还给你那秦老吧

  本来拿了其这么贵重的东西,凌霄就有些不好意思,现在有了更好的替代品,还回去凌霄觉得也是理所当然。

  只是待后来他又想了一想,觉得自己还是有些冲动了,因为若是自己还回去,其问自己到底怎么回事。

  那他如何解释,总不能说出龙玉的事情吧凌霄相信,若是自己敢说出,他估计那天晚上他可能就活不下去了。

  龙玉的秘密,实在是太吸引人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自己完全没有守护龙玉的力量,让他暴露于人前,显然不会是明智的选择。

  想了想,也没有找到什么具体的好办法,凌霄只能把这件事情,一直拖下去了。

  把木盒重新放到书包中,凌霄再次倒了下去。他本来想把这东西放在家里的,后来想了想,自己平时又不经常回来,而且他的屋中又是对很多人开放的。

  尽管他相信自己的父母不会随便乱翻自己的东西,可是万一呢,就算没有万一,那当中偶尔来个耗子给自己啃了,他找谁说理去啊

  以上的种种可能,凌霄只能万般无奈的放到了自己的书包中。

  时间很快,虽然凌霄此时并没有手机,不过他依旧感觉到时间过得非常快速吧,可能现在,是因为在家的缘故吧。

  太阳落下,晚上到来,在凌霄眼中,不过是眨眼之间的事情罢了。

  凌霄出门,准备吃饭,只是这饭刚吃到一半之时,一个不速之客来了,咚咚咚的敲门声响起。

  他出去开门,来人是一个胖子,肥头大耳,油头粉面的,开着一辆奥迪a4的车,穿着西服,很是得体。

  只是他那比腰还粗的肚子,却实在是不敢恭维。

  胖子一下车,看见凌霄,点了点头,然后只听他道:“这里可是凌霄的家。”

  嗯

  凌霄一愣,竟然是来找他呢,这,自己好像不认识他把,他来找自己,到底怎么回事?

  虽然心中种种疑惑,可是凌霄还是点了点头,只不过接下来没说什么,而那胖子也没有问,只是提着一个箱子,进入了他的家中。

  凌霄此刻的父母都在,见到凌霄带来的人,也明显的一愣,因为他们两人,也不认识,但是旁边的凌诺眼睛一亮。

  不要误会,他其实也不认识,只不过是直勾勾的盯向了那人手腕处的手表罢了。

  这款手表他认识,实在一本杂志上见过的,叫做“蓝盾”,市场值好几万呢对于这款手表,他也是十分喜欢的,他觉得自己以后,肯定能够有能力,有资格带上这款手表的。

  此刻见到有人带着,他如何能不高兴呢

  “你好,请问你是?”

  凌诺是一个聪明人,并不是什么只读死书的书呆子,见到胡云龙这种身份的人,自然想要“结交”一下,以后可能还需要他帮助一下。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像自己老爸老妈这样的人,竟然会认识这种身份的人。

  “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青云公司销售部的副总经理,胡云龙。”说这话的时候,那胖子明显的洋洋得意起来。

  仿佛因为自己的这个身份,而十分的骄傲一般。

  其实他这样子,完全没有错,青云公司并不叫青云公司,而且叫青云集团的,只不过在忘川市的这个公司,是一个分公司,所以才叫青云公司。

  青云公司在整个忘川市,无疑是一个巨无霸的存在,地产,娱乐,网络,美容等等高峰产业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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