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猪小霸王 第一百二十五章 好福分
作者:红尘醉醉天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第二日,苟小宝起得更早了,神采奕奕的整个人像是有着使不完的劲。

  过去,他刚将自己做的馒头蒸上,欧阳掌柜家的馒头便送来了,朱头三、金翠莲、花叹影也将猪肉拉来了,街上也上人有生意可做了。

  今日里,他将馒头都蒸熟了,朱头三他们才将猪肉来了。

  苟小宝在问:

  “咋这么晚呢?”

  朱头三在问:

  “咋这么早呢?”

  一徒一师,一早一晚,这么几乎同时的问着,他们你看我,我看你的愣住了,不知道到底是早了还是晚了。

  朱头三只是在愣苟小宝、柳吹绵,这小俩口今日咋这么早?

  苟小宝却在愣除了他们两口子之外的天下人,今日咋都这么起得晚了?街上咋就还没上人?

  夏日来了,天亮得早,苟小宝便有了如此的愣,如此的问。

  当欧阳掌柜家的馒头送来了,苟小宝早就将那推车洗得干干净净的,将自己做的一百个馒头往车上放了,街上也上人了。

  有了昨日经验的苟小宝,卯足了劲吆喝着卖,结果比昨日卖得更快了。

  当苟小宝收了蒸笼,扔下推车头也不回的急匆匆的往香满楼方向去,朱头三、金翠莲、花叹影才明白了苟小宝、柳吹绵的早。

  柳吹绵本来不想早起,但苟小宝夜里给的人情足,担心他会有想法,以后得的人情就不足了,便也一大早便起来。

  她的早起不是为了早卖馒头,而是为了苟小宝夜里的人情。

  苟小宝夜里的人情做得足,白天里忙着去见薛如玉她也就没说话,只是担心着苟小宝将薛如玉娶进屋之后,那人情该怎么分了?自己的得到的人情会不会少了?

  见苟小宝比昨日来得更早,白小丁刚要说话,苟小宝朝他点了点头便像一阵风刮过,白小丁话还没出口,苟小宝就进了门。

  进了香满楼大门,穿过前面大庭院的苟小宝,刚进春风院,便像潘娘教唆的那样,将在院子里张望着薛如玉拉到小假山后面去了。

  出来时,两人都像是喝了酒,脸红扑扑的,容光焕发的正回味刚才那个味。

  二人没待潘娘起床,没待厨娘送来早点,只是跟小晴儿招呼了一声,便出了院门。

  大街上吃的多着呢,那厨娘做的早点薛如玉也吃腻味了,得跟苟小宝到大街上去换换味了。

  为了避开柳吹绵,二人还是绕了一下道,不走那十字街。

  陪着薛如玉在街上吃过早点,见天还早,苟小宝便带着薛如玉大街小巷的逛,碰到耍猴的看一会儿,扔几个铜钱,见了耍杂的也看一会儿,又扔几个铜钱。

  后来,还带着薛如玉到茶馆里听人说书。

  到了中午,二人又去了城南客来悦客栈喝酒吃肉。

  这日薛如玉喝多了点,一出客栈便让苟小宝背着,背着到那花红柳绿里去,背到那青山绿水里去。

  他们在那青山绿水里笑着闹着。

  担心会始乱终弃的薛如玉,除了不让苟小宝做成那事儿,其他的事都让他做了。

  他们这般天天玩着,闹着,不知不觉的便到了大喜之日。

  苟小宝将薛如玉、柳吹绵同时娶进门,潘娘和柳家在暗暗较劲,结果两家送的嫁妆多得苟小宝住的,十字街的宅院里根本没法放,只得存放到了城东朱头三、金翠莲、花叹影住的大宅院里。

  为了接新娘、抬嫁妆,王允斌将他手下的官兵几乎都用上了,洪福天手下的捕快衙役也都用上了。

  朱头三包下醉乡楼大开流水筵席,一连开了三天,才将城里城外来送礼的客人招待完毕。

  就连远在平阳城的刘一刀、梁文龙,都亲自赶来为苟小宝贺喜,卞富贵等官员虽然不能亲自赶来,但也随了礼。

  见刘一刀、梁文龙都带着亲兵护卫从平阳城前来贺喜,潘娘觉得自己这笔生意赚大发了。

  县城里平民百姓更是将朱头三、苟小宝当成了神。

  柳吹绵、柳清江于兴奋间又充满了忐忑,万一朱头三、苟小宝要和他们柳家翻脸,捏死他们或许就像捏死一只苍蝇,于是半点都不敢再违抗苟小宝。

  刘一刀因功做上了防御使,梁文龙也升成了折冲都尉,顶了刘一刀的缺。

  因平阳城一度是大陈国的国都,刘一刀的防御使衙门便设在了那。

  还在平谷县的杨雄,也当上了校尉,只不过一时无人填补他那捕头空缺,便由他兼任着,那校尉的职责则由王允斌担着。

  反正平谷县也养不了多少兵,王允斌也没多少事可做。

  当捕头惯了的杨雄,对调兵遣将算是外行。

  按理说,他升官应该升任洪福天的县尉,但洪福天任期未满,便先给了他一个校尉职位。

  因曾猛曾来贵的走脱,将功补过的王允斌,便依然做着校尉。

  不过也不亏他,刘一刀、卞富贵给他的赏银不少。

  将薛如玉娶进门的苟小宝,一连几夜都陪着这美娇娘。

  薛如玉也从一开始的紧张、不适、变成了迷恋,甚至还有些小疯狂。

  过去因李桃红,被朱头三教训过的苟小宝,一开始还是小心翼翼的哄着,让着薛如玉。

  薛如玉这朵含苞未放的花骨朵儿,在爱的沐浴下,渐渐开放,变得也迷恋起了那爱的欢愉,欲的疯狂。

  苟小宝一时间便像是忘掉了柳吹绵。

  最终,还是朱头三、金翠莲、花叹影见苟小宝也太过宠爱薛如玉,白日里天天卖完了馒头便带着她,背着她到处发疯,便由金翠莲出面干涉起来,苟小宝又才去补柳吹绵的人情。

  夜里轮流着到薛如玉、金翠莲的房里去,白天出去玩也带上了柳吹绵,同时还带上了那根小尾巴,潘娘当作薛如玉贴身丫鬟送过来的小晴儿。

  在那年代,晴儿也不算小了,而且也蛮俊俏,不过是长得不像李桃红,是一张蛋圆脸,小小年纪便显出了几分丰盈,却又不失轻盈,与薛如玉、柳吹绵想比,是另一般风韵。

  如用一句诗来形容,便是: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而且在潘娘的精心调教下,小晴儿还有一副好歌喉,弹得一手好琵琶,不像薛如玉,是潘娘新买来的,没经过培养,只是因长得极像李桃红而把苟小宝迷住了罢。

  潘娘将薛如玉当闺女嫁过来之后,又将小晴儿当成薛如玉的贴身丫鬟送过来,这其实是潘娘为了攀附朱头三、苟小宝的后手,只是着迷上了薛如玉的苟小宝没察觉罢。

  苟小宝费了老大的劲,才将十六岁了的薛如玉从生硬呆板调教得娴熟自如,沐浴在爱的春光里他,压根儿就没心思去想小晴儿。

  何况,柳吹绵夜里那手好活,也让他痴迷不已;一开始对薛如玉的迷恋,还真是有几分新鲜的缘由。

  薛如玉和柳吹绵,一娇嫩可人,一成熟撩人,风情千差万别,苟小宝这小子真好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