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仪禁令 第四十二章 汇合
作者:玹林子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我听了苏天的话后,心里不由得觉得好笑,自己转了一圈后,开口说道:“你看我像鬼吗?”

  谁知道苏天听了我的话后,脸色一阵惨白,牙齿打颤的说道:“像……”

  我这才发现自己身上穿的衣服不对,一身如同古时候的白色的道袍,身上的伤也都没了,这任谁看了之后也得害怕呀。

  我对苏天笑笑说道:“我的确是人,我是被人给救了。”随后我又用手指了指地上自己的影子,意思是示意大家鬼事没有影子的。

  此时邵明向我走了过来,对着我上看下看,满脸惊异:“十一,你身上的伤呢?”

  我自己拍了拍胸脯,对邵明说道:“全好了,被人给救了,也把我身上的伤给医治好了,但是救我的人我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出于各种考虑,我跟他们说了实话。

  邵明有些不相信,的确,那么重的伤,没过多久便全好了,这不得不让人怀疑。

  我见邵明不相信,忙拉起自己的长袍,漏出胸膛给邵明看。

  “不信你看,身上的伤疤还在呢。”我拉起长袍跟他们解释道。

  邵明一边摸着我的胸膛,一边说道:“啊呀,十一,你运气不错啊,遇上贵人了。”

  我放下手里长袍,走到苏天的旁边坐了下来,还没等我坐稳,苏天忙伸手抓住了我的手,我正奇怪他这是干什么,就听见苏天长出了一口气:“呼,身体是热乎的,活的。”我听见苏天这句话后,当时就无奈了,把他的手给甩开,我就那么像鬼?

  我只看到邵明、彭伟和苏天,却没看到其它人,我向木屋里望去,见里面没人,就对邵明问道:“邵明,强子、苏晴和郑启刚他们去哪了?”

  邵明说:“都去找你了,你失踪的这几天,我们每天都分头去找你,我们三个人回来的早,我估计他们也快回来了。”

  我听了邵明的话,点点头,眼角一撇看见锅里煮的像是狼肉,我回头对邵明问道:“邵明,你们怎么还敢在这里生火煮肉,不怕再引来什么东西?”

  彭伟听了我的话后,抢在邵明之前解释了起来:“你失踪的第一天,我们分头去找你,回来的时候,找不到吃的,肉干全部都喂了狼,因为强子也说了,四周除了那鬣狗之外,没有看到其他大型野兽的踪迹,所以牛强和郑启刚商量,决定吃狼肉,因为那鬣狗不知道被什么给毒死了,全身的肉都不能吃。”

  我听了彭伟的话后,没有再说什么,强子这人别看平时不怎么靠谱,但是关键关键时候还是很细心。我看着锅里的狼肉,不知道为什么,肚子突然又饿了起来,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吃过狼肉,看着锅里的狼肉已经给煮的烂透,忙对邵明、苏天和彭伟三个人说道:“你们吃了没?不在意的话我先吃了啊。”

  话一说完,我也没管他们回话,便用身上匕首插上一条狼腿啃了起来。“嗯,不错,这肉炖的够烂。”

  就在我拿着一条狼腿啃个没完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了一个声音:“仝十一?”

  我回头望了过去,只见苏晴和郑启刚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我的身后,郑启刚的双眼中满是高兴和意外的神色,而苏晴看到回头的那个人确定是我后,竟然双眼一红,差点落下泪来。

  我回来之前曾经试想过众人看见我后的表情,但是我万万没想到,苏晴看见我后居然哭了出来,我一手拿着狼腿,一手拿着匕首,嘴里还有狼肉,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尴尬的只好嚼了几口嘴里的狼肉,咽了下去:“这狼肉味道不错,你们都来尝尝,鸡肉味,嘎嘣脆!”

  就在这个时候,从我的背后突然走过来一个雄壮的黑影,一巴掌拍在了我的后背上,我嘴里吃的正香的狼肉差点没把我卡死,我转过头看了过去,原来是强子。

  强子见我转过身来,立马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我马上说道:“强哥,我不搞基。”

  “去你的!”强子松开我马上回了一句,而他的眼睛却是红红的看着我。

  正当我心里无比感动着这个兄弟如此看重我的时候,强子突然一把抢过我手里的狼肉,泪眼婆娑的说道:狼多肉少的,谁让你抢了我的伙食。”

  但其实我心里知道,强子红红的眼睛并不是因为我抢了他的伙食。

  我们众人纷纷都坐了下来开始一起吃东西,而我也给大家讲起了从引开鬣狗之后发生的事情,大家都听的目瞪口呆。

  “十一哥,究竟谁有那么大的能耐能让你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伤口就愈合了?”强子问道。

  强子刚问完,坐在一边一向沉默寡言的郑启刚开口说道:“听你这么讲来,我想救你的人如若不是佛门药师,那边是蛊师。”

  我听完一愣!药师?蛊师?这郑启刚是个警察,按理说应该是个唯物主义者,怎么也说起了药师和蛊师,而且也相信真的有能者能将我的伤口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将其愈合?我越加的对这个郑启刚引起了注意和好奇。

  郑启刚见我满脸疑问,便继续说道:

  “药师是药工、医师的古称,加之佛门术法配出的带有道法的药理药剂是有可能将伤口快速愈合的,而蛊师,通俗点说就是养蜂毒之人,放蛊是我国古代遗传下来的神秘巫术;过去,在中国的南方乡村中曾经闹得非常厉害谈蛊色变文人学士交相传述笔之翰籍也俨然以为有其事;一部分的医药家也以其为真记下了一些治蛊最早见于湖南湘中及湘西古梅山地区,蛊也就是许多虫搅在一起造成的。本草纲目说:造蛊的人捉一百只虫,放入一个器皿中。这一百只虫大的吃小的,最后活在器皿中的一只大虫就叫做蛊,然后施蛊之人用其自己精血养蛊。以前蛊本来是一种专门治毒疮的药,后来才被人利用来害人。而蛊的种类也有很多,制蛊的方法也很奇特。”

  郑启刚说了这么多,我越来越怀疑他的身份了,这不应该是一个警察能说出的话,而一个警察更不可能知道这么多玄学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