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尸之地 第一章 村落
作者:未央之夜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多年前,这里发现了一座古墓,引来了考古队,为此修了条简易的路运送装备,还有一些其他物资。

  有一种说法是四十里铺到漠河镇之间的距离是四十里,故此而得名。

  民间还有一种说法,说当时的某位富商出了大部分的钱,给自己的洋车车行行打了个广告,换了个冠名权,而黑龙江以前还真有这么一家洋车行,不过早已倒闭了。

  这些传言真伪我们不得而知,无从考证。

  四十里铺,很封闭的地方,每年六月份到九月份,这里会有一些慕名而来的游客前来,她们的目的很简单,无非是甜蜜中的情侣,想搞个特殊浪漫的求婚典礼。

  因为只有在四十里铺才能看到最美的北极光。

  其他时间这里不会看到任何多余的颜色,还有任何除了我以外的人类,这里有个雷打不动的规律,按照我的经验,九月下旬这里会降雪,有时候会以前几天。

  一直到来年的五月下旬,才会结束,这意味着外面的人进不来,里面的我出不去。

  村子前是片足球场那么大的淡水湖,常年结冰,是一个天然的滑雪场。

  里面鱼的味道还不错,都是野生的,每个来的人都喜欢。

  村落的四周是一望无际的松树林,茫茫林海,白雪覆盖的山林里有着很多其他的野生动物。

  这里除了条件艰苦点,其他的都说得过去,也许是我习惯了的原因,我觉得挺好的,没有多少烦心事,生活节奏很慢,没有对比,也就没有了伤害。

  我是陈泽,二十七岁,长得一般般,年纪轻轻但有些显老,不过我身体强壮,虽然看起来干巴巴的,但全是肌肉。

  我是四十里铺农家乐老板兼职村长、保安队长、向导、厨师等等的所有职务负责人。

  说白了就是这里我说了算,除了采摘松果,我的主要生活就是靠着观光旅游来维持。

  我身穿一身军大衣,里面是羊皮坎肩,带着厚厚的貂皮帽,因此年纪轻轻的得了个老猎户的称呼,我也不在意,已经习惯了。

  我的肩头常年扛着一支俄制ak47,带着一条果子狸,果子狸是猎狗。

  我和果子狸每天的任务有四样,打猎,劈柴,做饭,带着一些游客周游林场。

  四十里铺本来有十户人家,有的受不了这里的寒冷,有的说整天对着白花花的世界太枯燥。陆陆续续的走光了。

  空出了一些木房子,而我想走也没地方去,退伍后我直接就被朋友忽悠,所有的津贴加上两个战友那借的二十多万块钱都搭在了这里。

  四年前来到的这里后,才发现朋友转给我的林场里,随处都是的人参,都是事先埋下去的青萝卜,只有一个是真的,土都是新的。

  那些野味的照片,最后拿去现场鉴定也是用美图秀秀修的。

  他是解套了,人也不见了,我被套住了,套了好这么些年!

  当时想死的心都有过,可是后来一想,死了更冤,得想法子挣钱!

  于是想到了办个农家乐,先把承包林子被忽悠的钱给挣回来再说。

  于是我去年年底去市里先给两战友打了电话,没钱不能不吱声是不是。

  而后又找了个网吧,在网上发了个贴子:介绍四十里铺村,一番吹嘘,我说在这里每天都可以每天看到北极光,我还是很仗义的,只是加了每天两个字。

  没想到,陆陆续续的就有人慕名而来,北极光没怎么看到,倒是被这里的野味给留住了,我的果子狸还可以拉爬犁,也算是四十里铺农家乐的一大特色服务。

  就这样,一年下来,我挣了不少近一万块钱,生活有了盼头,于是我抽空去了趟外面,把钱寄给了战友一部分,并采购了一些装备物资。

  为此我做成了一辆带棚子的爬犁,这车被作为我和果子狸往返运输的交通工具。

  农家乐现在没有客人,每年基本上都是在十月份左右生意冷淡,现在是九月一日,西伯利亚的寒流很快就会席卷而来,这里会被隔绝,彻底成为一块陆地上的孤岛。

  我和果子狸无聊的行走在山林间,准备储备一些耐烧的木材,扛着一捆柴火,我边走边寻思着着过几天去城里买些过冬的物资,主要是粮食。

  下午的时候,很不巧来了一群年轻人,他们穿着厚厚的羽绒服,给了三千块钱,说计划在这里停留一天,在封山前会离开,我看有男有女全是年轻人,出手大方也就接了这单生意。

  这本来很正常,我做生意她们消费,大家都爽。

  可是今年似乎天公不作美,寒流突然提早了,这群人来的那天晚上,忽然就开始下大雪。

  这一下就没有停下过,大雪封了山路,我们和外界的唯一山路中断了,那群年轻人很激动,不停地问我有没有出去的路,甚至还给我加钱。

  我告诉他们,出不去了,我们要与世隔绝大半年,到明年的六月份,才能出去。

  他们很急躁,好像是有什么要紧的事,家里会担心的样子。

  而我也很头疼,按照正常来说再过一个月,才会封山,而那之前我会进行一次大采购,保证在明年山路解封前的需求。

  这次倒好,猝不及防,仅剩的粮食本来够我和果子狸撑到月底的,可是现在,整整多了十二张嘴,七个男生膀大腰圆的,一看饭量就小不了,而剩余的五个女孩,看着斯文,但吃起饭来真不少。

  我们的粮食只够再吃两天,冒险出去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太危险了,就算没有雪崩,还有狼群,这里的狼每年在这个时候产仔,正是饥饿的时候。

  而现在林子里打猎正是淡季,除了藏羚羊,就是一些野猪、狼、还有黑瞎子,除了藏羚羊都不是好惹的主。

  可藏羚羊那速度太快了,先不说狼群会不会袖手旁观,我们就算排除狼群的干扰,也必须利用陷阱,将它们赶进村后的围猎场,那里是一片洼地,下雪后,很快就会填满,有两米多深,正好可以当做天然的陷阱。

  可是,我们参与捕猎藏羚羊的话,会引起一连串的激烈反应。

  这样林子里的生态环境就要变了,做为一名老猎户我深知这里残酷的丛林规则,这里的食物链很脆弱。

  最底层的是松树的松子,村前鱼塘里的鲫鱼。

  中层的是野鸡野兔狍子和藏羚羊之类的草食动物,高级点的就是灰熊野猪狼群,而狼群是最厉害的,它们是一点草也不迟,就是纯粹的食肉动物。

  这里的狼群专门捕杀藏羚羊,因为藏羚羊对它们来说,安全,美味。

  这是一种说不清像是信仰一样的东西。

  我在这里偶尔也会捕猎一些动物,但是我一个人和果子狸吃的不多,根本影响不到这里的食物链。

  现在突然多了十二个人,我们现在面临着一个艰难的抉择,打破食物链是不可避免的,我们是否能与狼群爆发冲突?

  为此,我找到了十二个年轻人,我们聊了很久,一直争论不休,他们的意思是,最好想办法送他们离开,而我想都没想,直接拒绝,这根本做不到。

  一个叫刘少的年轻人面红耳赤的站了起来,站起身就给了我一脚,但我早有防备,向后一扯,顺手将他摔在了桌子上。

  最后是一个女孩拿过了我放在桌子上的枪,站了出来拿枪指着我,她说她是刘少的姐姐刘菲,代表刘少向我道歉。

  而我眯着眼,这哪里是道歉,拿枪抵在人脑门上,这分明是想鸠占鹊巢,来硬的,不准备给我活路啊。我有些后悔先前还为他们着想着食物的问题,好吧,既然你们不仁义,就不要怪窝陈泽不地道!

  我没有立即说破这样的关系,而是选择装傻,我现在对他们有用,暂时没有生命危险。

  其他人沉默了很久,看的出来,他们都是富家子弟,都是受过教育的人,知道这种行为不地道。

  “刘少,我们这样是不是、”一个年轻人刚开口,就被黑黝黝的枪口抵在了脑袋上。

  “别,刘少,可儿,我家就我一根独苗,咱几家可是世交啊!”年轻人说完一个劲的咽着口水。

  王可儿把枪移开了,刘少伸出手,做了个手势,对着我的脑袋比划了一下,开口道:“本少爷最讨厌人家不给我面子了,你给我跪下道歉!”

  这一瞬间,我忽然特别想杀人,而我正盯着枪口,考虑能不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