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莎,起来吃早饭了。”每天早晨六点,陈若芳都会准时叫于莎莎吃早饭。
于莎莎本来就有赖床的毛病,更是起床气十足,每天总是憋着一股火,却又不好意思冲婆婆发怒。
一周之后,于莎莎终于有些接受不了了,她催促林景阳把他妈妈趁早送回去。
“那她不提,我怎么好意思。”林景阳站在镜子前整理领带,“她待不了几天,你忍忍吧。”说完在于莎莎脸颊上“吧唧”亲了一口,然后上班去了。
于莎莎吃过早饭,窝在沙发上玩游戏,陈若芳百般的不顺眼,这个儿媳妇虽然是大家闺秀,但是也不能天天待在家吃闲饭吧?
“莎莎呀,毕业了有什么打算啊?”陈若芳试探着问。
于莎莎吃着薯片,“还不知道呢,也许考研吧。”
“不打算工作吗?”陈若芳一听于莎莎还要考研,那就是不想上班啊,这姑娘,就会偷懒耍滑。
“不想上班。”于莎莎伸伸懒腰,“林景阳说不用我管。”
陈若芳叹了口气,心里想着“这儿子,怎么就被她吃死了呢?”
一阵清脆的电话铃声响起,电话那头传来久违的声音,“莎莎,我回来了!”
于莎莎的心脏像是漏了一拍,尹星耀,你还是回来了。
说起尹星耀,两个人也算是年少相识了,双方父母早期在生意上有不少往来,加之两个人又是同学,所以两家人格外亲切些,如果不是尹星耀17岁出国留学,那么现在可能就是他们两个在一起了。
“莎莎,我想见你。”尹星耀的声音低低的,却很好听。
于莎莎不知道为什么会鬼使神差般来到约定的咖啡厅,见到了“好久不见”的那个人。
他穿着黑色的外套,里面一件白色的高领毛衣,下面穿着简单的黑色西裤,不似林景阳般棱角分明,但是天生一对桃花眼,足以让人过目不忘。
“莎莎,你来了。”他把桌上的咖啡推到于莎莎面前,“我记得你喜欢焦糖玛奇朵,多加糖的。”
于莎莎笑着,她已经好久不喝咖啡了,因为她喝咖啡总是睡不着,所以林景阳不允许她再买咖啡,偶尔喝,也是喝现磨的。
他还是没有变,果然是岁月匆匆也格外疼爱这个帅气的男人,已经快22岁了,却还像个16岁的少年。
“莎莎,我听说你结婚了?”尹星耀一句话,让于莎莎无从回答。
久久,她缓缓地说:“嗯,一年多了。”
“他对你好吗?”尹星耀看着她,竟然是满脸的落寞。
于莎莎搅着咖啡,“挺好的。”
“我感觉你过得没那么开心。”尹星耀伸手,覆上于莎莎的手。“其实我这次回来,是想……”
于莎莎迅速把手抽回去,“星耀,你别说了,我已经结婚了,以前的事,别提了。”
“莎莎,你知道的,我一直都喜欢你。”尹星耀咬着嘴唇,一字一顿地说。
于莎莎不做声,她也不知道怎么来回答他。
尹星耀的眼神最终落在于莎莎无名指上那颗闪闪的钻戒上。
其实于莎莎是不久之前才把它戴上的,她觉得林景阳一直戴着,而自己总是不戴,好像辜负了他似的。
“结婚有什么,公平竞争嘛。”尹星耀这句话好像是自言自语,又好像是说给于莎莎听一样。
“别费劲了。”于莎莎看着杯子里只喝了几口的咖啡,“我现在很好,而且,我早就不喜欢喝咖啡了。”
多说无益,于莎莎起身准备离开,尹星耀一把拽住她的手腕,“莎莎,那我们的感情呢?”
于莎莎转过头看着他,“你好像从来都没有承认过我是你女朋友吧?”
尹星耀不知道怎么接话,只是楞楞地看着她。
于莎莎甩开他的手,自顾自地走了。
上了车,于莎莎终于落下泪来,但是她知道,这是对她过去的一个告别,她和尹星耀的过去,终于结束了。
回到家,林景阳正端坐在沙发上,看着于莎莎回来,眼睛还红红的,有些奇怪,“你今天自己开车出去了?”
“嗯。”于莎莎自顾自地上楼去了,顺便带上了门。
往事一幕幕出现在眼前,仿佛还是那个阳光明媚的雨后,于莎莎第一次见到那个叫尹星耀的少年。他穿着红色的球衣,在球场上挥汗如雨,他是那样的好看,就如同他的名字一样,熠熠生辉。
那时她只有15岁,穿着百褶裙,扎着俏皮的马尾,她不知道,每次她路过球场的时候,都会触动这个少年年轻的心弦。
两家人有生意上的往来,所以聚餐的机会多了起来,于莎莎在外人面前是有些拘谨的,总是不太说话,只是淡淡的微笑。
而尹星耀是所有家长眼中根正苗红的少年,他总是喜欢穿白色的衬衫,上面没有一丝褶皱,对待所有人都是那样的谦和而有礼貌。
人前,他们只是普通的同学。人后,他让她叫他“星耀哥哥”。
他会带着她去公园放风筝,带她去湖边钓鱼,会给她买好吃的冰激凌,还会牵着她的手慢慢地走。但是他从未说过喜欢这句话。
于莎莎一直等着,等他有一天会向她表白,他们俩会像童话故事里的王子和公主一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但是现实不是故事,她等来的只是一句,“莎莎,我要走了。”
于莎莎是个倔强的人,她甚至是笑着送走他的,然后一个人整整哭了一个晚上,直到他走了,她也没有等来他的一句表白。
她以为此生就与他有缘无分,没想到他还会回来,还会闯入她的生活。
“尹星耀,你干嘛要回来?”于莎莎眼角有泪划过,“有时候,世间的阴差阳错,真的会改变一个人的一生。也许注定,我们就不会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