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璀璨时代 150 逛街
作者:冰意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父母总将孩子当成孩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孩子就长大了。

  刘欣眉听到叶恒竟然赚了5000元钱的时候,吓了一跳。

  她和叶国庆现在两人加起来的工资也就只有5.6千,叶恒才多大啊,竟然赚的钱都快抵得上两人加起来的数目了。

  他还在上着学呢,上的不是大学,而是初中。军事化管理学校,多忙啊。在这么忙的学习中,竟然能赚5000,并且还说,这只是个开始。

  小孩子的心总是比天大,叶恒本来就从小被称为天才,理所当然的,心中就有了几分傲气,以为没有自己办不成的事,现在又赚了5000块钱这样的巨款,怪不得他都想到请保姆,买大房子,给自己买衣服这样的事情上了。

  “你真舍得啊。我可先和你说过了,一件可三四百呢,你要真舍得,明天我们就去商场。”刘欣眉想想,自己也是有很长时间没有和儿子一起逛商场了。男人都不是喜欢逛商场的生物,小时候还能连拉带扯的带着他逛逛商场,用抱,用冰淇淋吸引他的兴趣。大了点之后,就怎么也不跟着自己去了。

  还真‘挺’怀念呢!

  5000块钱,真能为她买件衣服,刘欣眉也是很高兴的。儿子长大了,也会为她着想了。

  “当然舍得!”叶恒扬了扬头,不久之后还要挑选大房子,开上汽车呢!

  第二天,一家三口就穿的整整齐齐的,坐车去往市里了。

  本来叶国庆是死活不去的,但听到竟然是叶恒出钱,让他感到新奇,就也跟着去了。他倒没有刘欣眉这么多的想法,男人们都是相信自己的儿子能做到,巴不得自己的儿子哪天就做到了,这种想法有时候让人无语,但却也算是信任的一种方式。

  在市中心下车,走向步行街,作为新兴城市的江水市算不上繁荣,主要的大牌衣服厂家都在步行街,周围是一些小型或杂牌的专卖店。现在是周末,人还是‘挺’多的,整条街里说不上密密麻麻,却也人‘潮’汹涌,不过大部分都聚拢在喊着打折地方的商铺中,而且看的比买的多,还有一部分人本来就是来散心游玩的,喝点‘奶’茶,吃点雪糕,最后再进点麦当劳肯德基,就算完成了一天的任务,之所以选在步行街,只是因为繁华热闹而已。

  江水市的工薪阶层居多,消费水平不好上去,反倒是步行街周围的那些小型杂牌专卖店,买的人的比较多了。很多人甚至在步行街的名牌里转了一圈再到小型专卖店,只为了感受一下名牌的观感和手感,用这些来更好的品鉴杂牌里的好坏,瘸子里面挑将军。

  更有其中的佼佼者,甚至连杂牌里哪个店面的货更好都记下来了。

  之所以没有向小型专卖店去看,而是直接走向步行街。不是刘欣眉一开始就想买这些大牌。而是‘女’人们逛街的一些学问。既然要挑羽绒服,那自然是大牌的店面中有一年的最新款了。而且换季时间,大牌衣服的‘春’秋季衣服过季就会打折扣清仓,指不定也能为叶恒添置一两套好看的。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叶恒是不懂‘女’人们逛街的学问和心思的,不过经历多了,就总有种预感。而且他本来也就没有准备给刘欣梅买些小型专卖店的衣服,不是有钱了就看不上这些了,而是刘欣眉之前总是穿些过季后买的衣服,几乎每年都是上年的流行款,虽然便宜实用但就有些跟不上‘潮’流了,他这次既然要陪着母亲一起逛街,自然就抱了给她买一件正是‘潮’流的衣服的心思。对于男人来说,逛商场可是比皇上早朝还要费心一百倍的事情呢!

  不过果不其然,到了步行街,刘欣眉最先前往的还是那些过了季的‘春’秋款衬衫,羊‘毛’衫什么的。一会儿给自己试试一会给叶恒试试,让叶恒哭笑不得,不过既然都来陪母亲逛街了,他也就只能配合的试试。光在这些打折清仓的商铺中三人都转了三个小时,要到中午的时间了。一个上午,还没有步入羽绒服的整体,倒是先给叶恒买了几件T恤,‘春’秋的外衣,T恤几十,外衣一百多,倒也还‘挺’好看。就是把叶恒累的不轻,三人团队里,就刘欣眉还雀跃着了,体力十足。

  ‘女’人的体力真是一项奇怪的东西,说比男人弱吧,在逛商场的方面却好像永远感觉不到疲倦一样,这点叶恒在安若彤的身上也深有体会。所以他在得到教训时候就再也不带安若彤去商场了,大多是网购,出去玩也只到一些游玩设施的地方,绝不能接触商场,太可怕了!

  最后在叶国庆和叶恒的强烈要求下,刘欣眉才暂时的停了下来,三人准备一起去吃饭。

  “去吃麦当劳吧?”说起去哪吃饭,叶国庆第一个提出了这个地方。

  倒不是他多喜欢麦当劳,而是想着叶恒竟然肯出钱给母亲买衣服了,这是长大的象征,应该吃一顿麦当劳庆祝庆祝。

  在他的眼里,孩子们不就对麦当劳感兴趣吗?

  “吃什么麦当劳啊!”且不说现在的叶恒心里早就成年不怎么吃麦当劳了,就是重生前初中的叶恒,也因为轻微的厌食症而对麦当劳不感兴趣了。味道比不过烤‘肉’火锅,营养更是远远不如,还那么贵,也就是‘花’钱买个环境。当然,泡妹的时候还是可以去麦当劳的。当然.....指的是大学以下的妹子,如果大学的妹子你再带她去麦当劳肯德基,人家会以为你特别抠包,感觉她就值个肯德基了。

  “你不是喜欢麦当劳吗?”叶国庆一脸惊奇。

  “”叶恒不想解释了。

  “步行街东面有个滋补烩面,‘挺’有营养的,西面也有自助餐,还有锅大侠的火锅,你们感觉哪个好点?”

  叶国庆犹豫了,他一向是个面食主义者,在这几个地方选肯定选滋补烩面,在面食的面前,其他的什么火锅啊自助餐的对他一点吸引力都没有。

  但是烩面吃得快啊!一会儿就吃完了,吃完了就还得开始新的一番征途,这多累啊!再想想难得带着叶恒能够一起出来,一家子的,倒不如选点自助餐或者火锅,不过这些和面食比起来.....叶国庆的眉‘毛’凝成了一个“川”字,这个问题太严肃了!

  “烩面吧。”刘欣眉倒是没想那么多,她兴致还没灭呢,能快点吃完就快点吃完。

  “好吧,那就烩面。”叶恒倒也同意了,烩面营养多些,而且这里他重生前去了不少次,面料什么的都没问题,和父母一起出来,自然是营养和食品安全第一。

  这样下来,倒就剩最喜欢吃面食的叶国庆犹豫了。他想了想,也点了点头,“好,那就烩面吧!”

  于是一家三口拿着几件衣服走进了东面的烩面馆,没一会儿就上来了,香喷喷的。让叶恒又想起了秋山市的土豆粉。正好趁着这个机会,他也打听打听叶国庆到底有没有开土豆粉店的意思。

  “爸,你厨艺那么好,干脆也开个这样的店怎么样?”

  “开店?烩面店吗?”叶国庆想了想,“好像也‘挺’不错的。但是开哪都不知道,开店什么的需要不少钱呢,而且开店了饭点肯定要在饭店,还怎么给你们做饭啊?”

  “这倒也是。”叶恒点了点头,饭点没时间给他做饭没关系,就是作为厨师,叶国庆饭点的时候也肯定先得给客人做饭,生意火爆的时候更是如此,反倒有些不好了。看来还得从长计议啊。

  叶恒想了想,如果不能把秋山土豆粉的店买下来,把那片的地买下来也不错,以后可以作为升值的长期不动产。凭着秋山市越来越火爆的旅游事业,那里以后肯定很有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