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璀璨时代 321 童养媳
作者:冰意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按理说,白莎在里面应该还是挺显眼的,毕竟无论是她的身材,还是她的脸蛋,她的气质,都应该在这些人里面是比较独特的。叶恒应该一眼就能看到的才对。

  但是他却找了半天才找到白莎。不是因为这一行队伍里的人都太有气质了,全是俊男靓女什么的,而是因为白莎的身边实在太多人了啊!

  和第一次江水市看到白莎一样,她的身边围了一大群的人,西装领带的,一个比一个正式,一个比一个能言善道,帅气优雅的姿势也是随手就来,大概是因为经常接触高端音乐的原因吧!

  但是大部分人都有点老啊!

  虽然身上整的整整齐齐的,可能是因为经常进行锻炼什么的,倒不像原来跟在白莎身边的护花使者一样胖的胖瘦的瘦,质量参差不齐的,但是正是因为你太能言善道,年龄都暴露了啊!

  抬头纹,眼纹,都因为说话绘声绘色而显露出来了,怎么也有三四十岁了吧!

  不过倒也有几个小的,二十五六,二十七八的样子,他们倒没有特意献殷勤的样子,看起来有一种天之骄子的文采。

  也是,能够在三十以下就出国在这样的学府中有了成绩,并且成功被教授带了出来进行演出,是挺值得自傲的了。

  像白莎这样的太少了,为了一个梦想努力的向上冲向上闯,经历了那么多的挫折,跳了那么多的级,到了这样的学府中还对很多事不怎么了解呢!简直算是一朵奇葩了。

  在自己的面前是老师,在这群师兄学长的面前,白莎就是一个纯粹的小学妹了。

  很小很小的那种小学妹,大部分时间,她都微微低着头,只是听着他们讲,自己很少才说一句话。大概是因为不知道回谁吧!

  无论是人生,还是她最熟的音乐,她都是纯纯粹粹的小师妹,尤其是人生,这么多年的努力学习放弃了多少东西啊!

  在她的身边,有个看起来同样是很小的男人。

  大约是22.23左右的样子。虽然还是比白莎大,但在这一群男人中,他确实算是最优秀的了。

  与他一比,周围的男人都变成了配色,花边的绿草那种。

  可能是因为他的优秀,他占据了最好的位置,白莎的旁边,笑容和煦如春风,人家都是黑西服,咖啡色西服,就他是白西服,像是白马王子似的。

  卧槽!夺我的配色啊!

  我最爱穿的就是白色了!鲜亮而纯净,就连今天,我也是一身白色的T恤啊!但是和你一比,为什么你才更像是白色的代言人似的。

  白马王子应该是我啊!无论白莎是不是公主,我才应该是白色的代表!

  而且,这么热的天,你这样穿真的好吗?连我都为你感到闷热啊!人家的印象中白马王子都是骑着白马,穿着整整齐齐的一套帅气白衣,但有没有考虑过季节啊!

  在夏天,就算是白马王子也应该穿着白色的大衬衣或者T恤,穿着白色的大裤衩...不,我没穿大裤衩,应该穿七分的牛仔裤啊!要求什么时候都要穿的工工整整,那是偏见,绝对的偏见啊!人家是王子,当然要怎么舒服怎么来,谁会傻乎乎的为了你一个公主受罪啊!就算娶公主,也只是政治原因而已,在华国,这样的电视通常都是苦情剧,因为皇帝喜欢的其实是一个民女,只是因为政治原因才非要娶公主,公主其实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女二号啊!

  哎?是怎么扯到这个话题上的?

  反正叶恒看这个白马男...不,白衣男人很是不爽,占据了自己的位置,和自己达成了角色重复,这怎么可以?

  别人和白莎交流我就先不管了,但是对于你,我得要处理处理。

  于是他偷偷的溜到了人群的后面,悄悄的混入了这一行人群中。

  如果是平常的话,人群里突然混进来了一个小孩,他们都应该会注意一下了。现在在一些犯罪分子的教唆下,小孩偷盗的也不少。

  但是这群人只顾着和白莎说话了,根本就没注意到叶恒。

  这让叶恒更不满了,与自己比起来,他们才像是小偷吧!

  自己才是白莎未来的小老板,但是这群人却围着白莎转个不停,说个不停,想要争着将自己未来的手下说走似的。

  你们这些偷人的贼!

  明明是学生和老师,未来的老板和手下的员工,但是此时叶恒却有了一种当父亲的心情。

  每个父亲的心中都有一个防着女儿被偷的贼,都不希望自己养得好好的一个女儿,就突然的被另一个人给偷走了。

  叶恒在这短暂的父亲模式中,竟然也体验到了这种感觉。

  他的脸上出现了严肃的神情,眉毛凝成了一个“川”字。

  “东方的音乐呢,和西方的有着本质的不同,但也有表达的相同的地方,比如!@¥#……%¥&@#¥@!%¥&¥%@#¥@¥#@%%……¥……”

  叶恒听的一脸懵逼啊!两个眼睛像是茫茫的一片宇宙,没有焦点。

  白莎倒是听着,连连的点头,似乎对这个白马王子的师兄很是敬佩,深以为然似的。

  “白莎,泥要和泥的李师兄多聊聊,他懂得很多!他的父亲也是专门搞音乐的!别看他小!但他已经浸淫音乐中很多年了!是我们音乐界的才子啊!”教授向着旁边开口道。这中文有着严重的口音啊!这么严重你还是别说话了,每句话还都要加个重音结束,难道你只会用感叹号吗?

  叶恒瞥着眼看向教授,你还是被我的苍白所救回来的呢!虽然这也不是我写的,但要不是我事先的唱出来,这首歌还要过几年.....不,因为陈卫的获救,可能永远都不会出现了!你还哪能站在这里说话?估计早就已经摔死了吧!

  结果你竟然还把我的白莎.....不要误会,我指的是我日后的员工白莎...呸呸呸,怎么总有歧义啊!算了,反正就是和我有关系的白莎,向着别人的身上推,还有没有点道德啊!看来国外的教育,也不怎么样嘛!

  看来不宣布一下我的主权是不行了!虽然我说过不拒绝白莎谈恋爱的吧.....但是主权还是要必须宣布的!谈恋爱只是建交而已,就算白莎和你们谈恋爱,你们也应该问问我这个爸爸,不,我这个未来的老板的意见啊!直接缠着白莎算什么?

  叶恒脑袋一热,挤上前去,“啪”的一下拍在了.....白莎的大腿上,幸好幸好,没有脑袋太热的直接拍到屁股上,理智获得了一些胜利。

  一大群人的目光都转了过来。

  刚才还斯斯文文的,西装革履的,对着白莎谈笑风生的,这个时候全都将凶恶的视线投向了叶恒的身上,仿佛要吃了他似的。

  就连那个谦谦君子一般的白衣男人,也不淡定了。

  白莎更是一脸惊慌的转过了头。

  还有教授,可能是因为白莎救过他,他的表情像是能吃人似的盯着叶恒。卧槽,我还是个孩子啊!外国人不是对待孩子很温柔的吗?

  虽然叶恒也不喜欢这种温柔吧,有些熊孩子就是烦人,有些初中的孩子本性也确实坏。

  现在的这种景象,叶恒如果再不说点什么的话,铁定是要被群殴的节奏啊!

  0.1秒的时间里,叶恒做出了反应。他强撑起一口气,大声的喊道:“干什么呢!都回国了还不快点的来到家里,旁边跟着这么多的男人干什么?你可是我的童养媳,知道吗?可不能够跟他们跑了!你再朝三暮四,看我回家不好好教训你!”

  因为事出紧急,脑袋转的太快,压力太大,他的脸都红了。

  而且说完就后悔了,其实拍的那一下的时候,就已经后悔了,可惜已经下不来台了。

  这些话就和刚重生过来的时候赵楠找自己握手的时候一样,是完全蠢的不行的做法啊!

  如果自己有力气,有信心,就会和他握手,吃亏的是他。

  如果自己没有力气,没有信心,就不会和他握手,他的手伸在半空很是尴尬,吃亏的还是他。

  如果白莎不配合自己,甚至也对自己的这一行为不理解,显出生气的样子,说出对自己不利的话,被打的肯定是自己。

  如果白莎配合一点自己,但是却只配合了一半,不说话,不解释,被打的肯定还是自己。

  想到这些,叶恒的脸又急的染上了一层红色,都要红到脖子跟了。

  关键这件事,他自己也感觉自己做的有些过分了。

  白莎是那种很保守的女孩,直到现在还没和男人牵过手,接过吻,谈过恋爱,一直都很在意自己走光不走光。在阶台山上的那次也是,一听到自己可能走光了,连自己正处于半空也不顾了,直接松开了腿,放弃了挣扎。这次虽然自己没有拍她的屁股,拍的是她的大腿,但估计也会让她很难接受。

  脑袋发热果然容易办错事啊!如果自己打自己有用的话,他现在就想打自己一巴掌,来挽回这件事,不让这件事发生。

  就算忘了这一下的柔软手感也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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