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社 第二十一章 林思思的茶
作者:杜九凌的小说      更新:2018-10-19

  大年初一,清晨。

  噼噼啪啪的鞭炮很早就开始响起来。

  师可可醒来,看一眼闹钟,发现都已经十点了,按理说这时候向小晚早应该起床了,可今天却还一动不动地趴在地铺上,偷偷干什么呢?师可可光着脚丫下床,悄悄绕着走过去,发现向小晚竟然睁两个黑眼圈还在呆呆盯着墙壁,师可可惊叫着踩了向小晚一脚:“晚哥!难道你整晚都在失眠?”

  向小晚无精打采地瞥了师可可一眼,声音懒散:“没——有——”

  “还说没有!晚哥你就是失眠了,你看你愁的,这一脸黑眼圈走在大街上瞬间吓死三只狗!啊!难道,晚哥你还在为昨天晚的事愁心?”

  “我才没有为你愁心!”向小晚急着坐起来争辩。

  师可可见向小晚竟然慌张争辩,呆呆愣了。

  向小晚看着师可可,也愣住了:我为什么要这么急着争辩?难道真是有了?我竟然会为了丫头愁得一晚上睡不着觉?丫头竟然在我心里已经变得这么重要?

  师可可脸上的呆滞立即化为欣喜:“晚哥!你竟然这么在乎我!”

  “做梦!我才没有!”向小晚生气掀开被子,生气换好衣服,生气地洗脸刷牙,师可可一直跟在向小晚屁股后面,抱着向小晚大腿不停骚扰:“晚哥!你就是有嘛,你干嘛不承认?你关心我为什么不快点承认?”

  向小晚用牙刷敲一下师可可圆滚滚的丸子头:“承认什么?傻丫头,你是我妹妹你要我承认什么?我现在很生气,不是一般生气,而是非常生气!好歹你也有五阶灵力,昨天晚上怎么就一声不吭地被坏人给抓走了?为什么不反抗?蓝眼珠子那家伙长了一脸欠揍样,将来你嫁给谁都可以,就是不能嫁给那个王八蛋!”

  师可可撅着嘴,伸手摸摸向小晚肚子:“晚哥,你是在生我的气么?”

  “我没有!”向小晚急,又敲了师可可一下脑门。

  师可可一脸委屈,一双水灵灵的丹凤眼看着向小晚:“那你凶我干嘛?”

  “我……”向小晚想了想,强词夺理说:“我就是告诉你一声,以后要离那个蓝眼珠子远点,他要是乱来就赶紧想办法找我,知道了吗?”

  师可可嘿嘿笑着点头:“我知道啦!”

  向小晚叹口气,这才放下心。

  师可可梳洗完后,两人一起下楼,一起吃了鱼丸,师可可忽然想起什么,左掏掏,右掏掏,终于从袖兜里找出一个小东西藏在手心里:“晚哥,你闭上眼睛,伸出手来。”

  “臭丫头,搞什么?”向小晚吃完最后一个鱼丸,擦擦嘴,伸手闭眼。

  师可可轻轻把手里的东西放在向小晚手里,向小晚睁开眼,是一个福结:红色的棉绳穿针引线密密麻麻地编织,四角留出花瓣一样的祥云圈,中间用黄色水彩笔写一个“福”字,虽然有点歪,一看就知道是丫头自己的笔迹,想必是这个小东西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一边想我一边跟着电视机学织福结,费了这么多心思才为我做一个福结,大年初一送祝福,寓意吉祥如意、永结同心、永不分离。一种莫名的感动涌上心头,向小晚心里一甜,脸上挂着幸福的笑:“乖丫头,这是你为我织的吗?”

  “嗯!”师可可点头,咬着嘴唇腼腆,乖乖等着向小晚的表扬。向小晚摸摸福结纹络,看了看师可可那双水灵灵的丹凤眼:“什么时候织的?”

  师可可羞羞低下头:“每天,你不在家的时候。”

  向小晚高兴摸摸师可可的丸子头:“哦,乖丫头,你说我该怎么奖励你呢?哎呦?这里怎么有一沓压岁钱?”向小晚变戏法一样从兜里掏出一个鼓鼓的大红包在师可可眼前晃来晃去:“猜猜这里有多少钱呢?抓到就给你!”

  “给我!给我!快给我!”师可可左抓抓,右抓抓,红着脸,天真开心得像孩子一样:“晚哥,快给我!快给我!快给我!”

  红包从向小晚左手飞到右手,又从右手飞回左手,师可可急了,抓住向小晚的两只手,红包掉进怀里,师可可急忙拆开看:鼓鼓的全是一百元!

  师可可满眼映着的全是钞票:“晚哥万岁!小泥鳅万岁!下半年买小泥鳅的钱都有啦!哦!”师可可风一样跑上楼,赶紧先找个地方把她的压岁钱藏起来……

  “这孩子……”老何咳了咳,递给向小晚一个红包,转身走了:“给你的。”

  向小晚真是吃了一惊:“老何!你这么抠门,也会给我红包?今天我真感动!”

  向小晚一边哭着一边撕开封蜡,发现里面压根没一毛钱,原来只是一封正常的信而已!不知道是什么人,让老何转交给自己的信。

  “额……”向小晚一脸讨厌:“这个抠门死老何,给个红包会湿啊?”

  信上是一行蝇头小楷:晚哥,中午十一点,香和茶庄见,思思。

  “晚哥?思思?哪个思思管我叫晚哥?”向小晚心里犯疑,恍然大吃一惊:难道是那个林思思?昨晚作为跳跳帮的帮主夫人出席八仙会的林思思?不会吧!这家伙以前捅我刀子、在阅览室里和柯蒂斯玩幽会、在时代商城里傍着哈莱特故意给丫头难堪,这回找我又有什么企图?估计不会有好事,不管她!

  向小晚转身上楼,忽然停下脚步,又一想:万一真的有什么要紧事,错过了可怎么办?这诡异的世界,谁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还是得去看一眼,很有必要!嗯,如果形势不对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对吧,反正又少不了我一块肉,对吧?

  向小晚打定主意后,转身向店外走,上了出租车,点着火,往香和茶庄开去。

  几分钟后,车子停在茶庄门口。

  向小晚走进茶庄:这是一座古老的中式建筑,整个插厅里都渗着淡淡的茶香,全木制装修尤为精美,墙上挂着的历朝历代的名画,桌椅和门窗上都刻着龙纹,一格又一格的橱柜里,灯光明亮,摆放着的都是来自*的茗茶:由于不同的茶器材料会给茶的味道带来很大影响,茶器的款式、大小、颜色也会影响品茶者的心情,比如一个黑兮兮像夜壶模样的茶壶和一个水幕流光的水晶茶壶是截然不同的,所以,每种不同的茶旁边都摆放着自己唯一的茶器:紫砂、白瓷、青瓷、黑瓷、金属、竹木、玻璃,这些都是茶艺里最基本的讲究。肩膀上搭着毛巾的店小二迎接:“客官,来喝点茶?”

  向小晚笑:“我来等人,有没有一个叫林思思的女人来过?”

  店小二恍然:“哦!是有的!客官请随我来二楼雅间。”

  店小二走在前面,向小晚跟在身后。

  和一楼的平民茶桌不同,二楼都是一些独立的贵宾包间,门上挂一些海棠晓月、苏堤春晓、曲苑风荷、断桥残雪、南屏晚钟什么的雅致牌子。店小二停住脚步:“就是这里,客官,她的茶已经在里面备好了,我就不再打扰了。”

  向小晚抬头:门牌上写着“风花雪月”四个字。

  向小晚推门而入:林思思脱下那身漆黑貂皮大衣,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紧身黑色连衣裙,珍珠项链和闪亮钻戒都收了起来,一头红色的波浪卷像师可可一样梳成丸子头,摘下大黑墨镜坐在茶桌前一脸惊喜:“想不到,晚哥,你竟然真的会来?”

  炉子上,纯净的碳火红彤彤炙烤着紫砂壶。

  向小晚脱下外套挂在墙壁上,关好门,面色平静坐在对面:“额……”

  雅间里立即安静下来,只听得到紫砂壶里细微的水泡沿着壶壁向上冒。

  又是一阵静悄悄。

  林思思左边的脸肿得又高又红,把眼神压下去,表情黯然伤神:“真想不到晚哥你能来,我以为,你或许再也不想见我了。”

  向小晚看一眼林思思肿起来的脸:“你是在叫我‘晚哥’吗?”

  林思思点点头。

  喂,晚哥这俩字也是你随便叫的吗?这俩字已经被某人占了!你别乱叫好吗——向小晚心里这样想着、嘴上礼貌一笑:“不用,你叫我晚哥可能会引起误会,你要么直呼我大名,要么叫我白丸子,当然也可以叫我丸神,可以吗?”

  林思思点点头。

  又是一阵静悄悄。

  向小晚咳了咳,想打破尴尬,于是问了句:“你的脸……”

  林思思捂着自己的脸,潸然泪下:“还不是哈莱特那个老东西!他竟然为了昨晚在八仙会上谈判失利而打我,说我是个妇道人家,说我什么都不懂,说我拱手把跳跳帮辛苦攒下的家业都给割掉了!他不懂,他们都不懂我:我就是不想让别人把自己看成一个轻浮女子这才百般恳求哈莱特参加这次八仙会的,我明明已经很努力了,可是他们这群白眼狼完全不顾及我的感受,竟然当着众人的面……那样羞辱我!”

  林思思说着,捂着嘴呜呜哭。

  向小晚叹了口气,一手撑着额头,心里暗暗发愁:打你已经算轻的了!跳跳帮那群家伙都是靠利益吃饭的家伙,你一个靠着姿色上位的女人轻松把人家用血换来的利益葬送出去,断了上万号伙计吃饭的财路,没要你命就已经算是谢天谢地了!向小晚心里虽然这样想着,然而看见林思思哭得那么凄惨,像个冤娘,于是随口敷衍两句:“没事,事情总会有办法,别难过,事情总会好起来的。”

  然而,这几句在向小晚看来是没有任何卵用的废话,却好像真的安抚了林思思的心灵:林思思抬头眨着一双泪眼,起身,照直往向小晚怀里扑;向小晚见势不妙,正在考虑是应该逃还是不要逃的时候,房门砰砰敲响——

  林思思整个人都已经冲到了向小晚身前,向小晚借机后退、擦擦额头的汗、指了指门、机智打个圆场:“有人来了!你站起来……是想开门吗?”

  林思思犹豫了一下,点点头,理一下散落的刘海,从向小晚身前走开,转身开门,原来是店小二端着一箱洁净碳送进来:“客官,您要的碳来了,我为您加上?”

  林思思点点头,店小二加了碳,关上门。

  又是一阵静悄悄。

  向小晚感觉和林思思的沟通很费劲,他知道如果自己不先说,林思思肯定不会先说的,于是只好随便找个话题:“这次你找我来,是为了什么?”

  林思思两只手攥紧:“我只是想让你过来,看一看我。”

  向小晚脸色淡然,比鸟还淡。

  林思思把眼神压下去,黯然伤神:“我知道,你心里肯定很讨厌我,自私,势利,见钱眼开,脸变得比谁都快,对吗?”

  看着林思思一边肿得通红的脸,向小晚挤出一抹礼貌笑:“你选这种地方来和我相见,说明你是个很喜欢喝茶人,人在喝茶的时候,心总是纯洁的。”

  林思思泪眼抬头,咽了咽喉咙,声音略带哽咽:“谢谢。”

  向小晚明显感觉林思思心里正憋着一肚子的话,但她就是不说,不说的原因也很简单,那是因为她在等着让自己先说,女人是个薄脸皮的动物,就连说话的时候都想让男人抬着。向小晚心里无奈、脸上却挂出一副善解人意:“学习、成长、立足社会,一路走来看似容易,但其实背后的苦衷只有自己心里清楚,苦衷两个字写起来简单,但这两个字背后包含了多少鲜血、汗水、泪水、欺侮、忍耐、奉承、出卖、狡诈,多少人在利益角斗中落得遍体鳞伤、一蹶不振、迷失自我、最后沦落成社会的牺牲品,然而,无论世界暗淡成什么样,我却始终相信,人性都有它自己的光辉,那是从骨子里发出来的光,永远不会被阴暗掩盖、永远照着前行的路的光——至少我觉得是这样,你说呢?”

  林思思低头,眼泪吧嗒吧嗒掉下来,打湿了桌子:“可我却找不到我的路了,我想,我肯定是迷路了,就像一只迷路的小羊,不知道自己要走到哪里才好;其实,之所以走到今天这一步,一切都是命运逼的!如果能命运能选择的话,我也不想变成现在这样,我知道所有人都厌恶我、恨我、看不起我,然而我的人生是一道只有一个选项的单选题,想要活下去就只能走这一条路;心里明明知道这是一条通向深渊的死亡之路,一条被魔鬼吞噬的不归路,可我又有什么办法?我已经无可选择:生存和死亡之间,我要选择生存,不管是对还是错,我都告诉自己即便有一天化身恶魔也要生存下去,哪怕是被世界唾弃、承受无人理解的孤独、背负道德的辱骂和谴责,我都要履行自己人生唯一的约定:我要活下去。”

  炉火慢慢将茶水熬热。

  向小晚怔怔看着林思思,懒散的眼神渐渐变得郑重:“就算内心再刚强的人也有软弱的时候,有时候,谁都想过一头撞死在墙上,然后等着来世就可以做一块无忧无虑的石头了,可想要死的时候心里却又偷偷害怕:如果来世真的做了一块石头,不能吃,不能动,没有开心,没有痛苦,没有知觉,没有感觉,只是世界上最普通的一块石头,静静躺在海底,孤独承受着上万年的寂寞,那时候的我会不会特别羡慕当初做人的感觉?那时候的我会不会后悔当初不应该轻易放弃生命,不该一事无成,后悔没有在做人的时候珍惜,哪怕只是一点点痛苦也好:因为对于一个已经孤独万年的石头来说,痛苦已经是一种奢华的快乐了!然而这时,已经作为一块石头的我才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任何选择的权利了,连痛苦都享受不到。无论是什么样的人都有权利活在这个世界上:丑的,美的,小气的,大方的,邪恶的,善良的,世界以其博大的胸怀来包容我们每一个人,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藐视生命?妹子,能活着已经很好了,遇到难过的事,实在想不开,就找个人说一下吧,或许你说完了,心里就会好受些,我虽然不是什么指点迷津的圣人,但我至少会对你和你所说的话负责。”

  林思思静静看着向小晚,两行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白丸子,其实我活得很不容易,真的,我已经拼命地努力了,可我还是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