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生水起 十二、魔国都城
作者:城市公子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我猛然想起来,在西辽灭亡之前,不是有一帮西辽使臣逃到西夏去了吗?他们携带的那个黄金匣子,恐怕远远不只是一个宦官的史书,而是携带了更加重要的物品。或许,就是幽冥人的种子!在机缘巧合之下,居然让其孵化出来,造成古堡里面的大惨案。但是很不幸,所有的幽冥人都没有能够成功的孵化出来,如今向来推测一下,估计是古堡的低含氧量和低温造成的。

  如此就可以想通,幽冥人这般复杂的繁殖方式是为了适应地球低温低含氧量(相对于她们的星球而言)的严酷环境而不得不采取的措施。古堡那里的环境就没有这么好了,幽冥人的幼体非常娇贵,在恶劣的环境下,终于统统死绝。只有能够储备氧气和冬眠的恐虫活了下来。而在禁地里则拥有一套完整的加热加氧装置,但是明显近期才重新启动,我心中顿时又升起了一个疑惑,一时怎么也想不通,只得摸摸脑袋,无可奈何。

  突然肚子咕咕乱叫起来,我稍微一愣,这才想起来,最后一次吃东西,好像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一样了。连续不断的搏击打斗和逃命,体力消耗非常惊人,一直没有机会好好补充一下能量了。我只能望着眼前的虫尸,思量着好歹是几吨蛋白质,既然能在地球上活命,想来与我们的化学结构差不多吧!老子越南战场上的时候,老鼠、蛇都吃过,区区一条虫子,这算什么!

  但是我盯着恐虫的尸体,觉得分外恶心,犹豫了片刻,终于放弃了,心中讷讷自我安慰,反正我还没有饿到吃虫子的地步,早点出去,找到了林白水们,就有机会大饱口福了。

  我勉强站了起来,膝盖如同被削掉一样,疼痛难忍,我知这是从高处跳下之后的创伤,恐怕不仅有骨裂,韧带也多有裂口。不过眼下活命要紧,这点伤就当作没有一样,咬咬牙齿,一瘸一瘸地往扶着峭壁,拨开迷雾,慢慢向前方走去。

  这条深渊里弥漫着一股诡异的白蒙蒙雾气,打在脸上冰冷湿漉,很不是舒服。两侧悬崖峭壁叫云雾遮挡,看不出有多高。深渊的宽度随着往前走逐渐增大,原本两侧悬崖目测可见,过了半里多,我靠在右边悬崖走,就根本看不到左边的情形了。眼前阴风阵阵,即使出现一个手持生锈铁剑的骷髅战士,我也不会感到有任何稀奇。只感觉,这里静寂阴冷的和阴间地狱无异。

  说曹操到,曹操就到!我正在想象有一个骷髅战士向我冲杀过来,白蒙蒙的雾气中竟然徐徐闪现一个细长的人影,手中隐隐约约握着长条形的兵器。我瑟瑟打了一个寒颤,陡然收紧神经,把匕首又拿了出来,一旦发生冲突,立即进攻!

  我放慢脚步前进,对面的人形轮廓依旧保持着那个不动,他高高举着长矛(?),身子弯曲,向我方向冲杀。我见他长久保持这个姿势,心中暗暗疑惑,会不会是雕像一类的物体呢?毕竟这里是阿修罗魔国的旧址,而且西域受到过希腊雕塑风格的影响,出现这种写实风格的也不稀奇。

  随着我逐渐考进那个人影,轮廓慢慢地清晰起来,这果真是一座黑色的雕像,黑色玄武岩雕琢的战士手中握着一把长枪,高高扬起。他站在战车上,怒吼向前冲杀,但是有十多把长枪已经把他的身体刺穿了,使得他只能保持着冲锋的姿势。待到我凑得更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这根本不是一具石雕,而是尸雕,说白了,就是尸体形成的雕塑。

  历来考古学家就有发现一些在剧烈运动之后死去的人,因身体肌肉僵硬的特别快,所以一直保持临死前的姿势,受到某种特殊原因,比如冻土等环境而保存下来,就形成了尸雕。眼前就是一具在潮湿环境下形成的腊尸,他的身体已经完全干枯腊化,表面覆盖着一层厚厚的腊油,已经看不清原本的面目,这比一般干涸露出骷髅面相的狰狞木乃伊减少几分恐怖,看上去更像一个用橡皮泥捏成的人像。我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这个腊尸,从他头顶的发髻痕迹和手中的武器推断,应该是汉代时候的人。他踩在一座已经完全腐朽的木质战车上,前头是几批马骨,而周边则围绕着把他杀死的敌人遗骸。他真是一个可怕的战士,受到重创之后依旧将所有敌人干掉,然后像个雕塑一样地屹立不倒死去,颇有虎死不倒之遗风。

  我把目光转向他的敌人遗骸,后者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尸骨完全白骨化,受到潮气的影响,骨骼发黑脆弱,轻轻一踩就化作粉末。从敌人骨骸的骨盆大小判断,就是女子的尸身,果然如我推想的一样,这里是陈汤剿灭阿修罗魔国的战场。既然汉兵能够就来,我就能出去!

  等等!我突然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刚才我怎么没有注意到?阿修罗魔国的幽冥人,居然有二十八根肋骨!一般人类,只有二十四根肋骨,果然是异星人!如果肋骨比较多的话,那么胸肌会比较发达,肺活量加大,或许这是对抗地球的低氧含量的一种措施吧!

  我突然想起了圣经中关于造人的故事,传说上帝取了亚当一根肋骨做成女人。以眼下的规模看来,上帝足足为亚当做了四个老婆,难怪男人只剩下二十四根了……

  我摇摇头,一个冷笑话,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只能自己轻松一下了。我看着幽冥人的尸骨推想,好在她们都是身材高挑的女子,几乎与男性的汉兵不相上下,否则,因肋骨增加,上身必然增长,上下比例失调,靠着高个才掩盖如此缺陷。

  我于是在想,既然汉兵能够驾长车,杀入这条大峡谷的深处,说明前方必然有大型的出口,那么我也不是陷于绝境死地了。顿时欣喜万分,重新抖擞精神,忍着小腿的剧痛和肚子咕咕的饥饿,继续向前行动。

  随着我徐徐往前移动,身边的雾气也越发浓重了。在白茫茫的水汽中,能见度逐渐降低到三四米左右,阴冷湿气更是透入骨髓。我失去了原本的外套,上身只留下一件光溜溜的汗衫,冷地直打哆嗦,好像就在地狱与人间交界的奈何川上通行,只是我看不到鲜艳的彼岸花,能够见到的只有无数死人的骸骨。

  那骸骨从最初的东一堆、西一对增加到密密麻麻到处都是死者的遗骸。尽管在潮冷的气候影响下,尸骸尽数化作腊尸或者骨骼,由于没有生人的打搅,他们那些黑乎乎的骨骸依旧保持着数千年前临死之时的模样,甚至能够轻易分辨他们的身份。

  比如,兵器多是腐朽的铁剑、身披铁甲的是汉兵,他们装备完善先进,果然不愧是世界最大最强帝国;作为仆从军的西域诸国联军,则比较缺乏防御性装备;作为他们共同敌人的阿修罗魔国女战士们,她们虽然拥有高超的技术,但在武器方面显得非常落后,很多人手中拿的都是发绿的铜剑。传说汉兵战斗力惊人,一个赤手空拳的汉兵完全可以抵抗三个匈奴兵。地面上的汉兵和阿修罗魔国女战士尸骸数量几乎不相上下,完全可以想象女人们的战斗力。

  于是就在我眼前浮现出了一幅惨烈战斗的场景,汉兵们驾驶着长车,由于现代战争中一辆辆重型坦克,携着西域联军的步兵,杀向阿修罗魔国的女人们。双方有矛、枪和剑共同杀戮,留下满地的尸骸,几乎叫我无落脚之处。一不小心,便踩到了尸腊里,靴子变得肮脏不堪。

  除了死人与马的尸骸,我突然在雾气中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巨大轮廓,不禁好奇地凑过去一看,竟是一具完全腊化的巨虫尸体,庞大的身躯绵延超过十米,以其可怕的战斗力,使得在它身边密密麻麻地躺满了汉军的尸体。我这才恍然大悟,看来我还是过高评估了阿修罗魔国女人们的战斗力,我居然忘了,她们可以操控如此巨虫战斗。汉兵几乎把一半的实力投到这里,难怪死伤惨重。

  我继续往前走了几百步,尸骸的分布反而渐渐少了起来,如此看来,汉兵终于以其强大的战斗力突破了阿修罗魔国的最终防御,我抬起头,眼前耸立着一样巨大建筑物的轮廓,当雾气稍微散去几分,我终于看清了,这是一座极大的雕塑。

  这座雕像极有古希腊雕塑的风格,所有看到的人往往第一眼就被她的巨大所震撼!我抬起头,只能在远处看清她的鼻子,粗略估计一下,竟然有一百多米高!想象一下,乐山大佛只有九十多米,已经占据了整座大山,一个脚趾头比成人还要高。而眼前的石像更加夸张,以至于从远处眺望,只能发现一个模模糊糊的大山。

  这座雕像的造型更加奇特,她居然有两个脑袋,一前一后,表情古怪,非男非女,而身体更是伸出四只手臂,分别向着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手臂婉转,似乎在指明方向,抑或舞动身躯?我知道阿修罗魔国崇拜女神偶像,只是历来考古发掘的资料极少,这才是第一次看到她们崇拜偶像的形象,四臂魔女——我总不能说是四臂观音吧!

  这个形象好像在哪里看到过,我心中升起一个隐隐的念头,而且是外国的。是什么呢?我一时想不起,也懒得去想,把目光渐渐移下来,在四臂魔女石像的基座上,却是一排十多米高的台阶,之上则是一扇巨大的石门,不过早在数千年前即已经被击破,于是从外往内,就可以看到那是一个宏大的宫殿入口。我步上台阶,停在宫殿入口处,小心翼翼地张望。奇怪,迷雾在宫殿内完全消失了,仿佛有一股神奇的力量把它们驱散了。而整座宫殿地面以黑色的玄武岩铺就,唯独以一条笔直的白色大理石通道为中心,呈现严谨的对称状态。那条大理石通道一直延伸到宫殿深处,矗立着五座宝瓶似的华表,中心乃是一个灰色的圆台祭坛,皆是用巨石垒成,历经千年岁月的洗礼和汉兵的毁灭,依旧耸立不倒,成为宫殿内最显著的标志。它那的恢弘壮观的气势,与外面的断壁残垣浑然一体,透射出一种残缺美,预示着一个王国的崩溃。

  如今看来,阿修罗魔国并不是我们所想象如同地狱一般恐怖的魔鬼之国!除去吃食人肉的恶习,她们也建立了相当高度发达的文明社会。毕竟阿修罗魔国也是远古时代外星遗民的后裔,家底充沛。然而昔日繁华的王国,老早因为他们自身的恶行而化作一个废城。如今宫殿里依稀残留的痕迹只有砖石、陶瓷残片、铁器、雕刻、和风化的白骨。

  我慢慢冲着那祭坛的方向走过去,突然隐隐感觉那里不对劲,神秘异常,似乎隐藏着什么秘密一样。随着我走过去,四周那些华表的模样越发清晰,在黑色的玄武岩体表上,甚至雕刻有不少奇异花纹,呈现有规则的重复。这,是不是一种文字么?我看不懂这些,继续往中心祭坛走去。定睛一看,果然有猫腻。原来她们在设计建造祭坛的时候,故意使祭坛中心下限,距离稍远就因为视线的问题看不到里面。祭坛之内,好像有什么东西!

  我快步跑到祭坛口,趴着边沿往里面张望,不禁一愣。

  祭坛里有一具尸体,确切地说,只是上半身的半具。

  既然是祭坛,阿修罗魔国又是食人民族,以活人祭祀也不稀奇。

  可是,这具尸体穿着现代人的服饰,尸体完全干枯木乃伊化,可以说,他死了不到五十年!

  我心中陡然吃了一惊,无论如何也料想不到,居然在我们之前就已经有外人来到过了阿修罗魔国的旧址。从他的服装来看,很明显他不是当地的土人,所以基本可以排除了迷途误入的可能性。加之他身穿在那个年代算是非常先进的沙漠探险服装,我可以断定,他是有意来到了这里,然后就发生了离奇的死亡事件!

  之所以说是离奇的死亡事件,是因为这个人的死法实在太奇特了。他只余下上半身,从腰部开始全都没了。腰斩——这种古老的刑法。我细细端详打量,尽管过去了五十多年,但是木乃伊除了干枯之外,其他都保存的很好。腰部切口平整,坚硬的脊椎骨亦是非常光滑,好像是一台切割机,把他的身子齐刷刷锯成两半了。下半shen不翼而飞,只剩下上半身。

  腰斩这一酷刑废除于前清雍正年间,据古书记载,受刑腰斩的人多半是流血过多而死。这个人被劈开之后一时没有死绝,但是也没有慌乱,在失去一半身躯的痛苦中,居然只是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天顶方向,那里隐藏着某个神秘的物件?

  我也不禁好奇地抬起头,仰天长望。祭台之上的宫殿天顶采用人民大会堂一样的拱形结构,边缘无限,所以看似非常恢宏。拱形天顶刻着带有浓郁的希腊建筑风格的浮雕,雕饰的图案多为狮、象、马、孔雀等动物,这种雕饰映衬着无数颗熠熠发光的夜明珠,一面有一颗特别巨大的珠子,由其他珠子围绕着它。这是在模仿星空嘛?一颗颗夜明珠就是星星,而最大的那颗,则是一个巨大的恒星。然而天顶之中心却是空荡荡的,凿穿了整个宫殿,与外界相联系,于是一缕幽光传递进来,居然可以凝视到外面的夜空。

  我愣了愣,传说一座埃及金字塔上铸造有一道细缝,每到特定年份,就可以看到天狼星。想不到这里也有类似的结构,是不是幽冥人追念她们母星的仪式?

  我这样想着,突然噗通一下,因为仰角太高,失去了平衡,一不小心就掉到了祭台里,与半截木乃伊滚在一起。我连忙恶心地把尸体推开,站直了身子。

  嗯,好像有点不对劲!我疑惑地巡视周围,异动就是从那些华表上发出来的,此刻在这些华表上,黑色的玄武岩表面隐隐放出一层电离弧光。正感觉身上麻麻的时候,突然这时背后有一只手搭在我肩上。

  这里除了我和尸体之外,再没有其他东西了!我脸色陡然大变,小心翼翼地回过头,看到一只干枯的手正靠在我肩上,而手臂延伸尽头,正是那个只剩下半截的尸体,歪着脑袋对我笑。

  我只感觉毛骨悚然,惊骇地向前一步,转过身死死盯着尸体。没有腿子的木乃伊,居然浮在半空中,双手耷拉,脑袋歪向一边,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更可怕的是,明明就是一个死人了,在他身上还会冒出一种犹如圣洁的弧光。

  半截木乃伊慢慢上浮,我这时感到自己也轻了很多,似乎有一股大力在托着我上升。我恍然大悟,因半截尸体比我轻多了,自然先是浮了上去,害得老子以为见鬼了。

  我正在发呆,眼前倏然一花,再次清晰的时候首先接触一个巨大的石像,然后噗通一下,重重摔在地上,屁股老疼!妈的!我站起来,旁边就是那半截歪歪扭扭的尸身,四下里环视,这是哪里呢?

  “恒淮,是恒淮!”

  我猛然间听到一个熟悉的叫声,有若五雷轰顶,张口结舌,慢慢转过身,看到的居然是林白水飞奔过来,兴奋地一把将我抱住,大骂道:“死鬼,一直不见你出来,我都以为你归天了呢!文清继父的姓都准备好了!”

  如此这般教训入耳,却分为动听,犹如韩娥鸣唱,绕梁三日,我和林白水明明才分开不过一天多,感觉就像分开了很久一样,或许这就是夫妻之间的感情羁靡,小别胜久婚,我拍拍林白水的背脊,笑道:“老子没有那么容易归天的,你想找第二个男人,下辈子吧!”

  林白水松开我,将两人的距离稍稍拉开,仔细端详着我的脸,说道:“看你浑身伤痕累累,外套都丢了,想必经过一番苦战。嗯,之前在那个洞里你和罗伯特断后,听罗伯特说道你掉下去了一个地方,本想来救你,但是实在太深,基本上没有生还的机会,也不得不放弃。然后,你怎么一下子来到了这里呢?”

  我搔搔脑袋,说道:“我也不知道,就像做梦一样。”

  确实如做梦一样,我原先还在祭台里瞪着半截尸身,突然之间就来到了这里。我抬头看看,看着周围的几座石像眼熟,问道:“这里是哪里呢?”

  林白水顺着我的眼光瞄过去,介绍道:“这里,就是塞人石像的地方。我们一离开禁地,首先发现的就是这个地方。眼见天色已晚,就过来休息一下。我心中好奇,约了几个人一起过来,想不到一下子就遇到了你。真的和做梦一样啊!上天一定在保佑我们夫妻俩!”

  啰嗦,女人就是多愁善感。贼老天怎么会保佑我们呢?还不是老子一手一脚地打出来,不过能和老婆在一起,就是天大的幸福了。眼下我什么也不多想,只要和林白水一起安安稳稳地吃饭睡觉。

  不过,话说回来。刚才光顾着和老婆说话,居然没有发觉身边若干电灯泡,都是大眼瞪小眼地尴尬看着我们。我哼哼一声,提醒林白水,然后两个人又恢复成严肃的学者,我乘机踢踢顺便带来的半截尸骸,对着雷颂贤问道:“雷先生,我发现了这半具尸体,大概是在四五十年前死掉的,你看看,会不会是你父亲的遗骸?”

  雷颂贤老早就把目光集中在半截遗骨,初始惊疑、兴奋、恐慌表情,一一在脸上闪现,现在逐渐平静下来,无奈地摇摇头回答:“不是我父亲,根本不可能是他!”

  我一呆,迷惑不解,问道:“他不是正好是四十多年前在塞人石像这里失踪的嘛?”

  雷颂贤指着尸骨说道:“但是尸骨,你看……”

  雷颂贤单膝半跪在尸骸旁边,把双手的一端各自摆放在尸骸的头顶和腰间,比划一下,转头对我说道:“你看,这个人光是上身就有这么长,按照常理推论,其身高应该在一米八之上。但我的父亲却是一名小个子,不过一米六出头,所以这个人绝对不是我的父亲。”

  我哑口无言,顿时呆住。方才一见到尸骸,立即联想到雷颂贤的父亲就是在塞人石像附近神秘消失的,加之尸骸穿着异于当地土人的服饰,理所当然就认定这是雷颂贤的父亲。现在答案是否定的。其实仔细打量一下,这具尸骸面部特征不同于我们。鼻梁高挺,眼窝深陷,明显的欧罗巴种,血统比之当地土人更加浓烈。该死,我怎么倏忽了!

  这次我大大的丢了一回脸,又是在老婆面前,急于挽回面孔,于是笑嘻嘻说道:“无论从衣服还是从尸骸的受损程度判断,这个死人都是雷先生你父亲失踪的相同年代来到这里的。一起考古的伙伴吗?”

  雷颂贤摇摇头,说道:“不太清楚。”

  我习惯性地要撸起袖子,一摸胳膊才察觉衣服老早喂了恐虫,当下直接蹲下,在尸体上摸索,一边检查一边说道:“好在保存完好,基本上没有受到什么样的破坏,我们或许能够从他身上的遗物,来确定这位先行者的真正身份。嗯,这是什么?”

  我从尸骸的胸部口袋里掏出一块发黑的怀表,用嘴吹开上面积累的尘土,正要打开,突然听到有人叫道:“等等,我知道这个人是谁!或许,他就是我的祖父!”

  众人把目光齐刷刷地集中在发言人身上,我定睛一看,还当是谁,却是道格拉斯,这小子真是走了****运,到现在还没有归天。除了眼镜被踩破一半,头发乱糟糟都是沙子以外,看似毫无大碍。他的一番突然发言顿时把大家吓了一跳。我愣了稍许功夫,心里暗暗嘀咕:“有了一个千里寻父(祖)的故事就已经足够感人肺腑了,何必再来一个美国版本呢?”

  正想着,咔嚓一下,怀表叫我打开了。里面的指针老早就停止运作,似乎时间也是凝住了,怀表盖上面的一张照片除了稍许发黄,一切都没有改变。这是一家三口的合影,居左的男子满头黄发,养着一撇漂亮的小胡子。我看看小胡子男人,又看看道格拉斯,突然觉得,两者之前却是有七八分相像。

  这时,一直不发话冷眼旁观的萝卜丝突然说道:“首先恭喜你,道格拉斯先生,您找到了贵祖父的遗骸。不过,事先您怎么没有告诉我们这件事情呢?”

  听着萝卜丝一贯阴沉沉的腔调,我突然心底一沉。

  这个道格拉斯,看似一个美国读书太多的书呆子,但人不可貌相,心机好深沉啊!须知,同样是寻找亲人的遗骸,雷颂贤大张旗鼓,所以我们队伍里面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这个道格拉斯却一直隐忍不发,直到此刻才突然公布出事实。这般心机,非常人所能达到。

  为何他一直不想公开这件事情。从常理推断,寻找亲人遗骸理所当然。假若故意隐瞒,则定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甚至这件事情会干扰到他整个计划。当我把尸骸带来的时候,雷颂贤已经表示这不是他的父亲,那么就有可能是道格拉斯的祖父。为什么他直到我拿起怀表时候才宣布?对,一定是他知道怀表里有照片,我看了之后肯定怀疑,与其招致怀疑,不如主动现身,装作现在才发现这是他的祖父,岂不妙哉?

  再往深处想一下,那对该死的犹太突击队,神秘尾随而来,我们逃到哪里都如附骨之蛆一样如影随形,当初我和萝卜丝就怀疑我们内部有内奸了。内奸是谁,因时间匆匆,一直来不及多想。此刻推断,桃花女人和国人可以排除,本.拉丹与犹太人有血海深仇,基本上也不可能。若是萝卜丝,他早点动手,就可以干掉我们所有人。那么剩下的只有道格拉斯。想想看,一个书呆子居然能够在一路上的毫无困难地化险为夷,比他强悍多的人都丢了命,这****运不是一般的好,买彩票可以中大奖了!

  我暗暗抬起眼,见萝卜丝眼眸中精光四射,看来他和我想到一块去了。要不要动手?我使了一个眼色。萝卜丝垂下眼皮,那意思是说,暂且不要动手,注意监视。

  我便看道格拉斯怎么分辨,他叹了一口气说道:“我的祖母告诉我,四十多年前,我的祖父突然对祖母说,他们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这个发现之伟大,足以改变整个人类的历史。然后,他就和一帮同事一起乘船到了亚洲。过了一年多,那些人都回来了,却不见我祖父的身影,我的祖母于是追问,那些人讳莫如深,逼急了才告诉祖母,说我的祖父在中国和一个中国学者一起遇难了。我的祖母当然不信,但是也无可奈何,只能紧紧的等待,希望有一天亲自能去中国寻找祖父。但是中美关系恶化,直到现在才由我前来。开始我只是当作一个年老妇人的胡思乱想,所以根本不放在心上。但是随着越来越逼近事实的真相,我开始渐渐相信了。特别是看到了我祖父的这种模样,我更加确信!”

  萝卜丝步步逼问:“什么秘密,如此惊人?”

  道格拉斯额头上汗水涔涔,突然问道:“罗伯特先生,你信奉万能上帝吗?”

  萝卜丝一愣说道:“我家是新教,况且我对宗教不是很热忱。”

  道格拉斯兴奋地说道:“我祖父发现了秘密,就是关于门!通往天堂、地狱和人间的门!”

  雷颂贤略微一沉思才说道:“在四十多年前参与新疆考古的众多人员中,尽管最后我的父亲坚持留了下来,以至于神秘失踪,但是他遗留的材料可是相当丰富。我潜心研究几十年,并没有发现任何涉及基督教文化的只言片语。况且,无论是印度河流域的古文明旧址还是塞人石像,他们的形成年代均早于基督教的创始年代。我不懂,这和门有什么关系。道格拉斯先生,请你不要把你的宗教信仰带到研究工作上来。任何历史考古研究,只要蘸上了宗教或者主义思想的色彩,其本身就失去了真实的价值!“

  雷颂贤一直是一个温和的老头,眼下措辞如此严厉,恐怕他也隐隐察觉到了不对劲。只是他最多是从学术方面考虑,而不是我们这种阴谋论。

  道格拉斯慌忙摆手解释:“不不,这只是我的一个比喻。门,即是通往另外一个世界的入口。你们看看,眼前这些巨大的塞人石像,它们是用作什么的呢?”

  此刻我们就身处塞人石像群的内部,傍晚的斜阳把高高的石像人影拖长,我们的周身好像被一群黑色的巨人所包围。整个石像群面积广大,是一个以中心为核心,半径超过六百米的庞大建筑群。在内部,每个石像高约六七米,是用黑色的玄武岩铸造,外表犹如一只只的石笋,仰天抬头才能眺望石像的面目。这些石像呈现一定的规律排列,外围第一圈是十八座石像,每座石像通体光滑,在基座刻了许多奇怪的花纹图案,然后到了顶部才雕刻人物面貌,它们每隔二十度放置一座石像,以顺时针方向环绕中心。内部的第二层只有六座石像,体积比外围的石像高大如许,它们的形象都是威武的武士,手中持长矛,怒目而视。它们也是以每隔六十度放置一座,顺时针围绕中心。而在中心,则是一座更加巨大的石像,与外围两层的男性人物不同,这座中心石像面部轮廓呈圆形的柔和,还有三角形的花纹装饰,这是一尊女人形象。

  我猜测道:“这是原始社会末期,母系社会的女神崇拜残余。”

  雷颂贤说道:“想当然应该是女神崇拜。不过这项工程也太浩大了。单以外围的一座石像而言,高约六七米,体重不下五六十吨,这样的石像不下二十来座。而在中心的石像更是惊人,粗略估计一下,起码有一百吨。在两三千年前的铜器时代,要竖立如此巨大的石像,工程必然惊人。恐怕要数万人劳作数年以上,以塔里木盆地贫瘠的沙土而言,供养数万不事农作物生产的劳动力,实在有所困难。”

  道格拉斯说道:“不错,正像雷先生所说的那样,单单就是女神崇拜,这样的工程实在太夸张了。所以我想这里其实是一道门!”

  “门?假若这是一道门,那么它要打开哪里的通道呢?”

  林白水疑问道。

  道格拉斯点点头,说道:“对,这就是门。”他接下来并没有回答林白水的问题,而是突然转换话题,“想必大家都听说过巴比伦通天塔的传说吧!相传在上古时期,人类都是说着一样的语言,他们迁徙到肥沃的两河流域时,决定建造一座塔,要一直通往天上,用塔来宣扬他们的名字,以免人们迁移到其他地方去的时候,遗忘了自己的名字和祖先的灵魂的故土。于是他们烧砖筑土,建造了一座通天塔,直冲云霄,震怒了上帝。上帝降临人世看到人们的塔,他说世界上的人都说着一样的话,以后他们做起事来,便没有做不成的。我要变乱他们的口音,使得他们语言彼此不同,做不成任何大事。于是上帝使得人们从那里分散到各地去了,他们就停工不再建造那座通天塔。因为他们的语言已经变乱,彼此不通,相见就如陌生人一样!”

  萝卜丝说道:“从人类的迁移史来看,现代人类发源于东非大陆,之后迁出非洲,第一站就是两河流域一带,所以那里是人类最古老的文明发源地。之后人类相继迁移到了欧洲、亚洲和美洲,相隔时间太长,语言就改变了。巴比伦通天塔就是反应这一个古老事实的传说,只是我不明白,你想说明什么,这和门有何关系?”

  道格拉斯眼珠精光四射,从他残破的眼镜里透出来,好像换了一个人一样,不再那书呆子,而是一个睿智的学者,此刻淡淡地说道:“但是你别忘了,在古巴比伦语和古希伯来语中,巴比伦(Babel)的意思就是‘神之门’或者说‘众神之门’!”

  萝卜丝一怔,显然根本没有想到,对于西亚历史我缺乏研究,一时也不清楚道格拉斯究竟说的对不对,不过从雷颂贤的神态来看,似乎就是这样的!

  萝卜丝疑问道:“你是说……”

  道格拉斯说道:“根据民俗学研究的关键词对比,我们不难发现,巴比伦、门、塔和石像,他们之间确实是有一定的联系的。比如塔和眼前的塞人石像,他们都是高高尖尖的圆锥体结构。这种造型不是偶然的,而是存在着必然的联系!”

  “那么你的意思是……”

  抛开我们怀疑的内奸身份,道格拉斯的这种说法确实是相当新颖,相当诱人,叫人忍不住想探究一下奥秘。

  道格拉斯此刻兴奋地脸色通红,瞳孔放大,说道:“对,就是门!我整理祖父的笔记和材料,加上我自己的亲身经历,我以为:在上古时期存在过一个超乎我们想象的文明社会,他们掌握着比我们现代先进无数倍的科技。所谓巴比伦塔,就是一个通往外宇宙空间的超远距离传输装置,也就是打开另外一个世界的门!”

  我们陡然一怔,对于之前的超古文明遗迹,我们做过无数假设,或是上古时期的人类文明遗迹,或是外星人的科技。随着桃花人和幽冥人的事实渐渐发掘,我们逐步把观点集中在异星移民上。想不到眼下道格拉斯又抛出了超古文明的想法。

  道格拉斯越说越兴奋,双手胡乱比划,叫道:“而眼前的塞人石像群,则是一个规模较小的短距离传输装置。它早在塞人之前就存在,自从超古文明毁灭之后,就在沙漠中风吹日晒,直到后来塞人重新发现了它们。塞人惊讶于其巨大的规模,于是就在巨石上雕刻形象,变成了自己的崇拜。除了塞人石像群这一个阵势外,世界上还留存着很多这样的遗迹,比如英格兰索尔兹伯里平原上的巨石阵等等!”

  众人顿时一阵哗然,或斥骂之,或赞许之。唯独我犹如中枪了一样身子一颤,过了许久才低声说道:“或许他说的是对的!”

  尽管我的声音很低,但是众人关注之下,居然慢慢地平静下来,听我细说:“刚才你们不是问我怎么突然到了这里的吗?其实我也糊里糊涂——林白水,我且问你,你们从离开禁地,来到到这里共走了多少路?”

  林白水掐着手指估算一下,回答说:“粗略估计一下,大概是五十多公里吧!”

  我说道:“正是这样的!之前我还在禁地里面徘徊,无意中走到一间幽冥人遗弃的宫殿内,在那里我同样发现了相似的石柱阵势,我刚走到那个阵势的中间,就不知道突然怎么了地,一下子飞到这里,瞬间弹跳近五十多公里,好像做梦一样!”

  道格拉斯大喜,几乎跳过来搭着我的肩膀笑道:“果然如我猜想的一样,所谓的石像阵势,就是一个超古文明遗留下来的超距离传输设备。”

  萝卜丝眉头一皱,问道:“但那些外星人怎么解释?难道原产地也是地球。他们奇特的生殖方式,以及与地球生物不一致的化学结构,很明显非我族类!绝对不会是在地球上诞生的!”

  道格拉斯竖着手指说道:“这正是巴比伦通天塔的关键之所在。我猜想,上古文明建造巨大的巴比伦通天塔,是为了向外层空间探索未知的世界。然而却不幸引发了悲剧,他们引来了一群未知星球的魔鬼外星人,双方展开了大战,最终结局是上古文明惨败,外星人霸占了地球。幸好外星人不太适应地球的环境,终于逐渐衰亡。但是上古文明已经元气大伤,人民四散到地球各处,各个孤立的遗民据点失去了科技力量的支持,渐渐地退化,除了留给我们一些遗迹之外,再也没有复兴。直到我们这一代,随着人口极其社会的进步,我们开始重新发展地球文明了!”

  这种说法也是合情合理,道格拉斯继续说道:“我想,我的祖父和雷先生的父亲,一定是发现打开门钥匙的秘密,但是却不慎走错了门,以至于雷先生的父亲不幸失踪,而我的祖父,或许一不小心被门夹住,只剩下了半载身体。”

  真的是这样吗?我突然想到,那些幽冥人的孵化系统,似乎才刚刚打开不久,而塞人石像群又紧密联接着幽冥人的宫殿,会不是两个人成功地打开了门,然而道格拉斯的祖父被夹死,而雷颂贤的父亲却活了下来,说不定就是他启动了幽冥人的孵化系统!

  那么打开门的钥匙在哪里呢?

  每个人都开始思考这个问题,雷颂贤突然说道:“等等,你们想想看,那些犹太突击队他们来干嘛呢?”

  众人顿时如梦初醒,我说道:“你是说,那些犹太人,已经发现了这个秘密?所以来寻找打开门的钥匙。”

  雷颂贤笑道:“别忘了,犹太人诞生中东地区,记载中东远古历史的文献《圣经旧约》出自他们之手。而他们又自称神选之民,或许真的和上古时期的超古文明有什么联系。要不然,他们千里迢迢来到这里,甚至不惜得罪一个大国,不仅仅是寻找一样传说中的‘约柜’那么简单。我在想,其实约柜,就是一个钥匙而已。”

  我不由得长大嘴巴,总感觉到有种不可思议,既然约柜,也就是塞人石像阵势之门的打开钥匙,就这般容易地落到了我们手里。我回头瞅瞅三民,她对外面的科学文明所知不多,晓得几样也不过是她祖父王师长教习的一些简单常识,而王师长本人就是一个半文盲,能教习实在有限。所以我在谈话的时候她只能干瞪着眼,犹如看两只骆驼在鸣叫一般,不知所措地转着眼珠,直到我注意她的时候才稍微镇定下来,听我开始询问她:“三民,你知道你们为什么要守护你们的圣地吗?”

  三民无奈地摇摇头回答:“我不知道,我只晓得我们要保护圣地,这是我们族人的使命。”她对我瞥了一眼,显然看到我的眼神中流出不相信的目光,不禁恼火地说道:“我说的都是真话,我确实什么也不知道。我的妈妈又没有告诉我为什么。但是我知道一件事情,圣地是我们食物和水源的来源,这个理由就足够我们去保护圣地了!”

  三民哼地一声,对我非常不满,转身踏着轻快地步伐跑开了。我失声笑了一下,盯着那裹在长袍底下的窈窕身躯,向众人摊摊手说道:“不过那个所谓的约柜此刻就藏在本.拉丹身上,我想这个幸运的家伙还活的好好吧!”

  萝卜丝朝我点点头,于是大家兴奋地离开塞人石像中心,回到营地里面去。经过连番血战和搏杀,目前我们的队员和桃花女人所剩不过四十多人了,毕竟桃花女人身经百战,存活率也比较高,占了大半。我抬头看去,满是年轻的女人。这些女子一脱离了危险,本能驱动,犹如发qing的母兽一般,兴奋地寻那些活下来的男队员们。这次不用暴力了,而是亲热的上前坐在一起,施展女性的魅力勾引。要是郎情妾意,立即躲到一边的石像后,衣服、裤子飞快丢出来,干那调调了。

  我看地目瞪口呆,林白水则是满面通红。其他人或一脸淫笑,或一本正经,打量着女人们。

  当我出现在营地里面的时候,原本地上坐着一个孤零零的桃花女人,不像其他人一样勾三搭四,似乎在生闷气。她猛然抬头看到我,顿时一阵惊呼,高兴地飞身扑上来,紧紧搂住我,大笑道:“你还活着呢!我以为你死了呢!”

  我满脸窘困,狼狈不堪地瞅瞅林白水,我老婆哼地一下,翻翻白眼,扭头不理睬我。那意思是说,是这女人无礼,老娘我暂且忍一忍,要是你识相的话,赶快把她推开!

  我两只胳膊抓住一心,虽然她个子高挑,但是份量毕竟轻了许多,加上我双手有千钧之力,顿时拎住一心的身体,把她拖开。一心倒也没有生气,好奇地瞅瞅我,此刻她那被我打肿的半边脸好了许多,至少没有鼓起大包,仅留下一个淡淡的印痕。此女甚为娇美,年纪既幼,身材却发育地非常棒,于是幼稚与成熟两种水火不同的风格在她身上完美的交织在一起,看的叫人怦然心动。

  一心伸出小手,摸摸我的脸颊,她的手心很粗糙,显示常年劳作的辛苦,那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我说道:“幸好你活着,不然我还在担心和谁一起生孩子呢!只有像你这么强壮,这么狠的男人,才配做我孩子的种子。”

  这女人完全把我当种马了。

  我懒得、也不敢再多理会一心,赶紧捂住她的嘴巴,施展哄女人的技巧,说道:“我暂且有事情忙碌,而且你看,我身上到处是伤痕。等我养好了力气,立马和你做上一百场,生上十多个!”

  当然,后面几句话生怕林白水听到,是悄悄说的。一边哄一心,我一边乜斜,看到林白水走到不远处,陪着梵度拉。

  一心白皙的面颊微微扬起红晕,如是我猜想,尽管一心秉承桃花女人对于繁衍后代的看法,在这些观念上肆无忌惮,可是毕竟还是处子,说重一点不免脸红。

  我哄走一心,转移到林白水身边,后者白了我一眼说道:“大情圣,泡完幼女了!”

  我笑嘻嘻说道:“胡说,我哪里是情圣了。看我满面大胡子,相貌狰狞,只有像我的好老婆这种注重内心的女人才会要我呢!至于那无知小儿,等我介绍几个男人过去,定将立马我忘个干干净净。”

  林白水哼的一下,算是饶了我。

  “白水,我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你有没有什么填肚子的?还有水,渴死了!”

  林白水收拾了一下,摸出一块骆驼干肉和一皮袋水递给我。我大喜,上前碰了林白水的面颊一下,女人立即把我推开,低声骂道:“臭死了!不知道你这个魔王又杀了多少人!满是血腥味,还有奇怪的骚味。”

  我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到处寻找本.拉丹。其人身材高大,非常显眼。他不仅活着,而且活地好好的!由于本.拉丹体格健壮,满面大胡子,正符合桃花女人追寻强者的审美观,身边围了两三个女人,本.拉丹左拥右抱,乐不可支,要不是碍于人多,老早去搞一龙多凤的调调去了。

  道格拉斯与萝卜丝已经凑到本.拉丹身边,萝卜丝问道:“拉丹,那块紫色的水晶还在你手里吧,赶快拿出来。”

  萝卜丝说话毫不客气,估计他吃过阿拉伯人的亏。此刻他手中紧紧握着步枪,万一本.拉丹不合作,立马挥动枪柄砸下去。出乎意料,本.拉丹身处七十二个处女的极乐天堂,哪会关注人间的事情,似乎对于圣战事业也淡漠的紧了,随手就掏出一块包裹着黑布的物件,正眼也不瞧一下地递给萝卜丝。

  道格拉斯抢先伸手接著,变得犹如恶鬼一般,非常激动,急忙想要拉开布匹。萝卜丝按住道格拉斯,冷冷说道:“等等,我可不想受到这种奇异石头的影响。它好像是活的一样,很会诱惑人心。再说了,万一真的是钥匙,打开之后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凡事小心为妙!”

  道格拉斯愣了一下,悻悻说道:“好吧!”

  萝卜丝转眼就把物件抢夺过去,与其说他在担心紫色魔晶的不良反应,更不如说是防备道格拉斯,毕竟这个男人身上有太多说不清的隐秘,难保不会做出什么意外的举动。

  萝卜丝放下步枪,从皮靴里掏出匕首,小心翼翼地挑开黑布,往里面一刺一挑,居然硬生生地从紫色魔晶那里刮下少许碎末。尽管那是一点点的物质,放在手上散发犹如萤火虫一样的光芒。不过毕竟份量减少,对人的影响不是太大,因此萝卜丝还能保持理智,冷静地观察这些碎末。

  我上前凑过去,一同盯着这些水晶碎末,它们是一些半透明的紫色类水晶物质,不时配合着呼吸节奏散发光芒,萝卜丝抬起头问道:“朱,你对地质比较有深入涉及,你说,这是什么物质?”

  “很明显,这不是石英,也不是其他硅化物。”水晶的主要成分就是元素硅,既然不是硅,我说道,“它能散发光芒,在自然界中,大部分能够散发光芒的物质都是拥有放射性的!”

  萝卜丝大惊失色,几乎失手掉下紫色魔晶,我笑道:“不必担忧,以其光芒的亮度,假若真是放射性物质,你我老早死翘翘了。即使不是放射性物质,至少它也是辐射能量的,而且比较特殊,这种能量的辐射有周期变化。”

  萝卜丝暗自思量,对我说道:“或许这就是钥匙的关键。这块水晶散发出周期性变化的能量波,引起这个石像阵势的共振,就能打开异世界的大门!”

  我点点头回复:“嗯,应该就是如你想的那样。”

  道格拉斯在一边根本插不上嘴,此刻焦急地说道:“我们怎么还不试试看,到底能不能打开。只要实验成功了,我们就是改变世界的伟人了!”

  好吧!我和萝卜丝对视一眼,两人就抱着紫色魔晶前去石像阵势内部,道格拉斯急不可耐地跟随在后。到了塞人石像阵势内部中心的那尊巨大的女性石像下,萝卜丝放下紫色魔晶,缓缓地揭开黑布。尽管我是一个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遭遇过万年幽灵,碰到过时空转移,见识过不死僵尸,但是在萝卜丝那只毛手触到黑布的一瞬间,我还是感觉到心跳加快,呼吸急促。我瞳孔陡然放大,打开了!萝卜丝终于掀开了全部的紫色魔晶黑布,刹那间,紫色的耀光四散放开。我惊异地发现,那个紫色魔晶还在有节奏的释放光芒,但是我们周围仿佛时间停顿了一样,眼睛却能触及到一切视线:萝卜丝刚刚抬起的手,道格拉斯睁大的眼睛,我们好像浮在了时空的海洋里,静悄悄的,听不到任何声响。

  倏然之间,时间又是流畅,萝卜丝立时收回手,道格拉斯眼珠突出,只见四周突突地几声,以女性石像为中心,围绕着它的六根石像刹那间各自放出光芒,射到旁边另一根石像上,顿时把这里围成一个六边形的空间。

  这……就是打开的情形吗?

  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奇异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