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朝当姑爷 第一百三十一章血染沙场(下)
作者:舟遥青衫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阿尔鲁!阿尔鲁!阿尔鲁!”所有的鞑子若疯了一般,发出响彻云霄的哀嚎,同伴之殇终于彻底激发了鞑子的狼子之血,人人双目赤红,嘴里吼叫着,迎着枪林弹雨,一拥而上。

  李卫面色一变,指着百米开外的尘烟,突然说道:“于大人,糟了,鞑子发威了。”

  于小川早就发现了异常,知道最关键的时刻来了,但如今的局势已超出了自己的意料之外,突然,于小川噌的一下站起来,高声喝道:“敌军的首领已被我射落马下,鞑虏已溃不成军,兄弟们,建功立业只在今朝,还犹豫什么,举起你们手中的枪杆,奔向荣耀吧!”

  话音刚落,数百名火统兵如打了鸡血一般,举起手中的火统,射击,填充,再射击,再填充。

  第一排骑兵倒下了,第二排骑兵马上取代其位置,如飞蛾扑火一般,逐渐拉近两者之间的距离,三百米!巴拉森已经看到倒在血泊中的阿尔鲁,虽然已死去了,但那不屈的身影,依然朝着最前方。

  两百米!巴拉森,已经看到火统后面奸笑的面容,身边的一名骑兵倒下了,前面的一名骑兵倒下了。

  巴拉森看着不足百人的鞑子,第一次觉得自己失算了,从阿尔鲁惨叫的那一刻开始,巴拉森其实已经知道大明火统的异常了,不一样,太不一样了,从未听到过发出这种声音的火统,从未见过火苗这么小的火统!上当了!

  一百米,巴拉森只觉腿部传来一阵剧痛,坐下的马匹喘着粗气,显然是受了致命的伤,这种火统,难道能贯穿马匹身上的铁甲不成?

  已退无可退了,八十米,七十米,这一段距离,是何其漫长。巴拉森已经看到有的火统兵丢掉了手上的火统,解下后背闪亮的大刀。

  喧嚣的火统声逐渐消失不见,五十米,四十米,三十米!巴拉森面露悲伤,因为,在他身后,只有孤零零的十几人,没错,绝对不超过二十人,而对方的火统兵,人人手中握住一把闪亮的大刀。

  巴拉森深吸了一口气,如果可以,巴拉森真的宁愿丢盔弃甲,投降认输,可是,他不能这么做,他是一只高傲的雄鹰,如何能屈服在猎人的魔爪之下,巴拉森闭上了眼,仿佛看到了草原人人嘲笑的声音,软弱的中原人,如何能和草原的勇士相比!失败,是一种耻辱,宁可死,不能独生!

  巴拉森瞬间老了许多,手中的弯刀微微颤抖,身旁的鞑子,安静得出奇,他们知道,这一刻,命运的天盘,已不由他们掌握,软弱的大明人,成了处决他们的刽子手。

  巴拉森用沙哑的声音说道:“诸位勇士,今日之耻,因我巴拉森而起,我允许你们向大明投降,所有的罪过,由我巴拉森来承担吧。”

  巴拉森已经一抖缰绳,战马嘶鸣一声,向大明火统兵冲去。

  草原之鹰啊,我的忠魂永远追随你!

  草原之鹰啊,我的梦想永远伴随你!

  一声声壮烈的歌声响起,剩余的鞑子们,唱着哀鸣之曲,追在巴拉森后面,飞蛾扑火。

  于小川在那一秒,心被揪了一下,战争的缩影,如硝烟中的残影,深深印在脑海,我错了吗?

  同类相残,真的对吗?

  这一切,来不及想,已没时间去想,因为这就是战争,这就是异族之争,没用时间去同情,没有时间去冷静,毕竟,冰冷的大刀,已经深深刺激了每个人的心灵。

  毫无疑问,巴拉森是勇猛的,草原的勇士也是名不虚传,挥舞之下,总有血溅五步,总有惨叫之声。

  大明的火统兵,他们也是勇士,真的,他们已经杀红了眼,乱刀砍马,倒地分尸,血溅衣衫,怒吼连连!

  于小川眼中闪过无数血红,那是鞑子的鲜血,也有同伴的鲜血。于小川甚至连那鞑子临死前不屈的眼神也看得清清楚楚,那是一种值得尊敬的信仰。

  十个,八个,五个,于小川只能依稀听得见巴拉森怒吼和不甘的声音,那是一种悲凉无助,视死如归的哀嚎。

  于小川终是不忍,用沙哑的声音吼道:“停啊!停啊!不要再杀了,不要再杀了!”

  安静了,彻底地安静了,火统兵们保持着握刀的姿势,离巴拉森的咽喉只有半寸的距离,烈马躺在一边,已是死得不能再死了。

  巴拉森咽喉动了动,开裂的嘴唇被额头上滴落的鲜血滋润着,巴拉森艰难地转过头,看着孤零零的于小川,迈着被鲜血染红的步伐,一步,两步!

  巴拉森那不屈的眼神,盯着几米开外的于小川,那是一双怜悯的眼神,没错,是一种同情弱者的眼神。

  “我败了,为什么?为什么!哈哈哈,为什么!”巴拉森眼中闪动着一丝泪花,与其说是泪水,不如说是血!

  于小川依然不说话,而是单手一挥,火统兵们静悄悄地让开一条宽敞的道路,那一条道,通向生路,通向北方,不过,得踏着同族的尸体过去!

  巴拉森惨然一笑,一口鲜血溢出嘴角,喃喃自语道:“我巴拉森堂堂草原之鹰,今日竟要踏过兄弟的尸体苟且偷生,真是可笑,可笑啊!耻辱,耻辱啊!”

  巴拉森突然抬起手中的弯刀,往脖子抹去。

  一只手握住了弯刀,鲜血沁在刀口之上,滴答滴答掉落在地上。

  “为什么?”巴拉森看着面色平静的于小川。

  “我改变主意了,你,不能死!”于小川淡淡说道,低沉的声音,如同对着多年的老友一般,如泣如诉。

  “踏过他们的尸体,你可以东山再起,若有机会,我想堂堂正正和你一较高下!”于小川松开了沾满鲜血的手。

  巴拉森呆怔半响,默默地转过身,踏着尸体,一步步地远去……

  “你会后悔的!”

  “但愿吧!”

  “赢了!赢了!皇上!”臣子们一片欢腾之声,外围的老百姓也是从惊吓中惊醒过来,“赢了!赢了!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朱佑樘面露喜色,只是看着远去的巴拉森,再看看怔在当场的于小川,若有所思。

  不管怎么说,这场战斗,赢了,不是吗?火统兵们虽然对于小川放过巴拉森不解,但这是值得纪念的日子,他们挥舞着手中的大刀,欢呼着,拥抱着,这是一种并肩作战后的信任,这是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于小川将刀立在面前,对周围的人说道:“不管怎么说,他们也是值得我们尊敬的对手,我们应该送送他们!”

  火统纷纷将刀立在面前,对死去的鞑子深深地鞠了一躬,死者已矣,缅怀无可厚非,因为战争,是异国之间永恒的争斗。

  朱佑樘从龙椅上起来道:“诸位爱卿,这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吴参将,朕果然没有看错你,朕要好好赏你。”

  吴参将面色苍白,低声道:“多谢皇上!”

  朱佑樘又接着说道:“朕要亲自去见见朕的亲军!”

  吴参将面色一慌道:“皇上,不可!”

  “嗯?有何不可?当年太祖皇帝从元人手中夺回中原,不也是过着舔血刀口吗?”

  “可是……”

  “吴爱卿,你放心,朕自有分寸!”

  吴参将正准备说什么,突然见到某处一道犀利的目光看过来,挣扎几下,终于叹息一声,不再说什么。

  朱佑樘下了城墙,朝着于小川方向走去,对身后的李清风说道:“朕这些年无时无刻不想有这一天,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说起来这三百勇士真是值得尊敬,朕一定会厚葬他们。”

  李清风一边仔细看着周围,防止有没死的鞑子伤害皇上,一边说道:“皇上,这仗能胜,全仰仗于校尉改造后的火统,若非这火统,以巴拉森的狡诈,又如何能轻易取胜。”

  “没错,朕也没想到这改造过后的火统威力竟然提升了两三倍,朕是意外!”

  李清风又说道:“皇上,那巴拉森逃走了,要不要派人去把他给……毕竟他知晓了我军的秘密。”

  朱佑樘摇摇头道:“败军之将,颓废万年,况且今日知晓我军秘密的人何止鞑虏,朕看着那些面色苍白的使者,真是大快人心,对了,朕突然想起,今日怎么不见东瀛使者?”

  李清风回道:“我听礼部传信说,东瀛使者因为水土不服,今日回栈养病去了,所以只派了两名监官参加。”

  “原来如此,算了,朕要见见朕的好儿郎们。”

  朱佑樘看着一脸茫然的于小川,面露喜色,远远就说道:“好,尔等好男儿,朕要与你们同庆!”

  火统兵们高呼一声纷纷跪倒在地,反是于小川面露苍白之色。

  朱佑樘心中有些奇怪,暗道:“某非这小子受了伤,刚才朕见他手握敌人弯刀,还真是有几分男儿气概,怎的现在却这样不济。”

  然而,下一刻,朱佑樘突然见到于小川向自己挤眉弄眼,朱佑樘察言观色何其精明,见于小川眼神中露出焦急和绝望之色,心中一紧,下意识地向右迈了一下,就这一步,让这位千古明君逃过一劫。只听得刺啦一声,朱佑樘的左侧龙袍被一剑穿过。

  李清风正高兴之际,突然,他心中感觉到不妙,这是杀气!糟糕,反应过来之时,只见身旁的一名侍卫突然发难,向着朱佑樘的心脏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