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娱之最高主持 37:逛街
作者:寂寞呀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OPPA,这身打扮好逊啊!”

  刚刚赶过来的金俊龙摸了摸后脑勺,不由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

  “还好吧?”

  牛仔裤,白衬衫,黄色帆布鞋,金俊龙嘀咕了一句,不过他却是忽视了牛仔裤洗得有些发白,白衬衫上面还有一点油渍,帆布鞋也已经破旧的事实。

  这里是东大门,首尔著名的购物街,金俊龙的身前,金泫雅正一副挑剔的目光,上下巡视金俊龙的打扮。

  “又脏又土!哪里还好了?”

  听到金泫雅的吐槽,金俊龙把眼一翻。“我说你打电话叫我出来就是为了气我?不是要逛街吗,走吧!”

  金俊龙刚刚从MBC电视台出来,就接到金泫雅这小丫头的电话,约他出来,想想也没什么事,再加上心情很差,他就答应了下来。

  《一日约会》之后,金泫雅经常打电话来,所以一来二去,两个人关系已经很亲了,之间说话也随便了许多。

  金泫雅今天穿的十分漂亮,粉色T恤,下身则是一条超短裤,露出两条粉粉嫩嫩,充满弹性的白腻大腿,脚上穿着一双红色的运动鞋,浑身上下爱充满青春活泼的气息,再配上精致可爱的小脸儿,走在路上,倒也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

  “你下次还继续这么穿,我就不叫你OPPA了,叫你大叔。”金泫雅依旧不满,嘴里嚷嚷道。

  “无所谓啊,随你喜欢。”金俊龙耸了耸肩说道,随即他也注意到了金泫雅的打扮,不过和路人那种欣赏的目光不同,上下打量了几下,金俊龙眉头皱的紧紧的。

  “丫头啊,天气没这么热吧?而且就算热也不能穿内KU上街啊?太色了。”

  “去死,你才穿NEI裤上街呢!”听到金俊龙的话,金泫雅鼻子都快气歪了,她今天好不容易不用练习,准备出来好好放松一下,没想到用心的打扮竟得到了这样一个评价,小拳头狠狠的锤了金俊龙几下,但仍然一副不解气的样子,磨着牙,那副样子恨不得再上去咬他几口。

  金俊龙很淡定的接受了金泫雅挠痒痒似的粉拳,只是不断的摇着头,口中感叹,太色了。

  “这是超短裤!再说你们男人不都喜欢看女人这么穿吗?”见金俊龙不似开玩笑,金泫雅又不生气了,转而不解地问道。

  “反正我不喜欢太暴露的衣服。”

  “如果是你女朋友这么穿呢?”

  “不可能。”金俊龙摇了摇头,很果断的说道,他无法想象自己女朋友穿着暴露的衣服走在街上的画面,所以不论金泫雅怎么追问,他都拒绝回答这个假设的可能。

  这都什么年代了?古板的老头子!金泫雅嘟囔了一句,眼珠一转,突然问道:“OPPA,你老家哪里的?”

  “京畿道。”

  原来是京畿道的男人,那里的男人都这么封建吗?金泫雅想道,不过她更关心另一个问题,只见她十分好奇的又问道:“那OPPA,你交过女朋友吗?”

  “交过啊,唉,我说丫头,你叫我出来,到底是不是出来买东西啊?”一路路过不少地摊,金俊龙却发现金泫雅根本就没往那看上一眼。

  金泫雅没理他,而是问道:“真的?什么时候?”

  金俊龙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问起这个问题,但还是很认真的想了一下,道:“好象是小学二年级吧。”

  “那也叫女朋友?过家家一样,算了,她长得漂不漂亮,叫什么名字,你们发展到什么程度了,BOBO了吗?”

  金俊龙摇头,表示忘了,但金泫雅仍然不依不饶,一副打破锅底的架势。

  面对小丫头没完没了的提问,金俊龙只好反问道:“你还记得自己小学二年级的事吗?”

  金泫雅小嘴一噘,翻了个白眼,只好退而求其次:“那你说说其他的女生吧,你总不会说你没和其他女生交往过吧。”

  却没想到金俊龙很爽快的点头:“是啊,没交过。”

  金泫雅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他总觉得金俊龙的性格不像交过女孩子的样子,他的字典里仿佛就没有谦让女孩子这几个字。

  但想想金俊龙都二十岁了,而且金泫雅也得承认,虽然公司里很多男练习生和男艺人,但是说道素颜,不考虑性格其他方面,金俊龙是她见过最帅的男生,所以金泫雅不由面色有些古怪,突然想到曾经听别人提到过的那类人,不由小心翼翼的试探问道:“OPPA,你不会是喜欢男孩子吧?”

  金泫雅原本还担心金俊龙恼怒,但没想到金俊龙不但没生气,反而微微一笑。

  “很多人都这么问我。”

  想起学校的时候,有一个自命不凡的女生向他告白,被拒绝后,破口大骂他‘是个基佬’,想起当时的场景,金俊龙不由一笑,‘我是基佬我骄傲’,面对有些人的询问,金俊龙经常这么回答他们。

  “那答案呢?”金泫雅一张小脸很紧张。

  “是啊,我是基佬,你不会瞧不起我吧?”嘴角一翘,金俊龙故作严肃的道。

  “啊?”金泫雅有些傻眼,似乎真的吓到了。

  见金泫雅终于消停了,金俊龙也没急着解释,准备在吓吓她。

  接下来一路上,金泫雅果然老实了不少,只是目光有时总鬼鬼祟祟的往他脸上瞟,看得金俊龙一阵暗笑,果然还是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太好骗了。

  不过他没和金泫雅撒谎,他的确交过一个女朋友,当然,如果能称作女朋友的话,也的确是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他倒没有如他所说那样全忘了,至少他还记得那个女孩叫素恩,具体模样虽然忘了但记得很可爱,比自己小一两岁,是自己家隔壁街上的邻居,只是后来搬走了。

  幼时记忆早已模糊,金俊龙之所以还记得那个小女孩,是因为对方很善良,小时候因为混血的缘故,一条街上其他同龄调皮捣蛋的小孩子总拿他异于常人的外貌嘲笑他,所以小时候的金俊龙性格有些孤僻,很喜欢打架,上了小学这种局面也没好转,当时也没交到什么朋友,直到遇到那个小女生,和他聊天,陪他玩,不在乎他是个坏孩子。

  这些记忆在长大之后来看十分幼稚,但心底却有一份温暖,也是自那之后,金俊龙才改邪归正,重新在学校交到了朋友,而对于那个小女孩的记忆,也随着岁月的流逝,渐渐的模糊。

  白天的东大门人流很少,摆摊的人也不多,走在清净的路上,正沉浸在幼时回忆的金俊龙,突然感觉有一道目光死死的盯着自己,对于目光那种敏感仿佛人类的本能,金俊龙抬起了头,然后他看到了不远处一个卖衣饰的小摊边,一群青春活泼的少女正在那里互相唧唧喳喳的探讨,而其中一个十分醒目的少女,正皱着眉头,一脸厌恶的看着自己。

  对上那道目光,金俊龙微微愕然,这世界到底要不要这么巧?

  这也算缘分吧?金俊龙有些感叹,更有些好笑,但注意到那凶恶的目光,他又不禁摇了摇头,可惜不是善缘,看样子更像是孽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