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之群雄逐鹿 第二十五章 城门风波
作者:分手为啥把碗带走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看门地卫兵眼还真够尖,一眼就看准对方所背的那把弓是一把好弓,虽然其貌不扬,但看弓的主人脸色大变,就已清楚。

  “这……………..。”青年拿下那不起眼的弓看了看,嘴中更是说不出话,他手中这把弓可是他自己用了也有两年之多,算是有感情了,而且还是自己亲手自作起来。

  眼前这把不起眼的弓,叫做铁胎弓,也被称为“铁脊弓”。取代木制弓而产生,在弓背镶入铁条,增加了射程和威力,更重要是那根弓弦。

  他这把铁胎弓看上去是最不起眼,可弓弦这部是这把弓最贵最精髓部位,或许谁也不会想到,这把其貌不扬的弓弦是用一头老虎的筋而做成。也就是虎筋弦弓。

  有着虎筋做弓弦,这把普通铁胎弓就不是一般铁胎弓,不但射程要比那些角弓、长弓等强上很多,攻击、杀伤力更是强大无数。在三国历史上,吕布辕门射戟时的弓。就因为是用老虎的筋作为弓弦,所以能轻易射到一百五十步距离。把纪灵和张飞等人看得两眼发直,人都傻了。当然,有好弓没有好主人可不行。

  众人不清楚还有一点,那就是这把弓由来,还是有一个故事。那就是在两年前,黄县龙口村山脉一处,出现了一头猛虎,危害百姓。在无数猎人都无法拿下那头猛虎之时,眼前青年就自告奋勇。单枪匹马上山斩杀猛虎,在当时只有十六七岁,而那根虎筋就是从那头猛虎身上抽下来地。可以说,这把虎筋弦弓的价值在青年面前是无价之宝。

  如今却是为了进城路费,而使得青年要用弓去换,实在是不值。

  青年自己也没想到会遇到此事,说实话,他们家中最值钱也就虎筋弦弓和旁边那头老毛驴,这头毛驴原本是家中养家糊口,推磨之用。

  要不是为了给自己母亲代步,青年也不会让老毛驴从东莱黄县赶到北海高密。

  “喂,你还犹豫什么,要是不想进城,那就给我滚回你那黄县,老子可没时间跟你磨蹭,没看这么多人还在排队吗?”带头的不耐烦道。

  “头,那把破弓不能吃又旧,还不如换别的。”一边士兵忙上前说道,他们只是士兵而已,每天也都只是守城,好弓不好弓,当然也不清楚,如此破烂的弓,还不如换那头老毛驴。在怎么大家也有毛驴肉可以吃,其余士兵心中都是如此想着。

  “废话,你看人家会将毛驴给我们吗?一身破烂,连二十文也拿不出来,也就这破烂弓和那头毛驴值钱,你说不拿弓拿什么。”士兵头子敲打了那士兵脑袋,不由有点不耐烦道。

  站在一边的秦明嘴角微微翘起“看来还真给我想对了,这些官兵和太平道都混到一块了,原本三文钱的费用,到现在变成一个二十文,照眼前情况来看,这一天收入可不少啊!”(当然,原本进城就不需要钱,而自从十常侍管理朝政之后,对下面官员加起进城收税之事。高密远离京城,又算不上大县,收费已经是最低了。在洛阳那边可要多的多。)

  秦明没有说错,城中县令用太平道在城中发符水做文章,居然将原本三文钱的进城费用变成二十文,虽然二十文对秦明而言算是九牛一毛,但对那些贫困百姓而言,也算是一笔不大不小的钱财,如今官府对百姓展开大量税收,钱财就更是难挣。而县令们本就是贪官,就算是每日,每人二十文,这人多累积起来,也是大收获。

  “你小子到底想好没有,要是舍不得,就带着你老娘滚蛋。”实在等得不耐烦,那士兵也不想再耗下去,不由大声说道。

  “好,我就将弓给你,算是费用。”青年抚mo了下这把形式铁胎弓的虎筋县弓。对他而言,老毛驴比起这把弓更贵重,这头老毛驴不但推磨,更是要背着自己老母回老家之用。

  “儿啊,你不能把这弓给他们,娘这病不看了,这城也不进了。”在毛驴背上的老妇忙着急开口说道。她知道那把弓对自己儿子有多重要。

  “娘亲,不必再说,这把弓在好,也没娘亲的身体重要。没了弓,我还可以回去制作,但没了娘亲您,孩儿会愧疚一辈子。”青年意义已决,将手中弓递给那士兵头头。

  “等等,这位兄台既然如此不舍,又何必将此物给予对方。区区二十文,还是让在下帮忙吧。”就在那士兵头头快要接过弓之时,秦明带着阿福走了出来。

  士兵头头一听有人捣乱,转头一看,居然是个小毛孩,但又仔细一看,看对方穿着,明显是个有钱的主,没有大发脾气,但说话语气还是十分不友善“你这小孩来管什么事,还有,不是二十文,而是八十文。”

  阿福一听,从二十文一下子变成八十文,这也太不合理了吧。“喂,怎么一下子变八十文,一人二十文,他们两人最多也就四十文,你倒好,还多出一倍,你是怎么算的。”

  士兵头头也没有生气,慢慢解释道“对啊!一个人二十文,两个人四十文,但他们还带着一头毛驴,这毛驴看上去起码也有上百斤多,抵得上两个人,所以就要在加四十文,这可是很合理哦。”

  “你……………….。”

  “好了,八十文就八十文,阿福给对方钱,我们还要进城呢?”秦明也不在乎这些钱,他可不想再这里磨磨蹭蹭浪费时间。

  “知道了少爷。”阿福忙从衣袖中拿出一串钱,直接扔了过去“这里有两百文,剩下就当赏给你们。”(这年头用得铜钱是五铢钱,而五铢钱原本中间就有个洞,众人将钱财带身边,也就叫盘缠,而每个铜钱也都是会上百个连串起来。)

  那士兵一见一连串钱币,眼睛眨了眨,忙将弓还给对方,十分友善道“请请请,几位爷有钱就早说嘛,快,快进城。”这有钱没钱,几千年来还真都是一个道理。

  秦明也不二话,忙向城中走去,身后那牵着毛驴的家伙,也紧随其后,双眸一直注视着秦明背影。“喂,小兄弟等下,小兄弟。”

  秦明听有人在喊,忙转过头看了看,原来不是别人,正是那位青年。“不知这位兄台还有什么事情吗?”

  “没有,没有,我只是想来感谢小兄弟,多谢相助。还有,既然小兄弟将我交了费用,我这把弓就是你的了。”

  “不用,君子不夺人所爱。我出手相助,主要是见兄台有一片孝心。再说,区区几十文钱而已。”

  秦明的确是被对方那一片孝心所感动。

  “这怎么可以,你我又不相识,而我太史慈身上没有值钱之物,如此恩惠只能送此弓报答。再说,小兄弟可别小看这把弓,虽是其貌不扬,但弓弦可是虎筋所制,就是有十两黄金也难以买到。”没想到眼前青年居然是太史慈,而太史慈以为秦明跟那些卫兵一样,将这把弓看得一文不值的破烂弓,所以才开口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