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人生 番外:鸳鸯舞王1
作者:齐妙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深夜的练功房依然灯火通明,四面墙镜里映射出一对璧人,正在挑逗魅惑的音乐节拍里跳着贴面探戈。

  眼睁睁看着自己女朋友跟人跳舞跳得这般热烈痴缠,唐铭却懒洋洋坐在角落里的地板上,两眼发直一脸欣赏,丝毫没有半点不快。

  音响里传来对唱,男声是容华,女声是林琛。这两个人要是蓄意用歌声勾引起人来,哪怕唱的是菜谱或者电话薄,也能令人想入非非直入云端,何况他们唱的歌词本身就足以令人想入非非——

  容华:像醉人甜梦,像醉人情网

  林琛:让美丽如火,令你没法抵挡

  容华:是心中痴梦,像痴心莽汉,她太热情使我在幻想

  林琛:是醉人甜梦,令我极神往,但你在狂想,越跳越觉不安

  容华:是多么的诱惑,心仿佛发狂,不禁惹下非非想……

  下一句该轮到林琛继续勾引了。可是——

  “啊啊啊啊啊……”

  一阵抓狂到极点的哀号却忽地打断了唐铭的想入非非,镜中的一对璧人保持着热辣痴缠的紧贴姿势,随着这阵哀号一下子跪倒在地。

  音响里歌声中的林琛有多性感,镜子里哀号中的林琛就有多郁闷。

  耳边听着“她太热情使我在幻想”的林琛,眼前看着以头抢地直挠地板的林琛,唐铭觉得自己很分裂,很分裂很分裂。

  他已经这样分裂了整个晚上了。

  有些哭笑不得地,唐铭起身走到垂头丧气跪坐在地板中央的林琛面前坐下,递给她一瓶矿泉水:“歇会儿吧,先喝点水。”

  接过水瓶胡乱喝了两口,林琛精疲力竭仰面躺到地板上,“呼哧呼哧”直喘气,也不知道是累的还是气的,然后随手摘了粘在肩上的女人假发,看都不看就用力甩得远远的。

  唐铭好气又好笑,伸直一条腿贡献出来当枕头,把她身子挪了挪,让她脑袋能舒舒服服架上面,低头一边给她擦嘴角的水渍,一边嘲笑:“你这是生谁的气呢?”

  “生容哥儿的气。”林琛撅嘴恨恨道,“这种舞都跳得出来,他还让不让别人活了?”

  林琛现在练习的这支舞,二十年前容华在一个慈善筹款晚会上表演过。她出道之后,每年也会接受这个慈善晚会的邀请去表演节目。

  但今年有点不同,因为这次整台慈善筹款晚会都以二十周年纪念为主题,所以今天的当红明星们上台表演的,都将是他们的前辈当年在同一个平台上表演的同一个节目。

  别的节目都好办,无非不是唱歌就是跳舞,年轻歌手们翻唱起前辈的作品就算不能青出于蓝,不过不失也还是能做到的。

  只唯独容华那一支《鸳鸯舞王》,让所有人望而却步,而且理由几乎一模一样:“不是我不想挑战极限,可让我跳这支舞不是对前辈的致敬,而是对前辈的亵du。”

  就算谁真有那么点儿挑战经典的心思,可想象一下到时候身后大屏幕上是容哥儿二十年前的表演录像,身前舞台下更坐着容哥儿本人,好不容易鼓起来的那点儿勇气也立刻就烟消云散了。

  其实真正原因很简单:会跳舞的人多了,可这种一人分饰男女两角的鸳鸯热舞,还真就只有容华能跳出味儿来。谁都不想在面向全国的直播晚会上东施效颦邯郸学步,总而言之四个字:丢人现眼。

  可偏偏容华这支舞是经典中的经典重头中的重头,略过哪个节目都行就是不能略过它。于是到最后这个光荣伟大的艰巨任务就落到了林琛身上——

  能者多劳,谁让你号称新一代舞王来着?

  低头看着一脸郁闷挫败的林琛,唐铭忍不住闷笑了一声。他太能理解她现在的心情了,只是一点都不同情,虽说是被人请君入瓮,也要她肯入瓮才行。这可是她自找的。

  “我不想活了……”林琛闭着眼睛喃喃。

  这是她入行后看过某些演唱会现场或者DVD之后的口头禅,因为觉得自己一辈子恐怕都赶不上。唐铭早就听习惯了,都懒得再安慰,反而边拨弄她发丝边嘲笑她:

  “不想活了好办,你跟主办方商量一下,就不跳舞了,改唱《死了都要爱》吧。”

  “我还《爱在地球毁灭时》呢!”林琛睁开双目,狠狠白了他一眼。

  唐铭笑嘻嘻回她:“爱在地球毁灭时,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别说话不算话啊。”

  林琛大概是累极了,难得没心思接茬儿跟他斗嘴,却唉声叹气地诉苦:“能不能爱在地球毁灭时我不知道,可这支舞我怕是要练到地球毁灭时了。你说容哥儿当初怎么就想得出来跳这么支舞呢,这不是成心祸害人吗?”

  “容……哥儿当初练这支舞的时候也很辛苦的,不比你现在轻松。”唐铭安慰她,同时心道一声好险,差点说漏口。

  林琛只当他信口胡扯,闭眼哼了一声:“说得跟你亲眼看见似的,还先别说那会儿阁下也就是个五六岁小小小正太,知道什么叫跳舞什么叫辛苦吗?”

  趁她闭眼看不见,唐铭勾了勾嘴角无声笑了会儿。没错,他那会儿的确是个五六岁小小小正太,可谁说小正太就不能亲眼看见过容华练舞了?只是这话他暂时不想告诉林琛,她这会儿光是因公的压力就已经够大了。

  不过,虽然不能说小正太看过容华台下练舞,可小正太看过容华台上表演却是能说的。

  “你还别说,”他笑嘻嘻轻拍拍林琛脸颊让她睁开眼睛,“我可还真有幸就在现场看到容哥儿跳的那支舞。”

  看见林琛惊讶地睁大双眼看着自己,唐铭很有成就感:“幸亏我那会儿不知道什么叫跳舞什么叫辛苦,所以才能东张西望,结果看到谁都是直勾勾看着台上一脸的呆样儿。当时全场大概就我一个没被容哥儿勾去魂儿的。”

  “这就叫对牛弹琴。”林琛讥讽道,一边却忍不住一骨碌坐起身,“你真在现场看的?”

  “嗯哼——”唐铭挑挑眉毛,直接忽略了她前半句,表情很拽,“你这儿不是有当年容哥儿那支舞的录像吗?看了这么多遍,就没在观众席上发现一个帅哥胚子?”

  “就算你说的是真的,可台上已经有一个大帅哥加一个大美女了,谁还有空在台下找帅哥胚子啊?”

  林琛把“胚子”两个字咬得很重,懒洋洋不感兴趣的样子。她之前注意力都在台上,是真的没留神扫过观众席的那几个镜头。

  不过她眼睛里突然闪烁出的八卦之光瞒不过唐铭的锐目,于是一个鲤鱼打挺就起了身,连蹦带跳冲到角落里的音响处,边把CD换成DVD边咕哝:“居然不相信我的人格,不信我找给你看!”

  画面定了格,唐铭很潇洒地侧立在电视旁边,拿遥控器轻轻敲着屏幕指给林琛看:“看见没有?这就是二十年前的我,比你那会儿帅多了吧?”

  歪着脑袋打量画面里那个穿一身恭恭敬敬的英式双排六扣白色小西装,脖子上还一本正经打着温莎结的臭屁小孩儿,林琛越看越想笑:“敢情你小时候就这德性啊?幸好长歪了。”

  她不是没见唐铭穿过礼服,可是真没见他穿得这么正经隆重过。

  他一打球的蓝领,又是在美国扎黑人堆里混饭吃,就算要出席什么正式场合,顶多也就穿的美式西装,领带不是松松垮垮歪到一边号称“时尚”,就是干脆以“休闲”的名义根本不系领带。

  没想到他小时候被人拾掇得这么严谨呢,林琛心里感慨。

  她知道他跟自己一样从小就没母亲,也跟自己一样从小就被父亲照顾得很好,幸运地不用品尝通常单亲家庭孩子都会尝到的艰辛。今天亲眼看到这个画面,就更确定这一点了。

  “这是我爸。”唐铭稍移了移手中遥控器的位置,指点电视画面给她看,“大帅哥吧?你能找到个这么优秀的男朋友都要感谢他基因好。”

  “这话倒是真的。”林琛语重心长地点头,一本正经道,“帅哥带儿子最萌了,早生二十年我就去倒追他了。”

  “吭哧——”出乎她的意料,向来是醋都吃的唐铭这回非但没有任何不满,反而忍不住闷笑了声,接着还随口咕哝了一句,“那你竞争对手可强悍了,祝你好运。”

  眼看林琛先前的沮丧劲儿给自己这一顿插科打诨过去后消失得差不多了,唐铭心底很满意,更得意,开始用换CD的举动朝自己的终极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