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门霸业 52.深山遇凶兽
作者:虎皮面包的小说      更新:2017-10-14

  如果在深山老林中迷路,那可是很危险的事情。

  无奈之下,两人只能认准方向,顺着条小溪往南探查,在叽叽喳喳的鸟雀晨鸣中,山间的清晨显得极为热闹,叫人心里更是烦躁。

  这块区域,好像特别难走,不是断崖处处,就是太过陡峭难以攀登,如果要绕开,又怕迷失方向,白白浪费时间,而顺着溪流前行,除了利于行走外,好歹也有地标进行指向吧。

  只是,庄辰似乎忘记了,清晨,也正是山中兽类最活跃的时刻。

  食草的小兽需要到溪边饮水,食肉的猛兽则隐伏在途中准备猎食,更有一些超级霸气存在,会把这一段时间定为独家所有。

  渐行渐深,原先涓涓细流的小溪,在掉了个头后,进入一高大古木林立的山谷,随着谷内地形逐渐变成欢快流淌的小河,而溪边常见的小兽饮水踪迹,也彻底消失。

  又随着小河走了一会,庄辰猛然停下了脚步。

  为什么周边这么安静?刚还嫌弃太过嘈杂的鸟雀声,怎么一丝声音都没有了?

  这里的林木怎么都异常高大,粗细几乎都是一样,而且树与树之间的距离也很对称,就似是列队站立的士兵一般,前后左右都是成行而立。

  莫非这些树都是人为种植的?

  不同于采摘蛇灵果的那次,虽然树木也很高大,但好歹有着自然的气息,行走间也可看到些小兽遗留的踪迹,心理并无多少压抑之感。

  但这次绝对不一般!

  沉寂的山谷,排列有序的高大树木,抬眼全是高耸入云的山峰,看不到丝毫天空,甚至连风都不在吹起。

  难免的,心里会有些毛骨悚然的感觉,跟在后面的庞白更是紧张地把钩镰枪平持在手中,两眼不停来回扫视。

  有时候,人的直觉是特别敏锐。

  像现在,庄辰头皮发麻,背部汗毛都要乍起,一种被凶兽盯住的直觉弥漫住了全身。

  这时候的气氛太过令人窒息,庄辰小心翼翼的举着钩镰枪轻步前进,庞白也靠了过来,转身倒退着向后警戒。

  这等人造痕迹明显的地方,照理不会有什么凶悍野兽啊,但面对危险的直觉,又不会欺瞒自己,一时庄辰只觉得太过难熬,还不如那隐伏在边上的凶兽直接蹦出来。

  就在两人已承受不住的时候,一声凄厉长嚎突然自前方传了过来。

  “嗷——呜~~~~~~~。”

  这嚎叫震耳欲聋,中间更是夹带着一股凶悍至极的意味,让人不自觉两腿发抖,就想转身逃开。

  但是庄辰非常明白,在这种环境下,最正确的选择只能是面对,如果逃跑只能引得凶兽野性更发,反而把能够占据的先机也扔掉。

  迅速找到最近的一棵大树,庄辰两人后背贴树并排站好,摆出不利于凶兽偷袭的角度,凝神看向嚎叫传过来的方向。

  “呼啦!咔嚓!”一阵阵令人头皮发麻的树枝折断声响起,好像有庞然大物正速度奇快的往两人所站位置冲来。

  紧了紧手中木枪杆,庄辰把小无相心法提到极致,准备一等那凶兽露面,便用全部内力给它迎面一击。

  “砰!吱嘎嘎~~~哗!”随着令人牙酸的声音,前面一棵如人大腿般粗细的小树,像被重物击中一般,摇晃着慢慢倒落,带起地面那尘封许久的烟尘。

  “呼——。”巨大鼻孔中发出的喷气声,随之一股凶厉到极点的气势压了过来,烟尘飞扬中,一高近三米的黑色兽影慢慢呈现。

  浑身生满黑色长毛,头部丑陋狰狞,额头上一撮白毛格外显眼,双目凶光四射,嘴角獠牙外翻,血红舌头不时伸出****,两腿如人般站立,木桶粗的手臂正垂放在身前。

  这凶兽,竟然是只白毛巨猩猩!

  类似于前世《金刚》电影中的那只爬在高楼上打飞机的异变大猩猩!

  速度快,力量大,敏捷高,智慧强。怎么叫自己遇见这种电影里才会出现的怪物?

  庄辰满嘴都是苦味,但又深知这不是游戏,死掉还会重来,真要不小心挂在这儿,那就彻底的从精神到肉体全OVER了。

  看了眼边上嘴角直哆嗦的庞白,低声叱喝道:“别怕!不过是个畜生罢了!没有什么厉害!”

  目测了下和这白毛巨猩的距离,也就十米左右,如果自己用钩镰枪飞掷过去,刚好是最佳杀伤的距离!

  猩猩最可怕的是高敏捷,不如趁它现在站那不动,先发制敌,就算不能重伤与它,减慢一下移动速度也是好的。

  庄辰深吸口气,将内力全部运起,右手持着钩镰枪举过头顶,大略瞄准一下,然后突然一个前纵,同时手臂猛地一挥,用十成内力把钩镰枪飞速掷出。

  如今庄辰的小无相心法已是略有小成巅峰,内力澎湃程度相当强悍,现在全力运起一掷,长长的钩镰枪瞬间化成一道残影,带着呜呜的破空声直奔那白毛大猩猩胸膛。

  这只白毛巨猩却是这一带的霸主,依仗智慧超群武力强悍,不知杀死多少敢与之争锋的大型猛兽,现今面前不过是俩完全没威胁的小东西,光是自身的威势就把他们吓得够呛,本就类人般智慧的巨猩难免有些托大。

  低低闷吼一声,似乎毫不在意那急速飞来的物体,巨猩只是轮起斗大的爪子,一下拍了过去。

  唰地一声,说时迟那时快,这白毛巨猩显然低估了钩镰枪飞行的速度,巨爪刚落下,枪尖就已经触及它布满黑毛的胸膛。

  钩镰枪枪头可是庞白从县城兵器店里购买的,乃是精铁打造,韧度与锋利都是极为出色,何况还是被庄辰用十成内力投掷而出,哪怕前面是块石头,也能生生插进去!

  尽管白毛巨猩皮粗肉燥,但也是血肉之躯,又如何能阻挡住这势如奔雷的一枪,当即噗地闷响,锋利的枪尖霎那没入了进去,甚至枪头尾部横出的钩镰也深深插了进去。

  白毛巨猩原本不在意的挥爪拍下,只扫到钩镰枪的末端,把扎进身躯内的枪头打得又往上挑了一下,反倒更是加剧了这一枪的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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